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你……”我的戏言激怒了他,当我注意到他眼瞳里的异样时,他未受伤的左手已经狠狠地抓住我的肩膀把我从椅子上提起来,力道之大几乎要把我的骨头捏碎,“你到现在还在戏弄我!”
肩膀很痛,我仍然倔强地昂着头,咬紧牙不泄露一点痛苦的神情:“你认为我千里迢迢到哈多夏就是为了戏弄你吗?”
他松开手,琥珀色的双眼蒙上一层冰雪,冷如极地:“你说吧,到底想怎样?”声音也如眼神,已经完全冰封。
“我也不想多费唇舌拐弯抹角。直说了吧:我希望你——比泰多新主——能够和埃及冰释前嫌,重建联盟。”我无所畏惧,直视他的眼睛。
“休想!”他简直气急败坏了,“让我和曼菲士王重新结盟?痴人说梦!”
“为什么不可以?给我个理由先!”
“他杀了我妹妹!”
“米达文的死和曼菲士无关!”如果不先澄清这个问题,王子和曼菲士的宿怨就无从了结。
“你知道真相?”王子再次扳住我的肩膀,因为极度的激动,声音微微发颤,“到底是谁害死了米达文?为什么当初你宁死也不肯告诉我?”
如果将实情吐露,兄妹情深的王子很可能一怒之下出兵讨伐巴比伦,最少也会派人暗杀爱西丝为米达文报仇。这对我而言,其实没有任何厉害关系,相反,比泰多和巴比伦交恶,埃及还可以坐收渔利,不失为一记妙着。
但我不能这样做,因为,这样的情况是曼菲士不愿看到的。深爱姐姐的曼菲士,就算在知道爱西丝的所作所为之后,仍然无法不记挂她的安危。“无论怎样,她毕竟都是埃及女王。”临行前曼菲士的话语,又一次回荡在耳边。
我深吸一口气:“我不告诉你是因为,杀了米达文的人,就是——我。”
这句话对伊滋密来说,不啻一枚氢弹爆炸。
“你骗我!尼罗河女儿,你怎么可能杀害米达文?!”他用力地摇晃我的肩膀,仅仅用“痛苦”“震惊”已经完全不能形容他的神情——王子这么失控的样子,我不光前所未见,连想象都想象不出。解释只有一个,那就是——他对妹妹爱和对凯罗尔的爱,比我预计的还要深刻千百倍。
“米达文的确是我杀的。”既然开了头,就必须硬着头皮坚持到底。
“米达文和你无冤无仇,我不相信你会杀她!”
“因为我爱曼菲士,我不想让任何人夺走他。”我尽力让自己的声音不带一点感情,像个冷面杀手的样子。
“不!这不是真的!你是如此娇弱!你不可能杀她!”悲恸的喊声显示他已经接近崩溃的边缘。
话音未落,一个人影自花丛闪出,还没等我看清,一柄寒光凛凛的长剑已经直刺伊滋密的后心,而他显然还沉浸在无边的悲怆中无法自拔,无暇顾及近在咫尺的危险,我顾不上多想,抽出靴中的匕首,闪电般地挡住索命的长剑。
“当——”兵刃相交,来人的剑被我挑飞,斜斜地扎入草坪。还没容这人有所动作,另一柄长剑已经点在他的喉头——伊滋密手中的剑也像它的主人一样,冷若冰霜。
我终于有机会看清来者的模样,却被我眼前所见吓了一跳:“天哪,居然是个——女人!”
一位北极雪般的女人——同时拥有极致的美丽而和极致的冰冷。
她很高,至少有一百七十公分,身材纤瘦,但绝不柔弱。一袭黑衣,更黑的是她的眼睛,浓过黑夜,如二芒玄冰,冷得刺骨。此刻这双眼睛正平静地注视着持剑的伊滋密。
“胜者为王败者寇,你动手吧。”她闭上了那双美丽的眼睛,等待长剑穿喉的刹那。
“你是谁?为什么要杀我?”他冷冷地开口,也问出了我的疑问。一个如此美丽的女人,到底出于何种动机要置王子于死地呢?
第十三章 峰回路转
那女子睁开双眼,黑水晶般的眼瞳里突然透出一抹匪夷所思的亮色,嘴角也绽放出意味深长的微笑,那一瞬间,美得连我都失了神。但她接下来的举动更让我万分意外——她竟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向王子的剑尖撞去!
伊滋密对她的举动显然也没有思想准备,下意识地连忙撤回长剑,还是晚了一步——锋利的剑尖已经刺入她的咽喉,喷涌而出的鲜血在象牙般的粉颈形成一朵猩红的花,触目惊心。
在那浓密的长睫毛合上之前,我清楚地听到她低低的声音:“伊滋密……”
王子一把抱住倒下去的娇躯,口中大喊:“来人!御医!有人受伤了!”接着便是各色人等潮水般地拥来,一片兵荒马乱。
我悄悄地溜了,这样的情况下是不可能再和王子继续谈下去的,让他静一静也好,毕竟刚才那么惊人的消息,不是每个人都能承受的。
不过,似乎他很难静下来呢!这个神秘的美女刺客,和王子之间好象颇有渊源的样子,会有一场好戏上演吗?我很是期待呢!
接下来的发展有点出乎我的意料——王子居然整整两天连个面都没照!难道他真的相信我的假话决定不再见我这个杀妹仇人了?但这并不能妨碍我搜集情报。从那些热心过头的侍女口中,我已经了解个八九不离十。
那位美女刺客,原来竟然是特洛伊的长公主,难怪如此气质不凡。前比泰多王为了控制整个地中海地区的锡交易,囚禁了特洛伊王和王妃,外界盛传他们已经死于非命。不知什么原因,比泰多袭击特洛伊王室的时候,这位长公主并不在国内,所以逃过一劫,这次她就是来复仇的。
事实上这个故事本身无甚稀罕,让我感兴趣的倒是王子对她的态度。
“我送药进去的时候,无意中听见王子一个人自言自语:‘怎么是你?’王子好像和她早就认识。”我的“线人”之一这样告诉我。
“那女子还没醒?”
“是啊,都昏迷了两天了,御医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我听负责换药的阿曼说,”她环顾四下,神秘地压低了嗓音,“那女子心口有一道很可怕的伤疤,血红血红的。王子就是见了这道伤疤才开始不对劲的。”
“好了,我知道了,谢谢你。”我在她手心里放了一枚金币作为她的酬劳。
她两眼放光:“谢谢王妃,有了新消息我立刻来告诉您。”千恩万谢地走了。
心口有一道奇怪的伤疤,王子见了就不对劲?事情越来越有趣了,真想弄个清楚。
“扑拉拉”拍打翅膀的声音把我的视线吸引到窗口——我的信鸽回来了!
我欢天喜地地展开鸽子腿上的信笺,熟悉的字迹映入眼帘:
“我的迷糊王妃:
你打算什么时候回来?你不在的时候,我总是提心吊胆,生怕你又惹出什么祸来。如果十五天内你还不乖乖地回德贝城来,我可真药要去比泰多抓你了!”落款是“同样爱你的曼菲士”
咦,怎么还夹着一张小字条?
“王妃:听说利比亚的嘉芙娜公主下个月又要来埃及。为了王,你赶快回来吧。乌纳斯”
MMD!嘉母猪敢杀回马枪!
好!让你来,看看我的厉害!
天色忽然阴了下来,冷风一阵紧似一阵,好像要下大雨了。这是老天的警告吗?新的危机又要降临了。我起身关上窗户,心里却无法再平静下来。
山雨欲来风满楼。
路卡突然风风火火地冲了进来:“凯罗尔小姐,请你快去看看王子吧!王子他旧伤复发,昏迷不醒了!”
我以最快的速度冲了出去。
肯定还是那颗子弹惹的祸。我赶到王子床前的时候,满头大汗的御医们都在无奈地摇头。见我来了,王子的母亲仿佛捞到了救命稻草,抓住我的手哀求道:“尼罗河女儿,求你救救我的儿子吧!”
伤口已经严重化脓,暗红的脓血不断涌出,湿透了好些纱布。我的常识告诉我,如果不尽快取出子弹并且切除化脓的腐肉,任其恶化下去,王子性命堪舆。可是这里没有手术器械和必要的设备,我心有余而力不足啊!
王子的脸色越来越苍白,呼吸越来越急促,表情痛苦万分,王后的啜泣像针一样刺在我的心上。丈夫去世才不过十数日,唯一的儿子又命悬一线,她现在真的快要崩溃了,我又怎么能忍心眼看她再遭受丧失至亲的打击?
外面的雨声,像催命的鼓点,急、急、急。
我心一横,赌一把!
“来人,给我取最锋利的刀、最烈的酒和最好的油灯来!”
我留下路卡和一个御医给我帮忙,其他人全部关在门外,免得他们添乱。古代没有消毒的酒精,我把刀浸入酒里,然后放在火上炙烤片刻。那边御医已经照我的吩咐,用烈酒为王子的伤口做了消毒处理。路卡则负责按住王子(如果手术期间王子突然动弹的话,搞不好他这条胳膊就要废了)。捏着重如千钧的刀,我闭上眼睛仔细回忆生物课上学到的解剖知识。再次睁开眼睛,我鼓起勇气,一刀划开王子的伤口。
鲜血一下子涌了出来。我咬牙忍住胃里翻江倒海的感觉,眼睛在血肉模糊的伤口里搜寻。子弹,子弹,我不断地念叨着。
找到了!那颗贻害至今的子弹!我用刀尖小心地挑出它,三下五除二割去化脓的腐肉。御医眼明手快地为王子止血缝合。我一把丢下沾满鲜血的刀子,脑子里紧绷的一根弦松下来,我全身的力气仿佛一下子被抽光了,眼前一黑,不由自主向后倒去。
“凯罗尔小姐!”我一睁眼就看到路卡又惊又喜的表情。环顾四周,我什么时候回到自己的床上了?
“王子怎么样了?”要是王子被我治死了,我有九条命也不够丢的。
“王子没事了!你太厉害了!真不愧是神的女儿!”
“我要去看看他,”全身一点力气也没有,我还是挣扎着爬起来,“我不放心。”
脚软。
我一路踉跄着走到王子的寝宫,要不是路卡扶着我,真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摔倒了。
“太感谢你了,尼罗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