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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从来都是男人辜负女人。不过,也说不定就是因为这个,他才能那么红,因为女人老是被辜负,
所以看见男人倒酶就特别高兴。”
我对程明浩说,“跟你要一样东西。”
“什么?”
“你电子邮箱的密码,”我盯着他的眼睛,“我只是偶尔打开看看,不会删除你的东西,当然也不
会去回人家写给你的信。我只是要 …看看。”
程明浩望了我几秒钟,然后一声不响地从茶几上拿起一支圆珠笔,把我的左手摊开,在掌心上写下
“gl761118” 。
“我的Yahoo 和 Hotmail 邮箱现在用的都是这个密码,你的姓名起首字母加上生日,” 他对我微
微一笑,“你挑了个很好的日子出生。”
“我妈说生我的时候预产期是11月15号,后来不知怎么搞的,推迟了整整三天。等我生下来,头发
和手指甲都老长了呢。” 我也笑了。
他把我的左手握成拳头,“人心脏和拳头的大小很接近,所以,你的心脏差不多就这么大。”
…
发布时间:2005…4…25 17:2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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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么一点点?” 我看看自己的拳头,有点诧异,“太小了吧?”
“可以了,那是心脏,又不是垒球。”
我叫他把手也握成拳头,放在我的拳头旁边,“你的心脏就要比我的大。”
“因为我比你高。”
“稀奇,”我用拳头轻轻砸了砸他的拳头,“不过,现在我明白了,我的心本来就比你的小,所以
你要让着我,对我好,不许再说我‘小心眼’。”
他把我的拳头放到唇边吻了一下,然后把它握在自己手心里捏成一个大一点的拳头。那一刻,他的
心包容着我的心;我的心里,写着开启他电子邮箱的密码;而那个密码,是我的名字加生日。我的心里浮
上了一点小小的罪恶感:另一个房间里,我最好的朋友刚刚在情场上中了一个飞弹,丢盔卸甲,恨死天下
男人;我却在这里卿卿我我,而且觉得爱情很甜蜜。
我们拉着手开始漫无边际地聊天,从张信哲的情歌到美国的流行音乐,从西雅图那家研究所到我们
公司里的鸡零狗碎,从蒋宜嘉细眉小眼的女朋友到郑滢男朋友开的凌志LS400。
“你没看见蒋宜嘉瞪着人家好车时的样子,简直口水都要流下来,笑死人了。对了,你喜欢哪种车
?”
“丰田的4Runner。等我找到工作,大概会去买一辆。”
“为什么?”
“结实,耐用,哪里都可以开。”
“你想开到哪里去?”
“比如去爬山什么的,如果要搬家的话,也可以把所有的东西都放在车子里。”
“我还是比较喜欢轿车,”我伸个懒腰,把头埋在他的颈窝里,“我打算把那辆丰田佳美开上起码
十年,总之开出本来。等那时候,如果我有钱了,我是说真的很有钱,说不定也去换辆凌志开开。哼,不
就是凌志吗,有什么了不起的。”
虚荣心大概也会传染,好车到底是好车。
我们本来说好聊一个晚上,可是没多久我便开始迷迷糊糊,头脑里最后一个印象是程明浩去拿了一
条毯子替我盖在身上,后来我就真的睡着了。
一觉醒来,天已经大亮。程明浩跟我一起去把我的车开回来,然后他就走了。
郑滢终於酒醒,嚷嚷着头痛,我给她泡了一大杯浓茶。她坐在床上喝完,一边揉太阳穴,一边皱着
眉头、呆呆地看着我,“昨天我怎么回来的?”
“我和程明浩一起把你弄回来的。”
“我都说了些什么?”
“你叽哩咕噜的,我们没听清楚,” 看来和程明浩预先对好台词还是必要的,“不过,你把他车
后座吐得稀里哗啦,他现在大概在搞卫生呢。”
“真不好意思,你看见他代我向他道歉。” 郑滢突然客气起来,却让我听了浑身不自在。我问她
,“你不要紧吧?”
她摇摇头,一翻身睡回去。
快中午的时候,郑滢的手机响个不停,那个没种而皮厚的男人居然说想来看她,郑滢劈头把他臭骂
一顿,扭捏半天,却还是把地址告诉了他。然后她起来洗脸刷牙梳头,拿热毛巾把肿起的眼皮勉勉强强捂
下去,扑上一点粉底,又躺到床上去。
…
发布时间:2005…4…25 17:2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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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远韬来了,我正好出去买菜,等我拎了大包小袋回来,满以为他应该已经把郑滢哄好,至少哄得
差不多,结果却没毫无进展:郑滢还赖在床上一言不发,没有一点起来的意思。走进浴室,我吓了一跳,
杨某人正蹲在地上,很卖力地洗盆里的脏裙子,身上系着我那条查理布朗和史努比的围裙,神情肃穆得像
瞻仰陵园。他听见我的脚步,抬起头来,挤出一个有点尴尬的微笑,随后他认出了我,笑得更加尴尬。
“我叫关璐,郑滢的朋友,跟她一个公司。”我干巴巴地自我介绍。杨远韬习惯性伸出手来,发现
上面满是肥皂泡,便又立刻收了回去, “你好,我叫杨远韬。”
他有一副低沉的嗓音,用时髦的话说叫做有“磁性”,配上他的宽肩阔背、浓眉大眼,在适当的环
境下,可以把方圆若干米、甚至若干里之内的“雌性”
统统化成铁钉。
“我认识你。”
他有点讨好地把笑容放大一圈,“我记得,上次在公司里见过你。” 他那副样子让我想到一个溺
水的人好不容易捞到了一根稻草。我想,郑滢刚才大概把他骂得够呛。
我到房间里看看郑滢,她拿被子捂着脑袋,一点动静也没有。
我回到浴室,问杨远韬,“她怎么了?”
“她不舒服。你买了菜回来吧?放着,待会儿我来做饭。” 他唐而皇之地把自己给留了下来。
我看他往裙子的污迹倒上洗衣液,然后翻过一面也倒上一点,仔仔细细地搓起来,动作熟练而到家
,终於忍不住,“不要洗了。”
他不说话。
“真的不要洗了。”
他可能觉得自己这是在将功赎罪,机不可失,头也不抬,闷声闷气地说,“不要紧。”
我觉得好笑,“我说不要洗了,是因为这条裙子是我的,而我比较喜欢自己洗衣服。”
他这才抬起头来,“噢,对不起。” 他把衣服泡回去,换上一盆清水。
“裙子是我的,可是,上面都是她吐的,你怎么说?”那种感觉有点奇怪:在公司里,我未必够资
格和他说话;而在这里,却对着一盆脏衣服居高临下朝他问话。
他沉默了一会儿,说,“我会给她一个说法。”
杨远韬和我一起做菜,他身上的领导气质又回来了 肉丝切多细,姜放多少,水淀粉勾多厚,菜
什么时候下锅,都是他说了算
尽管菜做出来以后,我没发现有什么太大了不起。可是,他去哄郑滢起来吃饭时,又像足一个做错
事情、不知所措的小孩。我突然明白为什么郑滢会对他难以割舍:一个在外人面前可以斩钉截铁、呼风唤
雨的男人,却偏偏在你面前放下身段、温顺听话,这本身就有着巨大的杀伤力。
男人,是一种让人又爱又恨的生物。
后来的一个周末,杨远韬专门请我们三个人吃了一顿饭,大约有“谢罪” 的意思。他专门下厨,
比较特别的是,他亲手做了一个提拉米苏蛋糕。
等杨远韬走了,郑滢把吃剩的小半个提拉米苏放进冰箱,兴奋地告诉我,“他说他准备跟他老婆离
婚。”
那是杨远韬嘴里第一次说出“离婚” 这两个字,不是“和她好好谈一谈” ,不是“解决问题”
,也不是“想想办法”
,而是干净利落、嗝崩松脆的“离婚”,第二声的“离” 加上第一声的“婚” ,什么人都一听就
懂。他到底算是给了一个“说法” 。
“上个星期六我在床上耗了半天,总算没白费。” 郑滢很高兴,她觉得一场宿醉换这个结果很值
得,不但值得,简直是个里程碑。
当年李宗仁在台儿庄和日本人打的那一仗,固然是“大捷” ,却也被称为“血战”
:敌方溃不成军,尸横遍野;我军也是伤亡惨重,血流成河。但不管怎么说,胜仗总归是胜仗,即
使付出很大代价,即使距离关东军扯白旗还有好一段距离。
临睡前,我给程明浩打电话,他在为一篇要拿去某个刊物发表的文章核对资料。
我问他,“如果你已经有了老婆,会为了我离婚吗?”
“我没有老婆。”
“我是说假如。”
“你怎么想到问这种问题?”
“你先回答。”
“你想听真话还是假话?”
“当然是真话。”
“说真话,我不知道。”
“什么叫不知道?”
“因为你问了一个现实中不存在的问题,我当然不可能知道答案。”
“假如我一定要你给个答案呢?”
他轻轻叹了口气,“你希望我怎么说?”
“我希望你说‘我会’。”
“我会。”
“真的?”
“真的。”
我们一起笑了起来,我问他,“我是不是很傻?”
他说,“不早了,快点睡吧。听话。”
“嗯。晚安。你也早点睡。” 我放下话筒,把头埋到枕头里,很快就睡着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