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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夜,庄毅又打电话过来,语气中满是讽刺,许暖,这四年,我供你吃供你穿,供你读书,你说你这个女人怎么就这么没良心,你让顺子给我捎一个蛋挞会死啊?
庄毅的话让许暖有些脸红,她心里暗骂,庄毅,你才没良心!但是,也只能在心里骂。她可不想让庄毅听后因为暴怒而兽性大发,将自己碎尸万段。
有时候,赵小熊也会疯疯癫癫地跑过来找她,手里牵着蹦蹦跳跳的许蝶。
看到顺子在这里的时候,赵小熊就会去抢顺子的烟卷,因为许暖一直不让他吸烟。他很听许暖的话,即使是傻了,潜意识里他也总觉得许暖之于自己与其他人不同。
顺子就为了保护自己的烟卷与赵小熊进行“殊死搏斗”,有时候,赵小熊会没轻没重,伤到顺子,顺子就嗷嗷地叫,说,暖暖,你快来管管你的赵小熊!
这时候,许暖就会看着他们两个人发呆。赵小熊是傻得不记得四年前顺子给他的伤害了,而顺子,也一定是忘记了四年前的事情,才会和赵小熊这么厮混成一团。
时间果然是遗忘最好的良药。
为了让赵小熊停止对顺子的摧残,许暖会给赵小熊拿出很多好吃的,赵小熊见到吃的,就会抛开顺子,傻笑着,吧嗒吧嗒地吃得那叫一个欢畅。顺便还会附赠许暖一地板的口水。
他傻傻的样子总会让许暖想起很多年前,自己的傻小叔孟谨诚。
如果七年前,孟谨诚不失踪,自己不逃离桃花寨子,那么,现在的自己,可能真的已经是他的妻子,许蝶应该会围绕着孟谨诚,跑跑跳跳。而自己,或许会一辈子,一辈子都惦记着那个叫孟古的男子——而他,却也是这个世界上,她最不应该爱上的男子。
赵小熊有时候会对许暖说傻话,最常说的傻话只有一句。说这句傻话的时候,他嘴巴哆哆嗦嗦的,说,我……我感觉……我……我总是在……在想一个……个人。然后,他就一直看着许暖,像是在思考着什么。
其实,他想表达的是——许暖,我觉得我以前一定有一个很爱的女孩。可是,我把她忘记了。但是她一直会在我的脑子里出现,我却记不得她是谁。
他的脑袋不灵光,再多的心事也只能埋在心里,因为他难以准确无误地表达出他内心的想法。
许暖就愣愣地看着赵小熊,满心酸涩地看着他脸上已经隐去了岁月留下的伤疤,笑了笑,说,你感觉错了。
许蝶现在已经七岁了,正在读小学二年级,每天跟在赵小熊屁股后面喊小叔。许暖看着她就会发呆,想起当初的自己,在山清水秀的桃花寨子里,也是这样跟在孟谨诚的屁股后面喊小叔。
生命总会在某一处,有着惊人的相似。
许蝶的名字也是庄毅给的。庄毅不喜欢许蝶以前的名字,细细。
不是阮阮就是细细,听着不知道多土多别扭。于是,在送给许暖名字的时候,他顺口送给了许蝶一个名字。
顺子说,老板,你这是春节大酬宾,欢乐大派送吧。买一赠一啊。
而庄毅,唯独没有给赵小熊更换名字,当然如果赵小熊的名字是赵熊熊的话,他一定会帮他改掉的。
这辈子,他最痛恨的就是叠字之名,他身边的人,除了那个叫赵赵的女人,没有一个人的名字是叠字的。
【8】
赵赵是春兰街纽斯塔夜总会的妈妈桑,也是整条春兰街上最年轻最有名的妈妈桑。赵赵是个八面玲珑的女子,用顺子的话来形容,赵赵整天腰肢摇摆得那叫一个“山路十八弯”,对着客人露着小牙齿,笑得那叫“一行白鹭上青天”。
纽斯塔夜总会的台前老板姓冯,背后老板是庄毅。这是庄毅的灰色生意,他不希望别人提起他的时候,总是想起情色场所,他可不想做情色帝国的霸王。所以,他所涉辖的娱乐场所的生意,都有人在台前幕后替他操劳。
赵赵喜欢庄毅。
这种喜欢,用赵赵的话说,就像是命中注定的一样。当她第一次在春兰街看到这个男人的时候,只那么一眼,她就喜欢上他了。
那么纯粹,那么不可理喻。
那时,她只不过是初到纽斯塔的坐台小姐,欢场上卖弄风情,早已忘记了人世间有“爱情”这个词。更不知晓,眼前的男子会是自己的老板。
那天的庄毅,闲来无事,独自一个人,出来走走,散散心。
走着走着就来到了春兰街纽斯塔夜总会外,下午的夜总会墙壁上,斑驳着时光,那些属于夜里的狂欢和疯狂,似乎与这种苍凉无关。
不同于往日,那天,庄毅穿着象牙白的衬衫,优良的质地上面翻腾着淡淡的云纹,苍白,且寂寞。让他整个人看起来,像飘落人间的白云一样,空灵得不似人间男子。
而赵赵那天刚走在去上班的路上,海藻一样厚密的鬈发,灵秀的颜,宽松的衣,如同江南水乡的温柔流水一样。
他们擦肩而过,庄毅对她微微一笑。
那天的庄毅一定是心情很好,他笑起来,眼底盛满了明媚的光影。那一刻,在庄毅纯白的一笑里,赵赵仿佛听到了天使在歌唱。
那感觉就像一个千帆过尽的女人,终于在这茫茫红尘的辗转之中,遇到了自己几生几世之前就已经命中注定的男人。
后来,赵赵才知道,这个男人不是常人,他是这座城市里最年轻的富豪,和他的名字连在一起的女人,不是名媛就是女明星。
再后来,她知道,这个男人就是她的幕后老板。
可是,她依然爱上了他。爱得唐突,爱得沉痛,爱得毫无道理。
他仿佛是上苍赐予她的毒药,她知道是会致命的,可偏偏却要含笑吞下。
开始,庄毅并不知晓这个叫赵赵的女人,对自己已经爱到了如此地步。他只是以为她不过是欢场上的一个卖弄风情、耍着小手段向有钱男人索取一些恩惠的女人而已。
所以,每一次赵赵对他笑得如沉睡中的海棠一样的时候,他心情好的话,也会配合一下,同她逢场作戏。
可是直到有一天,赵赵从身后抱住他,海藻一样的长发贴在他宽阔的后背上,她说,庄毅,怎么办,我爱上了你。她说这话的时候,一滴眼泪落了下来,落在了他的肩膀上,沾湿了他的衬衫。
那一刻,他才知道,眼前的女人,似乎真的对自己动了真心。
那一天,他掰开了她扣在自己胸前的双手,笑了笑,这种疏离让赵赵心碎不已,他说,赵赵,你那么聪明,应该知道,爱情这东西,太奢侈了,我们这些人,玩得起赛车,玩得起游艇,唯独玩不起爱情。
赵赵愣愣地看着庄毅,失望,心疼,可是瞬间,她突然大笑,说,庄总,你可真开不起玩笑啊,我逗你的!
庄毅也笑笑,说,那就好。
是不是真的好,赵赵自己心里清楚。
庄毅的心里也清楚。
那只叫阿诺的狼犬曾经为他挡过子弹,而这个叫赵赵的女人也在一个风雨如晦的夜里,挺身为他挡掉了那把刺向他的利刃——没有一丝犹豫,那般从容。
当时的她,整个人倒在血泊里,直至昏厥,那双黝黑的眼睛都不曾闭上,一直深深地望着他,眼里有太多的悲哀和眷恋,让庄毅不敢细看。
赵赵被抬上救护车的时候,庄毅跟在她身边,医生在救护车里给她做了简单的抢救措施,她的肺部严重穿孔。当她在疼痛之中清醒的那一刹那,突然握住了庄毅的手,声音如卡在喉咙中一般,含混不清,但是庄毅还是听懂了,赵赵是在说,庄毅,我没骗你,我也不能……再骗自己了……我是真的喜欢你,我怕我……死了,就再也没机会告诉你……我喜欢你……是真的喜欢你……
庄毅轻轻捂住她的嘴巴,他的衣服上还沾着她的血,他没有办法冷漠,对着这个为了自己连命都不要的女人,他虽然难以动心,可是不能不动容。
赵赵为他挡刀,让他深为感动,自此待她异于他人,但却非男女之情。而赵赵康复之后,却再也不提那天她在救护车里,对庄毅说的那些傻话。
赵赵很聪明,其实,从最初,知道了庄毅的身份,她就知道,自己爱上这个男人,本身就是一件很无望的事情。
于是,赵赵每次在庄毅面前,都笑得如沐春风,风情万种,也会放肆地开一些情色的玩笑,但是绝口不提,爱情。
庄毅也常常会赠送她豪车美宅名钻华服之类的,却从不和她言情。
暗夜里,赵赵常常会将庄毅送给她的衣服堆在床上,然后将自己整个人深深地埋进去。那些锦衣华服如同浩渺的海,让赵赵难以呼吸。很多次,她挣扎着起来,想要拨打电话给庄毅,只说一句,只说一句——我真的很爱你。
可是,无数次摁下了那串熟稔于心的号码,却摁不下那个接通的键。
这世间,注定了懂得分寸的人,将会失去那种不管不顾的勇气。
那种不管不顾的勇气,只有像梁小爽那种不知分寸、视爱情为一切的小女孩才会有的。她赵赵早已经没有了。
赵赵知道许暖的存在,是庄毅告诉她的。
庄毅说起许暖时,口气是云淡风轻的,他说,我找到了那个能帮我对付姓孟的那个家伙的女孩了。
赵赵就笑,说,恭喜你!说完,她点上一支烟,玫瑰红的指甲如同花瓣。她有些奇怪,庄毅居然用“女孩”这个词来形容千帆过尽的许暖。
明明应该是“女人”的。
那一刻,她的心像被针尖给触动了似的,有着说不出来的不痛快,却又觉得是自己太计较了。
其实,早在庄毅告诉她之前,她就已经知道许暖了,是顺子说的。
顺子也没有多说,他只是跟赵赵说,老板的狼犬阿诺,昨天找到了,不过被人煮了吃了。顺子是庄毅的亲信,说话一向有分寸。
赵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