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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不断扩大FBI在情报领域里的权力,把整个作业推展到全世界。战后,联邦调查局彻底发展成为一个拥有4000名特工的情报机构。这一切,与胡佛是分不开的。
人物档案胡佛(2)
终于又搞掉一个令人讨厌的肥猪
强制性自愿加班
胡佛对他手下的探员实行“强制性自愿加班”的政策。特工人员被迫早晨7时上班,比正式工作时间提前2小时。不管有事没事,这是雷打不动的规矩。这样,胡佛去国会山汇报工作时就可以不无自豪的说联邦调查局工作人员如何不辞辛劳。在联邦调查局任何称职的探员,如果确实工作需要,都会在凌晨2点钻出被窝去捕人,或者通宵加班。可是假如无所事事,谁也不愿闲坐在办公桌前虚掷时光,况且这种强制性自愿加班又得不到报酬,因此探员们都有一肚子的不满,但又不敢公开表现出来。为了把这百无聊赖的清早熬过去,FBI探员就到附近的咖啡厅去消磨时间。一些野心勃勃的特工为了加薪或者晋升,就给胡佛打小报告,说他们发现许多在总部签到上班的特工人员都在惠兰杂货铺里喝咖啡。胡佛担心人们知道在没有工作时他还迫使手下人加班,于是耍出“黑色星期五行动”一招。1958年的一天早晨,他派了一组检查人员去惠兰杂货铺,把每个在场者的名字统统抄录下来。从此,这些人在联邦调查局再也没有得到重用,并相继被以各种各样的借口给踢出门外。
胡佛常派他的得力助手到全国各地的大、中、小学校对联邦调查局进行大力宣传,并以高薪招聘的形式使联邦调查局的名字深入人心。60年代有人做过调查,所有在校大学生中,希望进入联邦调查局当特工的人占67%,更多的中小学生则把特工作为自己一生中的一个崇高理想去追求。
“不要给调查局抹黑”
“不要给调查局抹黑”是胡佛的座右铭。凡是对联邦调查局的形象有不利的地方,胡佛
一概掩盖事实真相并坚决予以否认。对报纸杂志、电视节目胡佛更是全力应对。在FBI最近揭密的档案中就披露了胡佛对色情杂志《花花公子》极度关注的事情。
《花花公子》1955年9月号有一篇特工上太空侦查的科幻故事,胡佛认为该故事内容讽刺了联邦调查局,但还不值得采取行动。
联邦调查局虽然一再声明不希望成为警察单位,胡佛仍然从联邦调查局国家警察学院特别训练班中抽调了一些人组成了秘密警察部队。这些特工关注着所有美国公民的资料,包括电视电影明星的动向、私人作家在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意见等等。
胡佛命令秘密警察部队的特工对《花花公子》进行仔细审读,每期都不能错过,以发现杂志内容是否有侮辱嘲弄联邦调查局以及他本人的地方。
在1963年2月号中,杂志主编海纳夫写了一篇批评胡佛反色情读品的社论,这使局长十分气愤,立即下令特工去调查海纳夫的背景。
在海纳夫的调查档案上胡佛写到“此人提倡性自由,宣扬色情读品对青年人无害,值得注意。”1967年他还写了一篇批评《花花公子》漫画的报告,称杂志中有一篇连环画借故事之名讽刺了联邦调查局局长并诬陷了忠诚、爱国、道德、清白的联邦调查局的声誉。
探员是局长身上的一件衣服
胡佛觉得自己就是联邦调查局,而探员是他身上的一件衣服,是用来装饰他的。在与每一名新来的探员面谈过之后,胡佛都免不了要评判一番:这个探员站得不够直,个子太矮,还有些秃顶;或者那个探员有点招风耳,长了个鹰钩鼻,而且在听他讲话时总舔舌头。
每个特工人员,无论其职位高低,只要一踏入联邦调查局的门槛,就自觉地承担着为联邦调查局做宣传的重要任务。在胡佛看来,特工人员应该个个都是美男子,不仅要身材高大、五官端正、衣着得体,而且还必须举止优雅、谈吐不凡、富有教养,让人一看就乐于交往。若探员没有一个让他满意的相貌,比如说秃头,或者长有粉刺,等等,只要给他看到,他都坚决予以开除,不管其是否才华横溢,或者是否是他最最喜欢的海军陆战队队员等。
一天,胡佛乘电梯去办公室,一个穿红马甲的小伙子恰好与他同行。真是活该这家伙倒霉,胡佛最看不惯穿红衣服的人。这还不算,这个可怜虫碰巧那几天上火,内分泌失调,脸上粉刺丛生。胡佛一走进办公室,就即刻命令火速找到那家伙,马上开除。
因为胡佛的吹毛求疵,许多才华出众的有志之士被联邦调查局拒之门外。一个名叫兰德尔的青年怀着一腔热血报名加入联邦调查局。兰德尔模样英俊,聪明果敢,一见就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但他的申请立刻就被否决了。因为接待他的人认为他乡土气息太重,不够文雅,眼神里缺少某种狂热的激情。兰德尔不服,就找到沙利文帮忙。沙利文另找了一个谈话人去面试他,结果他被录用了。
兰德尔在训练结束考核时各门课程均名列前茅,得到教官们的一致赞赏。随后他被分配到辛辛那提分局,将工作干得很出色。可是几年后,他却死活要离开。
“我想工作,想干出点成果,我不想使自己成为一个多余的人,不想把时间浪费在喝茶、聊天、看报纸上。可是,你看,我整天都在做些什么事情啊!”这位一心想进联邦调查局的兰德尔在推荐他的沙利文面前满腹牢骚。
沙利文没能留住兰德尔,正如他留不住许多象兰德尔一样不满于现实的年轻人。
秃子传奇
秃子在联邦调查局是没有好日子过的。内森·费里斯是个秃子,他的遭遇颇有点传奇色彩。
联邦调查局是坚决不会雇佣秃顶的人的,但是对进入联邦调查局之后头发才开始脱落的特工,胡佛倒会网开一面,但又绝不会让他与公众接触。内森·费里斯并不是天生秃顶,刚进入联邦调查局的时候他的头发还很浓密,但是随着工作越做越好,头发却变得越来越少,直至最后完全脱落。到60年代初的时候,内森是胡佛助理副局长威廉·沙利文的部下,主管所有驻外办事处的工作。一天,内森找到沙利文请求调动,他想到墨西哥办事处去度过余生,因为他曾在那里干过,非常喜欢那儿的风土人情,他原籍拉丁美洲的妻子也酷爱墨西哥,只要能让他回去,就是担任个小职位他也心甘情愿。
内森是沙利文的老部下,沙利文当然没什么话好讲,但问题是,驻外办事处的人员总是要抛头露面的,因为他们要发表演讲,会见客人,处理各种公共关系,内森的秃头就得时时亮相,而胡佛是绝对不会允许他手下的特工的“良好形象”遭到破坏的。无奈内森苦苦央求,沙利文只好批准了他的请求,并把申请书放在备忘录里呈送给当时局里的第三号人物艾尔·贝尔蒙特。
贝尔蒙特一收到备忘录,就马上给沙利文打电话:“你疯了吗?沙利文,怎么能把有关费里斯调动的事弄到我这儿,局里没有人不知道他是个秃子,胡佛不会批准的!”
沙利文详细解释了费里斯的苦衷和心愿,贝尔蒙特决定想个法子试试,但他们都知道,这件事几乎没有成功的可能。
两天后,沙利文接到贝尔蒙特的电话,他在哈哈大笑:“听我说,沙利文,我可算是把托尔逊那个混蛋给骗过去了。”
托尔逊是胡佛最亲密的助手,也是胡佛一生中惟一的最亲密的朋友,凡是送给胡佛的东西,都得由他先过目。内森的调动请求呈送给托尔逊之后,他记起内森是个秃子,于是就找贝尔蒙特责问,没想到竟给糊弄过去了。
“贝尔蒙特,我记得内森好像是个秃脑壳。”
“哦,尊敬的托尔逊先生,我想您想到是的另外一个家伙吧,有个叫托玛的家伙是个秃子。”贝尔蒙特巧妙转移话题。托玛是局里有名的秃顶,头发完全掉光了,比内森秃得还厉害。
托尔逊对贝尔蒙特凝视片刻,然后绽开笑容。“你说得对,”他说,“我记得就是这个人。”他当下就批准了调动,并转呈胡佛。
这是最后一道关口,当然,也是最难通过的一关。因为胡佛规定,凡派到国外办事处的特工,他都要亲自接见,这样内森的秃顶自然无法再瞒过去。
真该内森走运,这时正是胡佛局长一年中最忙的时节,即在他向众议院拨款委员会进行年度作证的前夕。这次作证将决定联邦调查局的预算,胡佛每次都会做缜密的准备,而其他的事情则是能推就推。内森和沙利文瞅准这个机会,决定设法绕过个别谈话这一关,以给胡佛写信取而代之。他们用一页半的篇幅吹捧胡佛,并说内森知道他公务缠身,深感不可占用其宝贵时间,故宁愿放弃聆听局长训话之良机。信发出去之后就只能听天由命了。
胡佛竟然破天荒地同意不再面见内森,并批准将其调往墨西哥,这真是前所未有的破例。于是,内森挺着秃头兴高采烈地带着一家老小赴墨西哥任职去了。
但内森仍有一件事放心不下:按照联邦调查局的规定,他必须每隔两年回总部向胡佛与托尔逊述职。两年中他苦思冥想,终于找到一个绝招。
两年后,内森挺着秃头重返华盛顿,临行前他花费了一百多美元为胡佛与托尔逊带去了一大堆墨西哥银器作礼物以分散他们的注意力。这些小巧玲珑的银器闪闪发光,令胡佛与托尔逊目不暇接,哪还有闲心顾及他的秃头!内森喜出望外,平安返回墨西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