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蜗婚:距离爱情1平米-第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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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贝。
“东西,你出世了以后,不可以抢走我的nv人哦,她是你妈妈,可也是我的老婆哎,你不能抢光光她对我的爱,否则,嘿嘿,我就不给你喝。”之放完,马上又抬起脸,对我:“素素,不得了,
这孩子脾气比我还大,我就不给他nv乃喝,他马上就一脚踹在我的脸上。”
我笑了,:“你活该,不给他nv乃喝,难道给你喝不成!”我话一出口,很快就意识到自己的有些让人听了有别的意思了,我低下头,不话了。
他挤坐到我身边,:“你给他喝,那我也要喝,不管,你不能偏心。”
我哭笑不得,哪有这样的臭家伙,我望望吧台那边的子晚,我:“之放,你声音一点,子晚在客厅吧台那呢,要是被他听到,岂不是要在心里笑话我们。”
“不管,反正杨放享受到的待遇,我也一个也不能少,你不能有了放不要大放。”他将头贴在我的腿上,看起来,他是那么的乖。
他的头发,很浓密带着微微自然卷,上面有着海飞丝的香,他喜欢简单的海飞丝。
“那杨放出生后每天都要穿着一个纸尿裤,你难道也要穿嘛?”我扯着他一根胡子威胁着问他。
“穿啊,怎么不穿,只要你开心,我怎样都成。”他眯着眼睛笑。
他有些淘气,可他冷静沉着下来的时候,又是那么的男人味十足,尤其是他认真工作的样子,他写歌的专注样子,真迷人,眉头会稍稍皱起,眉骨高隆,他的眼睛,总让我会想到梁朝伟的眼睛,
那么的深邃且深情。
他是个介于男孩与男人间的样子,他无论提出什么样的要求,都单纯的像是一个孩子在向大人索要玩具。
比如他央求着要我带他睡觉,他只有睡在我身边,他才不做恶梦,我也十分怀疑在我之前这二十年,他是怎么睡觉的。
当他的房间,你就会更明白,这个男人,是多么的可爱了……

第一百七十三章:蜗婚(173)
第一百七十三章:蜗婚(173)
第一次进之放的房间,我还以为我进入了一个植物园,原来他是那么喜欢植物的男子,房间里,到处都是盆栽盆景吊兰藤蔓,毫不夸张地,他的房间,简直空气都要明显比别处好,可见他房间里
的植物净化空气的能力是多么得强。
我摸着一棵我叫不上名字的盆栽叶儿,我问之放:“你怎么这么喜欢这些植物,换做是我,我倒宁愿养几只动物,也比植物好啊。”
他心爱地摆弄着他的植物,:“你看它们,总是安安静静的在那里,不吵也不闹,浮躁的时候,总能在这些植物的身上,找到静心。”
这让我,看到了他的另一面,他不仅仅我看到的那么酷酷才华横溢,他有种不张扬的静,他安静落寞的样子,总是会让人心疼。
爵也许,这是每一个作曲人总会有的悲伤心境,这时,我不吵他,只是看着他,坐在地板上,亚麻的长裤,他抽烟,见我来了,将烟很快的灭掉。
而我,并不会他。
朝夕相处了几天,对他的感情,更加的深厚,我想,如果孩子出世了,我会和他感情更深的——我们可以一起去某个拭游,住在靠海滨的酒店里,过属于我们的Ri子,当然,也要把孩子带着,
他的,要和我一起照顾杨放。
滕元宵节的那天早上,是之放准备要和我一起去我老家看望我妈妈的,早上我给季飒打羚话,了我要回来的事,之放也和我一起回来,我让他先别和Ma,Ma定会忙得准备这准备那,其实,不需要
准备什么,就当是自己家人。
这次回家,至少是要在家待四十天的,等孩子出世满月了,我再回南京。之放把我的衣物什么都准备好了放在车上,还有他事先买好的一些母婴用品,满满地塞了一大箱子。
之放他也要和我一起等杨放满月了回南京,反正他请好了假。
我笑他是不是打算这四十多天就住在我家了,住这么久,多像是上门入赘的nv婿。
他搂着我入赘也不错啊,只要季飒不介意,他是愿意做上门nv婿呢。
我在他的下巴上捏了一下,:“美得你,才不给你上门,便宜了你。”
子晚略略伤感地:“我好不容易过了有几天有嫂子在家的Ri子,你们却一起都回徽州,把我孤孤单单落在南京,还一走就是一个多月,不过回来我就可以抱我的侄儿了,我就只好等了。~~~~”
之放关着车门,对在楼下送我们的子晚眨了一下眼睛:“趁你老大我不在,你赶紧带个nv朋友回来吧,好好享受你这四十天的幸福生活,二人世界,多好!”
“嫂子,你也不管管我大哥,总是让我带nv朋友回家住,教坏了我。”子晚来向我投诉。
“肯定是你哥他经常这么做,不然怎么这样教你呢,之放你也真是的,子晚还,你别教坏他。”我笑着对之放。
“我哪有做过,你问问子晚,我什么时候带过nv孩子回家的,不就是带了你吗?我向贝多芬起誓,我要是的假话,就让我音乐灵感枯竭,再也写不出一首好歌。”他认真地。
子晚:“对啊,嫂子,我哥可乖了,从未犯过夜不归宿的错,更没有带nv孩子回来留宿过,这点我可以作证。”。
“切,子晚,你唬我吧,你哥在我那里都住过几个晚上呢。”我完就有些不好意思了。
我相信之放和子晚都是一样的,看起来是个很后现代的男孩,他们骨子里流着有葡萄牙的血统,浪漫而特别,但他们都一点也不花里胡哨地同nv孩子轻易搭上。
为什么不相信自己的未来丈夫呢?我会相信他,而关于他的过去,就像他对我的过去一样的大度包容,过去的,是属于过去的那个人,现在的,才是属于彼茨。
何必拘泥于过去的那段感情那个人呢?
我开始学会去经营一段感情,去心的呵护,纵使我曾错过,曾错得有些不可原谅,重开始的时候,我依旧要满怀信心,再婚的nv人,最忌讳的就是重蹈覆辙。
所以,我会对之放一百个信任,一百个放心。
相信是幸福的,为什么不信任自己的男人呢。如果现在还有一双丝Wa一撮长发落在我的卫生间,如果之放那不是暧昧的产物,那只是一个nv同事借用卫生间留下的,我都会相信,然后清理干净。
我望着坐在我左边的男子,我头靠在座位上,我微笑着看他,他和子晚着话,没有注意到我的注视,我心里的踏实,是无法形容的。
从离婚到蜗婚再到即将的再婚,都那么的不容易,幸福,也许只有来得不容易,才回去珍惜,也只有在错了一段婚姻后,下一段婚姻,会更好的经营。
我感谢,之放他给我的安宁和踏实,让我觉得自己,还是一个可以爱和被爱的nv人,让我对男饶宽容与深爱,又有了一份认识。
到底,之放做的最让我感动的事,不是对我怎么怎么好,而是,他可以接受我肚子里的孩子,孩子还没有出生就为孩子策划着名字和未来,承担着一个亲身父亲都未必能做到的义务。
我想,单凭他这一点,足够我的托付。

第一百七十四章:蜗婚(174)
第一百七十四章:蜗婚(174)
车在高速上行驶着,我还在想他这样的一辆悍马像坦克一样开到了我的那个里,会不会有些招摇了,我离过婚,再婚,我并不想太高调,免得人闲言碎语,自是不会在我面前让我听到,可等我回
南京了,妈妈肯定要听到了——
“之放,你这车,是不是有点高调了,要不你和你哪位朋友换一辆比亚迪或现Dai开开吧,我那就是一个山,都是认识的人,要是看到这车,真有人会跟在后面看这车是开往哪家的,到时候别弄得
被人我再婚还那么的高调。”我弱弱地,又怕之放会错误理解我的意思。
“傻丫头,我就开我的悍马,况且我的朋友里,好像也没开三十万以下车的,你放心,我就是要高调,你之前的不幸,统统被洗涮掉。我要让你们家那儿的十五到五十五岁的nv性,都羡慕你。”
他伸过右手揽着我,稍用力的在我的肩上拍了一下,他的意思是,不用管什么流言,有他在,怕什么。
是啊,有他在,我的所有担心,听起来都是多余的。
爵我也许太顾及了,想想也没什么,谁下了定义离婚的nv人就非得像偷偷摸摸一样的再婚吗,谁愿意离婚呢,若不是一段感情真的维持不下去了,谁会没事找事要离婚。我一生未做亏心事,我怕
什么,谁爱就让谁谁去,嘴巴长在人脸上,我也管不到的。
也在心里暗暗Qie喜,之放的模样,要是出现在我们那块地,准能如他的,引来很多nv孩子的羡慕,他穿着棕Se的夹克,大大的翻边毛领,戴着一顶报童帽,星味十足。
车里放着我爱听的邓丽君的歌,我哼着歌,之放拿过一个的空调被盖在我的肚子上,他知道我嗜睡最近,总是靠着靠着就会睡着了,他特意在车里准备了一个空调被,就怕我会在路上睡着了。
滕“之放,什么时候,你也写一首像邓丽君一样甜美的歌给我,好吗?就像是那首《甜蜜蜜》一样。”我哼着歌。
“好,没问题,为你写的年歌曲,你可以自选,我为你量身定做,谁叫你是我的老婆大人呢,我的人都是你的,可况我写的歌。”他一副绝对服从组织命令的样子。
记得上大学的时候,因为爱听邓丽君的甜蜜蜜,我就和贤芝俩一起花了四十块钱去电影院买了门票,看了那部黎明和张曼玉主演的电影《甜蜜蜜》。
一下子,我和贤芝竟然第一次的喜欢上了同一类的男人。~~~~
本来是我喜欢金武那样的男人,她则喜欢梁朝伟那样的。
可那部电影《甜蜜蜜》,让我和贤芝都爱上了里面的黎明饰演的军。
我喜欢军,是因为他外表憨憨的老实的,其实,他内心什么都明白,他的感情也是很激烈很丰富的,他不,他看起来的老实,却不是那种木讷,总之,是他老实其实他不老实,他不老实吧其实也
是个老实男人。
我总觉得这样的男人,是非常讨nv人喜欢的,看起来很踏实,但绝不是那种像武大郎一般的老实木讷,他心里和明镜一般聪明澄澈。
这便是那种有内涵的男子,很多事情,放在心里,而不是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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