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有关经济问题的种种错误思潮,这些思潮都曾经在最近的20年中流行过,而且都对中国的经济政策、对中国的经济发生过重大的有害影响。
这些思潮涉及许多方面的问题,但是它们又有着共同的特征。该怎样概括这个特征呢?我思来想去,觉得最恰当的概括,就是“中国特色的经济自由主义”。说它是“中国特色的经济自由主义”,首先是因为它与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际上流行的经济自由主义有着相当多的共同之处,从外国的经济自由主义大师们那里搬来了数量可观的名词概念。但是另一方面,中国的经济学家们也有许多自己的特殊创造,造成了中国的经济自由主义自己的特色。不客气的说,这些中国的特色在学术上几乎没有任何值得一提的东西,它们基本上都是一些简单的观点或政策主张。不过,这些观点和主张倒是满充分地体现了中国的特色,往往充满了贪婪、残忍的精神和对现代社会、现代科学的无知。
大概说起来,中国的经济自由主义在这些年中散布了危害中国经济的十大信条:
一曰只讲效率,只讲个人发财致富,不讲公平和平等。
最近20年来,中国人在讨论经济问题时,普遍强调的是提高经济效率,社会上的舆论关注的更是个人如何能尽快地致富,大富翁成了人们崇拜的偶像和敬畏的神明。而中国的经济学界则一直在引领着这股思潮,把它引上借口效率而否定公平和平等的邪路。在这方面,经济自由主义的信奉者们当然是最极端的代表。谁一讲公平和平等,他们就说人家要降低经济效率,并且还要给扣上“反对改革开放”的大帽子。在这种思潮帮助下,许多人在没有任何公平和平等的环境下致富,结果是加剧了社会收入和财富分配的不平等,造成社会的两极分化。
二曰不要任何秩序。这是中国的经济自由主义者与外国不同的一个重要特色。西方传统的经济自由主义并不否认秩序的重要,它一直很关心如何能产生一种有益的秩序。而中国近20年中的经济自由主义却接近于一种“自由主义无政府主义”。表面上看,还没有哪个“著名”的中国经济学家公开鼓吹不要任何经济秩序,但在实际上,经济自由主义者们却想把任何秩序都破坏无余。
秩序的反面是混乱。20年来我国经济中出现过的混乱可谓多矣。诸如“全民经商”、“全民炒股”、人人吃回扣、个人随意侵吞他人和公共财产、走私盛行、大肆制造假冒伪劣产品、全国性的房地产投机之类,或者违反了社会分工的规则,或者破坏了社会的资源配置机制,都是这种破坏秩序的混乱现象。但是那些经济自由主义的卫道士们却从来不肯对这些混乱现象作点批评。相反地,倒是经常有人出面颂扬和提倡其中的某些现象。象“全民炒股”、全国性的房地产投机之类的事情,都曾经得到某些人公开的大力提倡,反对这些东西的人则被扣上“保守”“反改革”的帽子。而中国的经济自由主义者们借此提倡的,是所谓“搞活经济”。在他们的心目中,没有了秩序的时候也就是“搞活”了的时候。哪里在进行整顿以建立秩序,哪里就“不活”了,经济就搞糟了。
三曰主张自由放任的政策,对一切都放任自流,反对靠政府的干预来建立秩序,反对政府的任何强制措施。
主张政府尽可能少干预个人的经济活动,反对在建立秩序的名义下进行配置资源式的政府干预,这本来是西方的经济自由主义与中国的经济自由主义共同的特征。不过中国的经济自由主义在这方面要更走极端。在西方有许多社会各界公认的应由政府管制的事情,如行医卖药必须有执照,必须有许多法规以防止欺诈等等。而在中国的经济自由主义者心目中,这些都成了不许政府插手的事情。
任何人都会感受到,自80年代末以来,中国的经济秩序以至社会秩序变得十分混乱,近年来竟达到欺诈公行、贪污受贿普遍化、黑社会开始形成、许多地方已经无法无天的程度。形成这种局面的原因之一是政府机构的不作为,许多该作的事不作,该管的事不管。我们应当指责政府机构的,是它们没有履行其维护秩序的职责。而使它们这样作的深层原因之一,就是听信了经济自由主义者的自由放任主张。每当政府要对某一方面进行干预时,不管这种干预多么合理,抱经济自由主义态度的人总会出来指责这种干预“破坏自由”、“反对改革”“经济因此而不能搞活”。
四是主张将一切与经济有关的活动都市场化,都变成现金交易。
世界各国的经济自由主义者都强调市场配置资源的有效率性,主张尽可能让市场发挥配置资源的作用,反对政府对经济生活的干预。这是他们的共同之处。但是中国的经济自由主义者在这方面作得特别彻底。虽然也有一些自由主义的经济学家知道,世界上有许多“市场失灵”的情况,但是一讨论起具体问题来,经济自由主义者们总是强调要“实行市场化改革”,从来不提要加强政府的执法、规制以致管理。可以说,对任何具体问题,经济自由主义者都只有一个千篇一律的灵丹妙药——“解决问题靠改革,实行改革就要市场化”;除了市场化和“民营化”(即私有化),他们再提不出解决问题的任何别的方法。本来中国的银行业80年代和90年代初发生了大量的不良资产,其主要原因是有关方面特别是政府机构没有实行有效的监管。但是中国的经济自由主义者们这几年鼓吹的却只是“银行业要市场化”、“要民营化”,你在他们那里根本就听不到一句要加强政府监管或社会监督的话。按他们主张的去作,中国的银行业只能越搞越坏。
五是主张放纵违法违规和腐败的行为;其思想根源是主张让一切人自由地追求私利,哪怕是损人利己的行为也不要制止。在现行的法律和制度限制了这样作的自由的地方,就鼓励人们大胆地去作违反规定以致违法的事情。不管是贪污腐败,违法违纪,行贿受贿,走私卖淫,只要能“搞活经济”,使人们发财致富,那就是好事情,就应当让人们放手去干。
当然,中国还没有哪个有点名气的经济学家公开鼓吹纵容违法违规行为。但是,自由主义经济学家们却以曲折的方式表达了他们纵容违法违规行为的态度:他们把“改革开放”等同于“放开搞活”,用“放开搞活”的名义来纵容违法违规行为。在他们当中的流行态度是:从根本上否定政府的任何强制措施,对那些违法违规泛滥的地区、领域和时期,他们高度评价为“放开搞活”了的“改革开放典型”;只要政府一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他们就说这是“对改革开放的倒退”,是违反了“放开搞活”的宗旨,是把经济搞得“死气沉沉”;而谁如果敢于主张扩大法律涵盖的范围、严格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就马上会被扣上“反对改革开放”、“反对放开搞活”的帽子。这样作的后果,就是促使各级政府放手纵容各种违法违规的行为。
六曰采取一切可能的方式、不惜一切代价地实行私有化,目的是把生产和流通领域的企业都变成私人所有的企业,把已经存在的公有企业、公共资金转变为少数“经营者”私人所有。这是中国的经济自由主义者一贯致力的目标。他们要搞的私有化,并不是简单地要发展一般的私营企业,而是要将原国营或集体企业无偿地变成少数富豪的私人企业,以此来快速地制造富裕程度远远超过社会平均水平的资本家。
经济自由主义者们在前苏联东欧推行了激进的私有化战略,造成了经济和社会的灾难。而中国的经济自由主义者们则想走一条“渐进”的私有化道路,他们一方面主张“渐进地”发展私营企业、实行私有化,另一方面又要以各种非法的或不正当的“灰色”甚至“黑色”的方式来将现有的公有企业私有化。
在经济自由主义者们的鼓吹下,20世纪90年代的中国进行了一场“悄悄的私有化”,逐步地将原有的公有制企业(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斩尽杀绝。这种“悄悄私有化”的战略是一步一步来,先小后大,先集体后国营,不搞“一刀切”,而是打着“企业改制”、“产权改革”的旗号。对亏损的公有企业,他们说这种企业的资产反正也在亏损中流失,因此“宁可(白送给私人而)流失,不可(继续亏损)‘坐失’”;对盈利的公有企业他们却又变了个腔调,说是要“靓女先嫁”,“乘还卖得出去的时候先赶快卖出去”。总之是要卖光(其实是送光)公有企业而后快。
在作法上,中国的经济自由主义者们耍了一个大花招:他们先是主张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造”,一旦这种改制得到认可而广泛铺开,就进一步鼓吹“让经营者持大股”,从而使原国营或集体企业很快就无偿地变成了少数个人的私人企业。在形势允许的地方,他们主张由政府官员以合法赠送的方式将公有企业白送给少数的所谓“经营者”个人。当然,这样白送的企业也是以“卖”的名义私有化的。可是在“卖”掉原国营或集体企业的过程中,中国的经济自由主义者们进行的是有系统性偏向的批评,他们总是抱怨政府或企业员工在出售公有企业时向私人购买者要价太高,而从来不提要价太低的情况。结果是将“卖”公有企业变为接近于白送。
而在私有化不能取得合法地位的地方,经济自由主义者们就袒护以致鼓励各种腐败行为,支持实行“贪污腐败的私有化”。与此同时,他们一方面积极呼吁修改宪法,要在宪法中写上“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另一方面却从来不提反腐败和制止侵吞公有企业的必要。背后的用意十分明显,那就是要先违法地将公有企业侵吞为个人私有,然后再用法律把侵吞来的个人财产保护为“神圣不可侵犯的”。
七曰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