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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小无嫌猜 席娟-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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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这名真正的英雄呢,则在力量超支过度后,狠狠的大睡了七天。

自此以后,殷佑对危险的感应力增强,足以帮助于悠度过每一次的险厄。

当五百年的法咒即将矢效,代表着更多的挑战再也不能被有效的化解,全都要自己承担下来。殷佑必须跟时间赛跑,除了不断加速修练的脚步,更要努力寻人,就算困难万倍,也要把日、月、星找到。

他没有时间了。

不过,再怎么忙,他都会记得消灭

第五章很快的,西元二千年在举世欢腾中到来了。

彷佛奇迹似的,“日”、“月”、“星”也一一出现了。人要是在走运,跌倒也会捡到现金,这正是殷佑最佳的写照。即使取得狼王令的过程是这么的千辛万苦、这么的赚人热泪、这么的……

“笨狗,滚远点。”元旭日大脚一踢,目标是十六、七岁少年的屁股。

“咿!踹不到。”拜狼王令之赐,如今的殷佑已非昔日吴下阿蒙,身手之轻盈,法力之高强,若想将凡人元旭日当蚂蚁般踩死也不是不可能。

不过前提是他号称高强的法力可以施展的话。

“难以想像这种死小孩会是金狼族的指望。”元旭日踢人的目的在于让自己好走。

见小子已闪开,他当然直接走他的康庄大道了。

走在他身边的韩璇看了下手表,道:“你的公司也恢复上班了,别成日跟着我,找点别的事去做。”

“哎唷,说这样就伤感情了。我个人认为贵公司迫切需要成立安管部门,不必太感激,元旭日在此让你请。”

“毛遂自荐吗?”

“毛遂是谁?混哪里的?是不是想抢老子的工作?”

随着第一对爱侣的走远,声音也渐渐消逝在远处。

“啧!笨瓜一枚。”殷佑蹲踞在二楼扶梯把手上,往下看到时钟指着一点零五分。

他略显无聊地自言自语:“对了,表舅昨天从狼界回来了,还带了灵修果呢。我可不认为那对朱水恋有效用,牛牵到北京还是牛啦。”纵身一跳,轻盈的以足尖点地,已是站定在厨房门口。

“这果子还满好吃的,我一同做成生菜沙拉哦,你也吃吃看。”朱水恋如今已是吃素一族,倒不是为了修行,纯粹是因为热恋中的症头,以伴侣的喜好为自己的喜好。

白逢朗虽是有丝不自在,但仍张开口吃下那匙送到唇边的沙拉。向来不让近身的习惯已教朱水恋打破了。

只不过离你侬我侬的境界还有点远。热情女郎与保守男子之间的磨合期恐怕比别人要长一些。

“这是让你吃的。吃完后我教你体内运行口诀,让它发挥效能。”

“好啊,你也吃嘛!”热情美人整个身子都偎入男子怀中,你一口、我一口的,好不亲密。

可怜的舅……

殷佑打消了找表舅的念头,毕竟他的处境已经很可怜了,何忍再要求他帮自己一点小忙?如果殷佑敢开口,首先放狗咬过来的肯定是朱水恋那女人。因为白逢朗待在人界的时间本来就不多,别人要敢来瓜分她爱人的时间,八成会被乱剑砍死。

由于黑狼族主事者已殁,叛军群龙无首,狼界可说是陷入一片混乱中,又没有一个具公信力的人物出面掌控协调乱况,各族人人自危,没有互信机制,情况比之前又更见复杂。所以白逢朗常常得回狼界做局部的调解,然而,事端仍是永无止境的发生。

殷佑大概知道若想真正解决这一切,必须将狼王令带回狼界。在圣令之下,各族才会服膺信赖,并且不再猜忌、战斗。毕竟五百年的混乱,大家都累了,深切的渴求真正和平的到来。

若能让各部族信赖,并终止敌对状态,其它剩下的零散叛军就好处理了。

要先回狼界?还是先去冥界?

他陷入左右为难中。

不过在那之前,他还有一个至大难题──也就是他的法力无法发挥。

目前为止,他能运用的法力是他五百年前就修成的那些。至于他待在水晶内五百年的部份(很大很大的一部份)都、不、能、用!就像被什么东西禁锢住似的。

明明体内的真气丰沛澎湃却就是施展不出来。

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咧?

想请表舅帮他解决这件事,但眼下看来不是好时机。等会儿再说吧。他怀疑性情大起大落的朱水恋可以修道成功。若以“失败”的方向来想,忍不住要可怜起她。人类的寿命何其短暂,就让他们汲取眼前的甜蜜吧,不打扰了。

脚跟一转,往大门走去,到庭院去溜溜吧。想到时下正流行的滑板车买来后只玩了两次就腻了,有点对不起悠悠的荷包。反正无聊,就再玩它一玩吧,虽然有点蠢。

才一打开门,险些被星罗撞飞上遢好他身手灵敏的跳开了。

“哇咧!你小心点嘛!”殷佑拍胸脯叫。

星罗目不斜视,根本不认为他眼前曾经飞过什么干扰他视觉的苍蝇、蟑螂,笔直走他的康庄大道。

“你在生什么气嘛,人家剪短头发也不成啊?”跟在星罗身后的季曼曼顶着俏丽的短发造型呶呶不休的娇嗔着,紧追着他的步伐好不辛苦。

“人家不想留长发还不是为了你!你不是老觉得人家的头发很碍眼──”“所以!”

不轻不重的声音:“五公分的长度跟七十公分的长度都一样碍眼,你何不剃光头算了?”

“别说气话了。虽然我的头型举世无匹的完美,但我认为留一点头发更可以将我的美推向宇宙的极致。”好喘!终于拉住他一只袖子。虽然阻止不了他的行进,但至少可以让他拖着跑,比较不费力。

就见得星罗没有任何怜香惜玉心肠的将女友拖上二楼,始终没减缓速度。

啧!

真是三对惊世错姻缘。

被这对情侣一搅,再也没玩滑板车的兴致。时钟敲出一点三十分的声响,非常准时的,邮差那绿色的身影随着老旧的机车声噗噗驶来!

“邮差大哥,有没有我家的信?”殷佑跳出铁门外,纯然一副挡路土匪样。

“有十封。少年仔,每天等信哦,是不是在等女朋友的信啊?”邮差取笑的问。

“哎唷,大哥,你就别笑我了!”嘻嘻,这次又拦截到信了。写给悠悠的有一封、两封、三封……咦?怎么会变成三封?不是应该两封而已吗?

关上铁门后,他蹲在灌木丛之间,查看地址后,首先毁灭来自美国的信,“可恶,都四年了还不死心,写什么写?!你家邮票多呀?!”信件在双掌之间化为灰烬。

OK!再来看第二封。是来自建中宿舍的信,寄件人是郭若儒──“哼!哼!我家悠悠早忘了你,别疑心妄想了。”比照办理──锉骨扬灰。这家伙上高中之后,老是假借于悠有恩于他妹妹的事,不断来信或来电骚扰,幸好都被他硬生生阻断了,否则于悠哪能耳根清静?

最后,第三封。

“是谁啊?”施法透视信件内容,发现是女生写来的,就让这一封过关了。

呼!好累。他真是个尽心保护女友的好男友。虽然于悠从没有这方面的表示,但他可是占定了位置死不让。

“佑佑,你在哪里?来玩飞盘。”

远处传来于悠娇嫩嫩的呼唤,他立即跳起身。

“来了!”不会吧?又玩飞盘?他现在已经是个翩翩美少男了耶。

“快点快点,变回可爱的狗狗!”

殷佑恢复法力之后已能任意变身,这一点令管于悠非常开心,又可以与心爱的宠物玩游戏了。

“悠悠,我已经是大人了──”他哀号。

但哀号归哀号,他还是在下一秒变成了小幼狼,狂摆尾巴接飞盘去了。

由它亢奋的肢体语言来看,实在没几丝哀怨的成分。

殷佑好舒服的枕在于悠腿上睡午觉,整个修长的身躯呈大字形的摊在草皮上。

进入盛暑的八月,榕树林荫下是最好的纳凉所在。因为地形的关系,处于风口的后院浑然不见炙夏的燠热,反而有着不断吹来的薰风拂得人正好眠。

于悠放下了手边的小说,轻轻的伸了个懒腰,最后把目光定在腿上那张熟睡的俊俏脸孔。

佑佑有着一张混血儿般的出色外貌,一头灿亮的金发非常吸引人,再加上额前那撮似是挑染出的黑发,可以说是炫毙了,简直是走在流行的尖端。

他眉额间那道红色的疤并不可怖,反而添了三分性格,完全不抵触他大男孩的阳光气质。

虽然这样形容好像不恰当了些,但于悠真的是以一种慈爱的母亲般心情去看待佑佑。

她看着他长大、变化,直到如今这模样……青梅竹马不是最恰当的形容,事实上她一直是以姊姊自居的。因为佑佑很赖皮,又爱撒娇,爱玩爱闹,很孩子气。

即使曼曼她们常因为佑佑的亲匿行为而告诫她男女有别的道理,但她与他早已超脱男女之间的限制了。没有人能了解这种几乎可说是一体的感受。

比亲人更亲近,比手足更融洽,就像左手与右手,天经地义的生长在一具身体上,没想过会分离的事……

可是……白先生说佑佑将在中秋节那天的晚上离开他们──这是他数百年来的任务与责任。

佑佑允诺她的一辈子,恐怕只有十年呀。

剩下一个多月了。

能与佑佑相遇,是世间难得的奇事,说与他人听,怕也只被当成胡说八道。她从未想过他会离开她,但现在却被满心的愁绪占据了向来无忧的芳心。

从他离开水晶坠子那天起,她就隐约感觉到殷佑终究会离开她。

只要“分离”是存在的事实,不管那是几天几月几年,都是短暂得眨眼即过,没有所谓的“还早”。

她能拥有的,就是现在了。

母亲放开子女的手,让他们头也不回的振翅高飞,是否似她一般的心情呢?

在她十六年的岁月中,有诸多友好的同学,却在升学路途上各分东西;再浓厚的友情也会在距离的冲刷下渐淡渐消,只剩一句祝福刻划在毕业纪念册上,以供回匮。而佑佑是她缠溺的宠物、知己,一天二十四小时紧黏不已,连睡觉作梦也不放过,至今仍是如此……

她已分不清是他依赖她,还是她依赖着他了。

也许都有吧。他们相依为命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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