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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叫门当户对,你看吴家公子一表人才的。”
“……”
谙颜心里顿时像是被掏了一块什么东西,觉得空荡荡的。他想蹲下来休息,却还是站着走了下去,他觉得好累,这时他第一次走那么短的路觉得那么累。
到了老先生的家,老先生正蹲着身子洗脸,见到谙颜便站起身来。
“老先生,我回去了,开学再来。”
“多留几日吧,还没带你到过河对岸呢,那里的草地很漂亮。”老先生走到谙颜面前,“再玩几日吧。”
“我娘叫我回家,就不留了。对了,晴儿呢?”谙颜往屋里看也没看到晴儿的影子。
“晴儿的父母前几天从县城回来就要晴儿和他们一起住,晴儿这孩子,就和她娘亲,去了几天也没见到影子。”
“呵,那么就先告辞老先生了。”
谙颜不知道他是怎么走回家的,到家门口的时候夕阳已经收回最后一抹余晖。
母亲见到谙颜便开心地进了厨房热饭。他洗了个冷水澡,出来的时候母亲叫他吃饭。
一切都是那么和谐,他有一种错觉,他觉得似乎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切都是最初的样子,他发现这几个月的记忆竟然已经记不太清了。
失落伴随着炎炎的夏日,暑假就这么消磨殆尽了。
说长也不长,说短也不短。谙颜留在家里写了零星的诗,伴诗度日。
谙颜重新出现在小学门口的时候还是老样子,一个旧的手写牌子。孩子们还是喜欢到处乱跑,一惊一咋。
唯独房子是新的,谙颜的那间小瓦房已经重新铺过瓦,里边也被打扫得干干净净。
孩子还没玩够,他们总会觉得假期太短。课堂上吵个不听,谙颜不厌其烦地说着安静。老先生还是那一脸慈祥的笑容。一切又恢复了原样。
第三天谙颜见到了晴儿。
晴儿晃着菜篮走过学校,看到了谙颜便叫了一声张先生。
谙颜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声音,心里一颤。转过头去,晴儿扎起了麻花辫子,张着黑亮的眼睛正对他招手。
谙颜走出校门,微微一笑。
“晴儿,好久不见。”
“张先生也好久不见,走的时候也不和晴儿说一声。”
“走得匆忙,只去了老先生的家没见到你。”
一段时间的静默,谙颜看到晴儿提的菜篮。
“晴儿嫁了好人家吧。”
晴儿脸微微红了,低下头去。
这样谙颜想到了晴儿和老先生来学校的那天,晴儿也是这样的。心里不免又一阵失落。
“胡说,晴儿还没想到要嫁人呢。”声音细得像缥缈的绸缎。
“那么吴家公子……”谙颜被突如其来的意外弄得摸不找头脑。
“什么吴家公子啊,人家娶的是孙家的晴儿,可是个大美人……”
晴儿看着谙颜笑了,露出洁白的牙齿。
谙颜也笑了。
“那就好。”
“什么那就好啊。”
“晴儿还不懂事,嫁出去该给别人添乱了。”
“你才给别人添乱。”
……
傍晚的时候谙颜坐在窗前,看院子的麻雀啄食着地上掉落的种子,以及闲庭信步的黄猫。觉得一切都是如此真实,他希望不再做缥缈的梦。
他已经决定给那晚的诗安一个名字,名字是晴儿。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就像晴儿也不知道为什么喜欢张先生的声音一样。
也许谙颜早已如这窗外的景色一般。
那些偏斜落下的光景与意境。暮色四合。
寻找蜂鸟(1)
文/邓奕恒
'一'
首先要说的是,小明最近有点神经质,这一论点是我在一节枯燥无味的生物课上意外的发现。
然后值得声明的两个消息分别是:
一、小明是我的同桌。
二、我发誓我一点也不觉得小明这个名字像小学时期学造句子里面的悲情人物,尽管有诸如“小明的爸爸死了。”或者“小明今天考试得零分。”为论据论证着我摇摇欲坠的论点。
“喂。”小明用手肘碰了碰我,“看,蜂鸟。”
他指指窗外。
“………”
“唉呀,飞走了。”
我很怀疑他看到的究竟是不是只蜂鸟,我只知道如果答案为是的话,那就说明我们活见鬼了,如果答案为否的话更加糟糕,那说明小明可能已经因为承受不住这个炎热夏季天花板顶上嘎嘎作响的三叶风扇和升学压力有着向精神分裂发展的趋势。
“那里根本什么也没有吧。”我默数着即将下课的倒计时,眯着眼睛顽抗着那由越过铝合金窗棂的日光从物理书塑料封皮反射而成的炽热。耀眼得肆无忌惮呢,我这么想着的时候,把厚厚的窗帘拉上了。
下课铃在我意料之中响起。
小明开始增加他发呆的次数——他手撑下巴,眼里闪着别人看不懂的光,头部偏左转38度平窗口外, 似乎在寻找着什么。“我在寻找蜂鸟。”小明吐掉叼在嘴里的HB铅笔,认真地对一个个来问他的人说。
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里,我迎来了我们一周一堂的计算机课,我挥霍了我宝贵的在线时光亲切地问候了百度哥哥和Google姐姐。
于是我说小明你是不是发烧了或者是在感冒中要不要进医院维修一下,这里不可能有蜂鸟因为这里没有花只有树而且百度词条说蜂鸟一般分布在西半球不可能在北半球的中国要不你看看心理医吧。
他仍旧一如既往地我行我素视老师的愤怒和无奈如无物,他固执地说他会继续寻找下去,直到再看到一次为止。
他再次转过头的一瞬间我看到了他眼里的视死如归义无反顾。
这样能一直穿过厚厚的臭氧看清平流层的云朵么?
'二'
小明是一个好人。
我不是在造句而是在阐述一个事实,小明真的是一个好人,所谓好人的意义跟每年十一月十一日街上形单影只的痛哭失声身影不同,他是一个真正意义的好人。
好人,指乐意于帮助或关怀其他人而不以自身利益为出发点的人。衡量好人的其中一个标准是“做好事”,即做一些有利于他人的事,而并不以自身得到相应的利益为目的。好人的概念在60年代,全民学习雷锋的活动中开始逐渐深入人心,一直到目前对整个中国区文化都有很强的影响力。据悉,时下很多中小学作文都以此为题,典型的如:《记一件好人好事》
——百度哥哥如是说
记得在一节体育课上,不善运动的我第一次打篮球便试图抢一个老鸟的球,老鸟左冲右突把我拉倒的同时,右小腿被水泥地刮去一块皮肉以至鲜血淋淋,引起了很多女生带着惊慌而不是崇拜情绪的尖叫。
这场篮球以老鸟小明背我到校医室包扎落幕。
在老鸟小明的背上承受颠簸的时候,听到老鸟小明不停的道歉声,我嘴上连连说没关系是我技术太菜心里却泛起了异样的情愫,诸如:丫的干嘛打得这么认真,要是我平时多吃点再胖点背死你丫的至少要扭伤腿,为什么穿在我脚上的XX牌运动鞋抓地性怎么这么差XX牌早就该倒闭了这样的种种不堪念头。
从在路上直到包扎好,老鸟小明一直瞪大了眼睛以惊异的目光向我行注目礼,似乎很费解一个男生怎么可以一直这么念念有词地诅咒别人。
寻找蜂鸟(2)
但是在他给我买来两人份的雪碧之后,我闭上了一直碎碎念的嘴巴叼着吸管喝饮料舒服得直哼哼。
有吃的喝的,万事好商量。
这次受伤的后遗症就是,我仍旧热爱雪碧这种饮料,右腿碗口大一个疤,并且三根手指朝天发誓永远不踏足篮球场。
最后一个就是,这天,我和老鸟小明成为了朋友。
在我得知老鸟小明原来叫小明这个消息笑得直不起腰以后。
而老鸟小明,在一个学期经历了分班之后,幸运地成为了我的悲情人物同桌。
题目:以“同桌”造句。
“小明是小恒的同桌。”
'三'
诸如此类的事情比比皆是,当然我没再受过伤。
就算忽略小明标准的海拔矫健的身材和还算对得起观众的脸蛋,就算忽略他是艺术特招生能画一手好画这个事实,就算忽略他在校篮球队有得分王之称的荣誉,他也有许多其他让女生尖叫的条件,比如他家底殷实,比如他会弹一手好吉他,比如他没有不良嗜好,不抽烟不喝酒整个一五讲四美好同学熟读八荣八耻的优秀青年……他作为我的同桌同时我也作为他的同桌,毫无疑问青蛙王子一样的我简直是一根狗尾巴草,而他则是鲜艳欲滴的玫瑰——这个形容似乎有歧义……总之反正他是耀眼的王子一样的人。
当然,有自知之明的我对现实没有什么不满或者对小明有什么嫉妒的情绪——如果他不要再每两个月就换一双价值不菲的球鞋在我面前蹦跶,带回来的早餐不要这么奢侈,记住协和豆浆还没有喝完就不要丢掉的话。
好吧我承认我有点小妒忌行了吧。
题目:以“就算”,造句。
“小明说:‘小恒啊,中午的这顿就算我的。’最后小恒哭了。”
“最后小恒哭了。”
'四'
“不如这样吧,你教我吉他,我免费帮你补习数学。”在一个天晴的晴天我如是说。
“不要,你的数学比我还烂,这样吧,我免费教你吉他好了。”小明不可置否。
剪掉指甲买琴箱吉他。
小明很老成地教我拨弦,转弦,爬格子,或者旧歌前奏的旋律好让我尽快学习基本功。
于是一遍又一遍重复着只有自己听得懂的solo。
有时候我想蜂鸟是不是就是会飞翔的我们,整天忙得像一只疯狂旋转的陀螺,上学回家上学回家,以至我们把大段大段的沉默穿插入几乎变得灰白的校园生活。
陀螺一样转啊转,转啊转,转来转去只剩下迷惘。
学校小卖部的老板是一个尖刻肥妇人。但是她养的一只猫很可爱。
没有意义的转折。
和小明逃课的时候唯一的乐趣就是寻找那只金黄色的母猫。那只猫似乎故意要跟我们玩捉迷藏,最后总是只有小明能抓住她的后脖子皮让她乖乖妥协。
我喜欢用食指轻轻挠她的下巴,猫咪舒服得直哼哼。小明则挠她的耳朵背,小猫很快地在椅子上完成从小憩到熟睡这个短暂的过程。
百度词条哥哥说,蜂鸟会一刻不停地飞,翅膀扇得很快很快,进食或者交配都在飞翔里完成。
听说蜂鸟死掉的时候才会回到陆地。后来小明说蜂鸟连飞累了也只是在风里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