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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正。高俊风死于齐乔正之手,石家荣为了齐乔正而引诱了齐浩儿,并在齐乔正的威胁下欺骗浩儿到底,并杀死了家豪。齐乔正,多么强势又是多么软弱可悲的一个人。或许一切投身黑帮的人物都是这样,金钱,地位,权势换不来一个淡淡的情字,他越是想要保全的,最终都是被他亲手掐死,这就是他的价值准绳偏离道德轨道,我行我素之后,命运还给他的颜色,看谁狠啊!
很长一段里,不能忘记《我本善良》中的每一个人,只是90年的香港工业文明还远胜内地,纯朴善良的中国老百姓只是把它当作一场奇观来欣赏,所以我们只能像刘慧芳一样去善良,却无法丈量齐浩男内心这池“善良”的深浅,不免遗憾。
第十四篇 千王之王
前面曾因为张卫健嘲讽过王晶,不可否认是对他最近篡改金古的行径忍无可忍了,但这却并不能抹杀他的赌城江湖曾带给我的种种幻想与满足,更不会令周星驰版《鹿鼎记》的经典地位有一丝的动摇。那是不久以前的事,亲耳听王晶本人讲述自己当编剧的经历,一部作品直接电击了我的大脑皮层。一时间,罗四海,谭小棠,谭升,卓一夫,卓丽这些名字如同溅到油锅里面的水点子,迫不及待的噼里啪啦的跳了出来,连并那虽被尘封却没有删除的记忆,重新主宰我的情绪,久久不能平静。
赌,是人的天性。金钱是毒药,诱惑是魔鬼。诱惑不除,心魔不灭。套用一句我曾经说过的话,在赌场里,人们总会原始的贪婪,疯狂的侥幸,倾情的诈骗,莫名的亢奋,而这样一个融合了最高的智商和最低的追求的地方,最大的好处就是永不令人绝望——不管是不是一种假相,反正足以使投身其中的人很轻易达到不死不休的境界。人的潜能一旦被无止境的激发,后果通常是一场灾难,至少是大多数人的灾难,因为“王”这个级别本就资源有限,而“千王之王”,更是独一无二的了。
因此,既然罗四海做了“南神眼”,卓一夫做了“北千手”,那么他们想不成为宿敌也不可能了。有关这一类型的强强对话,彗星撞地球,在电视剧里面绝对不新鲜,再强也拼不过华山论剑。但赌场的背景却令一切变的不同。相比之下,他们之间的斗法更倾向类似于古龙笔下的高手对决,拼的不是武力,不是智力,而是一种综合实力,天时地利人和,场下的斗争只有比场上更激烈。何况在王晶的概念中,所谓赌术,早就已经不只是局限在赌桌之旁的一种技术,而是弥漫在整个弱肉强食的社会当中,上上下下,个个阶层,为了贪欲,为了复仇,为了个人内心的隐秘,尔虞我诈,无所不用其极,将一个“千术”彻底发扬光大。谁能骗得了所有的人,谁就是真正的千王之王。
于是堂堂“北千手”也不过是被广州的流氓大亨洪彪请来对付罗四海的工具,而风流倜傥如罗四海,也难免因为失散多年的女友突然成了洪彪的三姨太而乱了分寸。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算计人者,人恒算计之。卓一夫,罗四海尚可意识到自己身边的危险,尽管有时也会低估这种危险的系数,但总不会像最开始的谭升,有对千王头衔近乎狂热的崇拜,爱洪盈盈明明是错了,却还一心执着。或许正是他这颗赤子之心太弥足珍贵了吧,被毁灭起来会透支人的悲哀。
卓丽,卓一夫的养女,尽管美,但一开始,我真的没有料到她会毁了一切。从南北两大千王,到不可一世的广州巨擘洪彪,洪豹,再到谭升。她的血海深恨,宏图霸业,一路上染了无数的罪恶和鲜血。作为人,女人,卓丽很努力的利用了可以利用的一切资本,她以柔顺的女儿情态骗过了养父卓一夫,以诱惑的女性魅力勾引了谭升,洪豹,还有后来的霍万亭,一步一步走上权力的巅峰,她果然骗尽世人。于是南神眼瞎了,北千手废了,洪豹死了,谭升变了另外一个人。
当谭升再次出现在她面前,已经是她最强大的对手。这个毛毛躁躁的,曾经经不起卓丽三言两语套问,就说出天大秘密的小伙子,此刻冷酷的像一座冰山,并让卓丽也猜不透那底下的十分之九究竟是什么。卓丽不是没有想过和他继续斗法,看看东风西风究竟哪边压倒哪边,只是当一切覆水难收,无能为力,无计可施的卓丽最后的选择,居然是说真话!多么讽刺啊,一个把骗术发扬光大至极点的“千王之王”最后一道围墙居然是一句真话,一个真相。其实世上总有些什么是无从隐瞒,也无法欺骗的,作为母亲,在世上最强大的母爱面前,卓丽,终于虚弱的不堪一击。
谭升青出于蓝,他看准了儿子是卓丽唯一的破绽。在此之前,他为人子的时间太短,也从未为人父,为了成为千王,六亲不认,连姐姐谭小棠也不放在心上了之后,这世上,似乎再也没有什么可以阻止他实施这场报复。当卓丽哭着喊着对他说,他也是你的儿子。他像听到了世上最大的笑话。是啊,一个骗了一辈子的人,突然说出的真话,反而变成最拙劣的谎言。命运,讽刺了卓丽,又何尝不是讽刺了谭升?
一个清白可爱的男孩儿,身上捆着他亲生父亲亲手绑上去的炸药,跌跌撞撞跑向他的母亲,在他们的注视下一跤倒地,轰然巨响中,化作一片片横飞的血肉。卓丽一定还清楚记得自己是怎么怀上这个孩子的,那是一个赌局,她要对付罗四海,所以要留住谭升,她赢了;谭升这辈子也不会忘记自己是怎么失去这个孩子的,也是一个赌局,他要救出罗四海卓一夫,所以要杀掉卓丽,他也赢了。可是,谁是输家?
那时的任达华还年轻,青涩的像一颗初初成形,表皮还是绿色的果子,谭升给人的感觉也是不确定并且有点怪怪的,更有一旁谢贤饰演的罗四海光芒万丈,但我永远不能忘怀谭升看着卓丽跳崖的那双眼睛,那感觉,好像刹那间,人生再也没有秘密。
第十五篇 霹雳红唇
如果你看的电视剧足够多,那么我想你一定多少意识到或者发现了这个事实,那就是:但凡人缘较差的“好人”,普遍具有啰里巴嗦的特征;但凡人缘较好的“坏人”,普遍拥有倒霉兮兮的共性。啰里巴嗦不是让人变得虚伪,就是变得讨厌,而倒霉兮兮却能在最广泛的群众基础上激起同情。如果你渴望着罗嗦了还被人喜欢,那就要很帅很帅,帅到掉渣,帅到吐血,帅到让其他竞争都失去意义,可是一旦帅到这个程度的是那个倒霉的坏人,那整部电视剧都将变得与众不同。
迄今没有听到任何一个看过《霹雳红唇》的人说他喜欢白道警官帅家明超过黑帮老大戴天。这个事实几乎就和众口一词夸奖“戴天”之帅一样确凿。可见得《霹雳红唇》是一部多么神奇的电视剧。就我本人而言,如果女主角倪婕不是我最欣赏的新加坡演员郑惠玉担纲的话,我一定会因为她拥有“天哥”而嫉妒至死。只是郑惠玉是那种令女人连嫉妒也嫉妒不起来的类型,压倒性的美貌,压倒性的气质,压倒性的演技,似乎永远无懈可击。
照这个逻辑看来,倪婕对帅家明的感情比狐狸看上鸡,狼爱上羊还难以理解。至少鸡和羊还可以满足狐狸和狼的口腹之欲,帅家明能给倪婕什么呢?即使他身上也有零星的光彩,但在戴天面前,还不是萤烛与日月争辉?好了,我还是先脱去偏见的外衣,尽量来正视帅家明与戴天的得失。
所谓女怕嫁错郎,男怕入错行,这一节上,帅家明自是高了戴天一筹。当然我并不是想说做警察就一定比参与黑帮的前途好多少,只是在倪婕看来,父亲的干儿子戴天横竖在事业上只是父亲的臂膀或者说是附庸,虽然她不知道父亲从事黑帮生意,但女孩子不自觉把爱人拿来跟父亲比也是人之常情,因此悄悄然,戴天已经隐藏在父亲的光环之下了;警察是公务员,和做生意的父亲实在不具有可比性,何况倪婕本身有功夫底子又正义感超强,似乎天生就是做警察的料,她跟帅家明几乎是一见钟情,一拍即合的,戴天从一开始,就输的一败涂地,一塌糊涂了。然后不解风情的帅家明也无需费什么力气,既不用像戴天似的给她买个蛋糕也要出趟国,也不用殚精竭虑照顾她的情绪她的冷暖她的喜好,他是她的上司兼男朋友,比之被倪婕视为亲哥的戴天,可谓立于不败之地。
倒霉的戴天为了挽回败局付出的代价是惨重的,想来如果他听义父的话,老老实实把生意转回正路,不要因此连累执意要做警察的倪婕,然后乖乖给倪婕做哥,那么可能什么事情都没了。偏偏一个爱字惊天动地,累人至斯——傻傻的戴天认为只要除掉帅家明,倪婕就会回到自己身边,于是雇来背景强大的杀手,作为交换条件,他必须把黑色的生意继续做下去。贼船一上深似海,戴天从此再无回天之术。
偏偏有倪婕护佑的帅家明运气奇佳,无论如何生命力也和小强一样坚挺,戴天再疯也舍不得把倪婕搭上,何况他发疯的根源还不就是倪婕?屡战屡败后,他也绝望了,只能眼睁睁地看帅家明和倪婕走入教堂。此时为戴天痛苦的人一定很多,这么多的人看到帅家明忽然抽疯,来了一场史上理由最荒唐的逃婚之后,一定既替倪婕不忿,又替戴天暗爽。只是此时,戴天已是身不由己命悬敌手,令我们再也看不到任何不是悲剧的希望。有时甚至会替戴天想,如果他一早聪明些,不是用杀手,而是利用齐馨那样的第三者来破坏倪帅之间的关系会不会更好?要知道,虽然帅家明把自己在婚礼上抛弃倪婕的原因归结为要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