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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巷的石板路凹凸不平,我并不是指它坑坑洼洼,而是石板上有许多突起来的细石,平时走路的时候没什么感觉,还能防滑,可是一跑起步来,脚板就会被弄得很疼,就像在走石卵路一样。所以住下来不到一个月,我就换了一双带气垫的跑鞋,每天早上跑步的时候就把它穿上。
在跑出小巷以后,就是一条宽阔的马路。我沿着马路继续跑,不远就是一条天桥,这里一到晚上就会睡满露宿的人,他们的皮肤总是深褐色的,像用煤灰粉把全身刷过一次似的。我每次都会绕过天桥底,跑到马路上去,因为怕那些露宿者抢劫。清晨的车很少,我喜欢听着车从身边跑过的声音,听着它到底从远处来,还是正在离我而去。有时候我甚至在想象,它是不是在拐弯呢?车轮经过地面摩擦出沙沙的声音,在天青的颜色下好像还带着点水汽。所以每次有车在身边经过,我都要看一看袜子和衣服有没有被水溅湿了,虽然我知道马路上没有积水。
我随着马路拐弯继续跑,绕一个圈子跑回家。马路拐弯处是一个很特别的圆柱形建筑,一共就两层楼高,从二楼有水流到底层地面上环形的水池,它就像一个圆形的巨大的舞台。可是我没有找到门口,也找不到楼梯上二楼,我一直都纳闷,人们怎么上去呢?上面又是怎样的呢?我猜想上面是个像花园一样的餐厅。
再继续跑,到靠近小巷另一端入口的地方有一家西点店,我就在那里买我的早餐回家吃。虽然这里的牛角包很松脆,可是我喜欢吃松软的蛋糕,尤其是那种混着淡淡橙香的蛋糕。
3
我一直都觉得露宿街头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所以我一直都是很早就回家,很早就睡觉。我甚至每天都想赶在家家户户都还亮着灯的时候入睡,因为我怕黑,我对黑暗一无所知。所以我不要厚厚的窗帘,我希望外面的灯光能透过窗帘照到我的卧室。就算是深夜醒来,我也能看见一两户还没入睡的人家,还能感觉到有人在陪伴着我。有时候楼上或者隔壁的人在深夜里挪动一下椅子,或者走路,也会让我觉得温暖。可有时候实在太吵,也会让我觉得烦躁。
睡去的灵魂就像是远离了我所在的世界一样,我相信这些灵魂会在梦中相遇,尽管彼此不曾认识。所以每当我在半夜醒来,我就会望着窗外,想像着还有多少个灵魂悬浮在空中,想像着他们陪伴着我给我温暖的光。
我很少在夜晚出去,酒吧歌厅什么的也只去过两三次,那些地方很吵,我耳朵受不了。通宵在外更是一次也没试过。
我不知道睡在马路的感觉是怎样的,更无法想像和流浪者睡在一起会发生什么事。
那天清晨,当我看见一个女孩子睡在天桥底下的时候,我的心中一片空白。她仿佛开启了一个我从来没有接触过的领域,当我从她身边跑过的时候,她就像撞到了我的胸口一样,把我胸口撞出一道巨大的裂痕,从裂痕处透出强烈的白光。
她可能是喝醉了,背靠在天桥桥墩旁睡得很熟,她可能翻动过好多次了,白皙的皮肤上沾上了不少灰尘。她的背心和头发都很湿,不知道是汗还是水。她穿得很性感,一条牛仔超短裤短到腿岔处。她在这里睡很危险,万一那些流浪汉对她动了歹心,她就完蛋了。可是她仰起头,圆圆的脸蛋朝着天,看似一副全不在乎的样子。
我不断地回头望着她。我很想回过头去把她叫醒,可是我又害怕她嫌我多管闲事,又或者她本来就不是个好人,如果她有同伙的话,我过去帮她,反而会有危险。而且也天亮了,她也不像是受了伤,应该安全了吧。
她的个子不高,长得很可爱,估计还是挺小的,她头顶还戴着顶黑色的帽子。这样的孩子,难道她家里人不管吗?通宵在外面,怎么就不找一下呢?
可能在大城市里长大的孩子都是这样吧。但这太难以想像了,为什么会选择睡在天桥底下呢?
可能当一个人的灵魂在犹豫的时候,双眼就会跟着蒙胧起来。当我回过头来看着前面的路的时候,双眼突然变得很模糊,我用双手去揉它,还来不及停下脚步,就摔到在地上了。幸好只是擦伤了手腕,而且伤得很轻。
有个人扶了我一下,并给我递了一包纸巾。但我一想到刚才见到的事,马上就觉得不安,我怕那是迷魂药。所以我马上推开了那包纸巾,连“谢谢”也没说就跑了。
我很后悔,我觉得我可能在今天短短的几分钟内做了两个错误的决定。我也许应该去把那个小女孩送回家,也许应该去跟那位把我扶起来的先生道谢,可是当我继续跑起来以后,我就不想再回头了。
他们只是路人——这永远不是足以安慰我的想法。他们偶然的一次路过,比许许多多常留在我身边的人给我更深的印象,说不定这些路人——他们路过得太快太匆忙,会在我的心中划下难以褪去的印痕。
我不想回头,我也许做错了,但起码没有错得很深。路过的人,路过的日子,就像背后的马路,我不再回头,让脚下的一切都飘然起来,化作一双巨大的翅膀,带着我飞翔。
是的,不要让过去成为负担。
4
我不会对爱情的到来感到手足无措,因为对于我来说,绝对不会有突然到来的爱情。甚至在目前来说,我根本不想拥有一段爱情。至少我是这么对自己说的。
“小姐,有东西丢了!”
我摸了摸我口袋里的小钱包还在。我停下脚步,一个高高瘦瘦的男人拿着一小条小毛巾走了过来。那并不是我的毛巾,我对着他笑着摇了摇头。
“不是你的?可是我没看见别的人在跑步啊,要不你留着吧,可能有用呢!”
“先生,您放回原处吧,它的主人会回来拿的。”
他低下头,并没有望着我。我见他在沉默着,就点点头示意我要走了。
“不好意思,这是我送给你的。”
虽然我之前有那么一点细微的察觉,可是听到这句话的时候还是觉得很惊讶。我当即笑了出来,这其实很尴尬,我知道他们这些男人在想什么,可是我已经不是那种能够一见钟情的浪漫的年龄了。再说,他既然准备了礼物,那自然是见过我不止一次了,可是我对他一点印象都没有。我又觉得这有点可怕。
而且哪有人送礼物会送毛巾呢?不知道说他浪漫好还是说他傻气好。
我一边笑着一边摇着头,摆着手示意我真的要走了。
“等等!”
要是他再缠着我,我就会觉得他很厌烦了。但他竟然跟着我跑了起来,真难为他那双皮鞋和那件长袖的褐色衬衣,好歹是个夏天。
“你的汗流到眼睛里会看不清马路的!”
“先生,”我知道满身大汗的感觉是怎样的,大热天里穿着长袖衬衣跑步的人就更辛苦了。我不同情他也得同情他的衬衣吧?所以我停了下来,打算跟他说清楚。如果要足够绝情的话,我宁愿不给他再看见我的样子的机会,因为我绝对相信他看中的是我的样子。我背对着他说话,眼睛不看他,这样甚至连我自己也觉得不自然:“我不知道您留意了我多久,可是我不记得我认识您,也没准备在马路上交一个新的朋友,所以……”
“对不起……”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我似乎感觉到他吸了一口凉气,没办法,如果我对他不够决断,那日后可能我会更麻烦,他会更难受。他在我旁边低下了头:“我只是前两天……扶过你一把,觉得……”
我似乎把过去的事忘记得太快了!我觉得自己脸都烧红了,一个劲儿地跟他道歉,如果可以的话,真想把前两天的事也一同“结帐”。
他也忙说“没关系”,硬要把那条包好的毛巾塞在我手里,我只好答应他收下了。他也就笑着走了。他朝对面马路的车站走去。
我看着他的背影,浓密的头发、略显得宽的肩膀、高高瘦瘦的身材。他走路走得很笨拙,甚至还不很自然,似乎因为知道我在看着他所以觉得很不好意思似的。从他的动作看,他好像很老实。虽然说他不至于有什么“阴谋”,但也许脱离不了“企图”;就算他没有什么“企图”,可能还是有些“打算”。
5
那天到家以后我把它拆开来看,原来是一条灰色的棉毛头巾,戴在额头上很吸汗。第二天我戴着它跑步,为的是向那位先生表示谢意,但我发现它真的很有用。我有点肯定这个男人并不老实,因为他很细心。细心的男人有哄女人开心的天赋,而很细心的男人则通常是有哄女人开心的经验。如果他认为我喜欢交际的话,那么他看错了;如果他认为我很保守的话,那么他第一步走错了。但我不相信我的判断错了,因为普通的路人扶过递过纸巾也就算了,就算天天见到也不会买礼物送人的。而且是这么贴心的。
他那天也在对面马路等车,他望着我跑步,我主动跟他打了个招呼。我觉得出于礼貌,这已经够了。我不想给他错误的信息,所以第三天我并没有戴着那条头巾跑步,他也看见了,只跟我点了点头,没说什么。马路太宽了,我只能看见他这两天穿的都是深色衬衣。他应该是一个有稳重工作的上班族。
果然第四天就不见他了。我一早就觉得他在那里等车,并不是在去上班的路上,穿着这么整齐的衬衣西裤和皮鞋,清晨六点钟就来等车?难道要坐两三个小时的车去上班吗?在车站见不到他以后,我肯定他那几天并不在等车。
可是我想了想,毕竟他并不坏,说起来还挺可爱。再说,那条毛巾的确挺有用,而我又见不到他,干脆就拿来用了。有时候照照镜子,发现戴着这个东西还挺“帅气”呢。
那天又在榕树下看见那位老伯伯,他一直盯着我,大概是觉得我头上的头巾奇怪吧。他看着我都让我觉得不好意思了,所以跟他点了好几次头。
6
那天是周末,我回家洗了澡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