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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里。
其实俞小雨去过一次他家的。那是去年的中秋节,她刚刚分手心情郁闷一个人出去买醉,碰到南莫林,两个人莫名其妙地结伴过起了节日。她带他去long long ago,两个人一起喝酒,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气氛很融洽。
后来,他俩都喝high了,半醉的状态下买了酒去南莫林家继续喝,他当时还很臭屁地说:“俞小雨,你可真幸运,你是第一个来我家的女人。”她只觉得他自大,很是不屑一顾。
后来的后来,她也忘了。早上醒来,她睡在南莫林的床上,脚几乎伸到他的脸上。南莫林还没有醒,趴在床上睡得很安稳。她慌乱地爬起来,迅速检查自己的衣物,所幸两个人的衣服都穿得规规矩矩。
她松了一口气,轻手轻脚去卫生间,打算洗把脸就偷偷溜走,却不知道南莫林什么时候醒了,插着裤袋斜倚在卫生间的门框上,悄无声息地看她洗脸。俞小雨转过头来吓了一跳,南莫林却觉得很好玩似的笑了:“在我家留宿的女人,你是第一个。”
再后来,两个人成为好朋友后,他还悄悄告诉俞小雨:“在我床上留宿,还能把衣服穿的整整齐齐的女人,你也是第一个。”她刚想骂他不要脸,他又说:“我真的很佩服你的自制力。”
俞小雨很不给面子地做了个呕吐的动作,南莫林哈哈大笑。
俞小雨想起这一段,怔怔地笑了,那也是她第一次去一个男人家留宿。尽管什么都没有发生,她也觉得太疯狂太草率了,所以一直憋在心里,连安然也没有告诉。
可是现在,她记得去他家的所有事情所有细节,却偏偏忘记他家的地址。她惊讶地发现,原来维系两个人关系的,一直是南莫林。
主动联系的是他,主动关心的是他,登她家门如入无人之境的是他,逗她笑陪伴她的也是他。他消失了几天,他们之间就断了一切联系。
道路宽阔,举目茫茫,小小一个B市,俞小雨却不知怎样找到南莫林。
给安然打电话安然也不知道,黎沐宸出差了,黎昭熙出国了。俞小雨丧气地趴在方向盘上,委屈地瘪了瘪嘴,不敢相信,她想他了。
第一次,想念他。
俞小雨开车到家,手机响了,她的心伴随着震动声也无端生出莫名的期待和紧张,混合着复杂感觉,看眼手机,却是一个陌生号码。
梁耀的经纪人主动打来电话说,梁耀的档期排开了,可以接受俞小雨的邀请,做她“百变男神”专题的模特。
俞小雨如释重负的同时不禁失落,南莫林本来说要做她的特邀模特的。
在她出神的空当,又一个电话打进来,依旧是陌生号码,她想也没想,接起来就说:“李小姐你好。”
那边沉默一瞬,发出一声轻笑,轻到听不出音色。
俞小雨眼神倏忽一亮,声音不自觉提高八度:“南莫林!”
那边又是轻轻一笑,才说:“这么激动,想我了?”
俞小雨脸上一热,绕开话题问道:“混蛋,说好的要给我当模特的,你怎么消失了,害我都联系不到你。”
南莫林自然不会把长辈们的责备讲给她听,只是轻描淡写地说:“都怪我太有魅力,一不小心大红大紫了,为了躲媒体我才不得已换了号码,在家休息。”
还是这么自恋得瑟,她一边吃吃地笑,一边骂他:“说别人厚脸皮简直对不起你。”顿了一下她轻声说:“那个,谢谢你啊。”
“谢我什么?”南莫林装傻。
“谢谢你为我作的曲子,也谢谢你帮我搞定梁耀。”虽然梁耀的经纪人什么都没说,但俞小雨用脚趾头也能想到,如果不是南莫林暗中帮忙,梁耀怎么可能特意为她这种小角色调整档期。
“为了感谢你,我明天请你吃饭吧。”这一句她语速极快,说完耳朵莫名其妙地红了。她摸了摸发热的耳朵,庆幸南莫林看不到她此刻红着脸庞和耳朵的囧样。
那头,南莫林沉吟一下,悠悠地叹口气说:“可是,我现在不方便出门啊。”
这算是拒绝吗?俞小雨脸上有些挂不住,飞快地说:“哦,那算了,本来我也不是很想请你。”
南莫林坏坏地笑起来,声音低低地极赋磁性地钻到她耳朵里:“小鱼儿,你是不是想我了?”随着他稍稍上扬的尾音,一阵电流迅速在俞小雨心里划过。
她用空着的一只手搓一搓发烫的脸,大声反驳道:“没有!我吃饱了撑的才会想你。”
南莫林揉了揉耳朵,把手机稍微拿远一点,无奈地说:“没有就没有吧,吼那么大声干什么?”语气里微微透出一丝宠溺。
通话结束。俞小雨发现手里还握着钥匙,保持着开门的姿势。钥匙链上两条水晶小鱼随着她手上动作轻轻晃动,泛着通透的光泽。这还是南莫林出国旅游时带给她的礼物,她又轻轻晃了晃钥匙,看着小鱼怔怔地笑。只有他一个人叫她小鱼儿,也只有他一个人说她像一条鱼,味道鲜美,刺却扎人。
防盗门突然从里面打开,宋晓雅一脸审视的表情打断俞小雨的出神。她收起笑容,神色如常地进门。
抽油烟机也没能掩盖家里的的一股饭菜香味。俞小雨吸了吸鼻子去洗手,然后坐到沙发上休息。
宋晓雅凑过来:“我今天刚买了条裙子特别适合你,你要不要穿?”
俞小雨看着她闪烁的目光,不知道她心里打什么小九九,果断摇头拒绝。
“明天是你们第一次约会,你要穿的漂亮一点。”宋晓雅循循善诱,脸上是掩饰不住的兴奋。
俞小雨羞涩了,她一羞涩就忍不住提高声音掩饰害羞的情绪:“谁跟你说我明天要去约会啊?”
宋墨闻言从厨房里探出头来,语气如常,右手食指和拇指扣在一起。宋晓雅和宋墨一起生活20几年,早就发现他听到在乎的事情或者稍微不太愉快时总会做这个动作。
她眼神一闪,开心地对宋墨说:“小雨明天要和南莫林约会。”
宋墨神情一滞,看向小雨。小雨捂住宋晓雅叽里呱啦说话的嘴辩白:“别听她瞎说。
宋墨淡淡笑了笑,回厨房继续做饭。
他盯着锅上咕嘟咕嘟奶白色的鱼汤,心中一涩,嘴角扯出一丝嘲讽的笑。她刚才的娇羞表情他也曾经见过,几年前她跑过来悄悄告诉他她喜欢上林清晨时,就是这样的表情。而且,这次羞涩的神色更重。她是喜欢上南莫林了吧?
宋墨闭上眼睛,叹了口气。他早就知道,不是南莫林也会是其他人,他的小雨早晚会倾心于另外一个男人,不会再事事、时时地需要他。当现实摆在眼前,他竟然还会如此失落。
是女儿出嫁的失落,也是恋人移情的难过。
宋墨握紧双拳,直至骨节发出森森白色。这些年来,他一直一个人在心里博弈,他向来自制,怎么会在有未婚妻的情况下爱上自己的侄女呢?
一开始,只是帮哥哥收拾烂摊子才出门找她。她哭倒在他怀里,他只是象征性地搂着她。她闷闷不乐,他随意地安慰她,也只是说几句她那个年龄根本理解不了的话。她饥肠辘辘,他只是怜悯地为她做碗鸡蛋面。
可是那个小女孩却爱上了他做的饭,熟悉了之后竟然会胆怯地向他撒娇,要他做饭。她喜欢对他直呼其名,也总会主动跟他说话。她跟宋晓雅斗得厉害,跟宋修不说话,跟自己的妈妈感情出现隔阂,周围的人能说上话的也只有他一个。
起初,他真的只是怜悯,却渐渐地把这份不走心的怜悯变成一种宠溺的习惯,日积月累,这份可怕的习惯竟然演变成了爱。
时间真是恐怖的东西。他守着这个秘密,一个人在时光里捱。
生活中最让人难过的是,你知道她对你有多特别,也知道和她之间永无可能,无论多么舍不得,你都要放弃,或早或晚。
注定是没有结果的奢念,倒不如就此放开吧。感情只是生活的一小部分。
锅里的鱼汤汩汩地滚着,几乎要溢出来,他无力放开紧握的双拳,关火,盛汤。
第二十二章
宋墨最近忙着在B市的合作项目,要在B市多呆上几天,时间充裕的话,他会来小雨这吃饭。当然,饭由他做。
晚上,宋墨回酒店之后,宋晓雅抱着今天的战力品——一大堆新衣服新鞋子,扔到俞小雨床上。
她拎起一件连体衣在俞小雨身上随意比划一下,摇摇头自言自语:“不行,这件太随意。”她弯腰在床上翻来翻去,拿出一件黑色修身包臀短裙,背后只用几条细细的吊带做成网格形状,几乎大半个背部都要暴漏在外面。
俞小雨一挑眉,斜睨着她说:“小姐,已经快入秋了,你确定穿这个不会冷?”
宋晓雅反复看了看手里的裙子点头:“是有点太暴漏了,换一件稍微保守点的好了。”她飞快地从衣服堆里扯出一件大红色裹胸超短裙,邀功似的递到俞小雨眼前:“这件怎样,红色裹胸性感,荷叶边大裙摆又俏皮,南莫林一定喜欢。”
俞小雨嘴角抽搐:“宋小姐,多谢您的好意,可我明天真的不去约会。南莫林帮了我一个忙,我请他吃顿饭,就这么简单。”她狐疑地看她一眼:“怎么你好像特别期待我和南莫林约会似的,对你有什么好处吗?”
宋晓雅眸光一闪,嘿嘿笑着:“我就是看着你们般配而已,你是我妹妹,我当然关心。”
俞小雨冷哼,不知是谁每个月都要咬牙切齿地提醒她一次,别把自己真当成她宋晓雅的妹妹。
她坐在床边随手翻了下宋晓雅抱来的衣服,五颜六色,造型各异,但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一件比一件暴露。
“宋晓雅,你暴露狂啊?”俞小雨捏着件只有几块碎布拼起的裙子啧啧地叹气。
宋晓雅翘着刚做的指甲,娇艳欲滴的红色指甲盖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