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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要想杀你们早就啥啦。”可这两人就是听不进去,害的吴放歌一根根的把他们攥着自己的手指头掰开,可他们有两个人,四只手,二十根手指头,掰开了这个,那个又缠上来,气的吴放歌骂道:“怎么跟娘们儿似的?”骂着,又想起了丛林鬼魅一般越南女特工黎丁香和彪悍无比的任一灵,就又骂:“连娘们儿都不如!”可骂归骂,还是被纠缠了好久。
嘱咐这两人立刻下山,并看着他们相互搀扶着走远了,吴放歌才又开始了冒险的丛林之旅。他本来就是个半道出家的侦察兵,和一流的侦察兵相比能耐差上一大截,而且又隔了这么多年,很多技巧只能慢慢的回忆,唯一值得欣慰的是,他要寻找的这个人不是敌人,是昔日的战友,也许会念及昔日的友谊,不和自己做正面的对抗。
又走了一个多小时,再看手机时,被山挡着,没信号了。吴放歌怕葛学光组织人搜山,就爬上一棵大树,到了树顶,手机才勉强有了一格信号,和葛学光通了话,才知道小张和小罗还没到山下呢,也不知道又mí到哪里去了。吴放歌又叮嘱了一番,这才慢腾腾的下了树,还没转过身,后脑勺就被顶上了一个硬东西,他忙举起双手说:“别冲动!我是吴放歌,你是谁?疯子?”
后面那人冷笑道:“你才疯子,我是乌鸦。”
原来是乌鸦。吴放歌松了一口气。在记忆中乌鸦虽然嘴巴惹人讨厌,但做事最精明,不会干什么出格的事,自己又通报了姓名,这命算是保住了。
乌鸦一只手上下搜他的身,吴放歌笑道:“我就一把水果刀,在kù包里,你要就拿去。”
结果却被乌鸦搜出一个弹匣来,在他面前一晃说:“这是啥?快说,枪仓哪儿了?”
吴放歌笑道:“你还不知道我?我哪儿有那本事?这个是一个警察的,我怕他误伤别人,把弹匣给收了。里面没子弹的。”
乌鸦叹了一口气说:“你混的真不错,警察都听你的,这地方没法儿混,警匪一窝的。”
吴放歌之前听了林正义介绍情况,知道这里面有误会,而且错不在乌鸦,就说:“现在我来了,你也好混了。”
乌鸦摇头说:“那个少说,先跟我走。”说着晃晃手里的枪,吴放歌没辙,只得继续举着手跟他去了。
林中斜坡背面有一棵大树,不知道什么原因从离地一米多高的地方折断了,但没有完全断开,至少还有三分之一连着,树冠倒地形成了一个夹角,乌鸦又进行了修整,把它变成了一个地仓,权作营地。这里视野良好,通风也不错,更难得的是,树根处居然还有长有几株野生的驱蚊草,让这个小小的藏身之处没有了蚊虫的袭扰。吴放歌坐在地仓的一端,乌鸦坐在另一端,他取出从吴放歌身上搜出的空弹匣来,一发发的往里压子弹,压好后放进衣袋,又拿出枪来掂了两下说:“**枪真没意思,还是咱们部队的五四好,拿在手里就带劲儿。”
吴放歌笑道:“没意思就给我吧,然后咱们一起下山做点有意思的事儿。”
乌鸦说:“才不,枪是战士的第二生命,我才不会把命给你。”
吴放歌听了有些失落,曾经患难与共的战友,现在不能以命相与了,这十年来大家经历了不同的人生命运,昔日的情谊难道真的疏远了?于是他叹了一口气说:“听着乌鸦,咱们现在都不是兵了。放下枪,咱们还有大把的好日子过啊。”
“好日子?”乌鸦反问道“好日子有啊,可不是我们这种人过的,你现在是发达了,电视上都有你的名字,我们呢?啥也没有,好端端的走在路上都被人当成贼!我们能跟你比吗?”
吴放歌见他又jī动起来,只得顺着他说:“人和人当然不能比,俗话说的好,人比人气死人啊,但是现在不同了,既然我们遇到了,你就没什么可担心的了,别人不知道你的本事,我还不知道?你就跟着我干吧,要是你不愿意,我也可以帮你另找个差事,总之,日子肯定会好起来的。难道你不想过好日子?”
“你儿子才不想过好日子!”乌鸦的乌鸦嘴毛病又犯了“谁不想过好日子啊,可是我想过好日子,好日子让我过吗?你以为我落到这步我想啊。”他越说越jī动,忽然把手里的枪顺手一丢,头埋在膝盖上,呜呜的哭了起来。
正所谓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乌鸦的哭和刚才那几个孬种自然是不同的,他曾经是多么坚强勇敢的一个侦察兵啊,那真是刀架在脖子上都不皱眉头的汉子,可今天却哭了,不管是谁,生命中总有一些不能承受之重啊。
“谁不想过好日子啊,才退伍那阵子,我的心气儿比谁都高啊。”乌鸦抹了一把眼泪,说:“我才回家那会儿,身上还有战斗英雄的光环,附近的学校还请我去做英模报告,我也神气过几天的,不瞒你说,我以前的老婆就是那时骗来的……”
吴放歌见他说‘以前的老婆’时,语气中还保留着一丝温情,便猜想多半是离婚了。只听乌鸦又说:“那时我是战斗英雄,又被乡政府聘用,她就和我恋爱了,咱又没什么问话,她可是中心校的老师,那不得天天捧在手心儿里供着啊,说实话,头几年,我日子过的还真不错,乡政府有份工资,家里还有地……可没几年!”他说着牙咬的紧紧的,拳头也攥了起来,换届换了一届乡领导班子,去浙江啊什么地方玩了一趟,就说是考察回来了,要搞什么乡村工业化,记得那时麦子才抽穗,就让我们这些乡干部下乡征地拔麦子。我可是农村孩子,那麦子一年只能长一季,不像水稻,三季稻四季稻都有。别的我就不说了,我只记得一个老头,都快走不动路了就跟我说:小子,你可是拿过军功章的,怎么也干这个?当年鬼子来也没说要拔老百姓麦子啊。我当时那脸红的啊,恨不得一头扎进水沟里淹死算了。结果就为了这事,本来要考虑转干考试的,也黄了。想回来种地吧,可我最早以身作则把地也交了。乡政府有喜欢我的领导,给我找了个活儿干,可乡村工业化最后没搞成,那个领导拍拍屁股调走了,厂子全跨了,我的差事也丢啦……”
吴放歌黯然无语,只图政绩乱搞的人哪里都有啊,别的不说,当初沙镇不是也有人不切实际的开办游乐场吗?最后出了一堆废铁和债务,也什么都没有留下。想想乌鸦这样的人,嘴巴又包不住话,在这种形势下想在官场混下去当然是不可能的。找不到话说,就问:“你抽烟吗?”
乌鸦mōmō口袋说:“全在包里,没带在身上,你有我就抽。”
吴放歌本人不怎么抽烟,但是为了谈生意方便,身上也总是带着一两包好烟,于是就掏了出来连打火机一起扔给乌鸦。乌鸦抽出一支来反递给吴放歌,吴放歌说:“我还是不抽。”
乌鸦笑了一下说:“好习惯。”说着给自己点上了,深深的吸了一口说:“好烟,就是有点淡。”
吴放歌趁机说:“再说说你的事儿,看我能帮上什么。”
乌鸦说:“我就是想找你帮忙,才倒了这场大霉的。”
第六章 夜风吹(三)
乌鸦自从丢了工作,又没有地种,只得去城里打零工,自然收入寥寥。眼看着儿子要上小学了,家里还是过的紧巴巴的。妻子虽说是个教师,可一直没转正,也面临着下岗。开始的时候乌鸦还不在乎,总觉得只要努力,未来还是有希望的,知道有一天回家,发现冰锅冷灶的,老婆连同她平时爱穿的几件衣服全都失了踪。
又当爹又当妈的日子不好过,乌鸦心一横,把儿子交给爸妈带着,加入了打工仔的行列。由于听有人说看见老婆在广州打工,他也就去了广州,一边打工一边寻妻,可人海茫茫,哪里找得到?而且打工也不容易,累人不说,还被人看不起,拿不到工钱。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乌鸦也麻木了,老婆也不在找了,只是随着打工的人流,忽南忽北的混,偶尔又一次看电视,一款旅游节目中看见的吴放歌,心中又升起一点希望来,于是就来到沙镇,想在吴放歌这里谋个比较好的差事。
来到沙镇后,却见不到吴放歌,因为他的一身打工仔的样子,公司的门卫保安不让他进,无奈,乌鸦只好在门口等,希望吴放歌出来的时候,两人能见上一面,这一等就是两三天,那看门的保安颇有些狗仗人势,就给四分局打了电话说公司门口有个形迹可疑的人。偏偏四分局来的那两个人也不是什么好鸟,既没有穿警服,也不出示证件,就把乌鸦带到了公司门卫搜身。乌鸦当然不干,就提出:既然你们是警察,那咱们就去公安局。
四分局的人依仗着林正义是葛学光的小舅子,平日跋扈惯了,见一个穿的破破烂烂的打工仔居然敢出言顶撞,当即就大打出手。开始乌鸦还忍着,可是头上又重重的挨了一下,当时就头晕目眩,周身的战神血液轰的一下就上了头,等他再清醒的时候,那两个家伙已经瘫在地上了。
乌鸦又扭身盯着那个保安,那保安也吓傻了,连说:“大哥,我也是打工的……”
乌鸦没理他,正想收拾东西走时,一辆警察恰好路过门口,那个保安顿时来了精神,居然身手矫健地越窗而出,冲着警车跑去,边跑边喊道:“救命啊,杀人啦,有人袭警啦。”
乌鸦一看,这要是让逮着了,哪里还活的出来?于是行李也顾不上收拾,出门就跑,好在沙镇不是很大,不多时就被他一头扎进了山林里。
进了山,乌鸦松了一口气,因为对于一个侦察兵来说,丛林就是他最大的保护神。
听完乌鸦的讲述,吴放歌叹了一口气,从衣袋里掏出一张照片,递给乌鸦说:“下次别在弄丢了。不是所有人都拿这个当宝贝。”那张照片是当年突击队出发前的合影,吴放歌从乌鸦行李里面找到的。
乌鸦接过照片,看了一眼,便塞进贴身的口袋里,晃晃手枪说:“除了还照片,你还来干啥的?劝我自首?这个免谈哈。咱们当兵的,没投降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