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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小粮喃喃问道:“你什么时候来接我?到底是几天?”
项恒笑道:“最多十天。”
米小粮掰着指头算,今天已经是第七天了,再过三天,铁匠哥哥就会来接我了,到时候我就能离开丐帮,离开阿腥了,然后等我大一点的时候,就找一个很好的男人嫁给他。
她痴痴的幻想,仿佛自己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少女在嫁人前,总是期待着嫁人的那天,可等到嫁人后,又会想回到嫁人前的日子。
所以女人是种很奇怪的动物。
总而言之,这寺庙的确是藏米小粮的好地方,谁也想不到项恒会把米小粮藏在和尚堆里。
阿腥当然也带人去这寺庙里找过。
那是个下午,阿腥带着四五个手下,气势汹汹的闯了进来,抓起方丈就是一声大吼:“有没有看见一个十多岁的女乞丐?”
方丈慌张的摇头。
阿腥又问:“那女乞丐会不会住在这?”
方丈大声道:“我佛门清净之地,哪来的女子?”
可这佛门清净之地,偏偏却有个女子。方丈却不能承认,免得别人说这帮和尚金窝藏娇。
阿腥这种人,当然不会被方丈的一句话就给打发,于是放开方丈,对着手下喝道:“搜!”
寺庙瞬间就变的鸡飞狗跳,翻桌砸柜。
方丈这才后悔收留了米小粮这女娃娃,急的他好像热锅上的蚂蚁。
米小粮这时正在扫地,刚听到大厅外有人高喝:“搜。,就看见方丈跑了过来。
她皱着眉头,问:“发生什么事了,大师?”
方丈慌慌张张的说:“快,赶紧躲一躲。”
米小粮还愣在那里,就被方丈拉进了禅房,眼睛在禅房里一扫,就果断的对米小粮说:“快,躲进那箱子里!”
她一向很听方丈的话,方丈既然这么说,她就马上躲了进去,她知道方丈让她躲一躲,就一定有躲一躲的原因。
方丈不但是为了保护米小粮这可怜的女娃娃,更要保住这座寺庙百年的清誉。
阿腥转着眼珠子想:“把一个女乞丐藏在寺庙里,未免也太过显眼了,况且这老和尚是从不说假话的,项恒应该不会蠢到把米小粮藏在这里。”
于是阿腥就带着手下离开了,虽然只是很随便的搜了搜,但阿腥已经断定米小粮没有在这寺庙里。
年少和轻狂,使他疏忽了这么大的漏洞。
几十年后,项恒跟后人们讲述年轻时的传奇时,就讲到当时他把米小粮藏在寺庙里的想法。
他说:“当时我想,整座小镇都是阿腥的地盘,把米小粮藏哪里好呢?我想来想去,还是觉得把米小粮藏在和尚庙里最好,因为阿腥如果搜过去,方丈一定会尽力的掩护米小粮,不但是因为整个方丈就慈悲心肠,更因为他要保住那寺庙百年的清誉。况且阿腥这个人,也不会认为我竟然把米小粮藏在寺庙这么显眼的地方。”
后人们听到这里,都翘起拇指夸他,说:“这想法真不错,那寺庙虽然不是个极佳的藏身之处,至少比客栈和其他角落要安全。”
项恒这时眼中却闪烁出痛苦之色,他说:“当时我也是这么认为的,可后来就因为这个做法,才让京四爷得逞。”
把米小粮藏进寺庙的第八天早晨,项恒之前让阿腥买的十斤牛肉,十斤米,十颗小白菜,十颗菠萝,已经全部吃完。
项恒原本有两锭银子,一锭银子给了方丈做香火钱,还有一锭给了阿腥,买了那十斤酒肉白菜和菠萝。
唯一剩下的,就是项恒后院的那口井。
一天下来,项恒没吃一口饭,没喝一口酒。因为酒饭都没了。
有水,他也没喝一口。
他躺在长椅上,眼神间充满了疲倦,他既感觉不到饥饿,也感觉不到口渴。
他的思想以迟钝,还在痴痴的想着那双手。
那双被阿腥砍下来的手——那究竟是不是米小粮的手?
他已经把这个问题想了一天,也没有一点头绪。
他的精神和肉体已经到了灯枯油尽的时候了,而且还被一群狡猾的野狼给围困住。
他闭上眼——我快撑不住了,米小粮怎么办?
就在这时,飘来了一阵香气,项恒一闻到,就张开了眼睛。
饭香,胭脂香和花香等等香,都引不起项恒的兴趣,唯独酒香,能让项恒从椅子上一下子跳起来。
就好像浓重的鱼腥味,远远的就能引到花猫。
只可惜他现在双腿不方便,不是跳起来,而是慢慢的坐起来。
项恒抬头,他的心跳就快了起来,人也感觉更加紧张和疲倦。
京四爷抱着一个酒坛,正笑眯眯的站在铁匠铺门口。
酒坛里散出的酒香很浓很醇,一闻就知道是陈年的女儿红。
第三十七回:四爷的行动(第一章)
更新时间2012910 8:29:42 字数:4784
项恒懒洋洋的对京四爷说:“几日不见,四爷瘦了许多。”
“这话要四爷我说才对,七八日不见,你项恒看上去倒是瘦了七八斤。”京四爷一边说,一边在桌子上坐下,边笑边继续说:“别管你我瘦没瘦,先来陪四爷喝几杯。”
闻到这酒香,项恒才发现自己的胃已空了很久。
京四爷倒满两杯酒时,项恒已坐到了他对面,他满意的说道:“这女儿红真不错,看来四爷也是个懂得享受的人。”
项恒喝下这杯酒时,酒沉到了心里,心却沉到了谷底,脸沉在了阴影里。
不是因为这酒中有没有毒,也不是因为这酒不好喝。
项恒对酒的了解,就好像对刀了解的那么深一样。
酒若难喝,他只会皱着眉头喝下去,就若好喝,他会笑的像春风般大呼好酒。
但他现在的脸却沉下去了,不是因为酒难喝不难喝,而是这酒的出处。
京四爷关心的问道:“这酒不好喝么?”
项恒淡淡道:“这女儿红很好喝。”
这个小镇上有卖酒的地方,哪里有卖陈年的女儿红,哪里有卖陈年的高粱,项恒都清楚。
京四爷哈哈大笑道:“这女儿红当然好喝,毕竟是十二年陈酿的。”
这镇上只有卖五六年陈酿的女儿红,没有一家酒店出售十二年的女儿红。
这小镇上只有一坛十二年陈酿的女儿红,米小粮刚好十二岁。
项恒道:“我来这几个月了,竟不知道这小镇上有卖十二年陈酿的女儿红,惭愧惭愧。”
京四爷似乎很得意,笑道:“这不怪你,因为这酒我不是买来的。”
“哦?”
“这酒是帮里一个女弟子的。”
“这女弟子十二岁就成亲了?”
“没有。”
“既然还没有成亲,怎么会喝给女孩子们当嫁妆的女儿红?”
“因为这女娃娃不是个听话的孩子,叛离丐帮,还勾结外人。”
“这人是米小粮?外人指的是我?”
京四爷似乎没听见,打着哈哈说:“单单喝酒岂不无趣,幸好我还带了点下酒菜。”这话说完,马上就有一个弟子送上了一盘东西。
这盘东西摆在桌上,被一块白布盖着。
项恒看着这盘东西,道:“这是什么?没有热气,是冷菜?冷菜怎能用白布盖着。”
京四爷笑眯眯的说:“这菜有些特别。”
说着,京四爷已经揭开了白布。
盘子里的东西一露出来,项恒原本空荡荡的胃,就立刻反。
他想吐,又吐不出来,想哭,也哭不出来。
雪白的盘子里,放着一双雪白的手。
从腕部被一刀砍下,切口整齐干净。
断手被洗过,洗的切口干干净净,洗的不见鲜血,所以盘子还是白白净净,没有一丝鲜血。
项恒想说话,却说不出。
京四爷叹着气说道:“这女娃娃做错了事,四爷只喝了她的酒未免也太便宜她了,于是就砍下了她的一双手。”
项恒很勉强的问道:“这女娃娃是不是米小粮?”
京四爷瞪着他瞪了很久,缓缓道:“就是她。”
项恒没有表情,他还不相信京四爷找出了米小粮。
京四爷知道项恒不会立刻相信这是米小粮的手,于是只好叹着气,有些不情愿的解释道:“你莫忘了,我丐帮有许多搜查的高手,我昨天带人赶到这里,今天早上就在那寺庙里找到了米小粮,中午砍了她的手,现在正陪着你喝十二年陈酿的女儿红,让你看这双洗干净的手。”
在丐帮的地盘上藏一个人不是件简单的事情,只不过谁也料不到四爷的人动作这么有效率,这么快就找出了米小粮。
一股怒火,从项恒的丹田开始烧,一下子就窜上了他的心脏。
项恒忍着,咬着牙问道:“这双手是四爷亲自砍下的?”
四爷道:“答对了一半,左手是我砍的,右手是阿腥砍的。”
那股烧着心脏的怒火,一下子就烧到了项恒的天顶盖,他咬着牙逼问道:“你就不怕我现在杀你?”
京四爷淡淡道:“你我现在面对面坐着,以这段距离,我绝对有把握在你出手的那一瞬间制住你。”
项恒听着。
京四爷继续说:“若是以前的那个项恒,四爷绝不敢如此冒犯,只可惜现在的项恒只不过是个瘸子,一个连无羁刀都提不起来的懦夫。”
项恒眼中有说不出的痛苦和疲倦。
京四爷没有停下,继续说:“况且米小粮现在在我手上,你若杀了我,就休想她死的比我舒服。”
直到京四爷离开,项恒也未开口多说一个字。
项恒不多说一个字,是因为京四爷在临走前跟他说:“你若要是敢有一点动作,米小粮就不得好死,你知道的,四爷若想弄死一个人,会有很多种办法。”
白云飘飘,阳光如同少女的素手般温暖。
世间充满了和平和希望。
京四爷在破庙里的桌前刚坐下,跟在他身后的阿腥就急忙问道:“刚才我们为什么不动手?项恒遭受了这种打击,已是他最脆弱的时候。”神情间有极大的不服气。
四爷淡淡道:“项恒现在的确很脆弱,但却还没有到最脆弱的时候。”
阿腥瞪大了眼睛:“不是最脆弱的时候?”
四爷道:“他现在只是愤怒,想要让他最脆弱的话,在愤怒之上,还要加上悲伤才可以。”
一个人在最愤怒和最悲伤的时候,的确是最脆弱的时候。
四爷继续说:“我们要等待最好的时机,现在项恒已是山穷水尽,米小粮还在我们的手上,这小镇都是我们的地盘,我们已经占尽了天时人和地利,只需要制造最好的机会而已。”
阿腥皱着眉头道:“那这机会我们要怎么制造?”
四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