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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南宫家、司徒家、朝家、马家,这时全乱了套。
南宫震天这下疯了,掌上明珠莫名其妙一天时间就被人杀了,哗啦一声,桌上的所有茶具全都被他摔了一地,他红了双眼,十拳紧握,吼道:“朝夏!司徒焰!我要你们两个死无全尸!”
吼完,立即给鹏城一直寻找朝夏与司徒焰的玄虚打去电话,玄虚一接通电话,南宫震天就咆哮:“替我将那对狗男女杀了,然后将他们的尸体送来,我要对他们进行鞭尸!只要你解决了他们,我南宫震天所有身家全部给你!”
玄虚失去血凤珠就一直记恨二人,这会儿听到南宫震天外赠所有身家,当然乐此不疲立即答应了,他也由不同的方向赶往九连山,他相信只要找到朝夏,就能找到司徒焰那小子,只要找到二人,他便可以一雪前耻。
朝家乱套是因为朝夏惹的祸事发展到一发不可收拾,得知南宫雪死了,朝不凡脸无人色,软软跌坐在沙发,像是一个等着南宫震天处死的犯人。
马家乱是因为南宫雪又被朝夏解决了,他们即要忙着应付南宫震天的责问,二又要防着朝夏越来越强大,其实他们挺害怕朝夏被逼急了,会不会等他们睡到半夜来将他们的脖子给抹了。
剩下司徒家,相比前几家,看完新闻后,反显得冷静异常。
“傲天,这件事你也看明白了?我认为是焰那小子溜去鹏城机缘巧合遇到朝夏,之后喜欢上人家,不然他不会瞒着家人与朝夏结婚。现在他的小妻子出了事,他一定会赶去九连山。我也知道你出山不容易,但南宫震天实在欺人太甚天天跑来威胁我,而今,让他听到自己的女儿死去的消息恐怕更为疯狂,他肯定早我们一步让那个武王去报仇的。焰的身手根本不是人家的对手,恐怕人家两招就将他解决了,我和你嫂子只有这么一个儿子,都不希望他出事,你明白吗?”司徒锦放下摇控,扭头对着沙发旁边一直笔直立着,只要一眼就让人无法抽离视线的绝色男子说道。
此男子竟是个天神一样的人物,黑亮短发有几咎邪肆垂在额际,那斜飞的英挺剑眉与细长蕴藏着锐利的黑眸,削薄轻抿的唇,棱角分明的轮廓,修长高大却不粗犷的身材,宛若黑夜中的鹰冷傲孤清盛气逼人,他的随意孑然独立间竟能散发傲视天地的强势。
他的身上黑色披风大衣里面穿的银白衣裤与他手里提着的一个长形沉香盒子更是惊人,只有知情的司徒家才知道,龙傲天披风里面藏着的衣裤其实真名叫防御法器装备,简直价值连城,它的制作结合了古代战神银甲与现代特工劲装各优点而做。这些还不是最厉害的,最厉害的莫过于他手里提着的那长形沉香盒子里面装着的霸刀宝剑。
司徒锦见过龙傲天拿出那柄霸刀宝剑,这霸刀宝剑只要拿出来,就算人站在二十米外,都能感觉到刀锋凌厉逼人的剑气直逼面门,而霸刀最美的地方,莫过于手柄处镶着的两颗一蓝一红的宝石。如果说那身装备价值连城,那这把霸刀,更是价格无法估计惊骇世俗。
龙傲天将霸刀换了一只手提,锐利的黑眸望着还在闪烁的电视屏幕,冰冷如窖的声音响起,“侄子被人欺负,我龙傲天若在乎个人问题置侄子不理,岂不人畜不如。”
“太好了,我就知道小叔你会帮忙的。”穆翎开始还害怕龙傲天拒绝涉足江湖,没想到龙傲天看了新闻后,会如此爽快答应。
“傲天,我已经租了直升飞机,你带着霸刀会方便许多,直升机可以直接载你抵达九连山,这样可以赶在那个王八羔子玄虚前面。”司徒锦早就知道自己只要开口,龙傲天一定会帮自己,所以早早就做足了准备。
“嗯。”龙傲天始终稀字如金,但即便是再简单的一个字回应,也难掩他天生的王者气势。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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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将他扑倒(求首定)
表面上看,朝夏是纵身一跃跳下山崖,实质,她是直接滑下去的。
她现在还是凡胎**,可没有那个能耐,可以从将近一百米高的地方一跃而下而平安无事。
当她滑到崖底,衣服裤子划破不少,手心也被刮出几道血痕。
安全抵达崖底,当看见崖底的跑车残骸,及死都不瞑目的南宫雪,她忍不住想骂人。要不是南宫雪突然出现并且执迷不悟,她也不会沦落到现在要逃匿躲躲藏藏。整件事怨来怨去,还是怨司徒焰那男人给她招惹来的祸。
望着越烧越旺的烈火,朝夏撕碎衣服一角,去测风向。
当测得现在正刮东风,她头一扭,就往反方向走去。这树林肯定免不了被烧个干净,她当然不会蠢得明知火往哪烧还往哪跑。
其实她早就想赚够钱,然后独步天下去寻找龙璃的踪迹了,今天,局势逼得她不得不将计划提前进行。不过也好,这次进了丛林,她索性顺便在丛林里找找看能不能找到什么灵草灵花提升修为。
在丛林里畅行,朝夏就像漫步一样,即便现在天已渐渐黑了,也没见她表现任何紧张,一个人行走在从林里就像一只游走丛林悠闲的豹子。
朝夏大概在夜里摸黑走了两个小时,背包里的手机突然响起。
这时,她才想起来,司徒焰给过她一个手机。
瞪着一闪一闪的数字屏幕,几乎不假思索,朝夏把手机一翻,然后解下电池再将手机一扔。
虽然她来这都市不久,可是她却知道,电话真可能是司徒焰打来的,但同时也被警方监控了。如果她接了电话,摆明暴露了自己的坐标,一旦坐标暴露,恐怕她连夜还得继续再逃。
对比起以前在水涧大陆,只有别人见到她便逃,风光无限呼风唤雨的场面,朝夏这一刻,很想吐血。
丢掉手机,朝夏重重发誓,她一定要让自己强大,尽快冲破二层巅峰进入筑基层,只要达到筑基层,她就可以在这都市里横行了,而不是现在这样像丧家之犬逃路。
天色,越来越黑,而她也越走越深。
因为越走越深,朝夏渐渐留意到,周围的百鸟鸣叫声越来越少,到最后,只有她脚踩落叶传来的沙沙声,周围是死一般的寂静。
通常这种情况,大多是这地方有不可预见的危险,很有可能此地隐藏着野兽,也可能此地有冥修,一般有鬼怪的地方,虫鸟都不愿呆。朝夏不希望是后者,如果真的这都市有鬼修,偏偏让她初闯江湖就给遇上,那她也太倒霉了。
倏地停下步子,朝夏不愿再往前,盯着自己十点方向一处草丛,她冷喝道:“不管你是人是鬼是妖!滚出来!”
那处草丛有东西踩断树枝的声音被朝夏敏锐的耳朵捕捉住了,甚至还有几枝芦苇动了一下,这些朝夏模模糊糊也看见了。目光一凛,她立即用神识扫去,可是神识才扫去的时候,朝夏就立即感觉面门一团黑影扑来,很显然,朝她扑来的黑影,正是能令百鸟惊惧的东西。
这黑影速度非常惊人,甚至还强过她的幻影步几倍,最重要还先对她发起攻击。
朝夏大脑还没有反应过来,右手已经出掌。
“轰……”朝夏几乎是在黑影锋利的黑爪抓上面门的时候,同时击出火球。她本以为自己动作很快了,而那黑影也会被她的火球击中的,谁知,这黑影简直比猴子反应还灵敏,居然随时可以改变方向,一下就窜到她的左边,甚至闪电迅速窜逃。
“想逃,没那么容易!”见黑影一下窜入林间不见了影,朝夏施展了幻影步追了上去。
刚刚电光火石间,她还是看见了这黑影的真实面孔。
那是一张狐狸脸,可这不是普通的狐狸,而是紫风狐影,这种狐狸发毛是紫色的,它比雪蛟还有灵性,七窍玲珑的大脑简直可以与人的智商相等。它不仅能看懂人脸色,还能听懂人话,要是驯服久了,它还能学人说话。最让朝夏激动的,是紫风狐影可以用做为坐骑,它的时速甚至超过南宫雪的保时捷跑车,最重要,骑着紫风狐影可以翻山越岭,人性化的条件可比开车强多了。
想到自己运气好成这样,朝夏忍不住吹了一声口哨,她刚失去雪蛟没多久,本还一直念念不忘,刚又因为被逼逃路,心情更是差到极点。这狐狸简直就是天上掉下来送给她的宝贝。要是放任它逃了,岂不蠢了?
之前的郁闷顿时一扫而尽,朝夏越想越开心,她放开了脚步,疯狂追了上去。
虽知道穷寇莫追,但她依然义无反顾,因为她怕自己不追与紫风狐影错失了,到时她会悔得肠子都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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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东城与皇甫宸自从各自敞开心扉说出自己内心的感受之后,两个男人居然相交恨晚,做起了难得的知心朋友。
当伍墨扬告诉他们,朝夏被邢警追捕,二人几乎不问原由,拖着皇甫颜与银宝儿就匆匆上了飞机赶回鹏城,这会儿,皇甫颜与银宝儿被他们丢在家里,而他们却准备了一车的下山工具,还有丛林冒险的用具药品及两支狙击枪走往九连山赶去。
他们相信朝夏的实力,他们更坚信朝夏不可能真跳崖死亡,但是顾东城告诉了皇甫宸,九连山过去是苗岭,苗岭是原始森林,苗岭的森林非常邪门,人一旦进了那里,很容易遇到传说中的鬼打墙,甚至会遇到野兽,大蟒蛇或者毒蜘蛛。除非当地土人,还有运毒不法份子才习熟那里的环境,否则以朝夏初闯苗岭,没有指南针,纵然有天大的本事,恐怕也无法与那里的天然地理环境斗。
秦老往年命顾东城与另十名特工接受野外求生特训时,秦老就变态选了苗岭,顾东城与那十名特工的特殊感情,正是在苗岭一起共患难而产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