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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云国]人之初-第10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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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钱。」他恶劣地勾起一边嘴角,恶质的味道十年如一日。
「你给我,我就不缠着你了。」
他冷哼了一声,「空手套白狼?别当我跟你一样白痴。」
我摇了摇他的衣袖,示意我不是空手的。看葵皇毅有点烦恼的样子,我哈哈大笑起来。
他撇开脸重重地叹一口气,然后转回头来盯住我,「去做甚么?」
「提亲。」
「……」
当然不是为了我自己。成功在皇毅处磨来地址,我一出宫门就上马车直奔何府而去,顺利将辛梓的终身大事搞定。这个小丫头,在我一个不注意的时候就跟何御史大人好上了。
是看上这个人的好脾气了?一看就是被辛梓欺负的类型……不过御史台不是正常人待的地方,何御史说不定是位腹黑君。
回到管府,我连夜做事,心情轻松愉快地指示着从人变卖全国的章家产业,亦去信给黄凤呜道明事态。我剩下的那一成家业,是要用来遣散旧人的。文书刘加禾先生年纪已大,又是从父亲那一辈就跟着章家的,我要给他安排好养老;还有王大力、甘草,我没办法让他们当上大掌柜了,只能留下一份资本让他们独自去闯;从前的护卫小小和阿文也早为人父,同样不能置之不理。再有的,就是给辛梓留一份嫁妆了。
等到出发那天的清早,辛梓才惊觉我没打算带她去碧州,目瞪口呆地望着来接的何御史。
「小姐?」背着包袱的辛梓,猛地上前拉住我的缰绳,「您这是要做甚么?」她惊慌地拦着我的马,不让我走,「您、您还有一大堆的事情要赶着处理,身边再□□人也来不及啊。您身边没人护卫,怎么得了?」
我指着等在一边跟我们一道出发的黑大将军,笑道:「没事,有御林军在,况且现在我也不再是处境危险的人啊。」我既已在大朝之上说出要捐钱,那谁动了我就是跟赈灾过不去,暂时不会有这种傻子的。
「但、但是,」辛梓慌张地大声喝道,「您不能不要我!御林军要有用的您就不会在宫里遇刺了!」
……这个丫头。我向黑耀世递去一个歉意的笑容,他摇头示意没关系。
「小姐,」辛梓双眼通红,「您不能不要我!」她死死地扯住我的马。
看她这个样子,我的小心肝也一抽一抽的,可是碧州太混乱了,我不希望她跟去,而且事后我并没打算再回贵阳,我希望先将她安排妥当。我轻拍她的手背,温声道:「以后如果你还是跟以前一样想从商的,就去找甘草,她会给你安排路子的。你也可以去拜托黄副会长,你是认识他的。好好对何大人,要让着他一点,不要太倔了。夫妻之间要琴瑟和鸣,知道吗?」
「小姐!」她哭着跪了下来,「您不能不要我!如果不是您,我早就死在茶州了!小姐!」辛梓当年因为家贫,父母将当时只有六岁的她遗弃在街头,却留下三岁的弟弟。
「何大人,」我扬声道,「你再不将她带走,我就将辛梓另许他人了。」
何御史上前好言相劝,半拉半扯地将辛梓拉开,来送我的飞翔也帮着隔开了她,一掌将她打晕。我向飞翔拱拱手,他没多说话,只回给我一个大大的笑容,挥挥手。我望了他好几眼,又看了看辛梓和何御史,小伙子给我重重地点下了头,细心地抱好晕倒的辛梓。
我转过头,一扬鞭,便跟着大队出发。
一路走着,黑耀世驱马走到我的旁边,默默地给我递来一颗糖果,我道谢后一口吃下。
「她很不错,不用担心。」他道。
我笑了笑,「嗯,没有谁的存在是必须的,我知道她会好的。丫头敢言敢做,又聪明,应该没事的。」我看向他,「如果大人日后看见辛梓有事的,也拜托您多照顾一下,可以吗?」
他看看我,点下头。
谢谢。
刚出外城城门时,我抬头看了一下天色,不经意间看见站在城墙一角的葵皇毅。
看出我想着一去不返的人当中,暂时只有悠舜,飞翔只是隐隐有些许觉着,然后,大概也该算上葵皇毅。
立场已经没甚么好说的了,感情也不是没有,却也都累了。或许他真该去找个大家闺秀,既可陪他谈诗说文,却又不会干涉到他的事。他这种人,不可能放弃自己的理想。我这种自私任性的烂人,真是一个烂透了的选择。
我停下了马,翘首望着他,却因着距离而看不清他的表情。
还没有忘记他,是真的。
想要离开,也是真的。
好在,以后各不相干。谢谢你来送我。
我转过头,继续驱马而行,向一旁望着我的黑耀世笑了笑,没否认任何事情。现在知道我想走的,又多了黑耀世一人。
上治三年冬,红秀丽说服了缥家大开粮仓赈灾,更找出了彻底消灭蝗灾的方法,这一场的蝗灾最终被止在了这一年的碧州之中。多得缥家宗主早亡的妻子旺飞燕,也就是旺季的女儿、葵皇毅的青梅竹马,她嫁入缥家后在缥家数量庞大的藏书中找出了不少对抗蝗虫的法子寄给了旺季,让他早有准备,这次真的救回了不少人命。
彩云国全国各地的异常气候和地震等,在开春的时候也被主管神事的缥家公告天下道是已经没事了,不用再担心。旺季的确是起兵了,却是在开战的前一刻决定和紫刘辉进行一对一的比试,决一胜负。落败后,旺季静静地带着贵族派退场,没有利用手中庞大的军队开战,配合着最终决定站在王一边的郑悠舜,重整朝堂。王,那个心胸广阔的年轻人,也没有秋后算账。
然后,我忽然发现没人再记得彩云国里有一位太师霄瑶旋。可是,我明明记得他就是《彩云国物语》彩八仙故事中的紫仙。
大概,是这一个故事终于都来到了尾声了。
神仙远走,人类却还得继续靠着自己的努力来生活。上治四年的初夏,碧州事了,我收拾好包袱,带着平安归来的碧州州牧慧茄大人赌棋输给我的钱袋子,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出走,回到了黑州,去了一个比我出生的隆清县还要再偏僻上许多的小村落安定下来。开始下手,好好的自己一个人生活,经营着比以往的规模要小得多却同样在这小屋子中占重要地位的柴米油盐。
京城、全商联,我在面对着手上这件衣服、看着上面穿了一个奇怪形状的洞而抓着头想方设法地缝补时,那些东西一瞬间都显得很遥远。
不过我得说一句,将所有东西都抛开然后跑掉,真的很爽──只要你受得了自己变成一文不名的话,哈哈哈哈。
不要让自己的努力生活反过来变成令自己一生都不得欢颜的来源,我觉着,这倒是真的。
人面全非,山河日月依旧。
作者有话要说:公告:由于本人有很多事要做(我开学了掀桌),所以。。。要暂停更新一段时间。。。。请给我十天的时间,复更时间为下下星期二(26/8)。
PS 本卷已完,下一章将进入最终卷:第五卷 天际
PS2 如无意外(EG手残),本文将于九月份之内完结。

、第七十二章 安生

上治六年,春。
我泄气地将手上的半截破布丢在架上,一头栽在了织布机上。太难了,完全不会用,可是这台东西花了我大半的积蓄啊,就此弃之不用实在是太可惜了,拿去当铺又得花钱请人来抬,加上折旧率,真是亏大了。
想要单单依靠绣花、洗衣来赚钱,对我来说实在是太不切实际了。
彩云国也有户口制度,而且因为承平日久而执行制度愈严,自从失去全商联的位置,我是靠拿着蓝门的牌子才能到处跑的。在这个小村落中,我是靠着义教才得到村中人允许定居下来,乖乖的上了户籍。地处偏僻,官府没有按规矩来授田,收税的时候倒是准时,作为没有田地的外来人口,我只能另谋生计。
我不愿替人做长工,光是去县城打零工的收入虽也不错,但还是想找一份更稳定的营生。等有了长久之计,我就可以存些钱作养老之用。
我直起身来,拍了拍自己的脸颊,跟那台该死的织布机继续做斗争。
「章先生!」跟我读书的其中一个孩子,小狗,蹦跳着跑过来,还一脸有大消息要说的样子,挤眉弄眼的,小模样儿萌到不行。
我停下手上的事,拿出手帕转身给他擦擦脸,「怎么了?」孩子不知怎的老是与泥巴有缘,出去跑一天了,混身上下就没一处是干净的。
「我告诉你哦,」小狗神秘兮兮地说,「你要嫁人了!」
「……」除了点点点点点,我不知道该如何反应。我要嫁了怎么自己都不知道?
根据小狗的说法,是说我有一位堂兄来了,抬来一点果饼,说是要给我说媒,正在村长家里坐着。小狗还说,隔壁家的某婶本来还闹着说要将我说给某某家的男人当填房,可我这位堂兄霸气地大手一挥,左一句长兄为父、右一句族议已定,说他这门亲事已定,今儿就是来下聘的,无得旁人多嘴。
「章先生。」小狗眨眨眼睛,娇羞地瞅着我。
我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怎么?给先生通点风、报点信,还计较着报酬?」
「不是啦,我、我没有!」
我笑眯眯地轻拍男孩子的小脑袋,站起来从放在桌上的竹篮中抽出一大把的小糖人,递给他,「你对先生的事上心,老师谢谢你。这一次,你可以拿两枝,其他的,你就做个代表,帮先生分给其他的学生,可好?」
「耶!好的,我知道了!」小狗高兴地裂着嘴,蹦跳着走远了。
我想了想,出门去了村中最是八卦的大婶家,蹲在她家的窗外听墙角。我虽然不懂农事,可是看小狗自由活动了,也知道今天的活已了,又到了女人们回说说家长道道里短的时间。
「哎哟,那章家的大姐终于要嫁了,真真是太好了。」某个抱着婴孩、年纪却要比我小上好一截的少妇如是道,「有她在,咱家的死人眼珠子就直往着她瞧,腿都走不动了。要我说啊,这狐狸精这把年纪还没出嫁,肯定是个不干不净的,我呸!有个好娘家给她说成县老爷的填房,还真是天下掉馅饼了。」
「哟,」另一大婶道,「人家当官夫人去了,有你酸的份儿?你连自己名里的几个字都认不全吧?」
「有甚么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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