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张童大叫:“师姐你不会是装的吧,你怎么知道老太太不闹了?”
余宝笙敲敲脑袋,虚弱地笑:“你傻啊,我都这样牺牲了,还镇不住一个人?”
“代价太大了吧。”张童叫,“师姐,陶主任让你回去休息,不算考勤的。我们已经给你检查过了,就是有些累,没什么事儿。”
余宝笙跳下床:“给我片儿芬必得还可以撑到下班,就差两个小时了,我才不要欠人情。”
继母是医院副院长,她不敢有半点儿懈怠,否则人家都会说,瞧,院长的女儿果然不一样。秦阿姨待她很好,她不能陷她不义,让她这个半路来的女儿毁人家的名声。当初是导师陶主任坚持要的她,说她是个好苗子,她怕人家说秦院长的不好,去找秦院长,可秦院长说,那有什么,我想给你走后门,也得你有能力啊,你别以为我这个当妈的怕人说,我就是跟院长说了,同等条件下,我闺□先。后来,父亲跟她谈话,别给你秦阿姨丢脸。所以自从来到这里,她就没有生过一丝偷懒的念头,研究生实习时就勤勤恳恳当大家的小师妹,参加工作后,她又是值夜班全能,大姐大哥有什么事儿,都是她顶上,大家都喜欢她,也都帮着她,几年下来人勤奋业务好是出了名的。
当年,父母离婚,她以为天塌了,可是几年之后,两个人都再婚,一个在北京,一个去了美国,他们真的都找到第二春的幸福,就留下她。不过,她余宝笙也不用叹气,新时代的后妈果然不错,秦院长只有一个儿子在美国,真的当她是亲闺女,张口闭口我闺女,也不在乎她叫她秦阿姨,还在她毕业工作的那年生日鼓动父亲送她一辆牧马人。看来那个人的预见是对的,她有两个爸爸妈妈未尝不是件好事。
晚上给家里打个电话说加班不回去吃饭,这几天父亲和秦院长都在外出差,小阿姨也懒得做饭,她就别给人添乱了。车子又该保养了,跟4S店约好时间,正好趁着出去培训的时候拾掇拾掇。其实这车子挺麻烦的,在城市跑有些浪费,出去跑总得保养,就跟养了个孩子似的,总操心,可她就是喜欢,只要是吉普,就喜欢。
秦阿姨要送她车,父亲说买个什么甲壳虫吧,女孩子容易开,又漂亮,即使余宝笙觉得自己忘了很多事情,但是买车的时候还是不由自主坚持挑了牧马人,方方正正的外形,绿色的壳子。
出去培训的资料准备好,科里的事情安排好,差不多时间已经是八点多,想着晚上没饭吃,余宝笙开车到医院旁边的胡同,里面有家饭馆还不错,也算是医生护士的第二食堂。
点一道汤一个青菜一碗米饭,等上菜的工夫余宝笙无聊地看着窗户外面的世界,其实也没什么,就是些卖烤串儿的在招揽生意。晚上的时候人总容易脆弱,想起昨天宋向宇说的话,莫名的烦乱,她要不要现在去二环跑圈儿,以她的技术成为“二环十三娘”也不是没有问题。想着想着就傻笑几声。傻笑的当儿看见一群人向饭馆走来,路过她的“小马”时停下来评论,余宝笙看到那个乔主任在里面,等他们进来的时候忙低头看菜单,就听到一个耳熟的声音说话。
“还是大切好,从性价比来看比这个强,我听说过牧马人的一句话,不是在店里保养,就是在去保养的路上。”
旁边的人都大笑起来。余宝笙心里的无名火窜起来又压下去,她的“小马”怎么就给他诋毁成这样了。
“余医生,您的菜全齐了。”这里的服务员都伶俐,多来几次就知道姓什么,熟络地招呼着。
余宝笙说声谢谢,拿起筷子吃饭,却听到那边一桌一下子安静了许多。余宝笙不抬头,咕咚咕咚喝几口汤,青菜咬得嘎吱嘎吱响。几下吃完饭,背着包到前台结账,路过那桌时,听到人家跟她打招呼。
“余医生,你也在这里啊。”余宝笙停脚,看是认识的一个医生。
“哦,曲医生,你们也过来吃。”
“刚完一个手术,凿补点儿。”余宝笙的眼睛没看任何一处一直盯着那位曲医生,她的眼睛又黑又亮,专心看一个人的时候总让人觉得心慌,曲医生说着话,脸慢慢红起来。
“你们挺辛苦的,慢用,我先走了。”转身走的一瞬余光里扫到乔主任转脸看向她这边,身后有人大概起哄,听着曲医生辩解,又是一片笑声。
“小马”一路上被踩得嗡嗡的,余宝笙真的去二环跑了一圈儿,车停到离家不远的地方买盒烟,抽出一支,划根火柴点着。其实不怎么抽烟,差不多一年加起来也不过一盒而已,往往买的烟就给张童搞福利了。谁说医生不抽烟,当医生的,又是呼吸科的,当然知道抽烟百害无一利,但是,跟毒品、酒精一样,越是有害的东西越能在某种时候贴近心脏,排解情绪。那话怎么说来着,哥抽的不是烟,是寂寞。这是张童常说的话,如今给她用正好。
烟卷忽明忽灭,余宝笙摸摸眼角居然一片干燥,没有半丝湿润,咳,果然年纪大了,她还以为自己会哭呢。自嘲一笑,余宝笙,你真没出息,又不是没被打击过。
回家洗澡睡觉,居然睡得踏实,早晨起来开着“小马”在路上跑,到停车场帅气地一次快速倒车入位,跳下车看斜对面刚停进去一辆蓝色轿车,很普通的牌子,很普通的价格,日产的。当车主从车上下来时,余宝笙想果然是从日本回来的,还真支持日本货。他不是喜欢大切吗,怎么不买一辆,就她所知应该不是买不起。
乔远峰跟着牧马人进来的,这辆车就是昨天停在小饭馆前的那辆,只是没想到居然是余宝笙的。看样子余宝笙没打算和他说话,这个丫头,乔远峰几步追上去。
“小丫头,不会不记得我吧?”
第三章
余宝笙站在原地,她一直不能断定他记不记得她,毕竟都是九年前的事情了。她的变化不小,原来的她梳个童花头,额前齐齐的,脸上明显的婴儿肥,圆圆的,穿着校服,土里土气,除了近一米七的高个子,哪儿都还是个孩子,而现在,除了个子没变,其他都变了,小尖脸,过肩的半长发,连在美国的妈妈都说,笙笙,你变得妈妈都不敢认了。或许他只是记得她的名字来确认而已。
缓缓回头:“乔远峰,我也没想到你在这儿。”
“女大十八变,都有点儿不敢认了,两次都不说话,我以为不是你呢,幸好……”乔远峰笑了笑隐去后面的话。
“你也变了。”余宝笙回笑道。其实乔远峰变化并不大,无非是当年还有些潇洒不羁的高原浪子变成了持重帅气的青年才俊。
乔远峰发现自己有些习惯性地要伸出手去拍拍余宝笙的脑袋,却在余宝笙颇有礼仪又颇显距离的态度下下降一尺,五指并拢,说:“小丫头,历史重逢的重大时刻。”
余宝笙避开乔远峰发亮的眼睛,盯着他的手,犹豫几秒才伸出手来,说:“的确不容易。”
乔远峰的眼神黯了黯,没有听到那句娇憨的“乔帮主”,眼前的余宝笙就是他现在在任何一个社交场合下可能遇到的白领女青年,职业好,外貌好,矜持,自傲,礼仪得当。当下也将笑容收起六七分,只余了恰到好处的微笑。
“八、九年,都快十年了,还真是没想到,哪天一块儿吃个饭吧。”
半个手掌被乔远峰的手握住,他的手还是温热的,一如记忆中的温度,余宝笙心里遥远的记忆被翻起,无论如何,走与没走,变与不变,眼前的人就是那个当初总带着五分坏五分宠叫自己“小丫头”的男子,脸上的漠然卸去几分,掠掠被风吹起的头发:“好啊,我请你吧。”
余宝笙的手指生得漂亮,又细又长,骨节小,葱白一样的十个手指头,隐隐地手背上还有几个小窝窝。乔远峰握着手指恍了神。那个时候多好啊,他带着小丫头去爬山,爬到半山腰,小丫头累得呼哧带喘,拖后腿撒娇说不上去了,任他百般利诱,就是不往前走,最后他急了,一把抓住小丫头的手,只觉得绵软细致,有电流悠悠穿过心脏,幸好小丫头正低着头使劲向后抻身体,他掩饰地咳嗽一声,色厉内荏地问,走不走?小丫头红着脸抬头看他一眼嘟着嘴,走就走。那天他再没放开她的手,到后来只要走在一起,抓住她的手仿佛成了习惯。
余宝笙微微紧了紧手指然后松手,乔远峰感觉到初春沁凉的空气将手掌包住,心里有些失落,面上却不着痕迹地将手插入风衣口袋,
“昨天饭馆前那车是你的吧。”两个人并肩向大楼走,乔远峰看一眼余宝笙手里晃来晃去的车钥匙。
“嗯……没有大切好。”余宝笙本能地想到昨天乔远峰和同事嘲笑她的“小马”的事情,声音有些没好气。
“还是挺不错的。”乔远峰的嘴角忍不住翘起,这丫头还是露馅儿了,眼角瞥过去果然见余宝笙的鼻子小小地皱起来,脸颊隐隐地鼓起,还是小丫头一个。这个认知让他心里重新高兴起来。昨天饭馆坐下后他就发现余宝笙坐在窗口,当早晨看余宝笙从牧马人里下来时,他就断定昨天的玩笑话应该是被听到了。
余宝笙说完话就觉得语气太过亲昵,她和他不熟,隔了多少年时间了。忍不住回头挑眉,意外地看到乔远峰目光看着前面,抿着嘴,眼角却飞了上去,此情此景,何其熟悉,一时恍然,刚想习惯性地拐着弯娇叱一声“乔—远—峰”,停车场的小保安热情打招呼,余医生早上好。余宝笙一凛,她都忘了这不是在雪山高原,今时不同往日。回小保安的问好之后,再面对乔远峰面色已恢复如常。
再往前走就是门诊楼,余宝笙转头打个招呼:“我今天出门诊,再见。”
乔远峰伸手挥挥,怅然若失,那时候送余宝笙回住处,她跟他说再见,他总会捏捏她圆圆嫩嫩的脸,小丫头,明天见。而她则瞪着他,乔远峰,说过多少遍了,不许捏。当他转身离开的时候,她又总会撒着娇背后喊一句,乔帮主,明天我要睡懒觉。
余宝笙,余宝笙,原来你在这里。只是将近十年的时间,我还是不是乔帮主,你还是不是小丫头。
冬末初春季节不稳,倒春寒得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