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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怜虫的幸运by瑞者-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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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怜虫轻轻带上门,大狗极通人性地配合着他的步伐,将他带往刘家庄外东坡的那片梨树林。 

路上,遇到在柳竹水边洗衣的大阿姑,老远就传来她的声音:“刘小弟啊,又出来溜狗了。” 

可怜虫向声音传来的方向,送去一抹灿烂笑容。 

“大阿姑,您早啊……小九妹妹的病好点了吗?” 

“已经好多了,回头你帮我谢谢游大夫,那小子,油嘴滑舌的,医术还真不赖。” 

“嗯,游大哥是个好人呢……大阿姑,我先走了……” 

“哎,别急啊,再陪姑聊聊……姑跟你说件事儿,咱家小九也十六了,跟你处得来,又不嫌你眼睛看不见,给你做媳妇可好?” 

可怜虫的脸上红了,嗫嗫道:“大、大阿姑……这事儿……你问我干娘吧……” 

说完,他逃也似地牵着大狗跑了。 

要说在这刘家庄里,可怜虫还真是块谁都想要的宝。刘家庄的梨甜,附近乡里都知道,每年收成的时候,总有些城里的官吏跑到这里,说是察访民情,其实是白吃白拿来了,每年总要带走上百斤的梨,刘家庄的人们看在眼里,气在心里,却是敢怒不敢言。可是自打可怜虫来的那一年起,就再没有官吏来白吃白拿了,渐渐地,就传出了这个眼睛看不见的瞎子少年,是庄里的福星,兼之人长得可爱,乖巧听话,很得全庄人的喜欢。 

时间一年一年过去,当初那个可爱乖巧的少年,渐渐长大,圆圆地脸上长出了尖尖的下巴,看上去可爱之中又多了几分秀气,常常吸引一些差不多年纪的小姑娘偷眼看。而且,他把刘大娘的竹编手艺都学会了,即使眼睛看不见,也能用竹编来养活自己,如今,刘大福带到市集上去卖的竹编,大都是可怜虫编出来的。 

可怜虫今年已经十七岁了,从过了年关起,就陆续有人想给他说亲,可怜虫面皮薄,每次都推给刘大娘来作主,都是乡里乡亲,哪家姑娘刘大娘不是知根知底,只是考虑到可怜虫性子柔弱,怎么也要找个既有力气又心善不会欺人的好姑娘才成,若是找个同样的柔弱的,这小两口怎么过日子,还不叫外人欺负了去,也不能找个太过凶悍的,怕可怜虫受老婆欺。所以,到现在,刘大娘还没给他定下来。 

不过,如果是小九妹妹,刘大娘应该会点头同意的吧。可怜虫一边跑一边脸上红红,小九妹妹的声音真好听,像风吹铃铛一样清脆,小九妹妹的手又软又暖和,像刚出炉的棉花糖,小九妹妹心肠也好,经常来帮他给小金洗澡,如果小九妹妹给他作媳妇,可怜虫觉得自己会开心死。 

东坡的空气,比别处还要清新许多,也香得多,梨花的香,极淡极淡,一般人几乎闻不出来,但是可怜虫却能分辨出这里的空气比别处好闻得多,也许身上有残缺的人,反而比正常人能更多的感受到周围的一切细微。 

因为下过雨,脚下的泥土比平时更软,高低不平的地面,给可怜虫的行走带来一些困难。但这并不会减轻可怜虫心里的兴奋。 

树干上还有点潮湿,摸上去粘粘的,一阵风吹来,落下了几片洁白的花瓣,擦过可怜虫的脸蛋飘到地上,他下意识地用手在头上挥了挥,其实他也不知道是不是有花瓣落在头上,怕引来蜜蜂,所以还是要掸一下。这几年来,可怜虫已经几乎完全从城主府的阴影中走出来,只是对蜜蜂这种小昆虫,还是有些害怕。 

到是怕什么来什么,刚掸了头发,可怜虫耳边便传来一阵嗡嗡声,吓得他赶紧缩起脖子,不过倒也不是很惶恐。当然是因为身边这只大狗的存在。小金太通人性了,居然连可怜虫害怕蜜蜂也知道,每次一有蜜蜂嗡嗡地靠近,他就在地上跳啊跳,把蜜蜂赶得远远的。 

这一次也不例外,蜜蜂一来,小金就汪汪地喊了起来,两只琥珀般的大眼睛死死盯着那只还在远处盘旋的蜜蜂,等它飞近了,小金奋力一扑,没扑着,但带起的劲风却惊得那只蜜蜂转过方向飞远了。 

“小金,你好棒……啊……” 

可怜虫拍着手,抬脚向小金跑去,不料地湿路滑,一脚踏出去,没站稳,惊叫一声往地上摔去。本以为会摔个狗吃屎,不料却落入一个温暖的怀抱。 

“小心啊……” 

很温柔的声音,乍一听竟有些耳熟,可是可怜虫很确信,他长到这么大,还没有听过这么温柔的声音,温柔得好像连身体也变得酥麻了。 

“谢谢!” 

在这个人的搀扶下,可怜虫站稳了身体,脸红红地垂下,耳朵却竖得高高,他好想听这个人说话。 

“举手之劳……路上滑,还是小心点走路……” 

这次那人比先前多说了不少字,听得可怜虫身体一软,骨头都酥了,又倒向那人怀中。 

“啊!” 

可怜虫脸上都红到耳朵根了,嗫嗫着不知道说什么好,反而那人还大方一些,扶着他发出一声轻笑。 

“我……我……你……你不是庄里人?” 

憋了半天,他才憋出了这么一句。刘家庄人的声音他全听过,可没有温柔到这份上的。 

“小生姓郑,名瑾,昨日刚到刘家庄……” 

可怜虫啊了一声,道:“我知道了,你就是大福哥说的,庄里新来的郑小夫子。” 

二年前,刘家庄东头的阿桂嫂死了男人,阿桂嫂的爹来到庄里,想把她接回去,可是阿桂嫂不愿意走,她爹没办法,就时常来给她送些米粮,也住上十天半月的,教阿桂嫂的儿子认几个字。阿桂嫂的爹原就是个教书先生,这一来二去,附近十几个孩子都跑过来跟他学认字,阿桂嫂的爹看他们都挺好学,索性就住下不走了,开了个小私塾,庄里人都称他为郑老夫子。 

今年年关的时候,郑老夫子回家和儿子孙子一起过年去了,这一走就没再回来,庄里没了人教认字,都觉得可惜,尤其是刘大福,唉声叹气了好一阵子。看他二十好几的大小伙子,去年还娶了一房媳妇,现在已经是快要当爹的人了,还跟一帮小孩子挤在一起听郑老夫子念之乎者也,十分好笑。 

不过刘大福自己可不认为好笑,振振有辞道:“认字好啊,我到市集上再不给人家骗了,上次有个家伙就想用一张白条骗我的竹筐,让我好一通嘲笑,郑老夫子怎么就走了呢?我还有几个字想问……” 

几日前,他兴冲冲地跑来对可怜虫道:“哈哈哈,好事来了,郑老夫子让人捎口信来了,说他一个堂侄儿要来看他堂姐,也愿意担任私塾的教书先生,哈哈哈,太好了,郑老夫子走了,郑小夫子来了……” 

这事情在刘大福口中念叨了整整三天,可怜虫的耳朵都快听出茧子来了,今天一听这个人说话文驺驺,声音又是从来没听过的温柔斯文,完全就像是一个年轻的教书先生。 

“郑小夫子?”郑瑾一声失笑,见怀里的少年的耳垂渐渐染上一层红晕,越发显得秀气可爱,他不由心头一跳,好不容易才按捺住,柔声道:“没错,郑小夫子就是我。你呢?你叫什么?” 

“我?我是刘家小弟……” 

“刘家小弟……名字呢?” 

“咦,名字?” 可怜虫这几年被小弟小弟地叫惯了,一时间还没有反应过来,茫然地睁着双眼,尽管什么也看不见,他却仿佛觉得郑瑾正温柔地凝视着他,等着听他说出名字。 

“是啊,我的名字是郑瑾,你的呢?” 

郑瑾看着可怜虫先是迷糊,然后是恍然,再然后脸上微红,不好意思地低头苦想,这副神情说有多可爱就有多可爱,他望着,不觉痴了。 

五年了,原本那个瑟缩瘦弱的小孩儿,如今已经长成青涩少年,时间没有改变他的可爱之处,反而更加有种说不来的动人。 

他不觉微笑起来,少年站在洁白的梨花之下,身后是一片蔚蓝的天,几只雀鸟追逐在林间。多么和谐的一副情景,他五年前的决定是正确的,这个可爱的少年,就是林间的雀鸟,城主府的精致牢笼,只会让这只雀鸟郁郁而亡。 

他想要留住这只雀鸟,就只有打开牢笼,送他一片自由自在、任意飞翔的蓝天,他做到了。五年的时间,他撑起了这片蓝天。乡下的淳朴生活也抹去眼前这个少年曾经的阴影。 

于是,他把城主府的主事大权交给了连华之后,一个人来到这里,在这片雨后的梨园前,用新的身份,他们……重新认识。 

“我……我叫……我叫……” 可怜虫已经很多年没有用过自己的名字,想了很久才终于想起来,“我叫文大儿,因为我在家里是老大,我有三个弟弟哦……大弟七岁,二弟五岁,小弟才二岁……”他的脸突然垮下来,“他们现在应该都长大了……” 

可怜虫对家人的印象,仍然停留在他被卖进城主府的那一年。 

郑瑾抬起手,摸摸他的头发,正要安慰,可怜虫忽然“啊”了一声,往后一跳,语无伦次道:“那个……对不起……谢谢……我、我回去了……小金过来……” 

原来郑瑾手一动,他才发现自己一直被郑瑾抱在怀里,和陌生人的亲密接触,让他感到一阵羞涩,结结巴巴也不知道自己说了什么,弯下腰摸到大狗脖子上的绳索,逃一样地跑了。 

郑瑾望着他摇摇晃晃的背影,不由再次失笑。五年不见,小家伙还是爱躲啊,不过刘家庄就这么大,他躲得了初一,躲不过十五,何况……这只狗还是他亲手训练出来的,只要一声口哨,小家伙自然会被狗给带到他身边来。 

清风吹过梨园,空气里的淡香越发的浓重起来,点点白胜雪,恬淡而朴素,就像那个小家伙,五年如一日,依旧是那温驯的气质,依旧是那清澈的眼眸,只是不再恐惧,不再瑟躲,不再不言不动宛如布偶,鲜活而灵动的表情,折射出动人的羞色。 

天蓝云淡,花白草碧,一年之计在于春,一天之计在于晨,这个春天的清晨,真是一个非常不错的开始。 
这一天,可怜虫失常了。编竹笠的时候,他的手被竹片划了一道血口,从三年前开始,他就再也没有犯过这样的错误了,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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