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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层层叠叠的衣服本来就难穿,更何况只用一只手,而且那只手动起来还不是特别灵活。
这边肩头好不容易拉上去了,那边肩头又滑下来了。。。。。。。待一件衣服穿完,已是满头大汗。
我擦擦汗,又弯腰把鞋子套上,然后扶着墙壁站起来,一瘸一拐往前走了几步。
刚被废的那段时间,我真的以为自己这辈子只能瘫在床上度过了。是拥白一直不肯妥协,不敢出去寻医问药,就自己找一些古籍医术,弄了许许多多稀奇古怪的药方,内服的,外敷的,一天几趟地折腾。每天晚上睡觉前,还给我手脚挨个按摩一遍。
我从来不知道,看起来有点孩子气的他,居然能把别人照顾得这么好。一时心动,就说了:“你娶我吧。”
他揉着我腕子的手顿了顿,认真地点了点头,“可以,不过我不想娶一个连伸手抱我都做不到的废物,所以,想要我娶你,你就要好起来。”
其实,他和我都明白,要想真的好起来估计只能等下辈子了。但他没有放弃,我就不能放弃。
折腾了一个多月后,我和他惊喜地发现左手还有一点点只觉,两条腿也还能勉强动一下,右手则完全废掉了。
但,这已经很好了。
有时候,一点希望也是好的,总强过什么都没有。
有了这一点希望,他开始每天早晚搀着我走两个时辰。
开始的时候,我完全迈不开步子,他也不着急,只寸步不离地扶着我,用眼神鼓励我。等我好不容易向前走了一步,两个人皆已是大汗淋漓,那个时候的他看起来比我还开心,他会一把抱起我,飞到树上,然后指着远方说:“等你能走了,我们再一起练轻功,我等着你来打败我。”
我无言地笑了笑,没有说好。因为就算我能走了,也不可能再同他练轻功。这辈子剩下的日子,我注定只能仰望着他,就像不会轻功前那样。
我记得他搀扶了我整整两年,中间多少次他放手后,我重重摔了下来,摔得狼狈不堪。如果不是他在我每次摔倒后,将我温柔地抱起来,替我揉摔疼的地方,也许我早就放弃了。
两年,七百三十天,每天四个时辰,加一起一共是两千九百二十个时辰。他先是寸步不离地搀着我走,后来便是寸步不离地看着我走。
我就像个初学习走路的婴儿,一步一更斗,一步一摇晃,学了两年,摔了无数次,终于重新学会了走路。
而我的左手,也在日复一日的锻炼中,渐渐能握住东西了。
最开始是一颗小枣,因为那时正值山里的野枣树成熟,漫山遍野的红枣又大又甜。拥白摘了很多回来,他告诉我,想吃就自己拿。
我哆哆嗦嗦地伸出手,用指尖去拨拉一颗,有时候拨拉了半天也不一定能拨拉到手心里去,有时候好不容易拨拉到了,在缩手的途中又掉了下去。
结果,等那年的枣子熟透了,烂了,我都没能吃到一颗。
枣没了,他又不知道从哪弄回了一筐鸡蛋,让我每天像拨拉红枣那样拨拉鸡蛋。可红枣掉在了地上拿起来还能继续用,鸡蛋只要一掉下去立马碎成了一坨黄白相间的浆糊,要多恶心就有多恶心。
许是被那样重口味的画面刺激到了,这回练了不到一个月,我居然稳稳地拿起了一颗。
万事开头难,但凡有了第一次,那必定会有第二次,第三次。。。。。慢慢地,我的左手变得灵活起来,拿过最重的东西是一颗梨子。
两年前,开始帮我医治手脚的时候,拥白曾说过只要我能伸手抱他,他便娶我。两年后,我能抱他了,却把那件事忘了。
等想起来的时候,他已经悄悄把新房布置好了。说是新房其实也没有很夸张,只不过把床单被面全部换成了大红色,屋子里点了两根红色的喜烛。
他还穿着蓝色的衣服,而我正好一身大红,我们两站在屋外,先是拜了拜天,然后又拜了拜地,最后相互拜了一下,这亲就算成了。
回到屋里,明亮的烛火旁,他倒了两杯酒,说是合卺酒。
我哆哆嗦嗦地端起来,喝了一半,洒了一半。
他笑话我,最近偷懒了,连杯酒都拿不稳。
我闭着眼睛没有说话,其实心都在颤抖。
成亲后的日子跟以前差不多,我能独自下床后又开始做饭。虽然手脚废了,但烧菜的本事还在,烧出来的东西还是能吃的。
就像今天,我准备炖一只老母鸡。
鸡是昨天就买了的,已经杀好洗干净,剁成一小块一小块了。
这些都是拥白做的,我的左手只能拿刀切切姜蒜。
把鸡倒进锅里,先翻炒一通出水,再加入大半锅水,最后放入葱姜料酒,用大火烧开,再改成小火慢慢炖着。
眼看就要到中午了,拥白还是没回来,我扶着墙壁站起来,慢慢挪到了门口。
说不担心那是假的,毕竟我现在只有一个他了。记得前段时间我问他,为什么一定要让我能重新走路,他说如果有一天自己先我一步离开,我至少不用活活躺在床上饿死。
我想,如果你死了,我肯定不会饿死,因为我会在饿死之前就先自我了断。
失去了所有,孤独地活着,那必将是一件很可怕的事。
太阳一点一点升到了头顶,晒得我有点头晕,两条腿止不住打颤,可还是固执地抓紧门框,执拗地等着。
我是个倔强的人,认定的事从不轻易改变。
就在我快支撑不住要倒下去的时候,那个蓝色身影终于出现在了我的视线里。
他还是一如既往地喜欢站在高处,近十年的风霜一点也没有改变他什么,带走什么,他还是闻人拥白,那个淡淡一笑睥睨整个天下的人。
“听说两天前,大齐的军队终于将蛮夷赶出了边境。”他双手环胸,看着我说。
我点了点头,“是吗?终于分出胜负了。”真是不容易啊,已经僵持了快十年了。
“不过。。。。”话音一转,他的神色严肃了起来,“这次出征的军队里,几名大将全部为国捐了躯,包括封渊。”
封渊两个字,他说得格外重。
我一怔,过了很久才扯起嘴角说:“是吗?死就死了吧。”
这是他选得路,这是他的抱负,为了自己的抱负而死,也不算太冤。
“今天军队回城,一并把他的遗体运了回来,我去看了。”
“然后呢?”我不解地看着他。
“然后从他的遗物中发现了一样很有趣的东西。”
“什么?”我不太在意地问,想着鸡应该快好了,便扶着墙壁转身,一步一步往锅那里挪了过去。
他从树上飘了下来,扔给我一张泛了黄的纸,我不解地打开,看到上面画着一树黄橙橙的梨子,画旁还有一行漂亮又规矩的字,“一树新梨伴残花”
如今,残花已经凋零,这树梨子也失去了它存在的价值。
我伸手将这张早不该存在的纸扔进了炉火里,叫嚣的火苗瞬间将它吞噬,变成了一摊灰,混进原来的灰烬里,再找不出来。
活着的时候我大概不会再想起他的事,等死了,经过奈何桥的时候,也许会抽空想一下,然后喝下孟婆汤,开始一段崭新的人生。
再没剑庄,再没封渊。
“嗯。。。。。鸡汤快熬好了吗?闻起来好香。”拥白从身后拥住我,将头搁在我肩膀上,嗅着鼻子说。
我有些小得意地挑了挑眉,“喝起来会更香哦。”
“是吗?那给我尝尝吧。”他说着就要伸手去掀锅盖,被我一巴掌拍了开来,“想被烫死吗?”他憋了憋嘴,没有说话。
我用勺子给他盛了一碗,然后看他心满意足地喝完,舔着嘴唇说还要一碗。
“近十年没出去过,外面有什么变化吗?”我边盛汤边装作不经意地问。
他伸手在桌上敲了两下说:“当然有,街道变得更加繁华了,小吃店里小吃花样也增多了,还有就是武林又开始猖獗了。”
“那你还不赶紧出去占那么半壁江山。”我把汤推给他,他没接,反而一把把我拉进了怀里,抱好,勾唇一笑,“吃喝玩乐,权利金钱不过过眼云烟,又怎比得上同你一世长安。”
他的眼里有岁月沉淀出的深情,那是困住我一生一世的东西。
作者有话要说:明天还有两个外传,这部文便彻底结束了。
、封渊外传
我第一见到她的时候,她十岁,感觉不是个聪明的小孩。跟别人说话时,总是畏畏缩缩的,不过一双眼睛长得很漂亮。
她的童年几乎一片空白,我不知道风越为什么要把她圈禁起来,我问过她,她居然说,是因为她爹娘怕她走丢,真是个笨小孩。
笨小孩没有修炼剑术的天赋,这是我偶然一次路过她练功的地方看了一会后得出的结论。
小小的人,笨拙地拿着把剑舞来舞去,连胳膊都伸不直,更别说使出什么优美的招数了。
可是如果她不修炼剑术,又能干嘛呢?我回想了下自己小时候,除了练剑还是练剑,所以,我认为她也应该这样。
既然她是于风越的女儿,应该会有一点点天赋的吧,我自我安慰地想。
但是五年后,我完全否定了自己那时的想法,所谓朽木不可雕也,她就是一块朽木,不值得我再在她身上浪费时间了。
屠莫失谷的真凶还未找到,九天阁对剑庄也是虎视眈眈,太多事情积压在一起,我觉得有些喘不过气,偏偏这个时候,狄燿又潜进了剑庄,去的还是她曾经呆过的寂园。
虽然他什么都没有做,但我还是隐隐觉得这次的事情不简单。
为了以防万一,我把她带去了武林大会。
很多年后,我一直在想那时候的决定对不对,如果我不一意孤行,如果我不自以为是,也许她就不会受那么多的苦。
我想如果这辈子真的有那么一件事,是我至死都不会忘记的话,应该就是在河边帮她处理伤口那次了。
将皮从肉上剥离这种事情我没有尝试过,所以也不知道到底会有多痛,可看到她慢慢变成了青白色的脸,我知道一定很疼很疼。
连那么疼都强忍着不叫出来,她的倔强震住了我。
她说:“没关系,我忍得住。”然后抬起头,执拗地看着天空,那是第一次,我知道了,原来她不是我心里想的那个扶不起的阿斗。她虽然不聪明,但一直很懂事,知道何时该进,何时该退。而且,大部分时间,她一直都在强迫自己听话,不该问的从不开口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