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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女子身材高挑、气质超群,虽然只是穿着很朴素的灰色长衫和平底鞋,背影却依旧很吸引别人的目光。
陈夏若有所思,而前方的女子似是能感应到背后的视线转过头来,清冷的目光淡淡扫过车里的亚伯拉罕最终落在陈夏脸上,怔忪了良久后才朝她点点头。
“你还好吗?”
“你还好吗?”
陈夏和女子异口同声。
两人最终都露出苦笑。
那名女子叫郑光华,几乎在陈夏被公司辞退的同时,她也离开了公司。当时公司人事组内部闹得沸沸扬扬,舆论的两大主角就是陈夏和郑光华。
谁都有不愿被人所知的秘密,郑光华有,陈夏也有,而郑光华知道陈夏的秘密,陈夏也知道郑光华的秘密。
曾经郑光华是公司里许多男人的梦中情人,青年才俊们常常明里暗里地向她示好,而最终还是公司的“太子爷”——董事长的儿子当仁不让抱得美人归。
陈夏刚进公司没多久,郑光华就和太子爷订了婚,两人还一起去国外度蜜月旅行,不料途中遭遇一场暴动,太子爷毫发无损,郑光华却受了伤被送进医院,回国后不知怎的太子爷与她分手,而她也黯然收拾东西递交辞呈,自始至终连一句哭闹都没有。
员工们私下里都在议论,说郑光华左耳只剩下十分微弱的听力,不是太子爷不要她,是董事长以及董事长夫人嫌弃她是个残疾人,逼着儿子和她断了关系。
陈夏不确定传言是否属实,当时她自己也深陷泥潭,无暇他顾,但如今看郑光华面色憔悴、郁郁寡欢,全然不复当初那种骄傲自信、光彩照人的模样,就明白这一年多来她过得并不好。
两人分别时谁都没向对方要联系方式,陈夏不想见到公司的同事,郑光滑亦是。
郑光华现在几乎瘦得只剩皮包骨,陈夏望着她那纤弱的背影,不由感慨万千……
厉以宁凌晨两点半才抵达K市,而素来嗜睡如命的亚伯拉罕竟破天荒来机场接他。
秋天的夜静得仿若一潭水,凄冷的街道偶尔有车子驶过,两旁的树木在微风的吹拂下沙沙作响,林立的高楼笼罩在黑暗中,几乎所有的生灵都已经沉睡。
厉以宁侧目凝望窗外,感受着万分安谧的一切,心一点一点放松……脑海中浮现出一抹温婉柔弱的身影,她和他已经认识了好几个月,她带给他的感觉就如这万籁俱静的夜,平和,安宁,踏实。
想到陈夏,厉以宁淡淡欢喜过后,又是一阵焦虑不安。
他这次出差,因为要打入G市市场,将近一个月不眠不休,开会、看文件、各种应酬,简直忙得焦头烂额,每天都工作到大半夜,想打电话给陈夏又怕影响她休息,就连她发过来的短信都没能及时回,导致这么长时间以来两人根本没怎么联系,也不知道陈夏会不会觉得他冷落了自己而不高兴。
厉以宁记得亚伯拉罕曾经说过,大多数女人都不喜欢男人过分忙碌,因为她们需要陪伴。
心里隐隐有些担忧,厉以宁正琢磨着该怎么哄陈夏开心,就听见亚伯拉罕慷慨激昂地说道:“宁宁,我遇到真爱了!”
“哦?恭喜。”厉以宁睨了他一眼,在心底偷偷松了口气。这样他就不用担心被这小子撬墙脚了……
“所以你可以把陈夏的电话号码给我吗?”
“……”
后来亚伯拉罕待在家里好几天都敢没出门,因为他的眼睛被某人一拳揍得充血淤青,实在有损形象……
作者有话要说:
☆、准备
陈夏从家门口出来时,厉以宁正静静地站在车旁,看到她后悬在半空的心总算落了下来。
他终于有点明白,为什么陈夏看起来总是那么亲切,因为她很爱笑,除非有什么烦恼或伤心事,不然她的嘴角永远都是微翘的。而此时的陈夏,也似乎愈发明媚动人。
“我给你织了两条围巾,你看看喜不喜欢?”陈夏说着便从包里拿出来,想了想还是决定让厉以宁试试那条米色的围脖,没想到与他的气质并不冲突,反倒令他看起来阳光年轻了不少。
果然人长得好看搭什么都不错啊。陈夏心道。
“喜欢。”厉以宁一双眉眼都带着笑意。
陈夏没有生气已经令他很高兴,而她又给自己织了两条围巾,他自然更加喜出望外。
陈夏不会让厉以宁一直围她织给池铮凡的围巾,她觉得这是自己对这段感情最起码的尊重。上车时看到那条围巾正孤零零地蜷缩在角落里,就好像曾经的她一样可怜卑微。她打开车窗,在车子经过垃圾篓时将它扔了出去。
厉以宁大概是注意到了,转过头看了她一眼,脸上虽没有笑容,但似乎心情不错。陈夏怔怔地望着他,忍不住想到了池铮凡。
有的外甥长相会随舅舅,但是池铮凡和厉以宁长得并不像,不过两人都拥有一双迷人的眼睛,黑白分明,眸色如上等墨玉,灿若星辰,只是池铮凡的目光往往比较温和,厉以宁却是冷若冰霜的。所以他们给人的感觉区别很大,毕竟气质是截然不同的。
途中遇到红灯,车子就停了下来,而陈夏也终于回过神,不由摇头甩掉那些不该有的思绪,告诫自己不能再想池铮凡了,尤其在和厉以宁约会的时候。
两人一起逛着步行街,陈夏本来腿就不长,又穿着坡跟鞋,所以迈的步子比较小,厉以宁就默默地放缓脚步,走在她的身旁。
这期间几乎都是陈夏在说话,说她前几天摆摊遇到的可爱搞笑的顾客,也提到她大学时的趣事儿,当然那些事大部分都有池铮凡参与,只是被她特意省略掉了而已。
厉以宁听得仔细,却并不是刻意。他发现自己挺喜欢听陈夏讲故事的,也许是由于这些事都和她有关,让他能进一步地了解她吧。因为厉婧雯事先嘱咐过,和女孩谈恋爱时不能太过沉默,所以素来寡言少语的他,偶尔也会发表些看法,俨然是一名忠实的倾听者。
后来陈夏走累了,口也有些渴,厉以宁就让她坐在路边的木椅上休息,自己则跑去买她想喝的奶茶。
奶茶店的生意很红火,厉以宁回国后第一次为了食物而排队,而且还是这么长的队伍,但他没有丝毫的不耐烦。
为自己的女朋友做这些事,他还是很愿意的……
往回走时,厉以宁看到一位年轻的女人,手里正拿着一叠的调查问卷和笔,到处找人填写。
K市一般到了秋季,气温就开始骤降,虽然依旧有阳光,却终是抵不过寒风的凛冽,因此有些人都将手揣在口袋里,不愿意填问卷,即使愿意,也只是敷衍随意地填完了事。
那位年轻女人被接连拒绝几次后,还是抱着试一试的心理询问陈夏。
陈夏今天虽穿着件毛衣和外套,但依旧觉得不够暖和,不过她一向乐于助人,就毫不犹豫地伸出手接过笔和纸。
这是关于化妆品的问卷表,陈夏知道有时调查的数据会影响到公司重要的决策,所以每一道题都答得很认真,待做完调查问卷后,她的手早已冻僵了。
其实情侣间会相互吸引的原因,很可能就是对方拥有他们所缺少的人格特质。
厉以宁望着陈夏那微笑的侧脸,心想这女孩确实很热心善良,而这些,又恰巧是他身上所没有的……
陈夏不知道厉以宁已经站在她旁边许久,只当他是刚回来,说了句“谢谢”便接过热乎乎的奶茶,舒舒服服地喝了几口。
厉以宁望着陈夏冻得通红发紫的手,忍不住将它们纳入掌心,对着那两只小手呵着热气,并轻轻地搓了搓,将自己的热度传递给她。
霎时,两人都愣住了。
厉以宁似乎也没料到自己会做出这般举动。他从来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会那么温柔地对待一个人,也会那么渴望去呵护一个人……
不自觉地轻咳了一声,厉以宁不知道陈夏有没有生气,就指了指最近的一家精品店,道:“去给你买副手套吧?”
陈夏原本也有些不好意思,但在发现某人那向来面无表情的俊脸,竟然浮起一抹可疑的红晕,就觉得很滑稽,也很……可爱。她忍不住扬起嘴角,笑容灿烂甜美。“好!”
厉以宁终于松了口气,不着痕迹地试图牵起陈夏的手,见她不反对,就放心地紧紧攥在手心里。这时候的感觉让他不由想到了一个词——甜蜜,对,就是甜蜜!
陈夏的手终于渐渐暖和起来,望着被厉以宁包在掌心的手想,这个男人虽然看起来冷酷无情,但却一直给予着她温暖和感动。她知道,这一段感情,他也在用心经营着……
两人在经过书店的时候陈夏提议进去看看,厉以宁自然是恭谨不如从命。
陈夏特别喜欢看书,上大学时若没有粘着池铮凡,她就会一个人泡在图书馆,阅读各种各样的课外书籍,生活充实又有趣,毕业后反倒很少看书了。
目光落在一本绿色封面的书上,陈夏拿下来发现作者竟是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忍不住翻开看了几页,马上就被书中淳朴的语言,以及未曾经历过的故事情节给吸引住。
陈夏看得投入,浑然忘了身边还有一个男人等着自己,而厉以宁也看她看得很投入……
其实陈夏一开始就错了,池铮凡永远都不会爱上她,至少再过十年也不会。
池铮凡和大部分的公子哥一样,他喜欢的是有着张扬漂亮的外表、能陪着他一起追寻新鲜刺激的女孩儿,而不是仅仅五官端正、在图书馆待上一整天却不觉得无聊的陈夏,这样的女孩对他来说太过乏味平淡。但厉以宁不一样,可以说,他喜欢的就是这种文静贤惠、温婉端淑的伴侣。
厉以宁越来越觉得,自己的选择是对的,陈夏给他的感觉,就是比任何人都要舒服。
陈夏一直到翻完半本书才回过神来,发现厉以宁正看着自己发呆就感到很抱歉,赶紧拿着书到柜台结算,结果钱包还没拿出来,就见厉以宁早帮她付了钱,收银的小姑娘还特别羡慕地望着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