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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之枪第02卷风云篇-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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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今次北方军团征兵就是为了进行第六次希曼要塞攻坚战……
  第三章 贵族人渣
  由于土之王国正和其南方的谢尔斯达帝国开战,故这次时利卡纳独力出兵。
  参加第六次希曼要塞攻坚战的兵力有北方军团八万、利卡纳第二、三军团各七万、以龙达。庞勒斯伯爵为首的贵族私兵团大约六万、加上民兵三万合共三十一万大军,算上几万名负责运粮的民工,对外宣称四十万大军。
  这么劳师动众的目的只有一个,趁着希曼的十五岁女王刚登基、政权未稳、国内农民暴乱,发动攻击。一举攻下希曼要塞,取得洛顿高原的控制权。说白了就是为了——钱!
  由于出兵仓促,所以新兵的训练全都在行军路上进行。军营中,老兵的镇定自若和新兵的兴奋紧张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行军的速度并不快,可以让新兵有充足的时间训练。原因并不是这次作战的总指挥——北方军团长汉斯大将军体恤部下,他也想早点作战,避免战事拖到冬天。
  但由于贵族私兵团的用普通速度行进,其它军团逼迫放弃了急行军的想法。
  这一切的罪魁祸首龙达·庞勒斯伯爵却完全没有指挥官的自觉,仗着自己的老爸是王国宰相胡作非为。这次出征也只是为了获取武勋,好继承父亲的公爵封号。
  因为各国都有规定:只能是贵族的长子继承爵位,而且必须有军功或者文职上的政绩才能继承父亲的爵位,不然每一代爵位减两级。原本这是各国为了保证本国贵族素质而作的规定,但后来因为文职上的政绩太难获得了,所以几乎所有贵族子弟都挂个名在军中。只要那次战事不输就可以取得军功。于是随军出征变成了获得地位和财富的捷径了。
  而龙达·庞勒斯伯爵,有着让所有人讨厌的特质。一头棕色的头发什么时候都梳得油亮亮的,一张因为酒色过度而苍白无比的尖脸,下巴总是向上扬的,除非别人高他很多,否则肯定能看到他那两个大大的鼻孔。一双小三角眼,像向日葵望太阳一样,总是望向美女出现的地方。他不论什么时候总是穿着一身礼服,不过裤头总是松松的,方便随时和抢来的女子交欢。每到一地,附近的城市总会传来有女子被强行虏走的消息。但碍于他的背景,所有人都敢怒不敢言。
  夏末的一天傍晚,北方军团第二师团训练场旁边的一个山坡上。杰特十指交叉,轻轻地托着下巴,冷冷地坐在场边看着部下训练。刚好,旁边五十米处就是龙达·庞勒斯伯爵的大帐。
  庞勒斯伯爵出来了,身旁有两个仕女不停地扇着扇子。
  “什么鬼天气!热死了!”说完伯爵用右手的小指头把一缕头发拨了上去。戴在双手指头上的十只宝石戒指在夕阳下闪闪发光。
  “喂!你!今晚的‘甜点’是什么?”
  “城里有位子爵的女儿不错!”旁边一只“狗”答道。
  “带来!”
  “是!”
  突然,伯爵发出一声尖叫:“天啊!怪不得我觉得这么重!你们竟然把这破东西别在我的腰上!”说完,伯爵用右手的拇指和中指轻轻拈起腰间的佩剑丢在一边,然后一脚狠狠地踩在一个趴在地上的奴仆的头上。
  战士的剑比生命还重要,庞勒斯伯爵竟然这样对自己的剑。附近所有前锋营的战士都停了下来,气愤地望着庞勒斯伯爵。气氛霎时紧张起来。
  “谁叫你们停下来的!继续训练!”杰特用不容置疑的语气下命令。
  “但……”
  士兵的话马上被打断。
  “有时间管别人的事,不如好好训练,想想怎样在战场上生存下去!”杰特用冷酷的眼神扫视着在场的每一个战士,身上散发出不怒自威的气势。
  士兵的不满被及时强行压住了,所有士兵继续训练。一次可能发生的冲突被杰特用果断的手中止了。这一切,刚好被经过的汉斯大将军和其女儿丽娜。汉斯看到。
  “看到了吗!此人的冷酷、理智,正是大将所为。你要多向他学习。”
  “是的!父亲!”
  “在军营里要叫我将军!”
  “是——”
  之后一路相安无事。直到大军到了宾达要塞。
  晚上。
  “什么事这么嘈啊?”汉斯大将军问。
  “爸,好象是庞勒斯那家伙看上了艾芸丝姐姐!”
  “艾芸丝?”
  “爸——就是驻守宾达要塞的班顿中将的女儿!”
  “那畜生!”
  三分钟后。现场。
  “哼哼!你的女儿跟了我,有你的好处!”庞勒斯伯爵尖声说到。
  “是啊!我们伯爵很快就是公爵了!别人送女儿来我们伯爵还不要呢!你们这是高攀!”一只‘狗’附和到。
  “小女还小,而且野性难驯,不听教,不适合伯爵你的!”班顿中将赔尽好话。
  而事件的女主角艾芸丝·班顿,的确是个充满野性的美人。金色的秀发扎成一条大辫子垂在肩上,充满野性的蓝色双眼狠狠地瞪着伯爵,尖尖的鼻子下是一个火红的双唇,让人有吻下去的冲动。裸露在贴身盔甲外面是一块块线条优美的肌肉,配合着古铜色的健美肤色,整个人活像一头健美的雌豹。让人有一种想征服她的欲望。
  “野性难驯更好,我最喜欢驯服女人的!”伯爵无耻地叫到。
  班顿父女一时气得搭不上话来。最后,庞勒斯伯爵在不断叫嚣着:“班顿,我成为公爵后,你还不献上你的女儿的话,等着瞧!”等话时被汉斯将军强行拖走。
  第二天。走出要塞后,杰特不禁打量起这座号称天下第一要塞来。
  宾达要塞。总长两公里,夹在两座高耸入云的高山中,高山常年积雪。城墙分三层,外、中、内分别高15、20和25米,各层相隔8米。无论是哪堵城墙,都是用重达两顿的巨石建造的,砌得均匀整齐,天衣无缝。城墙上,联锁、箭孔、投石塔、巨型弩箭堡和棱堡纵横交错,互相掩护。即使外围工事被敌人占去,防守者仍能轻易地凭着中墙和内墙的优势,把敌人赶下去。
  城门高达8米,由厚达半米的铸铁所造,坚固无比。铁做的吊桥长达25米,横跨在清澈的护城河上。河水虽然清澈,却仍然看不到底,不知深浅。河水比地面低七米,取自旁边高山上的不绝的山水,河水流向另一座山的一个山洞中。没有人知道山洞通向哪,只知道企图找出答案的人都没有回来。
  城外没有任何制高点可以让敌人利用,原有的两个山岗被强行用人力铲去了。反而不利冲锋的低洼地倒有不少。
  太可怕了!不愧为天下第一要塞,就算给我五百万大军我也不愿意攻打这里。杰特心里暗暗祈祷着。
  第四章 蟑螂!(上)
  经过近一个月蜗牛似的行军后,四十万大军终于在初秋时分到达了希曼要塞下。
  总攻的日子终于到了。杰特冷冷地打量着希曼要塞。希曼要塞?差多了!
  总长三公里。城墙分两层,外、内分别高12和18米。由于连年被两国攻打,不少地方因年久失修而破旧不堪。护城河听说有五米深,但是只有不到三米宽。城外更有几座高度适中的山岗,只要能让要塞内的投石机停止十来分钟,攻击方就可取得和防守方一样的优势了。
  如果不是有希曼第一名将尼亚哥夫镇守,希曼要塞早就在他镇守的三十年间转手上百次了。就是这个尼亚哥夫,用他那铁桶般的防御,让无数怀着一腔热血、希望出人头地的利卡纳青年,满怀悲愤地长眠在希曼要塞下。
  而这位“老爷爷级”的将军现在站在要塞的城楼上,身穿一件希曼步兵的传统黑甲,用他那花白的脑袋望向利卡纳那无边无际的银色大军,好象轻轻地叹了口气。
  这一边,汉斯大将军全身银甲,坐在一匹浑身雪白的高头大马上。望着身边,眼睛全都放出兴奋光芒的士兵们,汉斯嘴角露出了满意的笑容。毫不犹豫,“嚓”地拔出手中长剑,高举向天,雪亮的宝剑闪耀着太阳的万丈金光。
  “准备——”
  “合上头盔——”
  “举盾——”几乎所有军官同时一气呵成地喊道。
  近十万攻城大军同时举盾,闪亮的银盾反射着太阳的祝福,几乎把希曼要塞士兵的眼耀得睁不开。
  “为了利卡纳的荣誉!死战到底!”
  “为了利卡纳的荣誉!死战到底!”全军轰鸣,气吞山河。
  汉斯的宝剑沉稳有力地落下。
  “冲啊——”
  “杀啊——”
  “祖国万岁——”
  “天佑我王——”
  十万大军,喊着各种各样的口号,开始了冲锋。十万人沉重的脚步,足以令大地也为之颤抖。胆小一点的人,可能早就被眼前景象吓晕了。
  攻城部队两边是两万名在重步兵大盾掩护下的弓箭手,他们的任务是尽量用箭矢压制对方的远程武器。中路每隔二十米就有一台投石车或者十几米高的流动箭塔。在大型攻城武器中间夹着近千名手持圆盾、另一手托着云梯的工兵。其余的地方都被密密麻麻、如同蝼蚁般密集的轻步兵所填满。
  在利卡纳军中,无数火球、闪电、冰锥、水环飞出,仿佛夏日里最激烈的流星雨般袭向希曼要塞。各式各样的魔法击在要塞的坚固无比的魔法阵上,绽放着耀眼的光芒。
  此时,攻击魔法不是用来攻击的,只是为了迷糊对方弓箭手等远程射手的眼睛。只是为了让他们的准星偏移一点点,就那么一点点就够了。每一点点都可以让自己人少死一个、让自己人的投石车少坏一台。那么长久积赚下来就是生命,就是胜利!
  五百米……四百米……三百米……两百米到了!
  尼亚哥夫举起的右手重重地落下了。
  “射击——”
  无数箭矢、石头、巨弩从要塞飞出。而箭矢多得在空中相撞,“啪!啪!”的声音传遍整个战场。
  这一切,组成了一个夺命的黑网,仿佛一个巨型蝗虫群袭击农田般,无情地罩在冲锋中的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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