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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政治和社会制度
制度能够改正社会的弊端,国家的进步是改进制度与统治带来的结果,社会变革可以用各种命令来实现——我认为这些想法仍然受到普遍的赞同。它们是法国大革命的起点,而且目前的各种社会学说也仍然以它为基础。
最具连续性的经验一直未能动摇这个重大的谬见。哲学家和史学家们枉费心机地想证明它的荒谬,不过他们却可以毫不费力地证明,各种制度是观念、感情和习俗的产物,而观念、感情和习俗并不会随着改写法典而被一并改写。一个民族并不能随意选择自己的制度,就像它不能随意选择自己的头发和眼睛的颜色一样。制度和政府都是种族的产物,它们并不是某个时代的创造者,而是由这个时代所创造。对各民族的统治,不是根据他们一时的奇思怪想,而是他们的性质决定了他们要被统治。一种政治制度的形成需要上百年的时间,改造它也同样如此。各种制度并没有固有的优点,就它们本身而言,它们无所谓好坏。在特定的时刻对一个民族有益的制度,对另一个民族也许是极为有害的。
进一步说,一个民族并没有真正改变其各种制度的能力。毫无疑问,以暴力革命为代价,它可以改变其名称,但是其本质依然如故。名称不过是些无用的符号,历史学家在深入到事物的深层时,很少需要留意它们。正是因为如此,英国这个世界上最民主的国家①仍然生活在君主制的统治下,而经常表现得十分嚣张的最具压迫性的专制主义,却是存在于那些原属西班牙的美洲共和国,尽管它们都有共和制的宪法。决定着各民族命运的是它们的性格,而不是它们的政府。我曾在前一本书中,通过提出典型事例来证实这一观点。
因此,把时间浪费在炮制各种煞有介事的宪法上,就像是小孩子的把戏,是无知的修辞学家毫无用处的劳动。必要性和时间承担着完善宪政的责任,我们最明智的做法,就是让这两个因素发挥作用。这就是盎格鲁一萨克逊人采用的办法,正像他们伟大的史学家麦考利在一段文字中告诉我们的,拉丁民族各国的政客们,应当由衷地学习这种方法。他指出,法律所能取得的一切好处,从纯粹理性的角度看,表现出一片荒谬与矛盾,他然后又对拉丁民族一拥而上发疯般制定出来的宪法文本与英国的宪法进行了比较。他指出,后者总是一点一滴慢慢地发生变化,影响来自必要性,而不是来自思辨式的推理:
从来不考虑是否严谨对称,更多地是考虑它是否方便实用;从来不单纯以不一致为理由去消除不一致;除非感到有所不满,绝对不加以变革;除非能够消除这种不满,绝对不进行革新;除了针对具体情况必须提供的条款之外,绝对不制定任何范围更大的条款——这些原则,从约翰国王的时代直到维多利亚女王的时代,一直支配着我们250年的议会,使它变得从容不迫。要想说明各民族的法律和各项制度在多大程度上表达着每个种族的需要,没有必要对其进行粗暴的变革,而要对它们逐一进行审查。例如,对集权制的优点和缺点,可以专注于哲学上的考究。但是,当我们看到,一个由不同种族构成的国民用了一千年时间来维护这种集权制;当我们看到,一场目的在于摧毁过去一切制度的大革命也不得不尊重这种集权制,甚至使它进一步强化,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该承认它是迫切需要的产物,承认它是这个民族的生存条件。对于那些侈谈毁掉这种制度的政客,我们应当对他们可怜的智力水平报以怜悯。如果他们碰巧做成了这件事,他们的成功立刻会预示着一场残酷的内战,这又会立刻带来一种比旧政权更具压迫性的新的集权制度。
从以上所述得出的结论是,深刻影响群体禀性的手段,不能到制度中去寻找。我们看到,有些国家,譬如美国,在民主制度下取得了高度繁荣,而另一些国家,譬如那些西班牙人的美洲共和国,在极为相似的制度下,却生活在可悲的混乱状态之中。这时我们就应当承认,这种制度与一个民族的伟大和另一个民族的衰败都是毫不相干的。各民族是受着它们自己的性格支配的,凡是与这种性格不合的模式,都不过是一件借来的外套,一种暂时的伪装。毫无疑问,为强行建立某些制度而进行的血腥战争和暴力革命一直都在发生,而且还会继续发生。人们就像对待圣人的遗骨一样对待这些制度,赋予这些制度以创造幸福的超自然力量。因此,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制度反作用于群体的头脑,它们才引发了这些大动荡。然而其实并不是制度以这种方式产生了反作用,因为我们知道,不管成功或失败,它们本身并没有以这种方式产生反作用,因为它们本身并不具有那样的能力。影响群众头脑的是各种幻想和词语,尤其是词语,它们的强大一如它们的荒诞,下面我就简单地揭示一下它们令人吃惊的影响。
(5)教育
在当前这个时代的主要观念中,首当其冲的是这样一种观念,即认为教育能够使人大大改变,它会万无一失地改造他们,甚至能够把他们变成平等的人。这种主张被不断地重复,仅仅这个事实就足以让它最终成为最牢固的民主信条。如今要想击败这种观念,就像过去击败教会一样困难。
但是在这个问题上,就像在许多其他问题上一样,民主观念与心理学和经验的结论有着深刻的差异。包括赫伯特·斯宾塞在内的许多杰出哲学家,已经毫不费力地证明,教育既不会使人变得更道德,也不会使他更幸福;它既不能改变他的本能,也不能改变他天生的热情,而且有时——只要进行不良引导即可——害处远大于好处。统计学家已经为这种观点提供了佐证,他们告诉我们,犯罪随着教育,至少是某种教育的普及而增加,社会的一些最坏的敌人,也是在学校获奖者名单上有案可查的人。一位杰出的官员,阿道夫·吉约先生在最近一本著作里指出,目前受过教育的罪犯和文盲罪犯是30:100,在50年的时间里,人口中的犯罪比例从每10万居民227人上升到了552人,即增长了133%。他也像他的同事一样注意到,年轻人犯罪增长得尤其多,而人尽皆知的是,法国为了他们,已经用免费义务制教育取代了交费制。
当然不能说,即使正确引导的教育,也不会造成十分有益的实际结果——谁也没有坚持过这种主张。就算它不会提升道德水平,至少也会有益于专业技能的发展。不幸的是,尤其在过去25年里,拉丁民族把它们的教育制度建立在了十分错误的原则上,尽管有些最杰出的头脑,如布吕尔、德·库朗热、泰纳等许多人提出了意见,它们依然不思悔改。我本人在过去出版的一本书中指出,法国的教育制度把多数受过这种教育的人变成了社会的敌人,它让无数学子加入了社会主义者的阵营。
这种制度——它可能很适合拉丁民族的禀性——的主要危险来自这样一个事实,即它以根本错误的心理学观点为基础,认为智力是通过一心学好教科书来提高的。由于接受了这种观点,人们便尽可能强化许多手册中的知识。从小学直到离开大学,一个年轻人只能死记硬背书本,他的判断力和个人主动性从来派不上用场。受教育对于他来说就是背书和服从。
前公共教育部长朱勒·西蒙先生写道:“学习课程,把一种语法或一篇纲要牢记在心,重复得好,模仿也出色——这实在是一种十分可笑的教育方式,它的每项工作都是一种信仰行为,即默认教师不可能犯错误。这种教育的惟一结果,就是贬低自我,让我们变得无能。”
如果这种教育仅仅是无用,人们还可以对孩子们示以同情,他们虽然没有在小学里从事必要的学习,毕竟被教会了一些科劳泰尔后裔的族谱、纽斯特里亚和奥斯特拉西亚之间的冲突或动物分类之类的知识。但是这种制度的危险要比这严重得多,它使服从它的人强烈地厌恶自己的生活状态,极想逃之夭夭。工人不想再做工人,农民不想再当农民,而大多数地位卑贱的中产阶级,除了吃国家职员这碗饭以外,不想让他们的儿子从事任何别的职业。法国的学校不是让人为生活做好准备,而是只打算让他们从事政府的职业,在这个行当上取得成功,无需任何必要的自我定向,或表现出哪怕一点个人的主动性。这种制度在社会等级的最底层创造了一支无产阶级大军,他们对自己的命运忿忿不平,随时都想起来造反。在最高层,它培养出一群轻浮的资产阶级,他们既多疑又轻信,对国家抱着迷信般的信任,把它视同天道,却又时时不忘对它表示敌意,总是把自己的过错推给政府,离开了当局的干涉,他们便一事无成。
国家用教科书制造出这么多有文凭的人,然而它只能利用其中的一小部分,于是只好让另一些人无事可做。因此,它只能把饭碗留给先来的,剩下的没有得到职位的人便全都成了国家的敌人。从社会金字塔的最高层到最低层,从最卑贱的小秘书到教授和警察局长,有大量炫耀着文凭的人在围攻各种政府部门的职位。商人想找到一个代替他处理殖民地生意的人难上加难,可是成千上万的人却在谋求最平庸的官差。只在塞纳一地,就有200名男女教师失业,他们全都蔑视农田或工厂,只想从国家那儿讨生计。被选中的人数是有限的,因此肯定有大量心怀不满的人。他们随时会参与任何革命,不管它的头领是谁,也不管它有什么目标。可以说,掌握一些派不上用场的知识,是让人造反的不二法门。
显然,迷途知返为时已晚。只有经验这位人民最好的老师,最终会揭示出我们的错误。只有它能够证明,必须废除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