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孟瑾哭的头昏脑涨,不住地打嗝,根本没听见男人说了些什么。最后在那个男人又问了几遍之后,才明白他的意思。
她在男人的身上靠了好一会才缓过神来,然后用哽咽的声音恳求着:“爸爸,我们再住一晚上再回家好不好,求求您了,求求您了,再住一晚上。”
班纳特先生对一向乖巧听话的大女儿的请求完全摸不着头脑,前两天她还抱怨巴斯一点都不好玩,想要早点回家看吉姆,所以他特意改了行程提前了两天回家,可是今天却忽然痛哭流涕,还要在这里住一晚,
这是怎么了。他迷惑地向妻子看去,想从她那里得到一些提示,毕竟女性总是比男性更了解孩子的,不是吗。
班纳特太太压根没有看到丈夫问询的目光,她满眼都是哭得一抽一抽的大女儿。她直接扑上前去,把女儿从丈夫手中夺了过来,然后抱着她,从头到脚摸了一遍,又对班纳特先生说道:“简这是怎么了?哦,我就说昨天去的那个地方阴森森的,听说以前还有异教徒住过,天哪,你偏不听我的话,哦,我可怜的女儿,可怜的简不是中邪了吧?我们快去教堂找牧师看看。”
她说得太快太激动了,孟瑾没有完全听懂,但是异教徒、教堂、牧师她是听明白了。孟瑾不禁打了个寒战,是啊,这可不是个文明的时代,中世纪大约过去还没多久呢,她可不想被当成怪物烧死,她还要想办法回家呢。她往班纳特太太的怀里缩了一缩,尽可能把自己蜷起来,似乎这样能让她觉得安全些。
班纳特先生发现了女儿的不对劲,伸手把女儿从妻子怀里又抱了过来,压着嗓子抱怨道:“你别这么大声,你吓到简了。别总想些有的没有的,那里每天有多少人去呢,从没听说过谁中邪。”说完他顿了顿,又拍了拍女儿说道:“不怕,不怕,宝贝,你昨天不是还想早点回家的吗?今天这是怎么了?”
孟瑾听到他的问话,整个人都僵硬了起来。她自然想留下来找到办法回现代去,可是她现在只是一个小豆丁,完全没有自主权。如果她大一点,或许可以鼓起勇气偷偷留下,可是现在她又能怎么办呢。她年纪小,又没有一分钱,离开这夫妇两人连自己活下来都成问题,更别提住在宾馆里找回家的方法了。而且或许她在这个屋子里再睡一晚又回去了,或许睡一辈子都不一定……
哦,不,她不能这么想。她一定要回去,她不能让爸爸妈妈老无所依,白发人送黑发人,中国的父母一辈子活的就是个孩子,要是失去她,他们一定会疯的。
她要回去,她也一定能回去。她不敢想两个空间的时间差,她只是坚定地想,哪怕十年、二十年她也一定要回去,回真正的家,去见真正的爸爸妈妈!!
想到这里,孟瑾犹豫着对班纳特先生说道:“您不是还想再住两天吗?”
说完这一句,她就不知道在说什么好了。但是似乎天底下的所有父母都会脑补,尤其是对着他们年幼、可爱的孩子的时候。
班纳特先生听了她的话很高兴,他一扫愁容,呵呵的笑着,说道:“哦,亲爱的,没关系,我以前就来过这里,这次只是想带你们和你妈妈来看看。既然你不喜欢,我们就早点回去吧。好了,露西,快点收拾好东西,米歇尔太太,你来给简整理一下,我们回家了。”
米歇尔太太把孟瑾接了过去,先把她放在一个金丝绒面的大方凳上,然后叫宾馆的女仆打了水给她洗了脸,重新梳了头,把衣服整理了一下,然后抱着她和班纳特夫妇一起下楼去了。
走出房间的门,孟瑾立刻转过身去,她从米歇尔太太的肩上望去,死死的盯着那个房门,她要牢牢地记住这间屋子,她还会再回来的,一定会的。
米歇尔太太把她直接抱上了马车。丽兹和另一个年长的女仆坐在车上。
一见她上来,小姑娘就扑了过来,问道:“简,你怎么了,我等了好久,你把什么丢了?”
孟瑾摸了摸她的头,说:“没什么,我记错了。”
小姑娘大约太小,还不会刨根问底,见她不多说话,就又回去和女仆叽叽喳喳说些她不大听得懂的童言童语。
片刻之后,班纳特太太也上了车。
又过了一会儿,班纳特先生过来看了一下,说道:“姑娘们,坐好了,我们要出发了。”然后他和一个男仆骑上马,率先走了。
马车动了起来,孟瑾扑到窗口,努力仰起头去看旅馆的名字。旅馆的名字似乎是用大大的花体字写的,而马车停得离门口太近,她只能看到小半个招牌,她还没猜出店名,马车就越行越远了。
孟瑾无力地坐在座位上,对旁边班纳特太太的问话充耳不闻,只是静静地看着窗外的风景。果然转过弯,她看见了昨天才参观过的那个修道院。
感谢上帝,还是巴斯,还是她住的那个旅馆。
在马车的颠簸中,孟瑾胡思乱想着。
一会儿她暗自庆幸,幸好在不同的时空,她穿越过来的房子都是旅店,要不然她怎么找寻回家的路呢。
一会儿她又不住地抱怨,如果不是小舅舅非要定这家更贵的宾馆,她是不是就不用穿过来了呢,如果按照她的打算订那家便宜的,或许在这个年代不是旅店,她就不会穿到一个小孩的身上了。
一会儿她又想着,她现代的身体怎么办呢,是这个叫简的小孩子穿过去了吗?小舅舅发现她的异常了吗?在还国内的父母现在知道了吗?他们该多么难过啊!早知道她就不该接受小舅舅的邀请来英国旅游了……
大约这具身体还是太小,想着想着孟瑾的意识就开始模糊起来,朦胧中她咬紧牙关狠狠得念着,不管多久我一定要找到回去的路,一定要去见爸爸妈妈。
可是要是身体不在了怎么办?没关系,就算她变成洋婆子爸爸妈妈也不会不认她的。她又开始暗暗琢磨着只有父女俩或母女俩才知道的小秘密,想用做将来证明自己的身份,想着想着不知什么时候就睡着了。
作者有话要说: 很悲催,用手机改了错字,一保存就通篇变成了乱码,还以为电脑版会没事呢。早晨看到晋江的通知,怀疑文章中有不合适的段落,锁文了,大受打击,不得不重新校了一遍错别字,话说我怎么会有这么多错别字呢,昨天边打就边改来着呢。
☆、前世今生
或许是在路上睡觉受了凉,或许是现代的灵魂适应不了这副古代的小身板,我们的孟瑾,也就是现在的班纳特大小姐生病了。
烧得迷迷糊的她,并不知道班纳特家是如何鸡飞狗跳的,只是觉得房间里有很多人进进出出,有人给她额头上放冷毛巾的,有人拿针扎她的手指,有人尖叫,有人哭哭啼啼……她也想大叫,想把人都赶出去好好地睡一觉,可是都提不起一丝力气,只能任由别人折腾。偶尔清醒时她还会苦中作乐的在心里祈祷,要是能这么病回去就好了,或许她死了就能回去了也说不定。
不过理想是美好的,现实总是那么残酷。也有可能因为她是个无神论的异教徒,她的祈祷在这片明显应该归上帝管辖的区域压根没得到任何回应。在苦苦挣扎了一二十天后,孟瑾终于好了些,又躺了十来天之后,她也能自己爬起来了。
而且令她自己都惊讶的是,在这次前所未有的病痛折磨下,她那因为穿越而造成的心灵苦闷也消散了不少。她现在甚至还能半躺在床上傻乎乎地胡思乱想:“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好吧,后面的她记不得了。你不能指望一个已经28岁,工作了六年的老女人,还能清楚地记得中学学的古文不是吗。她是个老师不假,可是她大学学的是英语,毕业了也是在大专教英语,又不是语文老师,也不能要求太多了是吧。
这些天,从女管家和女仆们的交谈中,还有她那个咋咋呼呼的现任母亲的唠叨中,她还是获得了不少的有用信息。昨天她又趁着主管她的,叫做米歇尔太太的育婴女仆不在时,和那个叫露西的杂役小女仆套了半天话,终于对她所在的这个世界有了一点点了解。
当然,这个人选她也是挑选了一番的。大前天她就从女仆的谈话中听说到,她在巴斯曾经见过的那个小女仆——露西的母亲刚生下她的小妹妹,可是因为生病没有奶水喂养。为此,当天晚上她特意当着父母的面,从自己床头那个漂亮的木质小匣子中摸出来了一枚金币送给了露西,告诉她给她妹妹买些牛奶喝。她的新父母和所有仆人都大大称赞了她的慷慨善良,新爸爸尤其高兴,还表示要每天给露西的小妹妹提供一磅牛奶。听着他们叽叽喳喳的吵个没完,天知道她有多么心塞,那可是金的啊!这群外国人夸张的表达方式让她的头和心都更疼了。她为什么在以前读书时会觉得英国人都高雅含蓄呢,她得多么瞎啊!!
好吧好吧,吐糟时间结束,孟瑾决定想些现在最要紧的事。那枚金币显然起了重要的作用,露西现在对她感恩戴德,昨天的谈话也非常顺利,她几乎把这个小姑娘知道的重要信息榨了个干净。当然小姑娘的年纪也是个重要因素,她并不是孟瑾以为的16、7岁,露西其实还不到14岁,刚当上女仆半年多,因为从小就力气大,老实听话,一家祖祖辈辈又都是班纳特家的佃户,才被老爷选中当童仆的(这也值得骄傲吗——孟瑾想)。一个自小在村子里长大的小姑娘知道的并不多,但是对现在的孟瑾却是足够了。
从露西的话中她得知,她穿越的是1802年的英国。孟瑾本人现在叫做简?班纳特,才三岁多。父亲是附近最大的地主,年收入2000镑(真不明白老外怎么把收入弄得人尽皆知,太不低调了——来自现代的灵魂忍不住吐糟)。她们现在住的村子叫做朗博恩,大部分的土地都属于他们家,这里位置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