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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候,最好的办法是她去把黄煜叫醒。可是现在她是喝醉酒的情况,而她又有孕在身,要是对方稍微不小心有点什么粗鲁的动作的话,情况可就更糟糕了。无奈之下,她只好看向旁边强忍怒气的男人:“那个,老公,你去把黄煜大哥叫醒好不好?你现在先别生他的气,等到时候他好了你再来算账。”
高翰看着小妻子黑白分明的大眼和里面的请求,最后还是妥协了。
他大步走过去,然后在宁芮夕有些惊悚的目光下直接一把将床上的人拎了起来。
谢天谢地的是,在这样重心失衡的情况下,黄煜总算是有点意识了。
睁开迷蒙的醉眼,首先看到的,就是高翰那绷得紧紧面无表情的脸。
这一下子,可把他吓出了一身冷汗,醉意都被赶跑了一样,人瞬间清醒了:“老,老大?”
高翰看着他那个样子,恨铁不成钢地直接往床上一放,好在他还算贴心,避开了对方受伤打着石膏的脚:“起来。”
黄煜整个人还是有点晕乎乎的,只是听从命令已经是深入本能了。听到高翰的话,他也是立刻顺应本能从床上站起来,等到抬头时,就看到了那边站在房间内不远处神色尴尬的宁芮夕。
“嫂,嫂子?”
黄煜结结巴巴地叫道。
有了这么两号人物的出现,意识终于算是回来了,之前的记忆也跟着回归本体。想起自己今天的那些丢脸的事,有些不好意思地摸摸脑袋:“那个,不好意思,嫂子,让你见丑了。我今天心情有点不好,失态了。”
宁芮夕表示不介意朝他露出一个笑眯眯的表情来。
黄煜现在是完全不敢看旁边的高翰,因为不看都能感觉到那快要窒息的压迫感。他脑子有点胀胀的,身体里好像有只野狗在狂奔一般失去了控制。
“那个,老大,你和嫂子来……”
宁芮夕这时候开口了:“先吃饭吧。黄煜大哥,你肚子肯定还饿着,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不管有什么事,都吃完饭再说。”
宁芮夕走过去,将手上拎着的饭菜放在桌子上。
在这里的外带可比外面干净多了,直接用的不锈钢的碗,也不要钱什么的,用完之后下次带过去就成了。连筷子都是可重复利用的,在这里,根本没有“一次性”这个概念的存在。
黄煜下意识地摸摸肚子,确实有点空,他记得,好像除了早上出去前吃了点早餐外,好像是滴食未进。当然,如果酒也可以算做食物的话,那就是外加喝了一肚子的酒。
可是肚子很饿,心里却难受的,好像有什么东西堵在那一样,连同食欲都受到了影响。
他刚准备说什么,就收到了自家老大那冷厉如剑的警告眼神。
看看那边笑眯眯的嫂子,再看看旁边脸黑得跟锅底和一样的嫂子,黄煜稍微斟酌了下,还是顺从地走了过去:“谢谢嫂子,让你费心了。”
“没事没事。”
宁芮夕摇摇头。
她一直都很担心黄煜的状况,但是现在看他的样子,虽然神情很憔悴,眼底也能看到忧桑,但绝对和一蹶不振什么的相差甚远。这就是军人和普通男人的区别吗?不管受了多大的打击,不管前一刻多么的狼狈软弱,都会在最快的时间里调整好自己,继续做那个坚韧努力的人吗?
他们对自己苛刻得要命,就连受伤之后的自我放纵,都是有时间限制的。而且,一旦放纵后,那就表示这件事情是过了,不管之后会怎么样,他们再也不会为这件事找放纵的借口了。就算再受伤,也不会再因此而放逐了。
她家男人是这样,面前的这个人也是这样,宁芮夕觉得,军人最可爱的人,是真理。因为他们在背后默默付出和忍受的,永远都是在不断地挑战着人体的极限。
想着自己和男人在这里等着他吃饭的话大概会很尴尬,宁芮夕找了个口先出去了。至于她家男人嘛,一看就是想要和黄煜说点什么的样子。
黄煜饭吃得很快,不到五分钟的时间高翰就走出来了,脸色还是难看。不过在看到宁芮夕时,眼神是一如既往的柔和:“他吃完了,你进去跟他聊聊。那些事我不懂,我在这等着。”
宁芮夕听着忍不住想笑,这就是她的男人啊,不管外表看着多么的冷酷无情难以接近,他的心,总是火热柔软的。他只是笨拙不善表达,但他一直用自己的方式关心着他在乎的人。
“嗯,好。”
宁芮夕点点头。
宁芮夕再次进去的时候黄煜还在发呆,神情有些发懵,眼神也是茫然的。看到宁芮夕的时候回过神来,叫了声:“嫂子。”
宁芮夕注意到现在这个时候黄煜的食欲应该是很差的。这不是矫情,而是人的身体本能。如果不是因为自己和男人送了饭过来的话,他自己绝对会选择饿一餐的。可是就算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他还是牢记着“珍惜粮食、节俭不浪费”的这个道理,
宁芮夕看着,莫名地就觉得心酸。
那是一种既自豪又酸涩的心酸,军人是国家和百姓的守护神,他们所经历的事情,早就超乎了正常人所应承受的标准。所有的一切,仅仅就是因为两个字——军人。
这两个字,代表着荣耀,代表着纪律,更是代表着至高无上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有些话,不知道该怎么说出口。
所有的安慰,都变得苍白而无力起来。
宁芮夕不说话,黄煜却是主动说了起来。
“嫂子,你说的真的没错,有些事情,真的不是努力就能有结果的。这个跟训练不一样。”
黄煜努力笑着,只是笑容很苦涩。
他家境其实算不错,有兄弟三个,他是最小的一个。上面两个哥哥都是很有成就的人,只有他,从小就调皮捣乱,在学习上更是差得一塌糊涂。于是乎,在高中毕业后就直接被扔到了部队里。这些年,他都习惯了这里面的生活。
习惯了里面的生活,也习惯了用定性的思维去思考问题。
他甚至开始慢慢觉得,世界上所有的事情都是等对的,就像他刚进来的时候打靶很差,每次都是班上倒数第一的成绩。但他不放弃,日也练夜也练的,终于能够打出十环的成绩。甚至之后进入特种部队,那都是他努力过的结果。
他是感情上的初学者。进部队之前其实也是有过几次懵懂的早恋的,但那时候的感情都很生涩,最多就是朦朦胧胧的好感那就是爱情了。
这些爱情,在他进入这个冰与火的世界后就成了过去式。
邓子瑜是他懂事后喜欢上的第一个人,他是外貌至尚者,第一眼是被她那精致的外貌吸引,第二眼的时候却是看到了她眉眼间的忧郁。那种忧郁,就像是有个重锤在他的心尖上狠狠敲了一锤子般,心,就那样沉落了。
半年多的时间,他只要有时间都会给她发短信。说点有的没的,说训练说他自己,有时候实在是没话说了,就会跟她说些搜集到的笑话。似乎只要对象是她,不管怎么样他都感觉不到无聊一样。
宁芮夕心里其实早就有了这样的认知,在知道黄煜喜欢的那个人是那个冷漠的邓子瑜之后,她就知道这段感情会开花结果的可能性真的很小。她不是不喜欢邓子瑜,只是觉得,想要打动对方的心的话,不是件简单的事。
她看起来就像是天生的薄情者,对什么事情都淡淡的,不是做作而是真的不在乎。这样的人,在性格上是两个极端。她不在乎的人,无论别人怎么讨好怎么威胁,哪怕是在她面前当着她的面跳楼自杀,她连眉头都不会皱一下。但是如果是她在乎的人的话,如果只是摔了一跤腿上擦破了点皮,她都会立刻抛下一切去给你买药买酒精。
她就是这样极端的性格。
事实上宁芮夕非但不讨厌她,甚至还很佩服她。
她和高翰其实也是这样的人,但是都没有她来得极端。
她的世界里,就是单纯的两种人,在乎的和不在乎的。除了在乎的人,其他人都是陌生人。
她不需要朋友,她也不在乎是否有敌人,她就像是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冷漠地看着这个变化多端的世界。
这样的人,会活得很辛苦。
因为她一旦爱上的话,那就是全心全意。
一旦受伤,那就是身心俱碎。
一旦绝望,那就是天荒地暗。
而一旦放弃,就是再也没有如果……
她爱上一个人很难,而当她一旦爱上一个人时,那就是全心全意地付出。
她要的东西太纯粹,纯粹得到最后,受伤的往往都是她自己。
她的世界太简单,简单到只剩下单纯的对与错。
一旦错了,就没有回头改过的机会。
宁芮夕做不到这样的人,却不妨碍她对这类人的怜惜。
“没事的,以后会有更好的。”
宁芮夕只能这样说着。
黄煜苦笑着:“如果她对我没感觉的话我其实是无所谓的。反正不是有句话说的,叫烈女怕男缠吗?我想着,只要我坚持的话,总有一天会打动她的。可是,我没想到的是,她居然已经有男朋友了。”
“男朋友?”
宁芮夕有些惊讶地看向他。
黄煜点点头,反正这件丢脸的事已经发生了,隐瞒的话也是在做无用功:“是啊,我去找她,看到她和一个男的在一起,还手牵着手。我送给她的礼物她也收。我想我们应该是真的没可能了。”
宁芮夕思考着,有些迟疑地问道:“那个男人长什么样子?”
以邓子瑜的性子,应该不太可能会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找到男朋友。最大的可能就是……
“比我矮,比我瘦,比我白,像个小白脸。”
黄煜毫不客气地说道。
宁芮夕:……
这,是在报复吗?
宁芮夕深深吸口气:“是不是跟邓小姐一起从公司里出来,大概二十七八的样子,鼻梁上有颗很小的痣,眼睛很大,还有酒窝的?”
黄煜这次是真的惊讶了,这种惊讶中还带着一种说不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