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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肉之躯-劳伦斯传-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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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和他的妻子是“温和、令人称赞的一对,是老式的但却是和谐的——是人所皆知
的美满的一对”。钱伯斯家族中最年轻的人叫丁·大卫·钱伯斯教授,他在1970  
年去世之前曾说过霍普金把爱德蒙·钱伯斯说得过于温文尔雅了:“他生来就是个
冲劲十足,漂亮英俊,无责任感,性情急躁的年轻小伙子,总骑着他那只值四分之
一便士的自行车冒失地飞驰下山。”吉西·钱伯斯记得很清楚,她第一次见到伯特·
劳伦斯是在公理会教堂主日学校的一次集会上,但是如果不是他们俩的母亲在这时
候结交的话,她也许永远也不会和这个男孩子认识。丽蒂娅·劳伦斯发现钱伯斯太
太是一个与自己相仿的矿山新户,她认为这位钱伯斯太太会听她诉说她在矿乡20  
年来的苦衷。她答应要去走访钱伯斯家,但直到3 年以后,她才由她的儿子伯特陪
伴着来到他们的农场。钱伯斯太太曾告诉过他如何穿过农田到达赫格斯,并告诉过
他抄那条路最近——此小路现在已不复存在——穿过威利·斯普利·乌德的低洼地
到达那里。
    在后来的几年中,劳伦斯对这条以及其它几条通往赫格斯的路已变得十分熟悉,
钱伯斯的家这时已成了他的第二个家。在《儿子和情人》中,他追述了他第一次去
那里的情景:在一个夏日里,“田野里的麦苗在阳光下舞动着,”一个邻近的煤矿
“喷吐着白色的蒸气,发出唦哑、铿锵的吼叫。”当母子两人来到他们的农场,走
进一幢房子边的一个围得很好的小花园的时候,“门口突然出现了一个系着一条脏
围裙的小姑娘。她大约14  岁,黑里透红的脸蛋,一头乌黑的卷发细软而松散,一
对黑色的眼睛带着疑问和对陌生人的毫不在意,她很快就不好意思地走开了。一会
儿,一个瘦小,孱弱的妇女走了出来,她脸色红润,有着一双深褐色的眼睛。”小
说中的这些描写,是保罗·莫利尔第一次见到米丽安和她的母亲的情景,吉西·钱
伯斯在她的劳伦斯回忆录里对此事的描写并没有说她自己因害羞而在门口躲开,而
只提到了她和她的母亲出去将客人迎入起居室。在那里,“劳伦斯太太抱怨着天气
的炎热”,并用她爽快的语气说她很高兴“你们这里没有生火”。
    劳伦斯太太好像以后再也没有去过赫格斯,而伯特却成了常客,他经常带一本
杂志去给他们看。他和他们的父亲相处得很不错,而他们的那两个兄弟开始还对他
态度冷淡,好像害怕劳伦斯会摆架子似的。吉西对他没有什么特别的记忆,“在那
第一个夏季里,他只是从炎热的阳光里走进厨房的一个幽灵,带着烤面包的热香。”
当他结束学业,在诺了汉当了一名职员以后,他们有一段时间“很少见到他”。
    劳伦斯在1901  年夏天有了工作。当时他的兄弟欧内斯特在伦敦的生意做得越
来越红火,他便在回家的时候帮他的弟弟起草了一封求职申请信。由于欧内斯特经
常与莱姆街EC3 的约翰·荷尔鲁爱德公司打交道,所以会用恰当的词句来写申请信。
那个地区有许多历史遗迹:纪念碑、伦敦塔和伦敦桥,还有泰晤士河和河面上流动
的船只以及人声鼎沸的码头。新的生活给这位从伊斯渥来的年轻人带来了许多乐趣,
但他从不让自己沉湎其中。
    欧内斯特和他母亲之间的爱是很深的。在他弟弟看来,那种爱是那样的强烈,
如果欧内斯特想终结这种感情的话,那么他一定会垮掉。在家时,劳伦斯太太常常
让她的这个儿子守在自己身边,使那些来找欧内斯特的乡下姑娘很容易地就被吓走。
而当他将他的伦敦姑娘吉普西·丹尼斯带到伊斯渥来作客时,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劳伦斯太太很想对这个黝黑、活泼的姑娘表现得客客气气,但私下里她却责备
吉普西浅薄。吉普西(《儿子和情人》中的露易莎·丽莉·丹尼斯·威斯顿)是一
个速记员,她仅为社交聚会而活着,所想所言不是华尔兹,就是饰着丝带的舞会请
帖和银色的舞鞋。劳伦斯太太对此深为不满,“她只让他为她买靴子!”在她对劳
伦斯的回忆中,吉西·钱伯斯提到过一次吉普赛的来访,很显然,那是在1901  年
的夏天,那是在一次“两周的假期就要结束的时候,”而且,“这次假期使得大家
的关系有些紧张。”也许就是在这个时候,欧内斯特为他的弟弟起草了那封求职信,
他弟弟誊抄以后便寄给了那个在《诺丁汉卫报》上登广告要招聘一名低级职员的雇
主,不久,伯特·劳伦斯就接到了回信,让他去诺丁汉城堡门九号的J ·H ·海伍
德事务所面谈。
    海伍德,一个外科用品制造商和医药杂品批发商(1830  年起创建商行)。
    他的商行里有印有弹力袜和木制大腿图案的信笺。在《儿子和情人》中,保尔
对乔丹(小说中对海伍德的称呼)在信笺上用的这些图案感到“惊异”,他从来也
不知道弹力袜是何物,他似乎已经感受到商业界的有条理的价格体系和那种非人格
化的无情的办事方式了,他对这个世界感到畏惧,居然连木制假脚都能做生意,在
他看来这是荒谬滑稽的。”偏偏就是D ·H ·劳伦斯,而不是别人,竟去为一个假
肢制造商干活,这是颇有讽刺意味的,他去干了,每周13  个先令的薪金。他又开
始了乘早上的火车旅行的日子,每周6 天,但没有了像在读书时的周末的半休:工
厂要到晚上8 点才下班,即使周末也是如此,尽管有时在星期四和星期五活就提前
两小时干完了。
    从这个男孩与那个刻薄的厂主的第一次谈话开始,他在海伍德的所有的经历都
在《儿子和情人》中作了详尽的记叙:事实上,小说中的内容比实际的还要详尽得
多。劳伦斯让他的主人公在那里工作了好几年,而他自己在那里的时间是短暂的。
然而,在那段时间内,这个感觉敏锐的孩子深刻了解了工厂生活的每一个侧面,这
些经历都用在了他以后的写作之中。
    这时,劳伦斯的生活中心已从他所熟知的诺丁汉移到了诺丁汉的另一个地方,
这是在那片环绕那所中学的树林地带南边的一英里处;他现在身处一个工业区里,
在一条狭窄阴暗的老街上干活,这街上的雅静已被那些取代原来乔治式房屋的工厂
和办公楼所破坏,在《儿子和情人》中,劳伦斯给卡塞尔门用了附近一条街的真实
名字:斯潘尼尔·罗。他用狄更斯式的语言将它描写成“昏暗且式样陈旧的了,街
上有低矮阴暗的商店和装有铜门环的深绿色的屋门,赭色的台阶伸向人行道,然后
是另一家老店,其小窗看上去像一只狡诈的,半睁半闭的眼睛。”劳伦斯在诺丁汉
共有过三次经历:中学生,职员以及几年以后的大学生活——而在这三次经历中,
他选择了那段在海伍德工厂的短暂经历记入他的作品之中。他只在那里呆了几个月,
而在中学他度过了三年,后来又在诺丁汉大学里度过了两年。可是,在《儿子和情
人》中,他却对他的职员经历而不是学生经历进行了戏剧化的描述。在那部小说中,
是那个年轻的职员而不是那个学生,在午餐时刻漫步穿过那座古堡或走过那古老的
广场,或沿着工厂高楼之间的那条运河拾级而上。这里,对一个想象力丰富的青年
人来说:
    “就像是威尼斯”,在《儿子和情人》中,劳伦斯当然也涉及他的学生经历,
但他将此经历包括在那个在海伍德工作的年轻人的工作经历的范畴之中了。
    在这个螺旋式的,制作弹力袜和悬带的营业部里,作为职员的劳伦斯,总坐在
一张高凳上阅读信件,有些信件是用法文或德文写的,这两种语言他在中学里都学
过,他将那些信件翻译过来,并将那些英文信件誊抄登记入册,然后就根据这登记
册下发制货要求。对于这每天12  小时的核对和开票的工作,他感到极为单调乏味。
    他和工厂里那些制作疝气托带和假肢,在卷线机旁操作的女工们渐渐熟悉起来
了。那些卷线机的操作工是专业工人,她们自以为比别人优越并常常摆摆架子。劳
伦斯在《儿子和情人》中,对这些姑娘作了细腻、友好的描绘,尤其是对那位驼背
姑娘芬妮:她有一头秀发和一副好嗓子。然而,乔治·内维尔说,那些工厂里的姑
娘们并非那样优雅和温柔,只不过劳伦斯在小说中对她们作了多情的描述而已。
    1950  年,海伍德的经理(此厂在二次大战中被炸以后,迁到了圣玛丽教堂附
近的瓦斯尔门)在追忆那些日子时说“在《儿子和情人》中,那些背景描写是以我
们的货栈为基础的,虽然那些名字是虚构的。”这位经理,A ·E 吉尔,对那个叫
劳伦斯的男孩记得很清楚,但他没有在工作之余和他接触过,因为他得赶火车回家。
在我的印象中,那时候他是个非常文静和矜持的年轻人。高个子、黑头发,不管在
工作中还是在工余时都沉默寡言。”(许多人都记得劳伦斯年轻时的头发是黑色的,
后来变成了红色。)
    劳伦斯去海伍德不久,他的哥哥欧内斯特便从伦敦回到了家里,再过不久他就
死去了,时年23  岁。他回家时正值10  月份第一个星期最后三天里诺丁汉的鹅市
集会,他先在伊斯渥和家人呆了几天,然后去诺丁汉看了他的哥哥乔治及嫂嫂。
    欧内斯特死亡的病因是丹毒,又并发了肺炎。在他回伊斯渥和诺丁汉之前,欧
内斯特显然已经病得不轻了。他的雇主的儿子,汤姆斯·荷尔鲁爱德船长曾邀请他
乘他的船去地中海,但欧内斯特谢绝了,因为他不想离开他的母亲那么远。
    1901  年10  月6 日,星期天的晚上,乔治·劳伦斯在诺丁汉维多利亚车站将
欧内斯特送上返回伦敦的火车,乔治已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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