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昨天把行李随便往屋里一扔就没管了,今天一来才算大开眼界,好好的房子被小蟑螂糟蹋的简直不成样子,说是个垃圾堆一点也不过分,而且地板上的油泥,看来要用刀才刮的干净了。
“我怎么老遇到这事儿啊,住哪儿都得从头收拾,收拾好了就住不了几天了。”他哀叹着。
埋怨归埋怨,事情还得做。他挽起袖子,先把屋子里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都搬到屋子外头来,正好今天是个难得的艳阳高照,有些家具也可以见见光。小蟑螂的这件房子简直就是垃圾堆和杂货铺的结合体,什么破旧家具废纸壳子应有尽有,最离谱的在床底下还找出了至少七八件女孩内衣裤来,并且尺码都不一样,看来这个小蟑螂没少在这屋里糟蹋良家妇女。
把屋里的东西都搬了出来就花了差不多小半天时间,也把吴放歌弄出汗了,借着出去吃饭的功夫,他又顺便买了些清洁修理工具回来,继续大干。
这院子里当然不止住了他一个,见他在此干的热火朝天的,都纷纷过来打听,特别是那些老头老太太,有时候还假模假式的帮上两手忙,其中也有昨天看见他在院子里和警察打斗的,也变着法儿的旁敲侧击打听消息,吴放歌自然是实话实说是误会,但是也不能保证最后被传成什么样,坊间轶闻大多都是这般的练成的。
吴放歌在院子里打了几桶水,把房间的地板沁了一个透,然后撒上洗衣粉,正准备那硬毛刷子刷地的时候,院门外走进一个年轻人来,正是周国江,见了面就笑着说:“小吴哥,忙呐?”
吴放歌一看是他,赶紧放下手里的活儿说:“是你呀,快来快来……哎呀,也没地方请你坐呀。”
周国江一看这场面乐了,说:“小吴哥,你这大兴土木的是要干嘛呀。”
吴放歌说:“便宜没好货,这房子不收拾一下简直没法儿住人。”
周国江抬头往屋里一看说:“还真是。不过你先把手里的事儿放放吧,孙局一上午没看见你人,都生气了,问你为什么不去局里上班,也不请假。”
吴放歌一头雾水地说:“上班儿?孙叔没说让我今天也去呀。我以为昨天的事儿完了就完了呢。”
周国江说:“具体怎么回事我也不知道,反正孙局就问你上午为什么不去局里上班,这不,特地让我来看看你,他听丽姐说你昨晚喝醉了,可把我们一顿好训呢。”
吴放歌一听心想,这看来不去解释清楚一下还不行了,就放下手中的活计,说:“那咱们快走吧,我觉得这里头得解释一下。”
周国江指着房间说:“你不锁门呐。”
吴放歌笑着说:“锁啥啊,最多也就是收破烂的要。”
这时院子里一个老头说:“你去吧去吧,我们帮你看着。”
吴放歌回头道了谢,就和周国江一起出了门。
到了公安局,孙红兵果然没好脸色,紧绷着脸拿了一份合同书让吴放歌签,吴放歌一看,是一份合同工聘用协议,当即不敢签字,就问孙红兵:“孙叔……你这是……”
孙红兵一本正经地说:“我早知道你了,退伍回来没事情做,半夜去菜场扛大包,还摆烧烤摊子,你们家家教严嘛。现在正好啊,你缺零花钱,我这儿缺人,你就留在局里干吧,先在我这儿看看案子,然后就跟小丽那一组吧。哎对了,你年纪轻轻的,以前学过法律?笔录做的不错嘛,格式什么的都很规范,案子也抓的准。”
吴放歌这心里呀,别提什么滋味了,难不成这辈子真的要当警察了?只得敷衍地回答孙红兵说:“嗯……以前我们部队保卫处有个干事和我关系好,让让我去帮忙,教了我不少东西。”
“难怪。”孙红兵自以为找到吴放歌熟知办案程序的原因,又催促说:“快,快签了,签了从明天起就正式上班,你还不是正式干警,朝九晚五的,你自己不主动提出,不会让你加班的,再说了,有些工作,你也没资格做。”
吴放歌知道这一签字,后面的事情就不好办了,可是不签又觉得对不起这个正直热心的老头,犹豫再三,才鼓起勇气对孙红兵说:“孙叔,能不能商量个事儿?”
孙红兵忽然笑了:“你不说我也替你考虑好了。有些事要一步一步来,你先在局里干着,等民政和编委那边手续办好了,就以工代干是正式工作人员了,你这么聪明,一有招干考试铁定能通过,至于名额问题,不需要你考虑,呵呵。”
“不是,孙叔。”吴放歌咬了要嘴唇说:“我知道您是为我好,可我,我其实……我其实不想当警察。”
这话一出口,整间屋子都安静了。孙红兵的脸色发生了轻微的变化。“对不起,孙叔叔,让您为我白操心了。”吴放歌最终打破了屋里的安静,有些事,如果你不开口,就永远也得不到解决。
“没什么,人各有志嘛。”孙红兵喝了一口茶,缓缓地说:“我其实很欣赏你呀,跟你说实话,我这辈子没求过人,可是为了你,我今天上午还是跟别人说了点好话的,所以呢,你说不愿意当警察,得给我一个理由,我听着合适绝不再逼你。”
吴放歌低下头,沉默了几分钟,然后又抬起头,坚定地说:“因为我不想再看见枪了。”
“是这样了。”孙红兵也沉默了一两分钟才说:“可是士兵的枪和警察的枪,作用是不一样的啊。”
吴放歌说:“可毕竟都是枪啊。”
孙红兵沉吟道:“你确实是个有脑子的……只是可惜了……有没有商量啊。”
吴放歌说:“有,如果只是在我找到正是工作之前在局里做点文案工作,我是可以接受的。”
“臭小子跟我讨价还价。”孙红兵从桌上抄起一本案卷笑着扔了过来说:“给我好好干活吧你。”
吴放歌心里一块石头落了地,这一关算是过去了。可是放弃了这个做警察的机会真的就是正确的吗?
第三十四章 春节
孙红兵还是很有人情味的一个人,当听说吴放歌还需要时间收拾住处的时候,立刻就允许他每天只上半天班,上午收拾住处,下午来举例上班。/ 其实吴放歌对能够在公安局工作一段时间并没有什么意见,既可以藉此认识很多的朋友,也能接触一点机密的事情,而这些在未来肯定是用的上的。
从此之后吴放歌的生活就分成了两节子,上午收拾房间,下午去局里上班,而周国江崔明丽等人也在闲暇时过来帮帮忙。慢慢的,也熟识起来。只是崔明丽有次发现了吴放歌堆在外面的垃圾里还有女性内衣裤之后,对他很是鄙夷,尽管吴放歌指天发誓那些都不是他干的也不行,字那之后崔明丽就不再来帮忙了。
小蟑螂可真够意思,那地板吴放歌整整刷了五遍,用了三大袋洗衣粉才刷出原来的颜色来,感觉房顶都高了不少。吴放歌一不做二不休,又买回涂料来,把墙壁和房顶都刷了一下,屋里的电路也重新布了线,总算是能住人了。接下来吴放歌开始刷洗家具,洗刷刷了两个上午才完工,缺胳膊断腿的椅凳也都修好了,剩下的实在没用的东西能卖的全卖给收废品的了,收废品的也不要的就都扔掉了。不过垃圾堆里海搜出不少照片来,什么年代的都有,这些东西吴放歌倒是都忙小蟑螂收好了,毕竟回忆这东西,你说不定什么时候就又想要了。
稳定了大后方,吴放歌就得上全天班了,不过孙红兵对他还没那么严格,只要一天八小时上满,从不要求他加班,对周国江他们就没这么客气了,由此周国江甚至抱怨道:“还是当临时工好啊。”结果让孙红兵听见了,笑着说:“没问题呀,只要你打报告,我立刻就把你的警官身份转成临时工。”
周国江当即吐了吐舌头,不再敢说话。
除了在公安局上班,吴放歌每个周末都会回家看看,并且在侧面想父亲提出了‘在公安局上班不过是权宜之计,还是想去五局上班’的要求。并且借着快过年的档口,去探望了金乌大学的校长,毕竟去五局还得这位老教授出面,这方面是不能放松的。
由于白天要上班,探望汤霞的时间就只能利用午休或者晚饭后的时间了,好在汤霞整天都躺在床上,也不存在影响她休息一说,不过眼见着年关将近,她也在医院里躺不住了,正和医生商量着,能不能回家去过年。这到也是人之常情,医院的条件再好,可毕竟不是家,在医院里过年,未免会觉得凄凉。
至于何海珍,吴放歌虽然和她常见面,但没有刻意地去找过他,对于这个女人,不求她助力,只要不起反作用即可,而且从父亲那里得到的消息,何副局长让自己儿子何海豹进五局的努力好像没以前那么迫切了,这就说明自己的办法起到了一点作用,但是吴放歌此时对父亲开始有了隐隐的愧疚。自己当年一直认为父亲在给自己找工作的事情上没有尽全力,现在自己操作了才发现,要达成一个目的真的不是那么容易的。自己占尽天时地利和先机,也没在这件事上占太多的优势啊,想想父亲当年,真的太不容易了。
时间就这么一天天的过去,严打也告一段落了,各部门抽调来的人也纷纷返回原单位准备过年去了,吴放歌这个临时工却还落不得走,孙红兵也不知道从哪里听说了吴放歌还是《明日先锋》驻金乌记者站的特约通讯员,就让他跟着局里的一帮笔杆子整天整理严打的先进事迹材料,尽管吴放歌几次解释说记者站还没建立起来,自己这个特约通讯员也没什么实际意义,可是老头硬是咬着不放,吴放歌也没辙,好在郑雪雯仗义,连着帮他发了几篇短文,还答应发一周的连载,这下吴放歌又在宣传方面打开了局面,金乌日报,金乌法制报等当地小刊居然上门来约稿了,这让吴放歌想起当初自己救了汤霞,自吹自擂的写了一篇新闻巴巴的送去,结果却让何海珍的假新闻给挤了,现在人还是那人,写作水平也没提高,却有人上门约稿,真是新旧社会两重天呐。
其实人就是这样,一件事开头最难,一旦入了门,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