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所以照顾好自己不仅仅是为了自己,还是为了小云,为了整个家。自己上次的意外不仅仅在李振兴的心里留下了伤害,也给家人带来了悲伤。
慢慢的靠近目的地以后,李振兴可以看到前面的那颗一直摇晃的熊脑袋,黑熊的鼻子很灵,而周围根本没有其他多余的小动物的存在,这里的松树又比较少,那就意味着这里的黑熊食物紧张,他们就不能很好的冬眠。
饥饿中的动物是最危险的,所以,李振兴看到黑熊把目光转移到这里的时候,直接转移到戒指里面,方便又安全,又不会伤害到黑熊,野生的动物也有生存的权利,李振兴不能为了自己的私欲而伤害它。
直接转移到了灵气充沛的地方以后,李振兴才发现这里的植株根部就不是什么人参,而是一种类似于石头的东西,要不是李振兴已经仔细的确认了灵气的来源,李振兴一定不会相信这种‘石头’会有这样的灵气存在。
但是自己的感应能力是不会错的,那就意味着,这个‘石头’是个宝贝。
李振兴仔细观察了这个‘石头’,下窄上宽,而且上面还有一层层的类似于岩层的东西存在,周围还散在的存在一些石头渣,像是被风化已久的样子。令人感到奇怪的是,这种石头渣也是存在着不菲的生命能。
仔细感应了整个石头以后,才发现,在石头的底部还存在着庞大的根系。
有根系那就是植物,不过。李振兴还是没有想起,什么样的植物是石头一样的东西,竟然还可以风化。
从这个‘石头’上看来,它应该生存了很长的时间了,要不是时间的催化,它也不会被风化。
虽然不清楚,但是从它散发出的庞大的生命能就知道,这颗‘石头’是个宝物,李振兴毫不犹豫的把这块‘石头’转移到戒指里面。自己能够碰到这颗‘石头’就是自己的缘分,没有不收之理。
收起这个‘石头’以后,李振兴在继续搜寻野参来,毕竟,这才是今天的目的。
人不能贪心,有这个意外的收获,今天就没有白忙活。人参这种东西不是野草,不是随处可见的,要是找,也要靠运气。不能急,慢慢来。
抬头看了看日头,已经快到下午了,要是找不到的话,今天晚上先到另一个世界里去休息一下,明天继续寻找。
正有这个打算的时候,李振兴突然感觉到在自己不到二十米的地方,有轻微的灵气波动,虽然它的灵气和生命能不是很强烈,但是,作为一株小草而言,那可就是太过了。
仔细感应了一下周围的情况,确定没有危险以后,才慢慢的靠近这里。李振兴也不确定这是不是人参。毕竟这里是大林子,有年岁的大树随处可见,生命能和灵气更是充斥着整个林子,李振兴也不好托大。
看到了实物以后,李振兴一阵欣喜,这确实是人参没错。上次挖到野参以后,竟然没有认出来,让李振兴好一阵郁闷,于是在上网做足了功课。就是怕以后出现在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
单单看这个叶子就是人参无疑,上面灵巧的长着三片小叶子,现在的叶子还没有完全的舒展开。但是为了进一步确认这个植物,李振兴还特地的感应了一下底下的情况。
映在脑海的景象是一个小小的胡萝卜的样子,但是,上面泛黄的皮和皱褶,周围的根须弥漫的长在‘胡萝卜’的周围。
真的是野参!
现在的李振兴很兴奋,上次的野参根本就是撞大运,自己把那颗野参拔出来的时候,根本没有什么欣喜,就觉得这是一颗普普通通的植物而已。可这次不一样,自己已经确认了这是一颗野参,这样心里就有了负担。
实际上说起来,这还是李振兴第一次挖到野参呢,也不由得他不紧张。这根本不关乎价值不价值的东西,价值再高,像赤泥和潭木,在李振兴的眼里也没有留下什么负担。但是野参不同,从小的教育就是野参是个好东西,可与而不可求。一直神话着野生的人参。
李振兴高兴了一阵子以后,狠狠的鄙视了一下自己:比野参更值钱的东西自己都挖过,还高兴个P,再说,这个野参根本年龄不大。
平复了一下心情以后,从戒指里倒腾出工具,开始挖掘起来。
挖参可是一个技术活,根须要好好的保存完整,不能像拔萝卜一样的去拔人参。任何一株野参都是大自然赐予的礼物,不能随意的破坏。李振兴就是怀着这样的心情挖参的。
其实对李振兴来说,挖参根本不用这么麻烦,随便一转移,这个野参就转移到自己的戒指里面,根本不用费什么心神。但是,为了满足一下李振兴的挖参的欲望,他还是不嫌麻烦的尝试了一番。
看着亲手挖出来的宝贝疙瘩,李振兴一阵欣喜。这可是自己动手挖出来的宝贝啊!
挖到以后,才高兴的回家去,李振兴不贪心,有一颗就够了,即使不够,也可以随时过来挖。鲜活硬要流失比较少,还是比干货好。
不知道别人是怎么样理解的,反正李振兴直觉上这样认为。
反正现在小云还没有生产,现在也不适合吃这玩意,还是把他储存在自己的戒指里面还的安全,在里面最起码水分不会丢失,拿出来的时候,和新鲜货一样。
回到家的时候,只有小云和小雨在,其他的人都在花生地里奋斗。
由于前几天,李振兴认错的态度比较好,得到了小雨的谅解,这才主动的打招呼,“振兴,这么早就回来了?不是说在刘晨家住上一两天吗?”。小雨不解的问道。
现在的小雨可以直接没有任何顾虑的说出刘晨的名字,要是在以前,肯定会脸红。刘晨是小雨第二个动心的男人,第一个是李振兴,当是李振兴的腿脚好了以后,让小雨好一阵惋惜,还不惜到李振兴家大闹了一次,但是结果是惨痛的。
第一段恋情还没有起点便终止了。
第二个喜欢的人就是刘晨,说是喜欢也算不上,最多也就是少女内心的那种朦胧的爱慕之情,但是,她很清楚她和刘晨的差距,于是,这段恋情还没有展开,便扼杀在了摇篮里。小雨虽然平时大大咧咧的,但是为了自己的感情,她还是很谨慎的。
作为一个农村女孩,她很清楚自己的定位,刘晨和自己不合适,要是他真的喜欢自己的话早就喜欢了,到现在不喜欢,小雨已经死心了。
找一个朴实的小农民,安安稳稳的度过一生就是她最大的愿望,她根本就不奢望自己的另一边风流倜傥,才学满腹,只要身体健康就好。
“刘老家也来了客人,我在那里不合适。小云呢?”虽然知道小云在哪里,但是,李振兴忍不住的还是问了一句,不为别的,仅仅是一个小小的习惯而已。
“哦,小云应该在炕上睡觉吧,具体的我也不是很清楚,要不,你自己过去看一下吧。”小雨一直在厨房这边忙活,还没有来的及关心小云的问题。
“哦,大姐你先忙,我先去看看。”
看着李振兴远去的背影,小雨越来越觉得这个妹夫好,小云嫁给他真是八辈子修来的福分。哎,自己的幸福在哪里呢?脑海中突然呈现出李振虎的样子,吓了小雨一跳。
呸呸,自己怎么会想打他呢?即使世界上的男人全部死光了,自己也不会看上他的。
对于李振虎,小雨有说不出来的厌恶,不仅仅是由于马晓丽的事情,这种厌恶原因是什么她也不清楚,就是不喜欢他而已。
李振兴在炕上见到小云以后,心顿时轻松了很多,像是找到组织一样,终于不再孤单了。那种感觉很玄妙,不可名状。
见小云还没有睡醒,李振兴也依着小云顺势一躺,靠在她的身边,也眯了一会儿。
吃晚饭的时候,李振虎是回去吃的,主要是小雨的目光太有杀伤力,让他招架不住,但是,即使小雨这样对待他,他也安奈不住内心的爱慕之情。
张雨云虽然木讷,但是并不笨。
地里的草一直疯狂的长,根本就是忙不完的活,自己家里的那几块地根本就没有时间打理。让张雨云很苦恼,忍不住的抱怨。
李振兴听了以后,很不好意思,为了自己的私欲,让大舅哥蒙受这么大的损失。但是和自己的秘密相比,李振兴宁愿他忙碌一点。
第二天李振兴又找了个借口出去,不过,这次却是真的是到刘晨家。
和刘晨是兄弟,刘家的长辈也算的上是自己的长辈,一直没有过去看望,李振兴很过意不去。毕竟在自己出事的时候,刘家出了不少的力。
去的时候,手里拎着的正是自家产的红樱桃。
黄樱桃还差几天才能成熟,所以,现在拿的出手的只有这些红樱桃了。
到了刘家以后,刘震岳和他老婆还是一如既往的健康,或者说比以前强了不少。见到李振兴来以后,大家都很高兴。
特别是刘晨,见到李振兴拎了一兜的樱桃来,欢喜的不得了,上次顾老强人所爱的事情,让刘晨耿耿于怀。见李振兴的樱桃以后,这种不悦感才渐渐消除。
110挖参
110挖参
第111章 刘家往事
111刘家往事
和刘老聊了一会儿以后。找了个单独的时间,问了问刘晨关于刘浩然的事情,说不定刘晨知道,若是不知道的话,再去问刘老也不迟。
谁知刘晨一听这个名字就一脸的茫然“刘浩然是谁啊?”
其实李振兴也不知道刘浩然是谁,网上有很多重名的人,不过,在查找中,李振兴自然的把目光定在了一个参谋的身上,一来年龄比较接近,二来他有军方的背景。李振兴也没有根据,不知道为什么选定这个人,单单这两条符合的人最起码还有三个,但在李振兴的潜意识中,认定了这个人就只所要找的刘浩然。
刘晨不清楚,那只能是去问刘震岳了,这个老人身上的秘密很多,李振兴只是好奇但是没有探究的欲望。
这次刘浩然的出现,让李振兴不得不小心,自己交的朋友,还是把背景弄清楚的好。万一出现了什么状况,自己心里也有个底,不至于一头雾水。
中午的时候,在刘家吃了个便饭。这是第二次在刘家吃饭,第一次的时候,李振兴其实对刘家没有什么感觉,就一个普普通通的复原军人的家而已,但是这次来,李振兴可不会这么单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