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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本钱就是手中的剑。
这把剑曾陪他直遍各地,完成任务,为他赢得权利、地位,更是帮助他赚了不少银子。
然而一个充满自信的人,定是心想事成吗?
很难说!天底下必定没有绝对的事。
至少他就不是!
宋一刀眼见他手中的剑,如雨点般的落下,身形暴起,朝右急掠而去。
仅此一瞬间的事,快的连年轻人冷笑的时间都没有。他大喝一声,舞动起手中的宝剑直挺挺的朝宋一刀右颈刺去。
好个宋一刀,他急忙刹住身子,反手一扬,一颗血淋淋的人头,已“登、登、登、登”的滚落在地。
一个碗大的伤口、射出鲜红的血。
显然充满自信的人,也与平常人一样,血——是红色的。
那年轻人的剑、还定在宋一刀颈边约一寸之处。
良久……良久……
那副无头的躯体,才缓缓的滑落下去。
接着便是见到那碗大的伤口,不断的流出鲜红的血液。将宋一刀的断首之处,染成血红。
他没闪。
他也没躲。
任凭鲜血飙射在他的身上、他的脸上、他的脚下。
南希仁骇然的神光,望着形同血人的宋一刀。道:“不错不错!阁下想喝酒的时候,的确没有人能够阻止。”
吞了吞口水,南希仁接着道:“现在你还想喝吗?”
宋一刀冷冷道:“想——”
南希仁道:“随我来。”
偏房内。
走道的尽头,有一布置精雅的小房间。
房内——也不知什么时候,早已备好四、五样可口的小菜和两坛上选精酿的女儿红。
他二人人座之后,南希仁便开口道:“此地已没有任何一个闲杂人等,有什么事你就直说无妨。”
宋一刀拿起桌上的酒坛、咕噜噜的干了三口之多、道:“我要找沈媛媛。”
“这……”南希仁支吾厂半天,突然说道:“刘青有跟你说咱们组织的事吗?”
宋一刀满脸疑虑的摇摇头,道:“没有。他只是告诉我,来到此地。自然有人与我接头。”
南希仁考虑了许久,才叹道:“好吧!既然你都来了索性我总得赌一赌。”
他干了口酒,又道:“我们是一个组织、一个替人拿银的消灾的组织,我们只做一件事,那就是杀人。只要有任何人出得起价码,要我们除掉任何人,我们就去做。”
宋一刀截道:“这是个杀手的组织?”
南希仁点点头,继续道:“别小看我们这群人,只要对方是个人,我们就能将他调查个一清二楚,包括他们祖宗八代、他的生活习性,所以找个人对我们而言,是件轻而易举之事。”
宋一刀接口道:“那你是答应罗!”
南希仁皱了皱眉,道:“答不答应倒是其次的问题,问题的关键在于你——出得起价码吗?”
宋一刀苍白的俊容,突现红光,他喉头上下抖动,半天答不出个屁来。
“不过有没有银子对你而言并不重要。”南希仁又一旁强调的道。
“哦。”
南希仁正容道:“只要你加入我们的组织,事情便可迎刃而解,你怎么说?”
宋一刀沸腾的心达到顶点,他动容道:“加入你们?我行吗?”南希仁哈哈笑道:“行——绝对行,眼前就有个机会证明你的实力。”
“谁?”
“郑大堡主,郑阿财。”
宋一刀默然半晌之后道:“你给我多久期限?”
南希仁道:“三个月——够不够?”
宋一刀答道:“绰绰有余。”
南希仁微微笑道:“事成之后,你有三成的利润。”
不等宋一刀答话,他又接着道:“郑阿财的身价,值十万两银子,三成也就是三万两,你还满意吗?”
“三万两——”这绝对是个天文数字,难怪宋一刀听得之后、眼皮微微跳动不已。
他咬着嘴唇,缓缓的道:“那我的事——”
南希仁截道:“你既然加入了山口组。就是我们的成员,成员之中任何一个人有事,便是属于大家的事,所以说,请你放心,我会派人尽速查明沈缓缓的动向。让你毫无后顾之忧的去做。”
宋一刀疑道:“山口组?”
“是的。”南希仁道:“山口组是我们组织的名字,组内共有四十八名杀手,分别到各地执行不同的任务,其实严格的说起来,山口组至今只剩下三十六名,其它的十二名皆已殉职,包括被你杀死的三十五号,与十三号。”
宋一刀又道:“那我是几号?”
南希仁拍拍宋一刀的肩膀、微笑道:“你杀了十二号,当然就要递补他的位置,记住,从今天开始,你已是山口组的一员,暂时归我所掌管。”
南希仁脸孔一板,随及又冷冷的道:“千万不能背叛组织,否则天涯海角,也要你五马分尸,锉骨扬灰。”
三 背后一击
黎明时分。
宋邵击壤集观事吟:“一岁之事慎在春,一日之事慎在晨,一主之事慎在少,一端之事慎在新。”
渊鉴类函岁时部引渊要:“一日之计在于晨,一年之计在于春。”
以上所述都是勉励人把握时机,从头开始的时候就要努力。
血红的太阳冉冉升起。
成千上万条的金光。透过层层的雾气。
女地经过昨儿个夜里露水的滋润显得清新,更是有股淡淡的泥土味冲人鼻息。
阳光透过纸窗,照射在床上的郑阿财。
这是他最兴奋的一刻。
因为天亮了。
他有用不完的精力。
他喜欢早晨,尤其是昨天。
他忙碌了一整天,包括调度所有好手前来郑家堡,将整个郑家堡防守的滴水不漏。
因为他等了整整十年铲除许正的势力。
若是没有消灭这般势力,他会寝食难安,更是无法伸展自己的势力。
所以他失眠了一个晚上。
当一个人的愿望得以实现的时候,总是比较激动、兴奋,而难以成眠。
“失眠”的原因有许多种,包括:白天的压力过重、心思太多、胡思乱想而导致失眠。
还有一种,便是错过睡眠的时间而失眠。
可是这些因素都不是郑阿财失眠的原因。
他在床上梳洗过后,便赤裸裸的走下来。
他喜欢在床上梳洗。
因为有美丽的侍女们用那双奶油桂花手拿着毛巾,轻轻地、慢慢地,很仔细地擦抹。
他喜欢这种感觉。
尤其是几双柔弱无骨的小手,游走全身上下每一寸肌肤会今他兴奋,甚至血脉偾张。
然后便来这么一下子。
这方面,他很自傲。
因为他身长八尺,黝亮的皮肤,结实的肌肉,更有用不完的精力。
所以郑家堡随时都在应征新的侍女。
没有人知道为什么?
只有那两个宝贝儿子知道。
郑家堡的后花园里埋了三十五具尸体。
是他们亲手埋的。
这些人都是被郑阿财搞死的,要不就是自个儿脱力而亡。
郑阿财是强人?是狂人?亦是超人?不!全是的。
至少今天不是。
当他掀开锅盖的时候,一股冷飕飕的寒意从脚底直冲顶门,死亡的阴影更是钻人每一毛细孔。
他喜欢在房里用餐。
一个人。
目为他食量大,包括三只全鸡、十个鸡蛋、二十个包子,加上一坛精酿的花雕。
他吃东西的时候,不喜欢别人打扰,尤其是当别人以一种异样眼光看他的时候,他恨不得一手捏死他。
所以他喜欢一个人在房里用餐。
当他掀开锅盖的那一霎那,映人眼帘的不是烤的香喷的乌骨鸡。
虽然同样是黑色的,可是锅里摆的是一颗血淋淋的狗头。
他认得出来,那是他花费三千两黄金养了六年的西藏獒犬。
他养了二只。
他也不敢去想像另一只是否也与它一样,遭受相同的命运。
“来人呀!”
门外肃立两旁的侍女个个争先恐后的冲进来。
虽然她们知道他食毕早点过后,总是召欢来这么二下子。
但今天不同。
因为食物才刚摆上桌,没有人能这么快的吃完。
而且这声“来人呀!”感觉起来是那么惊讶,那么气愤,那么悲惨。
所以她们冲了进来。
郑阿财眉头深锁,五官几乎都挤在一块儿,他用力的拍了拍桌子,喝声道:“找老张来!”
一名花巧女子一溜烟便跑去找老张。
老张是一个人。
一个厨师。
他在郑家堡待了整整十年。
老张并没有来。
来的是宝贝儿子郑进一。
他睁开半睡半醒,朦胧的双眼,打了个哈欠,道:“什么事呀?七早八早的就叫人起床尿尿!”
郑阿财怒声道:“什么事?你自己不会看呀!哪天老爹回姥姥家了,你们都还搞不清楚!”
郑进一瞪眼一瞧——哇塞!
他轻声道:“爹,我怎么认不出来它是来福?还是来富呀?”
郑阿财骂声道:“来你娘个屁!我问你,老张呢?”
郑进一对身旁的侍女道:“春梅,老张呢?”
那名被唤做春梅的女子,颤声道:“奴婢去厨房没见着老张,只看见一条死去的狗,奴婢一时心慌,才跑去找大少爷。
郑进一微笑道:“老爹,你都听到了吧?”
“他妈的!”
郑进一又道:“爹,你不要生这么大的气,求求你,先把衣裳穿起来好不好?不然人家看到你会有自卑感的!“
郑阿财冷冷道:“你们全都下去!”
众侍女们巴不得早点离开这个是非之地,省得惹祸上身,所以一哈子便走的精光。
郑财缓缓的穿上衣衫。恨恨道:“许正这个老匹夫,总有一天我会让他死的很难看!”
郑进一等侍女们全都走后,像似变了一个人,他悠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