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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生活更方便一些。
“带女朋友回来过夜也更方便一些吧?”我自我介绍完毕后,他提出了第一个问题。
“没想过,而且现在我还没有女朋友,连带回来过夜的资本都没有呢。”第一罐啤酒已经喝完,我打开了第二罐。
“你不会是同性恋吧?”这句话差点没让我将刚刚喝进嘴里的啤酒喷出去。
“没有女朋友不代表不喜欢女人,我虽然不歧视同性恋,但现在我还没有那种倾向。”我急忙辩解着。
“以前的那个家伙几乎每隔两天就要带女人回来过夜,女朋友也是换来换去没个定性。有时候上午还是个长头发的高挑女人,到了下午就换成了短发的娇小美女了。真拿他没办法。”他抱怨着。
“算了,别去想他了。说说你的情况吧。”人与人的沟通应该有来有往么。
“我家的情况有些复杂,很难说清楚,自己又太过简单没有必要讲,不说也罢。”他巧妙地拒绝了我的提问。
“不想说就算了,喝酒吧。”我举起了啤酒。
“喝酒,为我们今天相识。”他也举起了啤酒。
“干杯。”我们一仰而尽喝干整罐的啤酒。
那晚我们胡侃海聊说着一切感兴趣的话题,仿佛是老朋友一般,但关于我们自己的话题却一点也没有涉及。本想向他打听一些居住在这里应事先做好的准备或应对措施什么的,但最终也没有问。那满满一口袋的啤酒大概有十几罐,是个单数,但我们是绝对平均地将它们喝完的,最后那个零头是我俩轮换着喝干的,花生也统统吃光了。
“交给你收拾了。”他晃晃悠悠地站起来准备回去。
“慢一点走,还没有电呢,带照明的东西了吗?”我问了一句。
“习惯了,不用那些东西了。”他打了个晃,站稳,“你刚刚搬来,还缺些东西吧?”他问道。
“想买些小电器,打发打发时间。”我说道。
“明天我带你去一个地方,那里的东西挺便宜的,但也不错。”
“好吧,先回去睡觉吧。”说实话我的酒劲也有些上来了,头一阵阵地发昏。
“睡觉了。”他高呼一声后我听见关门的声音。
我的邻居文家树,第一个我个人意义上的邻居。我将啤酒罐捡了捡聚拢在一起,剥开的花生皮是扔在口袋里的,地上没有多少,即使是有但在我没有练成夜视眼之前是休想找到的。算了睡觉吧,不用再脱衣服了,原本就只穿了一条内裤,所以没有再脱的必要了。我重新回到了床上,只是刚刚躺下,又是一阵敲门声,确切地说应该是踹门声,声音很大。
“谁呀?”如此不懂礼貌而且还是在大半夜,我没好气地问了一句。
“是我。”是文家树,我赶忙起来去开门。门开了,他晃晃悠悠地又走了进来,“刚才上你这儿来没带钥匙,门又撞上了,进不去了。”
这时的我真想看看他的样子,必定是一副哭丧的德性,“那你怎么办呀?”我问道。
“在你这里忍一宿吧。”他还挺有眼光地看中了我的床。我的床虽说是床,其实就是一个大床垫子而且是双人的。我从小睡觉就不老实,在家里睡单人床常有掉下床的事故发生,现在自己出来住只用一个双人床垫当床既不会有掉下床的事故发生又可以在朋友到来时当沙发来坐,在这么个狭小的空间里可谓是用处广博了。
“那就挤挤吧。”我说道。
“你睡里面吧。”他答应得很爽快。
“我睡觉不很老实,你别见怪。”
“彼此,彼此。”
现在已是九月的中旬,天气已渐转凉,我从行李袋里拽出一条单被,“一起盖吧,别着凉。”我对他说。
“不用了我穿着衣服睡就是了。”他在我躺下后也躺下了,在我身边。
他就这样躺在我的身边,一个只认识了不到半天的人,一个令我还无法判定性别的人,一个躺下不到五分钟就响起了鼾声的人。说实话我也不想去判定他的性别,至少今天晚上是这样想的,因为他的豪爽是我希望他是个男人,另外就算我想去判定,条件也不允许,黑灯瞎火的根本看不清他的脸,从身材上看恐怕只有等他脱光衣服后才能判别,有心自己去亲自探索一下,若是女人还好顶多背个流氓的罪名,若是男人那问题可大了,毕竟流氓在社会上的地位还是高于同性恋的。不过,我真的希望他是一个男人,一个可以在未来和我称兄道弟的男人。
第一章当你变成女人时,我们恋爱(2)
我是在唯物主义的熏陶下长大的,但我并不相信那些,老师、父母都说我的脑子有些奇怪,想问题的思路总是与别人相反,所以我渐渐地成了他们印象中的问题少年。我的问题不在于淘气打架,也不在于学习极差,而在于一种行为上的怪异,我可以在小学时做些小买卖,赚取同学们微不足道的零用钱,我可以在中学时给女同学写情诗,挑动她们的心扉,然后告诉她们我绝不早恋。其实现在我明白了,那是一种发泄与欲望的混合物,只是还受着纪律的制约而没有爆发,但这绝对会令别人感到怪异。坏就是坏,好就是好,不存在两性的结合体。在高中的后期我屈服于了唯物主义,于是压抑住了自以为是的天才思想和所谓的创造力,选择浑浑噩噩,这能给人一种变成熟了的感觉,其实自己是什么东西自己最清楚,伪装不了几天,在勉强考上了一所大学后我开始了旷课,不是因为去玩儿,也不是要去打工挣钱,只是在同学都去上课后一个人在宿舍睡觉,就这么一个人躺在床上,懒懒看着窗外灿烂的阳光而头脑中幻想着朦朦轻柔的细雨,我又开始变得怪异,于是我搬了出来一个人住,这样一来也可以改变一下自己,最次也可以改变一下我在旷课时要做的事情,因为要自己交房租我只能去打工赚钱了。
搬到了这里,我感到舒适,我感到惬意,又因为得到更大自由的缘故,但更多的是因为我认识了文家树,不,应该是文佳树,与他相比噢不是,应该是与她相比,我就是一个正常人。她绝对是一个结合体,性别是女人而性格是男人,这不是说她只是有些男子气,而是她彻彻底底想把自己的思想变成男人的思想,但又想保留女人的身体,说什么男人长着三条腿太过难受。我对她绝对是佩服的五体投地,我的怪异无法与她相比,至少我的怪异还未达到让人吃惊的份上,而她达到了。
我从睡梦中醒来,发现一个生理意义上的女人睡在我身边,我老老实实地躺着,她却死死地抱着我,那是我与属于我的第一个邻居初识并对酒联欢后的清晨。她有一张清秀的脸,不是很漂亮但很有味道,什么味道??一股啤酒的味道。她的胳膊紧紧地搂着我的脖子,脸贴得我很近,这使我感到呼吸不畅。我想从被子中抽出一只手移开阻碍我呼吸的那个东西,但费了好大的劲才成功,原因是她的一条腿也死死地搭在我的身上。
终于挣脱出来了,我出了一身的汗,而她竟然依旧在呼呼大睡。我注视着还在熟睡的她,她有一张清秀的脸,细长而乌黑的眉毛,那绝不是用眉笔细描后的结果,纯粹是天生的,眼睛微闭使睫毛充满灵性,小巧的鼻子加上薄厚适当粉红色的嘴唇,总的来说她的长相也还算是不错,但一头蓬蓬笼笼如同鸡窝一样的头发让她的长相大打折扣,她很瘦,比贫困地区的营养不良者胖点有限,所以她完全不具备用身体迷惑男人的任何本钱,再加上她的穿着——一件大号的黑色背心、一条洗得褪色的破牛仔裤,如果将她换成一个男人,那也许还好,那些玩颓废音乐的人都是这么打扮的,但她是一个女人,一个长的还不错的女人,我为她惋惜。我努力回想昨夜与我喝酒的那个人,那个人的声音,那个人的性情,我都无法相信与她有什么关系,有关系的只有她的身高。我有些失望,原本盼望肝胆相照的兄弟现在却变成了这个模样。
我拿着脸盆去外面的水房洗脸,没有热水但也只能将就。回到房间她还在睡着,好像睡得更熟了。离上课的时间还早,我开始做早饭,其实也没有什么东西,只是冲包方便面而已。我拿出从家中带来的电热锅倒上水插上插销,电线已经被修好了。水不一会儿就开了,我下面条煮熟它们,然后加上调料,一切就绪了,我准备开始吃而她也醒了。
“好香呀!”她走过来,坐到我的对面。
“你吃吗?”这句话是我在几年后感觉当时最不应该说的话,她不但吃了我的方便面,而且自此开始便分享或独占了属于我的一切食物,只要她有饿的感觉就会像这时一样,走过来,坐在我的面前。我最怕是在我吃饭的时候,她的一脸无助让我无奈,给她吃是我无二的选择。
“好吃吗?”看着她喝完最后一滴面汤,我问道。
“不错,味道好极了!”她吃得爽爽快快,回答得也爽爽快快,这里没有她的事。
“你昨天晚上和我喝酒了?”我又问道。
“是呀,挺痛快的吧?”
“又和我睡在一个床上?”
“你赚了吧!”
天呀!我比窦娥还冤,跟这么个东西睡在一起,还赔了包上好的方便面,我的一世英名付诸东流。我欲哭无泪。
“还去上课吗?”她像个没事人一样。
“去吧。”我边说边开始寻找另一包方便面。
“别去了,我带你去买电器,有便宜的!”她活像个老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