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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亭(按,清宗室敦诚字)……尝为《琵琶亭传奇》一折,曹雪芹()题句有云:“白傅诗灵应喜甚,定教蛮素鬼排场。”雪芹为楝亭通政孙,平生为诗,大概如此,竟坎坷以终。敬亭挽雪芹诗有“牛鬼遗文悲李贺,鹿车荷锸葬刘伶”之句。⑩
这条材料实在重要,由此得知曹雪芹名,是曹寅的孙子。胡适查得此条,否定了袁枚的误记,也推翻了自己原来的许多假设,却使他感到“狂喜”不已。
后来他又得到《八旗诗钞》(即《熙朝雅颂集》)和《八旗文经》,从敦诚敦敏的赠诗中,得知雪芹晚年贫穷潦倒、纵酒狂歌的境况,及其他许多材料。这年的11月,胡适便写成《红楼梦考证》的改定稿,考定曹雪芹是汉军正白旗人,曹寅之孙,曹之子,生于极富贵的家庭,身经极繁华绮丽的生活,但后来“大概因亏空得罪”,家被抄没;《红楼梦》是他在破产倾家之后的贫困境况下做的,止80回。据此,胡适便得出了《红楼梦》“是曹雪芹的自叙传”这一结论,他说:
《红楼梦》是一部隐去真事的自叙:里面甄贾两个宝玉,即是曹雪芹自己的化身;甄贾两府即是当日曹家的影子。
这个“自叙传”说,是新红学派的一个根本性观念。初提出来的时候,读者囿于旧说,多不大信服。经过胡适与顾颉刚、俞平伯诸人艰苦深入的考证,搜集了大量实际可靠的材料,考定曹雪芹的家世和生平,确与书中的贾府宝玉“绝似”,也符合《红楼梦》开卷的“作者自云”及“石头”所说的一番话;而书中所描写的生活和人物,也确有曹雪芹及其家庭的影子。因此,对于索隐派牵强附会的各种臆说,是一个沉重的打击。鲁迅当年在北京大学讲“中国小说史”,便屡引胡适的考证,来批驳索隐派的谬说,并充分肯定胡适的“自叙传”说,指出:
第六部分:整理国故与考证小说开创“新红学”(2)
然谓《红楼梦》乃作者自叙,与本书开篇契合者,其说之出实最先,而确定反最后。……迨胡适作考证,乃较然彰明,知曹雪芹实生于荣华,终于苓落,半生经历,绝似“石头”,著书西郊,未就而没;晚出全书,乃高鹗续成之者矣。
对于续作者高鹗,胡适也结合《红楼梦》的续书及版本问题,进行了考证。起初,他从俞樾的《小浮梅闲话》里,看到张问陶的《船山诗草》中《赠高兰墅鹗同年》一诗,有“艳情人自说红楼”的话,诗题下有注云:“《红楼梦》80回以后俱兰墅所补”。又从《郎潜纪闻二笔》得知高鹗后来中了进士。他便去查高鹗的履历。那时,他还不知道有历科《进士题名碑录》一类的书,便托顾颉刚到国子监去,在那高大如林的许多“进士题名碑”里,居然查找到了:高鹗是镶黄旗汉军人,乾隆六十年乙卯(1795)科进士,殿试第三甲第一名。后来又为“侍读”、“御史”、“刑科给事中”等官,算是爬上去了的。
据乾隆年间周春的《阅红楼梦随笔》记述关于《红楼梦》流传的情况:
乾隆庚戌秋,杨畹耕语余云:“雁隅以重价购抄本两部,一为《石头记》80回,一为《红楼梦》百廿回,微有异同,爱不释手,监临省试,必携带入闱,闽中传为佳话。”时始闻《红楼梦》之名,而未得见也。壬子冬,知吴门坊间已开雕矣。兹苕估以新刻本来,方阅其全。
壬子是乾隆五十八年(1792)年,百廿回的《红楼梦》已有刻本。可以肯定高鹗续作《红楼梦》是在他中进士之前。胡适当时并未见到周春的《阅红楼梦随笔》,但他自藏的《红楼梦》程乙本,有高鹗的一篇序,写于乾隆辛亥(1791)年。据此,胡适断定他续补《红楼梦》“工既竣”的时候,尚未中进士,处在“闲且惫矣”的境况。正因为如此,他才与曹雪芹的萧条之感大致相通,续作的后40回也就能基本上贯彻曹雪芹的创作意图,写成了一个大悲剧的结束。胡适对此大加赞赏,说:
我们平心而论,高鹗补的40回,虽然比不上前80回,也确然有不可埋没的好处。
他写司棋之死,写鸳鸯之死,写妙玉的遭劫,写凤姐的死,写袭人的嫁,都是很有精彩的小品文字。最可注意的是这些人都写作悲剧的下场。还有那最重要的“木石前盟”一件公案,高鹗居然忍心害理的教黛玉病死,教宝玉出家,作一个大悲剧的结束,打破中国小说的团圆迷信。这一点悲剧的眼光,不能不令人佩服。
我们试看高鹗以后,那许多续《红楼梦》和补《红楼梦》的人,哪一个不是想把黛玉晴雯都从棺材里扶出来,重新配给宝玉?那一个不是想做一部“团圆”的《红楼梦》的?我们这样退一步想,就不能不佩服高鹗的补本了。
但是,从《红楼梦》的内容和文字来考察,后40回又有许多地方不符合曹雪芹原定的想法。俞平伯曾举出几条,如第31回的回目“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确是可疑,史湘云后来似乎应该与贾宝玉做夫妇,但后40回全无照应。胡适很赞赏俞平伯的见解。他自己也举出小红的无结果,香菱的好结果,凤姐的下场,都与前80回里曹雪芹所暗示的创作意图不相符合。最突出的是贾宝玉的结果,本书开篇明说“一技无成,半生潦倒”,又说“蓬牖茅椽,绳床瓦灶”,岂有“兰桂齐芳”
之理?而“悬岩撒手”难道就是出家成仙?胡适把这些版本文字上的问题,同续作者高鹗的身世境遇联系起来考察,指出:
写贾宝玉忽然肯做八股文,忽然肯去考举人,也没有道理。高鹗补《红楼梦》时,正当他中举人之后,还没有中进士。如果他补《红楼梦》在乾隆六十年之后,贾宝玉大概非中进士不可了!
对高鹗的续书,胡适既肯定其核心部分保存的悲剧结局,又批评其“兰桂齐芳”
、“贾家延世泽”等庸陋之见,分析颇有见地;而且与那时鲁迅等一些人士的看法,简直是不谋而合,或者竟是相谋而合了。
对《红楼梦》的版本,胡适也作过一些考证。他对80回本与百二十回本的分析,对程伟元二次排印本的评断,都比较中肯。但对《红楼梦》的各种原抄本,他那时还缺乏感性认识。因此,当看到上海有正书局石印的“国初钞本原本《红楼梦》”(即戚本),“已有总评,有夹评,有韵文的评赞”,他就误以为是“很晚的抄本,决不是原本了”。他根本没有想到,《红楼梦》的原本,竟是有评注的。
因为不识货,后来,他几乎错过了收买脂砚斋甲戌本的好机会。胡适自记这件事的经过说:
去年(1927)我从海外归来,便接着一封信,说有一部抄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愿让给我。我以为“重评”的《石头记》大概是没有价值的,所以当时竟没有回信。不久,新月书店的广告出来了,藏书的人把此书送到店里来,转交给我看。
我看了一遍,深信此本是海内最古的《石头记》抄本,遂出了重价把此书买了。
这部乾隆甲戌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虽然是只存16回的残本,却是至今发现的《红楼梦》最早的抄本。其中朱笔细评,许多评语是其他本子所没有的,对于考证曹雪芹的身世和逝世时间,“脂砚斋”与作者的关系,《红楼梦》成书与修改的经过,及80回以后预定的结构或残稿情形等,都有较重要的参考价值。
第六部分:整理国故与考证小说开创“新红学”(3)
而在《红楼梦》版本史上,甲戌本更占有一个重要的位置。胡适对此本作了一番整理和研究之后,发表了《考证红楼梦的新材料》一篇长文。其他研究者也相继运用甲戌本的材料获得新成果。从此,研究《红楼梦》的人都渐渐看到了旧抄本的重要,也开始懂得怎样识别旧抄“原本”了。后来,又陆续发现了“庚辰本”
、“甲辰本”、“靖藏本”、“杨藏本”等许多种抄本,使《红楼梦》的版本研究,开了一个新局面。
胡适曾经宣称,他考证《红楼梦》,要“把将来的《红楼梦》研究引上正当的轨道去:打破从前种种穿凿附会的‘红学’,创造科学方法的《红楼梦》研究!”1921年,胡适的《红楼梦考证》发表,亚东图书馆的新式标点本《红楼梦》问世,便标志着“新红学”的正式成立。1923年,又有俞平伯的《红楼梦辨》一部著作出版,更加强了新红学的阵势。于是,新红学派以注重实际材料的新方法,“作者自叙传”的新观点,和“整理过的”《红楼梦》亚东新版本,对旧红学发动了全面总攻击,打破了各种穿凿附会的《红楼梦》谜学。从此,胡适派的新红学便取代了旧红学的地位,左右《红楼梦》研究达30余年,至今在海内外犹有相当影响。
至于这种新红学,是否“科学方法的《红楼梦》研究”,得由红学专家们来评论。刚好著名红学家又是新红学大将的俞平伯先生,曾经有一段评论,他说:
近年考证《红楼梦》的改从作者的生平家世等等客观方面来研究,自比以前所谓红学着实得多,无奈又犯了一点过于拘滞的毛病,我从前也犯过的。他们把假的贾府跟真的曹氏并了家,把书中主角宝玉和作者合为一人;这样,贾氏的世系等于曹氏的家谱,而《石头记》便等于雪芹的自传了。这很明显,有三种的不妥当。第一,失却小说所以为小说的意义。第二,像这样处处粘合真人真事,小说恐怕不好写,更不能写得这样好。第三,作者明说真事隐去,若处处都是真的,即无所谓“真事隐”,不过把真事搬了个家而把真人给换上姓名罢了。
俞先生说的很在理。所谓“自叙传”说确有它“着实得多”的一面,它是从生平家世等客观方面考证所得出的结论,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