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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按手印。”又想起来:“对了,听说我表哥很有名,出来的画都是量尺喊价,回头你家清理出来草稿,千万别丢了,要知道,这年头,名人拉出来的屎都是香的。”
莫离满头黑线:“大姐,你真恶心。”
“比喻——打比方,你懂不懂呐?”
回到家,对于洛邈这个陌生的入侵者,浅尝和辄止是有点排斥的,最关键的原因:他要霸占他们的小卧室,睡他们的双层床,盖他们的暖被子,吃他们的好吃的……
米夏有点头疼,可莫离只是掏出烤串,并坦白的告诉他们,是洛叔叔请他们吃的,更明确的表示,只要有洛叔叔在,他们家天天都吃大餐,就轻而易举打动了这俩小犊子。
米夏头更疼了,她说曾坚信自己的干儿子和干闺女超有气节,可时至今日才发现,原来,他们的气节是可以佐着烤串吃进肚子里,变屎之后拉出去。
更可以想象,如果有那么一天,莫离不幸遇上个百折不挠的男人,那男人在无法打动莫离的情况下,祭出曲线救国的招数,以美食当饵,完全有可能让这俩小犊子把含辛茹苦养大他们的亲娘给卖了。
莫离怒斥米夏挑拨离间,当天晚上,搂着浅尝和辄止睡觉时,却挑了个颇具教育意义的童话,暗示他们,千万别上了“坏人”的当。
第二天一早,莫离做好饭,浅尝和辄止坐好了,又喊洛邈吃饭,喊了好久,没回应,才想起洛邈的情况特殊,脱下围裙走到小卧室门口,抬手敲门。
没想到,门竟被她推开,一眼看过去,呆掉了!
作者有话要说:万分感激亲爱的玻璃海豚大大!!!
☆、第三十章
俗话说;一日之计在于晨;外头阳光灿烂;俩犊子也安分守己,翻翻老黄历;斗大的字:诸事皆宜!
可,看看这货,跟她有仇是吧——同居;哦不;同一屋檐下的第一天,就打算爆了她血管么?
事实再一次证明,她没有识人之能,得亏一开始还当他是只纯洁无邪的迷途小鹿,转眼就叫她深刻的体会到人不可貌相,果真天才什么的,或多或少都有点变态嗜好。
全然陌生的环境;这货居然把自己脱得光溜溜;俯卧在床上;夏被只遮住大腿以下,站在莫离这个角度看过去,羊脂玉肤,精美曲线,雅致臀瓣……尽收眼底。
脑袋大了,脸皮厚了,她虽龇牙咧嘴,却原地不动,是进去叫醒他,还是转身漠视他,这是个棘手的问题,她暂时还没有被美色放倒,但她早被金钱所收买,一顿饭,合计三十三块三毛三……
踌躇间,床上的绝色慢慢转过头来,半边脸埋在手臂里,只露出迷离的一双眼,视线飘忽的投过来。
活色生香——四个大字,硬生生挤进她充血的大脑。
米夏曾不止一次这样调侃她:“其实你这家伙有时候挺能装的。”别误会,这里的“装”绝对不是“装X”的意思,譬如遇上这种尴尬局面,她居然还能维持淡定表情,比划着现学现卖的手语:起来吃饭。
虽说不太熟练,但看她秀美的手如舞蹈一般在胸前翻出漂亮轨迹,真的很有味道,她连顺手关门的动作都是行云流水,可惜,还是被双颊可疑的绯红出卖——其实这样的一幕对她来说,真是十分刺激!
一门之隔,两样心思。
莫离看向饭厅,俩小犊子教养良好的坐在餐桌前等着开饭,可她心里还不舒坦,暗自懊悔:错信米夏,以致误招匪类。
等一会儿送走浅尝和辄止,一定要回来跟那货讲清楚,要么穿衣服睡觉,要么卷铺盖走人,她家可是有小孩子的,万一被本来就不够天真无邪的他们撞见这一幕,后果简直不堪设想……
而趴在床上的洛邈,在莫离转身的一瞬目光就恢复澄澈,只是出神的盯着合上的门板很久,才翻身坐起,慢条斯理穿衣服。
那年他纵身一跳,没能了结自己的人生,却在心底系上了结,解了十年半,越解越紧。
最后他的心理医生告诉他:“孩子,你们中国有句老话叫做‘解铃还须系铃人’,逃避不是办法,回去看看吧。”
这么多年不闻不问,就算回来,也选在距她千里之外的地方落脚,他还没有做好心理准备,就和她不期而遇,这是什么样的缘分?
彼时:他想方设法接近她,却屡屡擦肩而过;如今:他唯恐避她不及,却阴错阳差住进同一屋檐下,从此抬头不见低头见。
明明神乏体倦,可因这剧烈的冲击,令他又一次彻夜未眠,可她看他的眼神怎么能如此陌生?
他为她自杀,为她放弃梦想,而她却忘了他,叫他如何平静?
还有那一团又一团搞不清的迷雾:她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身边还带着两个惹眼的小家伙,过着紧巴巴的日子——要知道,她是陶家的小公主,衣食住行,无不考究,怎么会坐在路边摊,浑不在意的吃着不知卫生过不过关的烤串,临走还打包……
她还改了名字,叫莫离,“莫”释义为“不”,她是要和谁“不离”?
再也忍不住,半夜上网联络老朋友,而他们竟告诉他:早在七年前,陶家突生变故,刚刚过完二十岁生日的陶夭新婚第二天,为了救陶远锡,溺死在引魂礁附近的海域。
那样的鬼天气,居然能调动那么大的搜救规模,叫人叹为观止,直到最后找到陶夭遗体才撤走。
朋友知道陶夭是他的心结,所以当时并没有通知他,慢慢的,时间长了,他们觉得他应该已经放下,那更没有旧事重提的必要。
死了?还找到了遗体?怎么回事,她明明活生生的站在他眼前。
时隔多年,那双眼睛依然璀璨生动——他先爱上了这双眼睛,继而爱上了这双眼睛的主人。
可米夏从来都是有一说一,没“两个”也扯不出“一双”的直肠子,昨晚在夜市等莫离时,她的介绍找不出任何虚构的痕迹。
陶夭和莫离:一个生于南,一个长于北;一个豪门掌中宝,一个贫家檐下草;一个天真纯情,一个狡黠世故……除了外表一样,她们实在有太多的不同。
想太多,头又开始隐隐作痛,右手食指和中指并拢,按揉太阳穴,稍有纾缓,拉开房门走出来。
随眼瞥向饭厅,看见浅尝和辄止挺直小身板,端坐在桌前,而莫离正在盛粥。
早晨的阳光,柔和而温暖,可他都记不得有多久没见过朝阳,晨曦中的一家人,很平凡的生活画面,却出奇的令他心悸。
感觉到他的注目,莫离停下盛粥的动作,放下碗,抬起头来,边说边比划:“快去洗脸,吃饭。”
他一副淡漠的表情,但,听她的话,乖乖洗漱。
回到桌前,扫了一眼桌上的东西,米粥、咸菜、馒头——怎能叫人不说她世故,给金主做的第一顿饭啊,好歹也丰盛点,哪怕,把馒头换成包子也好。
不过,米粥方入口,香气随即弥散开来,这粥?忙用羹匙又舀起半口,低头看,原来在米间还夹杂着肉松,熬得松软粘稠,这可比包子费心多了,味道更是上佳。
他在吃,更在用心品味。
尽管米夏强调莫离出自寒门,但她两块心头肉的用餐礼仪却颇具贵族范儿。
因等他吃饭,稍微耽搁了些时间,浅尝和辄止吃的较快,莫离习惯了战斗饭,吃的更快,吃完后,掏出两把钥匙放在洛邈手边,用手机快速写出:我送孩子上学,你吃完后,放着就好,我一会儿回来收拾,这是家里和你房间的钥匙,好好收着。
洛邈抬头,莫离知道他看明白了,收起手机,看都没看他一眼,简单的拾掇一下就带着孩子出门了。
很难形容此时心中的感觉,只是吃了一碗,还不够,又给自己盛了一碗。
正吃着呢,手机来了消息,打开一看,是墓地照片,广角加特写,冷硬的石碑,黑白的遗像,齐眉的刘海,干净的笑容,这是——陶夭?
陶家人,没必要咒着陶夭死亡。
回复:我看到了,谢谢。
接下来再吃,粥已经失去先前的美味,可他还是全部吃下,吃完后,坐在桌边盯着陶夭的遗像发呆,直到陶夭回来。
拎着新鲜蔬菜的莫离看着洛邈坐在饭桌边盯着手机发呆,也不觉得奇怪,反正他脑子是有病的,不能以正常人的思维去揣度他不正常的心理。
换鞋,径直走进小厨房,放下菜,回来收拾碗筷,手脚利索,很快完活,擦干净手之后,回到桌子边,又用手机跟他商量:洛先生,我无权干涉你的个人习惯,但,请你考虑一下小孩子的心理健康问题,拜托你,今后睡觉的时候,能不能穿着睡衣,或者你忘了带睡衣,那把尺码告诉我,回头我去给你买一套,你看,这样行不行呢?
洛邈读完后,不点头也不摇头,就是直勾勾的盯着她看,看得她只觉后背一阵阵的恶寒。
莫离信奉:爱情诚可贵,金钱价更高,若为生命故,两者皆可抛。
都能听见自己剧烈的心跳声了,她贪生,可不想因三观不合,一不小心就被这只所谓的天才给搞死。
算了,既然他不愿意穿衣服睡觉,那她就委婉点劝他滚蛋,反正这个社区还有好多招租的,不难找到合适的房子。
正酝酿着该怎么说才够“委婉”,手机突然响了,瞄了一眼来显,是个陌生的号码,咕哝了句:“是谁呢?”接通:“你好……”
“莫离,给我出来。”
这股子狂妄劲,除了那个刚撂下狠话“以后别让我再看见你”,屁大会功夫,就又跑到她跟前管她要钱的何大败家鸭还有谁?
出去?又打算讹她一笔?她又不是富婆,没供养“二爷”的本钱:“哦——我在忙呢,有什么事就在电话里说吧。”
其实,她更想直接挂断电话,但考虑到何晓佐也是只小肚鸡肠的变态,没准因此怀恨在心,搞个“呼死你”什么的闹死她,最近好多事要忙,可不能关机,所以,忍忍吧。
“我就在你家楼下,少罗嗦,赶紧下来。”
她睁眼说瞎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