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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优雅的铃声响起,于筝非常不优雅地晃了晃头,捂住耳朵,“救命啊,怎么这么快……”
“怎么了?”
她扑到沙发另一端翻找包里的手机,接起来,“喂,知道了啦,马上!”一瞬间,她又恢复了刚进门时欲哭无小的悲惨表情。
“我还要开工,今天白天得补拍一组外景。苍天啊,休息了这么一会儿,他们都不用睡觉的吗?”
看她连袜子都没穿就又把脚往球鞋里塞,要我袖手旁观实在有点于心不忍,“要不我陪你去吧?”
“好好好你陪我,快换衣服去。一会儿我要真趴下了你可得给我抬回来。”她踏在球鞋上拖着脚跟把我推进了房间。
我看见刚刚换下来的衣服躺在床边的藤编小杂物篓里,带着昨晚白彦房间里的气息,皱成那么一团静静地躺着。
从衣柜里翻出衣服来换上之后就陪于筝出门了。我们跳上一辆公交车,朝机场高速方向奔去,目的地是温榆河。
车从杨林出口下了高速,拐来拐去颠簸了好半天终于在尘土飞扬里到了目的地。那是一条两边都有树林的泥土小窄路,路边飞舞的沙尘里横七竖八停了四五辆车,其中那辆大商务车屁股高高张开,里边牵了要类似电话线的绳,上边挂满了衣服,底下铺着白布。
右手边的树林里,一大票人正在忙碌,两个摄影师助理调整遮光板,编辑和摄影师等人正在一起对着取景的照片和造型照的图片聊拍摄计划。
停下车后,司机师傅见这阵势,回头把于筝好好打量了一番,迟疑地问:“姑娘,你是明星啊?”
“明星?我边明天在哪儿都不知道呢,您还说我是明星!哈哈!”她在后边乐。
我们一下车,就见一个助理模样的小姑娘正在衣架边拿着蒸汽熨斗熨裙子,熨斗长长的线从车前座一直伸到后边来。
于筝叫了声“小静”,走过去。
“挺快的啊。”小静循声抬头,笑了笑,接着头和上身都伸进车里,将熨斗递给司机师傅;接着再转过头取下刚刚熨好的一套纯白的CHANEL露背长裙递给于筝:“咱今天就补这一套了。”
“哟,姑奶奶,你没让我带白色内衣啊!”于筝一见到露背的长裙就傻了。
“贴这个吧,抗过敏的。”小静从大背包里翻出了个透明塑胶袋,里边装着一对nubra。
于筝接过裙子和胸贴钻进了车里;小静从后边把车屁股盖上了,司机师傅也下了车。
等她换好衣服出来,背着大化妆箱的造型师正在另一辆车上等她。我在一边呆着无聊,不时拿手机拍拍这拍拍那,权当于筝的粉丝给她拍花絮了。
这么折腾了一个多小时,她总算是提着裙子出来了,小静一手拎着一双白色系带高跟鞋和几个首饰包装盒,另一手托着于筝的裙摆,加上我和造型师向小树林走过去。造型师是个胖胖的台湾人,特别逗,大家都叫他周老师——他肩上背着大化妆箱,手上捧着个拳头大小的小音箱,里边摆着一ipod,整个人跟着音乐节奏晃悠而来。
“周老师,您又自带装箱来怕MV啦,于筝可得对口型啊!”杂志编辑是个瘦高瘦高的姑娘,见我们走过去老远就打招呼。
摄影师从人群咖一端回过头来,细碎的短发落在额边,郊外的泥土沾满了他的裤腿和球鞋。他回过头的姿势撞进我的视线,熟悉的侧脸有小麦色皮肤;因为逆光,我看不清楚他脸上的表情。
这是我第二次意外遇见林非。
周老师手上的小音箱发出Broshers Four柔软的和声:“Try to remember the kind of Septemler/when life was slow and oh so mellow……”
于筝弯下腰换好高跟鞋,接着对我挤挤眼——意思是“看,这就是那个完美主义工作狂!”
只听见编辑在问:“林非,这一套能拍到脚吗?要么于筝不换鞋了吧?跑起来怪危险的。”
林非似乎在思考,没有马上回答。倒是于筝说:“没事,Sue姐。我慢点跑不会摔的。”
于是林非举起相机,示意助理调整好遮光板的角度,准备开始跑。于筝双手提起裙子,穿着大出一号的系带高跟鞋踩着枯叶堆和尘土迎着光线往前奔跑,一边保持平衡一边不忘回身看镜头。
林非举着镜头跟在后面,不停地做出简短的要求:“回头看我。”“整理整理头发。”“遮光板偏高一点。”“眼神不要定住。”
如此反复跑了多次,他不停地朝身后跟着的另一个助理伸出手,“换一张存储卡。”助理换出存的卡奔到一边,在大箱子上支起电脑往里倒图,然后再将腾空的存储卡换给他。
杂志编辑在旁边安排着镜头以外的一切,时而鼓励于筝“很漂亮”、“放松,你怎么高兴怎么玩”;时而拉过周老师给她补妆弄头发;时而召小静去车上把水拿下来……
如此折腾了大约一个小时,终于大家都凑到林非相机后来看片。
只见林非的眉毛还是微微有些皱,不知道是阳光强烈,还是对片子不满意。编辑看着看着忽然回过头问:“周老师,这次用的什么底妆啊?哑光效果特别自然,跟上次的不一样。”
“偶尔也要换换,找点新鲜感的嘛。”周老师关掉了ipod,开始整理化妆箱。
“那倒是,”编辑的表情看似对整体都很满意,问完了造型师又开始问于筝:“对了,上次我那朋友跟你说过签约的事考虑得怎么样了?”
“谢谢Sue姐,我再想想吧,怕能力不够。”于筝客气地回答。
“那你想想吧,这机会不是总有的。”编辑拍拍她的肩,她已经弯下腰开始脱高跟鞋。
林非电话忽然响起来,是下一家杂志跟他约时间去看景。他走到一旁安静处接听,我还是隐约能听得到熟悉的声音:“我们这边差不多了,大约一点左右可以回市区……午饭吃过了,谢谢。如果四点都定下计划是最好……对,好的。”
他说的“午饭”,只是在回程车上吃编辑给工作人员买来的汉堡。回去的路上于筝、我、林非以及两个助理跟商务车回市区,他坐在前排副驾驶位上,拧开一瓶水一口气喝掉了大半瓶,这才回过头吩咐助理:“一会照片全部倒好之后给我看看。车上还有点时间。”
助理在后排抱着笔记本转存图片。
“咱们怎么走?”司机师傅问。
林非回过头看看我们俩,问:“先看看大家都哪里吧。你回学院路,于筝你回哪里?”
“你们认识的啊?”于筝看看他,又看看我。
“时装周见过。”我笑了笑,然后转过头告诉林非,“我搬家了,现在跟于筝住一起。要么师傅先送你们吧。”
“那先把我们放在工体就行,谢谢。”林非转回头告诉师傅。
于筝整个人躺在座位上,感叹:“林非你真行,都一天一夜了再一天了,你还不休息。我是不行了,爬都爬不动了。”
他眨眨眼:“时间永远不够用啊。Paris waits for me。”
“大师,你有这耐力,还真不如省下机票钱,走路去巴黎!”
“巴黎不是一个地方,而是一个信念……”他也忍不住打了个呵欠,回头问助理,“Nell,照片好了吗?”
“马上!”Nell手忙脚乱地递电脑过来,我接下了再递给林非。
他回头捧住电脑说“谢谢”,接着轻声问了一句:“你换手机了?”
“是啊。旧的坏了。”我又笑了笑。
我看到他小麦色的皮肤有种疲惫时特有的光泽,他细碎的短发沾有些许尘土的味道,惟有漆黑明亮的眼睛从来不曾变过,里面写着一个梦想:巴黎、巴黎、巴黎。
离初见这张面孔已经整整十年。时间总是有一种让人内心悲喜难辨的力量。
到工体,他们下车了。我隔着车窗对他挥手,也许深褐色玻璃窗外边的他根本看不到我的表情和动作。而我,此时的心情仿佛回到了十年之前的初见:他站在校门外的公车站牌下向我微笑,笑容干净清澈,眼睛漆黑明亮。记忆渐渐向后退去,越来越远,愉快地向我挥手说再见。
林非,再见。巴黎,再见。
我坐在车里,看着明晃晃的阳光从车窗外与我们擦身而过。
从此以后可以让所有一切重新开始了?对于这个问题十年以来一直都没思考过。忽然思考起来还有点儿不适应,就像一被挤扁了的皮球忽然恢复形状,它肯定都回不过神来自己还能跳。
于筝在车上睡着了,一直到家才被我叫醒。本以为她终于该洗澡睡觉了,谁知道她还是一进屋就扑在沙发上抱着抱枕不动了。
我看她的抱枕抽走:“去,洗个澡屋里睡去。”
她闭着眼睛垂死挣扎:“不能睡,下午有个面试……让我趴一小时吧!”
“你还说人家,你才铁人叫!下午什么面试啊,是刚才那编辑说的模特经纪公司吗?”
“我傻啊,干模特能干一辈子?我学平面设计的,怎么也应该干回老本行吧!下午是家网让,我应聘做美编。”她伸出一只手在茶几上的一堆资料里扒拉了会儿,抽出一份给我。
那是几张打印的文档,Title上标有“新橙”两个字——很明显是下载了这家网站的电子版刊例后打印下来的。她去应聘还做这么详细的功课。
“你真行,我只能说Good Luck。”我拍了拍可怜的娃,从心底里觉得生活下去不容易。不管你是漂在北京还是一土着,都同样在为了一点安全感拼命努力。
谁知道她抬起手来晃了晃:“No,除了Good Luck你还能做很多,比如行行好帮我接杯水吧……”
不到两小时,于筝爬起来洗澡换衣服出门了。她出去的时候浑身散发着颠倒的气质,居然也没有背错包,没有忘带东西,没有撞到墙上,顺顺利利地就这么出门去了。
我一直对着电视机发呆,遥控器按了不知道我钞圈,总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