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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去看医生。”
“你也觉得我有问题吧!怎么办,要不你陪我去看看心理医生吧!如果哪天我发病伤害了你们怎么办?”
“你有病啊!看毛心理医生!”
“有病不就是应该看医生的嘛!难道找民警?”
“哦,好吧。天哪!这个病我电视上见过,叫做过度焦虑症和超级幻想症的结合体,医学上称作:狂,犬,病。”
狂犬病?
几只乌鸦飞过,然后一大女魔头杀气腾腾,走火入魔,使出武林绝活—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我灭了你个庸医。
当时的我们只把精神病当做是一个笑料,从来没有想过未来的某一天,我们会在一名叫做时光的医生手下渐渐记起对方最纯真的面孔,原来心里一直藏着一个最美好的你。
亲爱的,对不起。
第二章
终
作者有话要说:亲们,瓶子的每一章叙述的主角都不一样哦,看的时候有疑问我骂我吧!再接再厉,多多给点鼓励,我会继续努力的
、原点
白馨篇
很多的流言把我的人生描绘成一副肮脏却神秘的壁画。不躲不闪,不争不抢,就算静静的坐在吧台上,都会有人觉得我是在故作姿态的勾引着谁。和筒子楼里所有无知的女人所形容的一样,我就是一只没有男人不行的狐狸精,但她们不知道的是,我无法缺失的男人他必须是路里桁,没有他我会死的。
这座纸醉金迷的城市,所有人的夜生活基本都锁定在GET BACK,这里曾经有令他们沉迷的美酒和歌声,就算现在酒的味道变了,到处回荡着的是猛烈敲打心脏的噪音,酒吧也换了名字,可是他们依然留恋在这里,只是因为习惯了,习惯真的很恐怖,会让人变得慵懒,形成依赖。
曾经GET BACK里回荡的是我的歌声,招摇的寂寞轻轻的拂过耳膜,我们都醉了。习惯晚归的人喝着路里桁调的酒,想念一个人的滋味油然而生,我们哭了。然后半梦半醒的我们在这里遇见了此生最美好的爱情,所以我们对这里流连忘返,即使已经面目全非。
生命中,总有些人,安然而来,静静守候,不离不弃;也有些人,浓烈如酒,疯狂似醉,却是醒来无处觅,来去都如风,梦过无痕。
我向往前者,却最终成了后者。路森是一座为我遮风避雨并且华丽的城堡,曾经一直以为会安然的在他的庇护下过一生,但是,人生总有很多戏剧性的。遇见他之前,我一直是一个恬静温婉并且循规蹈矩的女孩,即使是在酒吧卖唱,即使是成了一个男人圈养的宠物,但也只是追求一种安逸的生活,没有过多的欲望,我的心简单而平静。
我喜欢唱歌并且唱得很好,却没有钱在学校里学习正规的声乐,因为我出生在一个为了温饱而忙绿着的家庭。一个在大城市做酒保的老乡一厘告诉我海盟那里有个地方可以用嗓音换来金钱,没有半点犹豫,我要去。走之前特意花了大半的积蓄给家里安上了电话,也给自己买了手机,并且把手机号告诉了每一个血浓于水的亲人。15个小时的车程以及之后的半年,期间父母兄弟姐妹没有一个人给我打过电话,当时就下定了决心,这辈子宁可死在海盟,也绝对不会回去了。
而似乎上帝眷顾了我,并没有经历太多的跌跌撞撞,老乡一厘的照顾下我很顺利的找到工作,那时觉得幸福很简单,做自己喜欢的事情,还有一份不错的收入,就算没有家人的关心也无所谓,反正从来就没有得到过,也谈不上失去。
通过一厘我认识了“沫里”,一个叫路森的男人以妻子之名开的酒吧,与整条街的繁华格格不入的是“沫里”独有的气质,淡淡的光晕足够明亮足够温暖,不大的空间却足够容纳迷失在途中的寂寥。不难想象沫里是个像美梦一样让人不愿醒来的舒心女子,当时我的是那么的羡慕这个叫沫里的女人。然而上帝像是一觉醒来心情不错,听到我的渴求后自以为是的让我成了路森城堡里国王最宠爱的金丝雀,然而最终金丝雀爱上了国王的儿子,她背叛了国王,义无反顾的和小王子逃离了城堡,可是最终小王子回家了,一个人,他把金丝雀遗忘在荒凉的草原上了,原来承诺和谎言都只是有口无心的随便说说而已,可是就是有些笨蛋相信了,受伤了,却还爱着。
一辈子总要疯一次,我以为那次离家就已经算是这辈子最惊心的历程,却没有想过之后的连锁反应,疯过一次以后就再也无法走上正常的轨迹,成了一个穿着华服的落魄鬼,一直一直不断四处张望的等着一个人,路里桁,我会等你来找我的,无论多久,我要证明你是爱过我的。
不记得在哪里看到过这样一句话:我还是会相信,星星会说话,石头会开花,穿过夏天的栅栏和冬天的风雪过后,你终会抵达。
——白馨
时隔多年,当年的“沫里”在白馨的经营下早已面目全非,路森很生气,却又笑了。一直跟着路森很多年的司机老许忍不住问了:“老路,她把这里变成这样你还笑得出,佩服。”虽然是司机,但是老许更是路森唯一信得过的朋友,司机是一个掌握老板生死的岗位,他必须得到足够的信任,无论是哪方面。
“老许这世上也就你敢这么和我说话了。”路森冷笑道:“当时把酒吧给她时就知道她会把原先“沫里”毁了,她以为这样可以解气,但是我觉得她很可怜,现在她剩下的也就只有这家残渣一样的酒吧了,还是我施舍给她的。”路森是这里统治者,海盟市就是他的商业王国,这里的一切都是他的,唯独这个叫白馨的女人,原本她可以成为这个王国的女主人,可是她背板了国王,而后果会变得很糟糕,如果国王想让她不好过,方法有很多。
“不心疼吗?这里可是沫里最喜欢的。”想起路森死去的妻子沫里,以及曾经以沫里为名的这家酒吧,再看看现在灯红酒绿的GET BACK,老许都快气炸了。
“沫里一直在我心里,在我儿子路里桁心里,不是她白馨可以随便毁掉的,她的一切都在我掌控里。哦,对了,老许,路里桁昨天下了飞机以后去了哪里?”
“小桁去墓园看了沫里,然后和一个叫老猫的碰了面,是为了一个影展的计划,还有小桁把迂回度假村的计划案给了辛格,这不是你授意的吗?你呀,别一惊一乍的,小桁不会乱来的,况且你现在也已经和那个白馨没有关系了,放心吧!毕竟是父子,倒是你那个女婿·······”
“放心?白馨今天约我来这里,难道和小桁回来这件事无关吗?有些事情做得太刻意就是一种逃避,至于楚青那里先由着他去。”路森看着不远处的那辆车打过来的刺眼灯光,知道是我来了,这个和沫里有着相似面容的女人。
从车里下来,今天晚上可真冷,倚着车点起一根烟,路森,我就在这里悠闲的等你,我剩下最多的就是时间。我知道气场在这种氛围里必须撑足了,否则不战而败,知道吗?我不再是以前那个乡下来的傻丫头,可我依旧可以是你的傻丫头,但是我在等待你的召唤。
“这里···你经营的很好,以前没发现,原来除了唱歌你做生意也很有天赋。”半支烟的功夫,路森最终下车走到我的身边,他夺过我手里剩余的半支烟,然后双手插在西裤的口袋里。我抬起眼皮打量着这个多少人仰望着的一方霸主,在GET BACK的灯光下这个年过半百的男人显得愈发有魅力,依旧挺拔的身形和英气的轮廓,岁月在他面前显得脆弱而无力。
“能得到路总你的赞赏和青睐真的很荣幸。”走上前,挽住了路森的手臂,亲昵的在路森耳边说道:“除了唱歌和经商,还有人说我勾引男人的本事也很好,这点你知道的,所以当初才会把酒吧送给我,现在后悔吗?和我一起去看看我胡闹的成就吧,亲爱的。”
带着路森在酒吧的角角落落都走了一遍,我要所有人都知道,时隔多年之后,我白馨又回到了路森身边,最终如同这家酒吧一样我还是会取代那个叫“沫里”的女人。挽着路森来到了后面的房间,这里曾经是路森为我专门空出的一个工作室,以便我在里面做音乐。可是现在成了一个幽闭的房间,暧昧的色调,到处弥漫着刺激荷尔蒙的香薰,房间里没有灯光,只有几只微弱的烛光,这是某人精心的布置。路森很配合的坐在酒柜一旁的的沙发上,看着这场好戏的自导自演者,我知道他在看一个笑话,任何在他眼皮底下耍小心机的人都像极了一个跳梁小丑,可我是一个多么神似她的小丑,所以路森,你痴迷于我给的所有假象。
脱掉外面的大衣我今天穿着一件香槟色的抹胸小短裙,剪裁很到位,把好身材体现的淋漓尽致,7年时间,把我从一朵清新脱俗的百合花磨练成现在娇艳欲滴的红玫瑰,然而美则美矣,摘下却要费一番功夫,轻取妄动必定受伤。
为路森倒上了一杯Romanee Conti,轻轻的摇晃着高脚杯,左腿抬起跪在沙发的一端和路森的西裤有些许摩擦,借着沙发的支撑点稍稍的弯下身体把酒杯递到路森面前,保持着一个暧昧的距离,忽近忽远。红唇的一角微微上扬,几缕散落的发丝和若有若无的气息一样轻轻地来回的在路森的心脏上摩擦,痒痒的。
看着路森有些不自然,身子往沙发后靠了一点,调整了一下自己的呼气顺便让自己清醒一点。虽然一早知道我的用意,也愿意配合着做一个走入陷阱的猎物,可是原来假戏真做的时候会不自觉的沦陷,只是一个强势的男人是不会承认这一点的,他把一切归结成占有欲作祟,或者是其他更加冠冕堂皇的理由,总之不会是爱。是啊,怎么可能爱上一个曾经背叛他的烂女人呢?
“其实你不必做这么多,你知道的,对于你的引诱我向来没有招架的能力,仅仅因为你和她相似的眉眼,相似的神情,相似的气息,这些就已经足以让我着迷,像是有毒瘾一样的沉迷,但你始终不是她。”路森强调着我白馨只是沫里的替代者,到底是说给谁听的呢?也许路森自己也不知道。
“我知道我只是沫里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