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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前的那个初春黑夜,鲜血一路流淌,江城子的外衣上血迹斑斑。他心惊肉跳地毫无目的地奔跑着,感觉自己像一头被人捕杀的猎物,到处是人,到处是有围堵,不知该往何方逃命,也不知哪里才是藏身之地。叔叔家是不能回了,千里之外的城市也不能回了,那样只会连累父母亲人。而他并无自首的勇气。
夜色苍茫。雷声轰隆,一道道闪电劈面而过。他的大脑中一片空白。他只明白一件事情:他刚杀了人,杀人偿命,这是铁的事实,无可更改。一切都完了,学校,老师,同学,大学,父母,叔叔,乔麦,全都完了,被一把西瓜刀给毁掉了。
可他真的不想死。他还年轻,他要活下去,还要自由。一定要活下去。自由地活下去。
片刻犹豫后,江城子当机立断,家在小镇的南方,那就向北走吧,走到天亮,扒一辆卡车,离开这里。他摸了摸揣在裤子里的钱包,硬硬的还在,稍微舒了一口气,如果没有记错的话,应该还有将近八百块钱。那是他离开家时妈妈塞给他的,这个学期的要交的学费、给叔叔的生活费和零花钱。
雨下了起来,雷声一个接一个在头顶轰隆。雨真大啊,倾盆地浇来。他找不到避雨的地方,只好继续向前跑着,跑着,身上湿透,好冷,好冷。他无法相信,一个鲜活的生命,就那样转眼之间,在他手里倒下去,流着血,抽搐,不动了。真是一场恶梦。江城子不停地颤抖,打冷颤,双腿毫无知觉地跑着,不敢停下来。
他的家境充裕,父母把他送到小镇来补习,一来是看中了这里的教学质量,二来是希望磨练他的意志,不再那么沉迷于音乐。可谁知道他来这里才几天,就认识了乔麦呢。他为什么要和舒伟动手呢?他和他有多大的关系呢?因为对乔麦的爱?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吗?对天发誓,他没有杀心。
就这么一路跑着,他不知道此刻身在何方,天什么时候才能亮起来,是不是会出现一辆卡车,把他带离这里。雷雨巨大,他想起乔麦,哭了起来,泪水雨水混在一起,迷离了他的眼睛。他想,我不能再和她联系了,我在亡命天涯,不知道生命会在哪一天终止。可她怎么办呢,她知道他是不得已才离开她的吗?什么时候才能再见面呢。
他悲哀地蹲在地上,痛哭失声。天大地大,雨水中的他,蜷缩成小小的一团,那么渺小无助。
不知踩翻了多少石头,踏过多少河水,脚被划破了,摔了无数跤,脸上全是雨水和泥垢,他都不在乎。一切都算不了什么,他必须逃,逃,逃。天亮时分,江城子发现自己身处一座深山脚下。他坐下来,靠在一棵参天的松树下躲雨,试图发现一辆经过的车。
这里太荒凉了。他等了几个小时,别说是车,就连人也不见半个。当然,他是害怕看到人的,任何一个人,都有可能对他形成威胁,他要用尽一切办法避开人。
雨下到中午仍没有停,而看这架势,是等不到车了。江城子知道自己不能再等下去,他得走,离散花镇越远越好,越远越好。
初春的风很凉,山上路滑,江城子的腿被摔伤了,走得一拐一瘸。他出身优渥,连炸油条都会烫伤手,何时受过这样的苦?可有些什么办法呢。他得活着,活着比什么都重要。
这座他不知道名字的山真大,走了一天仍没能走出去。夜来了,就在山包的草丛里睡一觉,常年憋在荒山里的虫子,好不容易碰到一个活人,疯狂地叮上来,疼痛难忍。他用力驱赶,那些黑乎乎的虫子仍不时袭击着他。他困得要命,也睡不着,夜晚特别难熬。
翻来覆去无法睡觉,又很快渴了,江城子只好把湿漉漉的外套脱下来,一点点地把衣服上的雨水挤出来,捧在手心里珍惜地喝,舍不得浪费一滴,饿了就摘树上的叶子嚼。苦涩的树叶汁液四溅,口腔里很难受。可除此之外,他找不到别的食物。其实树叶哪儿能抵饿?无非是让口腔里有点儿所谓的食物,心理上感觉不那么饿而已。
一夜之间,他的洁癖、对毒虫的恐惧,全都因为杀人而迅速地发生了剧变,除了死,他什么都不怕了。很多年后,他回想起彼时的情景,脑海中浮现出现莎士比亚的《亨利六世》里的句子:我现在饥饿难忍,即使赊给我一千年的生命,我眼前也挨不过去。
而当时,他大脑中一片空白,除了不想死掉,他没有任何意图。如果有人说,精神的贫困比肉体的饥渴更令人痛苦万分,那是因为他们对两者都没有太多体验。一种浪漫而感人的论调,全是胡说八道,伪善的假话!
疼痛的脑袋很快就会使人忘掉疼痛的心灵,受了伤的手指头会驱散对失恋的所有回忆。当一个人真正感到饥肠漉漉的时候,他感觉不到其它任何事情。
雨停了。风却越来越凉,他又淋过雨,不停地打喷嚏,身体热得发烫。他摸摸额头,知道自己是感冒了。口干舌燥,只想喝水。可衣服上的雨水被挤得干干净净了,怎么办呢,怎么办。
他摸黑找到一处水洼,捧起混杂着泥土和陈年腐烂树叶的雨水喝了起来。他的脑袋昏昏沉沉的,站起身时,一个踉跄,倒了下去。
醒来时,已是第二天中午了。手腕上的电子表壳摔破,质量居然还不错,进了水也照常地走着,十二点半,他又饿了。刚刚是春天啊,树木才长出新芽,他始终找不到一棵结了果子的树,越来越饿,越来越饿,全身乏力,脸上烫得要命,觉得肚皮贴着脊背,头晕眼光,站立不稳。
他坐下来,想起了小学课本里学过的红军长征过草地的故事,受到了启发,解开皮带。皮带的确是货真价实的牛皮,他发愁地瞧着它,怎么吃呢?试着咬了咬,硬邦邦的,没法入口。
一块石头映入眼帘,他不由得喜上眉梢,哈,好!他取下挂在脖子上的小钥匙,用石头把皮带一点点砸碎,再用钥匙划开,慢慢地送到口中。他从来不知道皮带是这么难吃,比树叶还难吃,又麻又涩,这滋味令他终生难忘。可他吃得那么爱惜,一团小小的渣不小心掉在地上,都立刻捡起来塞到口里。
可是他怎么办呢,不吃皮带和树叶,难道要吃监狱里的电棍,吃刑场上的子弹吗?活着吧,活着比什么都好。
又走了两天,依然找不到任何可以吃的。皮带吃完了,他恐惧极了,他真怕饿死在山上。抬头望了望天,苍灰色,不会又要下雨吧?他紧张地把身体缩在树下。往常这时候也许他会唱歌,唱《相思风雨中》,唱哗啦啦下雨啦,下雨啦,但他现在想不起任何风花雪月,他只想找到吃的喝的。
走到这里了,看不到河流,放眼望去全是松树,也许是干旱的原因,那些树木刚长出新枝就全都干枯了,没办法吃。他的嗓子干得要着火,发不出一点声音,他简直想走回去,走到可以吃叶子的地方。可他迷路了,他转来转去,仍在松树丛林中。那些黑压压的植物,好象是一群人,冷眼望着他。
本能使他不愿意放弃任何求生的欲望,他用手接了一把自己的尿,捧到嘴里,连眉头都没皱一下就喝了下去。咽喉暂时得到滋润,好象又有了一点力气,他吁了口气,还好,还活着。他掏出裤子口袋里的钱,一张张地拿出来,抚平,叠好。还好,还能用。但是现在哪儿能用出它们呢。
他接着往前走,凡是被他看到的小草,都连根拔下来吃掉了。可是这座山怎么这么大,还是没能走出去。而他的感冒越来越重,他想他快要死了,没有力气走路了,一步都走不动。他只有等死。
他想,我杀人时,老天是不是都瞧见了?因此才这么嫌弃我,袖手旁观。他这个罪人!他不再害怕碰到人,认出他是个杀人犯了,叫来警察把他带走。他宁可这样,他情愿碰到一个人,带他下山,让警察把他关起来。他回忆着电视上看到的情节,即使知道他是罪犯,也不会立刻就枪决吧,还得关上几天,那么,应该会有一口饭吃吧?有水喝吧?即使最后要吃枪子,那也认了吧,他毕竟杀了人,一命还一命吧。
他昏昏沉沉地似睡似醒,躺在草丛中,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他完全清醒了,又喝了几口尿,重新站了起来。可他还是饿,饿得发慌,这时如果有一碗糙米饭,哪怕连咸菜都没有,他也会吃得津津有味。
他凭着难以想象的忍受力,白天东奔西撞,晚上就蜷缩在石缝里,冻得发抖,也不知道走了多少个日子,一个黄昏,他终于走出了深山。那一刻,他攥紧了拳头,他发誓再也不能让自己挨饿。绝不!
如果你尝过五天只吃过一些树叶和草根的话,你会知道,饥饿是怎样一种滋味。那么,余生里,你绝对不会再让自己重温它。
16
他看到了一个陌生的村庄,炊烟袅袅。听山民的口音,他知道到了外省。他狼狈不堪的样子引起了人们的注意,几个老人立刻围了上来。
他生怕被人看出杀人犯的身份,急中生智编出一套谎言,说是挨了父亲的打,负气离家出走,不料迷路了,困在大山里数天才刚出来了,现在受了这么多苦,早就后悔了,打算在这村庄里住上几天就回去。
好心的山民相信了他。一个慈眉善目的老奶奶把他领回了自己的家。他终于得到了一碗米饭,就着桌上仅有的一点豆芽,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老奶奶坐在一边看着,直叹气。吃完了一碗,他起身到厨房里去添,一看,锅里只剩下一点锅巴,再一掀开米缸,大米也所剩无几。他立刻意识到老奶奶也过得很清苦。
奶奶很老了,七十多岁,有点像乔麦的奶奶,满脸老年斑,头发花白。一想到乔麦,他的心又疼起来了。那个女孩,她还好吗。他失踪了,她担忧着吗,她怎么办?饱暖思淫欲,他刚吃上饭,就想到她了,他不得不相信自己确实是这样的人了。
可更多的时候他还是饿。这里的人都那么贫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