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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走的路,并不会因为三个小喽啰而不太平。”
四个人的脸上多了些倦意,这条路,还算是太平。
梦娇的脸色不再傲气了,她的脸现在比猴屁股还红。她想起了在老千坊里,对眼前这个刀客说过的话。
“江湖上,只要用刀的人,就都认识项恒。”
“无羁刀的名字,和项恒一样出名,伟大。”
“一代豪侠项恒绝对是一个很有气度的人。”
“项恒请我喝过三次酒,他是个很有气度的人,最喜欢喝葡萄酒。”
想到这里,梦娇的脸就更红了。
从项恒的表情上,不难发现他已看穿梦娇的心思:“你现在是不是在回忆,我项恒什么时候跟你喝过三次酒?”
“你是不是也发现,项恒并没有传说中的那么伟大,他只不过是一个很普通的人。”项恒自嘲的说道:“项恒只不过是个很讨厌葡萄酒,最喜欢烧刀子的酒鬼而已。”他的酒瘾又犯了。
他没有在卖弄,他一直是这么看待自己的。
当一个女人被同龄人点破心事时,只有两种结果。第一是发情,第二是发怒。
梦娇显然在发怒:“所以项恒只不过是个浪得虚名的混蛋!”
如果女人肯对你发怒,通常就是表示她在对你发情。
项恒大笑道:“老子从来不计较自己名声好坏,我现在最关心的,就是金赌令牌。”
梦娇嘲讽的说道:“一代大侠项恒,为了一块破令牌而长途跋涉,这未免太令人耻笑了。”
“让他们耻笑吧,我不在意。”项恒很洒脱的笑了笑:“倒是你,竟然刮花了酥饼的脸,我太佩服了。”
想到这一点,梦娇立马高兴的跳了起来:“哈哈!天下第五美女的脸,就这么毁在了本姑娘手里,我可以流芳百世了!”
项恒和忆柔在叹息,宇文子乔也在叹息。
三人眼中的梦娇,还太年轻,太幼稚,看不透许多事。
她自身的骄傲和轻浮,使她忽略了苏冰接下来的报复。
她也看不透,这三个人是亡命徒的处境,也不知道带着她来苏州并不仅仅是为了金赌令牌这件事。
她更没有去分析,义帮的三大堂主、水清涛和原刑天为什么袭击这三人。
梦娇现在已经完全沉迷在胜利的喜悦中,她这一辈子最得意的事,或许就是刮花了苏冰的脸。
项恒忽然道:“你的名字真的叫梦娇?”
第六回:谁骗谁?(第三章)
更新时间2012610 20:43:36 字数:4671
梦娇翻了个白眼,神情马上转换:“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项恒道:“你也可以不用告诉我。”
“那你就不用问了!”梦娇的脸又蹦了起来,翻书的速度,也许没她翻脸快。
走江湖,最重要的就是要深藏不露,不能让人摸清你的底细。梦娇懂得这个道理。
她觉得自己懂得很多道理。
忆柔把一个包子轻轻的递给梦娇,在刚才的打斗中,她动都没动,所以不饿。
——梦娇和苏冰动过手了,所以她一定很饿。
忆柔就是这么想的,她很会替别人设想,总能很快就想出别人需要什么。
包子已经凉了,可是背后,却隐藏这忆柔太多的温暖。
梦娇现在最需要的就是一个大菜包,当她看见这个大菜包时,就忍不住舔了舔口水。
她刚才发过誓,混江湖,就要吃得惯粗粮。
等到她打算伸手去接这个包子时,才发现这个包子,是忆柔微笑着递过来的。
于是她的脸色马上就变的难看了:“你什么意思?”
忆柔轻轻说道:“你一定饿了,吃个包子吧。”
梦娇叉着腰说道:“本姑娘刚才不是告诉过你,我吃不惯粗粮吗?”
项恒下意识拉过忆柔,对忆柔说道:“命是她自己的,饿死了也是她自己的事,我只是心疼这个包子钱。”
梦娇心里涌起一团怒火,牙关开始摩擦。
一刹那之后,她的脸上竟然又写满了笑意——女人变脸的速度,不比川人的变脸戏慢。
梦娇客客气气的伸出手,打着哈哈说:“你说的对,刚才是我错了,食物是为了填饱肚子,不是为了美味的。”
项恒瞪大了眼睛,好像看见了这辈子最新鲜的事,听到了这辈子最有道理的大道理。
善良的人从来不怀疑别人,所以忆柔微笑着,很大方的将手里的包子递了过去。
下一刻,项恒和忆柔的脸都沉了下去,宇文子乔的脸色也显得有些不自在。
梦娇怒然把包子扔在地上,七脚八脚的踩了个稀烂,嘴里竟然还不干不净的骂着:“姑奶奶我就是不吃粗粮!饿死了也不吃!这种臭包子用来喂狗都不如!他妈的!”
如果梦娇现在是个男人,那他的鼻子现在应该已经被项恒揍扁了。
一时的冲动,通常会将之前发的毒誓和教训统统忘记。
星光点点,黑云遮月。
走了一天的路,打了一场架,还被梦娇气的半死,项恒现在觉得很疲倦。
如果有酒,那么相信他一定不会疲倦。
大树前,生着一团火,四个人围坐在一起。
最普通的夜晚,最普通的包子煎饼,宇文子乔、项恒和忆柔谈笑风生,没有一点不愉快的样子。
梦娇很不愉快,她放不下骄傲去吃粗粮,她的肚子在打雷。
梦娇忽然发现,就连一头牛,也能活的比自己愉快。
青牛颇有滋味的吃着草,时不时的就朝这边看一眼。在梦娇看来,青牛看自己的眼神中,似乎也带着同情和可悲。
唉。。。。。。
忆柔已经在项恒的怀里睡熟,项恒也闭上了眼睛。
宇文子乔盘膝而坐,靠在熟睡的青牛身上,
没人理会梦娇,也没人愿意去惹这位千金大小姐,她开始觉得孤独。
——囚犯,岂非都是孤独和无助的?
梦娇望着忆柔和项恒,目光里再一次闪现出凶狠就嫉妒的光芒。
她开始感慨,每个夜晚,她都能睡着最柔软最暖和的床上,有人会给她吹灯,有人会给她点火炉。
卧房外,永远站着十二个守夜侍卫。
每天早上起来,都有两个丫鬟,伺候她洗漱更衣,厨房里也给她备好了豪华的早点。
可是现在,她竟然要露宿荒郊野外,漆黑的四周,可能有豺狼,可能有流氓。
没有被褥,没有下人,也没有温暖的火炉。
只有一团将要熄灭的火堆。
在梦娇看来,就连这堆火团,也是冰冰冷冷的。
梦娇的脑海里忽然闪过一道灵光。
——他们三人已经睡了。
——有夜色的掩护,我一定可以逃走的。
于是梦娇用了九种最有效的方法——至少她认为很有效的办法,试了试三人是不是真的睡着。
三人不但睡的很死,就连青牛,竟然也打着呼噜。
梦娇得意极了,她觉得自己很老道——你们千算万算,还是算不到我可以趁你们睡觉时溜走这一招吧?
她捂住嘴,尽量不让自己笑出声。
当她轻手轻脚的开始走溜走时,脚步却忽然停了下来。
并没有人阻拦她,只不过,她看见了熟睡的项恒而已。
项恒倒影在她的目光中,使她的眼神里第一次闪烁着母性的爱。
她也不知道这样痴痴的凝望了多久,许久的迟疑后,她还是没有溜走。
黑云散尽,夜色变浓。
无论梦娇现在睡的草地有多刺多硬,她还是睡着了,因为她也很疲倦了。
人活着,总要去做一些从未做过也从不愿意做的事,梦娇现在睡的地方,就是他从未睡过也从不愿意睡的地方。
宇文子乔弹开眼皮,望了望熟睡的梦娇,微笑后,又再一次闭上了眼。
梦娇在孤独中睡去,又在孤独中醒来。
她醒来时,没有伺候洗漱更衣的丫鬟,也没有丰盛的早膳,只有两个青年和一个少女刺耳的笑谈声。
宇文子乔、项恒和忆柔今天吃的粮食,是在路边茶摊上买的油条和粽子。
我们的梦娇大小姐,自然也吃不习惯油条这种最普通的东西。
可是她实在太饿,只能勉强着喝了杯热茶。
不过这段旅途终于走到结尾了,四个人都不禁松了口气。
黄昏的时候,四个人就走进了苏州的城门。
苏州是中原最大的城市之一。
奢华的赌场,花花绿绿的青楼,千姿百态的酒楼客栈,龙蛇混杂的市集。大城市里有的,苏州不但有,还不比别的地方差。
要维持苏州这么大城池的治安,精锐的捕快是必不可缺的。
苏州城的捕快,在关内是十分出名的。
总捕头韩龙吟,人称“快刀神捕”,是苏州知府朱文任最得力的助手。
韩龙吟在苏州城里总捕头的位置,是在刀口下讨了二十年的饭才得来的,是当今六扇门内最厉害的高手。
他也是用刀的,和许多刀客一样,他最崇拜的人,就是项恒。
韩龙吟还有一个很大的野心,那就是逮捕当今天下第一杀手,人称“袂不血”的冷云风。
不是因为冷云风杀了太多的人而引出的道德问题,仅仅是因为冷云风也是用刀的而已。
苏州城,对韩龙吟来说,这是他家的院子,他的城堡,他决不允许苏州城的治安有一丝差错。
他和往常一样,带着六个弟兄,日落时,在城门口附近巡逻。
苏州城有韩龙吟这等高手坐镇,狂徒毛贼们越来越少,城里的治安也越来越好。
今天巡逻在城门口的韩龙吟,却好像看见了最凶狠的狂徒和最狡猾的毛贼。
他看见一个肩背金色雁翎刀的刀客,一个晃着折扇的书生,和两个超凡脱俗的美女。
韩龙吟的目光定格在项恒的人影上,他认不出对方的脸,却认得那柄金光闪闪的无羁刀。
他的目光既没有停留在无羁刀上,也没有停留在早已注意到的喜鹊叼骰扇上。
倒影在韩龙吟双目中的,是梦娇大小姐。
项恒和宇文子乔两人的眼睛,也闪着光,“神刀快捕”韩龙吟,他们还是认识的。
忆柔怔怔的看着梦娇和韩龙吟两人的目光交流——梦娇认识这个捕快?
这个疑问他们马上就知道了。
“韩捕头,把这三个贼子给我拿下!”梦娇的语气非常凌厉,眼神里写满了一个囚犯重获自由的快感。
无论那一个牢房,都不会感觉很舒服。
牢房里通常都有死老鼠和死蟑螂,从走廊里传来的惨叫声,墙上的火炬和醉醺醺的狱卒。
苏州城不愧是大城市,就连监狱,也比别的地方更阴森恐怖。
韩龙吟虽然很强,但凭他和六个弟兄,还是没有能力将项恒和宇文子乔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