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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想也是,伸头也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这总比在校园裸奔好多了吧。
更何况,老天悲怜,在这时被我找到了一件很像西藏人穿的古怪翻襟长皮裙。我把这件抽出来端详。
“啊,品味真好,戈蒂耶设计的仿西藏裙!配长筒马靴最有型了。”
14、流浪进裙去。(下)
*
狄明哥同学,以他多毛却灵巧的手指,为我搭配了一身边疆风格的女装,黑白鳞假蛇皮长筒靴,帕须米那围巾,西藏式皮袍裙,还有,最要命的,一顶白金色,到耳根的短假发。
“呃……可不可以,戴黑的假发就好?……可能跟我的黑眼珠也比较配?”我说。
“不行,你一身都黑乎乎,太暗淡了,又不是真的从西藏出来的人,搞成那样干什么。”狄明哥用巨掌捏住我的两颊:“我真羡慕你的脸生得这么细皮白肉的,你还不好好打扮一下,怎么对得起老天?”
这大概是我从十岁以后,第一次有机会被“大人”捏脸颊。
我实在很难想象狄明哥的历任女友,都是怎么面对他爱穿女装这件事的。
“唔,大部分都反映不佳啦……”狄明哥耸耸肩,把白金色假发套到我头上,整理发脚:“不过说不定我本来就是很烂的情人,爱不爱穿女装也许根本没影响。唉,在纽约谈恋爱很累的,纽约人很多都很不耐烦,你要掏心挖肺,他们不一定有那个心情听呢。”
他帮我整理好假发,把我转个身,对着镜子。
“但也不是每个女朋友都不欢而散啦,像你现在戴的这顶假发,就是一个叫费雍娜的女模特儿特地送给我当纪念的哦。她说她永远都不会忘记她交过像我这样一个男朋友。你租给我看的那部可怕的《男格兰还是女格兰》,那个女朋友不也接受了她男友爱穿她衣服的嗜好吗?”
我站在镜子前面,看着镜中的自己,我不得不承认狄明哥真的很会配衣服,我陌生的摸摸白金色的头发,摸摸皮袍裙翻出来的长毛衬里,我边摸索,边惊叹着,原来那些每天在我面前晃来晃去的,打扮美好的漂亮女生,都常常站在镜子前面,享受着这样的乐趣啊。
“唉——”我叹了口气。
“怎么了?”狄明哥问。
“原来女生背着我们男生,享受这种乐子啊。”我说。
“你现在不是也享受到了吗?”狄明哥说。
“唉,可是我一想到明天要穿成这样去学校,我压力好大喔。”我光用想的,就开始流汗了,汗珠在假发里面像野菇一样,一粒一粒爆开来。
“狄明哥,明天那堂‘电影发行’课的杭特教授很歧视东方人呀,我不应该在他的课堂作怪,他一定会气得把我当掉的。”我说。
“别担心啦,杭特那个死白人猪跟我在纽约就认得,我们好得要命,我会罩你,他绝对不会找你麻烦的。”狄明哥说。
我抱着衣服、假发、还有狄明哥额外提供的女用内衣等等,回到我自己的住处。
本来狄明哥还坚持第二天上课前,他要来帮我化妆,一切打点好,再押着我一起到学校去。
我一听又吓出一头大汗,如果是我独自行动,反正我个子小,又是个外国人,要在各色人种杂处的校园里走个十几二十分钟,想来也不至太引人注意,充其量被消遣两句,不会有什么大状况。可是,要是跟女装巨人狄明哥同行,那就顿时成为校园奇观,远远望去,肯定就像一个可疑的西藏女人,牵上一个可疑的青海大脚女雪人,别人一定以为是从少数民族马戏团逃出来的,势必闹上校报头条,要是再被系上的好事之徒,当场掏出摄影机来拍上一段,接下来在UCLA的几年恐怕后患无穷。
我再三坚持狄明哥第二天切勿来替我化妆,切勿来接我去学校,我一切会自己打点。
“你这么怕我去接你?……康永,你一定还是想落跑,对不对?”狄明哥脸色又渐渐变灰……
“没有,我以你们意大利祖先最信的圣母玛丽娅的脚指骨发誓,我明天一定会穿上这套衣服,戴上这顶假发,塞进这双长靴,准时走进杭特教授的教室。狄明哥,我们就这样说定了,你千万不用来接我,我们就直接在教室见。拜拜。”我说完就溜,可是狄明哥一脸不信。
我看他不信,又转身,郑重的加了一句,“狄明哥,在我所来自的国家,这叫做‘义气’,对朋友承诺事情,我们一定做到。”
狄明哥这才脸色转晴,放我走了。
*
回到住处,我免不了在厕所演习一下,室友象牙君与女友卡拉,正在享用他们最爱的那种烟叶,两人笑嘻嘻的,发现了我的行头之后,更加乐不可支,在厕所门口笑倒地上,抱成一团。我把事情一五一十说出,象牙首先就笑嘻嘻的拍着我的肩膀说:“好样的!别人把你当朋友,你当然应该把他当朋友,给朋友支持,这是最对的事了,康永,我觉得你做的是对的!哈哈哈哈……”他这一串狂笑,听起来可不像什么赞许,反倒比较像不祥的乌鸦。
倒是卡拉很真心的抱住我肩膀,跟我说:“明天我会帮你化个很含蓄的妆,让你又出色,又不会太夸张,你不要担心。”
卡拉自己的妆一向画得很好,我也就放心又感激地点了点头。
“哇,哈哈哈哈……”象牙从我包包里拉出了胸罩,立刻又爆出一串狂笑。这下连卡拉也再无法把持,跟着狂笑拍地板。
*
UCLA校园里,大大小小的停车场,超过一百个。这在不开车就寸步难行的洛杉矶,是很普通的事。可是,你被分配到的停车位,离你上课的地方有多远,可以决定你这一学期狼狈到什么地步。据说理工学院和医学院的教授们,拼命的想得到诺贝尔奖,主要是因为只有诺贝尔奖得主,可以任意选择停车位,把车直接停在系馆前面。要不然,还有一个办法,就是把自己的腿打断,取得“行动不便者专用车位”,LA很重视行动不便人士的权益,相对来说,我们这些能走路的,没事多走几步也是应该的。
我开学时所抽中的停车位,位于校园某个神秘角落,从这个停车场走到电影系馆,大概要花费五到三十分钟,决定于你是像被狗追那样狂奔,还是像个文明社会的人类那样有尊严的举步前行。
当然,从各停车场到各系馆之间,也备有免费的校园内巡回小巴士,不过要等到这些小巴士适时出现,机率跟等到流星出现差不多。
这是我车停好,躲在车里,觉得自己像那种专选停车场杀人的变装杀手,我心跳得有点快,我凑向照后镜,看看卡拉帮我上的妆,其实还好,只有眼影我很受不了,我用力抹抹眼皮,情况反而变糟,眼影晕得更开,不过,假睫毛倒挺有趣的,最吓人的还是白金发亮的假发,让我的头看起来像已经退流行的那种闪光华丽保龄球。
我本来准备了一个挖好洞的牛皮纸袋,套在头上,就会跟“象人”那部电影的男主角差不多,可是我想象人出场恐怕会引起更大恐慌,就算被效警当作恐怖分子,当场被射毙在半路,血溅校园,恐怕也没有人会觉得我无辜。
我丢开纸袋,决定给自己来点心理建设。我闭上眼,给自己三句口号:
“一、早死早超生,越拖越难熬。
“二、这是为狄明哥做的。人以朋友待我,我以朋友报之,血债血还,总有一天我会把这一笔讨回来。
“三、我的脸并不古怪,起码绝对不会比麦可·杰克森的古怪。他的脸,会令北京狗有似曾相识的疑惑,我的脸不会。”
默想完毕,我深呼吸,开车门,跨出去。
走向系馆的一路上,其实没什么状况,UCLA校园虽然颇多尤物,但长得远比我更像男人的女生也多得是。我低头快步疾行,除了被高跟的马靴连拐到两次脚,痛得半死之外,平静无事,抵达系馆。
*
进了系馆大门,我松了一口气,推着垃圾桶经过的系上工友老黑认出我来,捧场的吹了一声口哨,哈哈大笑而去。老黑当工友十年了,什么没见过,我想我就算用手拎着自己的头走过去,他也只会赞一声:“特效做得不错。”
接下来在走廊撞上系主任薛佛教授,他根本没认出我来,搔着白发走过,还向我问了声好:“你好,小女士。”
我赶快闪入上课的教室,今天这堂是开给研究生的课,全都到齐也不过二十人,我丢脸范围有限。教室里已经到了近十个人,都在聊天,我闪进去之后坐定,大家安静了一下。
热心的非洲女生赞那布,先开口了:“呃,你可能走错教室了,这堂课是杭特教授的小班哦。”
我没答话,只是望着赞那布。
“哎呀……是康永啦!”莉莎猛地一声尖叫,扑上来抱住我:“哇,你在搞什么?”
大家先是一惊,在定神一看,真的是我,立刻哄堂大笑,铁钉皮夹克锐斯笑着连骂好几句脏话,葛洛丽亚已经开始研究我的长靴蛇皮是真是假,一贯忧愁的贾维苛坐到我旁边来,喃喃自语着:“你真勇敢,我好羡慕你……真勇敢……真勇敢……”他的语气听起来,比较像是把我错认成等一下要被绑在柱子上烧死的圣女贞德。
只有虔诚的基督教徒贝尔同学,很烦恼的向我走来,他大概只差没有边走边做出驱魔的手势,拿圣水洒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