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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知道自己有没有流泪,屋子里那么黑,他甚至不确定上帝的目光是否能够穿透这一片黑暗看见祈祷的自己。
然而那个束缚住自己的人,终究是放手了。
重新获得了行动的自由,丁翔大口地喘息着,他现在才发现自己的心脏跳动得有多么剧烈,浑身的肌肉僵硬地绷紧,就连看不见任何东西的双眼也圆睁到了酸痛的地步。
“感谢上帝……”
他在心中喃喃着,然而直到很久很久之后,他才知道,那并不是上帝的庇佑——因为上帝,不允许同性爱的存在。
衣衫褴褛地冲出那扇红色的门,丁翔不顾一些地冲回大厅,路上人们或惊艳或戏谑的眼神他统统忽略不计,他要赶紧找到君凌他们,然后离开,躲回到学校里去。
时钟已经指向了十二点,他不知道他的那些朋友们已经离开。
还以为丁翔不习惯这里的气氛而先行离开的璐璐根本不知道,在她们走后究竟发生了些什么……
流颜地处s市偏僻的风景区,这个时候末班的公共早就没有了,仿佛置身于野兽出没的孤岛,丁翔陷入了新一波的困窘中。
至少先离开这里,离开流颜,离开这个危险的地方。
当李梓封来到大厅的时候,正好看到丁翔的背影。
不见了方才那个金主,瘦小的背影看起来有些孤独,李梓封看着他在衬衫外直接套上外衣,夜里的景区比城市寒冷很多。
“给我查查那个小子消费的卡是谁名下的。”
向前台服务生低声嘱咐了一句,李梓封也穿上了外套,影子一般地跟了出去。
从s城的风景区走回市里,至少也需要一个小时。
丁翔从前听说过别的系有一对情侣,打得火热的时候曾经一个晚上在学校和景区之间徒步走上2个来回,那时候听起来还觉得挺浪漫的,现在亲身尝试才知道竟然是这么无奈的事情。走了不到一百米,寒意就侵袭了上来,顺带着想到从傍晚开始一直到现在都没有吃过东西,胃也很执着地痛了起来。
胃病是在大二的时候落下的,那时候“年轻气盛”,除了上课外还做着两份兼职,别人吃饭的时候他就经常在工作地点和学校之间奔波,久而久之的就经常胃痛,其实胃病在大学生中并不是什么少见的病种,所以同学之间彼此借渡一些药品服用着也就没有什么大碍了。但是工作后就不能再这样下去了,连他都不知道最后签的合同种会不会有医保,丁翔听说过不止一个在广电系统工作的前辈抱怨说年纪一大把了还没有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之类的。
把手伸进口袋,看来自己有备无患地带上一小包饼干还真是明智之举。
“没事了,一切都会好的。”
努力平息着心情,脸上浮现出安抚的淡淡笑容,丁翔拿着饼干啃了两口,接着就听见本应该是万籁俱寂的山道上,隐隐传来汽车引擎的声响。
第十一章
要不是打着平行灯,李梓封几乎不会发现蹲在地上,像一只大松鼠那样啃着饼干的丁翔。而一见到丁翔,李梓封所想要做的头一件事就是把这只松鼠猎回家去关着。那应该是全天下最稀奇的宠物了。
在白玉兰街灯浑浊的光晕中,丁翔见到一辆漆黑的汽车在他面前停了下来。他认得雪弗莱的十字形标记,这牌子在s城并不多见,丁翔也记不得自己认识什么会在深夜开着siliverrado兜风的人。
车门打开了,走出来的人是李梓封。
“上车。”
李梓封简短地说道,尽量隐去一切连他自己都不能完全解读的情绪。他想自己只是出于好意,毕竟作为同事,这样路过显得有些残忍,李梓封说服自己将车停下,竟然忘记了自己其实就是尾随着丁翔而来的。
但是丁翔并没有领他的情,只是停止了咀嚼的动作,抬起头来看着他。
应不应该相信他?
这个在白天还曾经欺负过他的人,如今扮演起了暗夜中的天使,开着很可能是能够载他回学校的唯一交通工具出现在他面前。他应该立刻露出感激的笑容然后跟他离开么?
不,不行。
如果换成普通男孩,也许会认为搭乘同事的车子并不是一件危险的事,但丁翔不这么认为——他不是个好了伤疤忘了痛的人,尤其在经历了被人偷袭的事件后,虽然根本不知道在门后偷袭自己的人究竟是谁,但他总觉得那个人并没有放过自己,那足以将自己灼伤的视线依旧存在,让他不由得胆战心惊。
“不想在这里遇上强盗的话,就上车。”
从丁翔的神情中读到了戒备,李梓封知道他在犹豫什么,可笑他还真以为自己会对他出手么。流颜中的那段只不过是小小插曲,李梓封只是服从于自己的欲望和猎奇的新鲜感而已。而现在被冷风一吹,也就不剩下什么了。
至于“喜欢”,李梓封在心中笑了笑,那种对别人来说可能是内心折射的情感,对于他来说只不过是体表的一种反应而已,他所谓的喜欢,仅仅指不会在亲密接触中对对方产生排异反应而已。
这种程度的“喜欢”,对李梓封来说就已经足够了。
这个男人,并不相信爱,然而,他却的确想要得到面前的这个男孩——出于一种原始的,征服的渴欲。
李梓封知道这个世界上的人有两种,一种怕硬,而另一种服软。通过今晚的试炼,他知道身边的这个青年显然不是武力能够征服的。所以他打算采取迂回政策,哀兵,这也是他擅场的表演之一。
看着李梓封向自己伸来的手,丁翔有些迷惑了,他应不应该在拒绝呢?
也许让他将自己送回学校才是正确的选择,因为那个偷袭自己的人没准正躲在某个黑暗的角落伺机而动,对于现在自己而言,李梓封至少是比较熟悉的,虽然和这个大牌的前辈没有什么好的交情,但是至少他不会坏心到将自己拖到深山老林中活埋吧。
丁翔眨了眨眼睛,事实上,方才在流颜中第一次见到李梓封,自己的心中突然有了种充实甚至是雀跃的感觉,像是见到了一个熟悉的人,又或者是发现自己曾经那么喜欢的主持人也有不为人知的取向,间或带着掌握了一个秘密的喜悦,有一瞬间他曾经幻想过李梓封会不会对自己感兴趣。
而现在无论如何,乖乖跟着面前这个公众形象不坏,而在自己心中也没有黑暗到不可挽回地步的人一起离开这里,也许是最明智的选择。
这样想着,丁翔有些茫然地望进李梓封的眸中,虽然看见的是深不可测的黑暗,但是却已被他那充满了磁性地嗓音迷惑。
“我送你回学校,安全地。”
夜晚的s城是宁静而柔美的,丝毫没有受到那愚蠢而不自量力的“亮灯工程”的影响,除了加班和保存商业机密的楼层依旧留有银色的灯光外,整座城市几乎都陷入了或深或浅的酣眠之中,十字街口的路灯跃动着昏黄的独眼,默默注视着黑色silverrado里的两个人。
丁翔和李梓封一路上都很沉默,就像是高中一年级认识不久的男女同桌。收音机里流泻出的朦胧的歌声和窗外飞速倒退的风景成为了稀释尴尬气氛的重要道具,
因为夜已深沉,街上没有什么人,所以车也开得比平时快些,没多久,学校就已经出现在了丁翔的面前。
“谢谢李老师,就停在这里吧。”
下了车,对载自己回来的人道了谢,本来就像要这样回去宿舍,却又想到了什么,丁翔转过头来轻轻地说了一句:
“那人……在流颜和我一起的那个人,是同学的朋友。”
扬扬眉,作了个知道了的表情,听见这句话后明明心情大好,却偏偏故作出一副不以为然的表情:
“是么。你不说我也看得出来。”
然后他开始莫名地庆幸自己没有在流颜强要了丁翔。直到眼前的人和他道了别且已经走出了十几步才醒转过来。
“丁翔!”
“什么?”
“晚安。”
“……嗯,晚安。”
在朦胧安逸的夜色环抱中,瘦小的身影渐渐消失。
初春的空气异常地清心怡人,李梓封依稀嗅到了丁香花的清香。
第十二章
第二天丁翔依旧准时上班,等候他的是没完没了的策划会议。会议间歇他总是会找借口去走廊上喘口气,顺便寻找那个高大修长的身影。
然而他很快就知道了李梓封平时不到台里来,他自己有一家传媒公司,大部分时候他都留在那里,为他们那已经“富饶”到恐怖的李氏帝国添砖加瓦。
直到录制节目的前一天为止,丁翔只见过李梓封匆匆三面,每次都不过是走廊上的擦肩而过或是办公室的你来我往。
然而特别的是李梓封的笑容。
错讹的不仅仅是丁翔一个,连带着整个办公室的人都觉得有些“毛骨悚然”,目空一切的李家少爷什么时候转性成了邻家大哥,阳光而笑容满面
普通人也许不会发觉。但是丁翔体察得出来,那种笑容中包含的潜语,是邀请。
虽没有恋爱的经验。但不知为什么却会这样想,丁翔并不是爱好胡思乱想的人,但是这一次光是看见李梓封的笑容就让他神飞天外,开始几天他着实苦恼了一阵子,但后来竟渐渐地明白了。
其实不一定是李梓封对自己有意思,而是自己喜欢上了李梓封。
自从想通了这一点,丁翔发现自己就陷入了更大的烦恼中。
下意识里他告诉自己,李梓封绝不是一个他能够妄想的对象,无论从何种角度来说:他是台里的前辈,而自己是脚都没有站稳的实习生;他是家财万贯的新资产阶级,而自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