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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久拟访问诸君与贵国,今日得与诸君晤聚一堂,深自欣幸。尤以得向贵国国会致词,为一光荣之事;盖贵国国会,就其制度而言,实起于古代良好之制度,即盎克鲁撒克逊民族之贤人议会①“贤人会议”为英国盎格鲁撒克逊时代之国会。由国王、国王家族、臣僚、将军、牧师等组成。遇有重大事件,如宣战、征收非常税、让与土地、选举或废黜国王等,辄由国王召集会议解决之。英国议会脱胎于此。,迄今一脉相传,从未中断。此一制度,不论在升平或非常时代,俱已证明其效能。所谓议会政治,在诸君与余视之,乃是建立于国家根本法律以及人民公意之上;而其政策之实施,亦必在人民所付托之范围内。其于此长久惯例之权威,以及国家最高权所订之法律,遂有习惯与法律两种。习惯,即所谓“不成文法”;法律,即“成文法”。公元前第一世纪中一位罗马大著作家曾云:“人民不是无数个人为任何缘由而有之集合,而是一大群人,因为对于法律表示同意,并具有共同利益,而遂彼此联结之集合。”
吾人大抵均愿承认,一个真正议会政体,乃人类理性所能发现演进之最近乎完善正体。而所谓议会政体,乃是实行“法治”。换言之,议会政体以久远习惯与正确理性为其基础。无一个人,无一团体,无一阶级,能处法律之上。议会具有订立法律之最高权力,而个人只有因违犯法律之故,始得加以惩罚。由此每一公民处身于法律范围之内,因而得到保护。
虽然,上述诸项理想与原则,并非在当初成立之时,即已实行;而系经过长久时间,渐次形成。吾人如追忆往史,当知历代固有无所畏惧之人士,将其所确信之事理,毫不踌躇,直言无隐。十六世纪,伊里奥特(SirJohnElliott)爵士,在其攻击查理斯第一世(CharlesI)最宠佞人之弹劾案中曾将白金罕(Bucking—ham)比拟于西姜努斯(Sejanus)①白金罕为英王查里斯一世之廷臣。西姜努斯为罗马皇帝梯庇里斯之宠臣,后以罪被帝处死。,自吾人观之,是否暗指查里斯第一世为一暴君如梯庇里斯(Tiberius)者,无关重要。其足使吾人深切注意者,不言而喻,盖凡为大臣者,应得国会之信任。
密尔顿(Milton)对于拥护克林威尔(Cromwell)或效忠查理斯第二世,依违莫定。吾人对于此种无宗旨之投机主义,不论作何感想,必须承认密尔顿为言论自由之原则而奋斗,确曾有所贡献,此可于其拥护言论自由一篇名著中见之。历时甚久,始有每季评论(QuarterlyReview)、西敏寺评论(WestminsterReview)以及爱丁堡评论(EdinburghReview),均以揭橥言论自由,而渐次风行,成为精美之杂志。此诸杂志,既能将时政问题,提出于广大群众之前,可谓达到其伟大目的。一般社会人士因此而能在其个人日常生活之狭小范围以外,得知时政,而于不知不觉之中,吸取此诸杂志所主张而为人所接受之学理。此项学理,且成为当时世界中之一大力量。如卫尔伯福斯(Wilberforce)与柏克斯登(Buxton)辈,对于奴隶制度,即曾表示立场,努力反对,并提倡人类自由。他如格鲁德(GeorgeGrote)与约翰穆勒(JohnStuartMill)则力谋制度之自由。诸君伟大祖国之社会与政治改革家,固不乏人,以上聊举数名而已。至于贵国现在议会政体之由来,乃经贵国人民数百年来,继续不断向彼无理性之根深蒂固专制权力斗抗,而后形成,自无待余言。
今试将议会政体,与彼一度势将淹没文明世界之轴心暴政,作一对较,并试将法西斯哲学,加以分析,以发现其与诸君之哲学根本相异之点。此种对较与分析,或属饶有兴趣。
德国在魏玛共和宪法(WeimarRepublic)时代,具有民主政体之一切表面“形式”,但不及二十年,此民主政体,即由退化而归消灭。代之而起者,为养育一种陷害与毒恨心理之凶恶魔鬼。此种向后倒退之事实,居然发生,足以表示德国大多数人民,尚未曾领悟何为宪政之真正精髓,并表示能使德国成为一经久真正民主政体之各种条件,尚未具备。
若干人士,误以为民主政治之含义,在听任个人从事于各种活动,甚至与国家利益相反之活动。另有若干人士,视民主政体为“一妩媚可爱之政体,形形色色,无不具备,同时又无秩序。”殊不知一国而纵容各种危害民主理想之活动,即系自行否认其自卫权;若谓扰攘纷乱,能使民主政体更妩媚可爱,即系否认民主政体之自保权。
吾人对于民主政体与暴民政体,不应稍予混淆,民主政体乃是有纪律之自治。民主政体可比诸美丽之建筑物。其装饰与雕刻之每一部分,具有无上之特质,各能因其本身所具之优点而获得永久地位,同时却又各个放弃其个别地位于整个结构之中,使整个结构因而益见富丽,因而不致仅仅具有品质上之完善,转形平淡。暴民政体,则适得其反,只系一种暴徒统治,犹诸一座粗率造成而表面华丽之建筑物,基于热狂情绪与恣意放纵之上。
今日德意志之所以成一暴戾之独裁政体,盖因其剥夺受治者公开辩论之权利。法西斯主义者以为强力之优越,即可成为一个政府之合法条件与合理根据。彼等既以威迫诱惑使人民迷信其领袖绝无错误之可能,又复否认人民有权质问在位握权者之或有错误。反之,吾人身属联合国家者,则接受非难询问,容许抱持各种异见者享有讨论之权,务使各人心胸中潜伏深藏之一切思想,亦均得分析而权衡之。此则因吾人认其为“一种方法,比诸专制政体之最科学方法,可产生较良好之通常人类”。
贵国除有最优形式之议会政体外,另有一事,给余深切印象,即两个坚毅民族,法人与英人,在贵国开发史中,彼此间未始无误会与战争,但今则早已相安于协调和谐之中,如一大民族然。此一榜样最为伟大。法籍移民之后裔,以及盎克鲁撒克逊人之后裔,对于加拿大之获得进步与繁荣,曾各尽其充分之贡献。此一史实,诚值得吾人注意。
最初贵国广大土地之一部分为移民开垦时,南加拿大之法国殖民当局,曾在每一乡村中,设置一民军队长,就当地“居民”中指派之。被指派者固须经加拿大总督之任命,但任命状之发给与否,胥视当地人民在其星期日之正式大会中,对于被指派者表示赞成或反对。此乃民众参政之显著事例,亦即实行顺应人民之意志与愿望。以言法兰西人民,其礼貌之出于自然,其社交之雍容自如,其精神之不断活泼,实使其特别适合于初期殖民家之冒险生活。凡在美国旅行者,对于底得罗(Detroit),圣路易(St.Louis),维桑(Vincennes)以及路西安娜(Louisiana)及类似之地名,必不免想起当日法籍加拿大人之冒险精神。当时所称“森林之开发者”(樵夫)能吃苦耐劳,能了解红种印第安人(RedIndi—ans),而对于新大陆,造成一种无价之遗产,自由之机会,即此遗产也。来到加拿大之法籍农民,则持其固有之节俭,努力迈进,成为地主。当时以一庄之庄主而偕其妻及子女,在田中辛勤工作,并非罕见之事。彼等发展劳工神圣之观念,对于亲自动手操劳,并不视为有贬身价,一若其他若干国家中有此观念,彼等反视之为生活中自然之表现,人人固须如此;彼等并承认每一工人均不辜负其所受之雇托。当日边疆生活平等化之力量,有如此者。
法兰西教会,对于贵国之开拓发展,亦曾尽其颇大之贡献。关于基督教会遣人传道而造成若干最有声色、最属光荣之事迹,即开始于北美洲。耶稣会所派之教士,乃是当日之探险家、绘制地图师与教员。例如关于密西西比河(Mississippi)之探险,即由神父马格忒(PereMarquette)偕同朱利欧(LouisJoliet)为之。至如一六七一年苏比利安湖(LakeSuperior)之第一次地图,以及密西根(Michigan)北部与许浪湖(LakeHuron)之第一次地图,则由天主教会神父数人绘成。而首先向许浪(Hurons)族宣传基督教,并希望能使全大陆之红种印第安人信教而受文化薰陶者,亦系耶稣会之教士。
第七部分在加拿大国会的演说(2)
此外,余复想及当时富有理想与先见之地方官,名泰龙(JeanTalon)者,不以仅由少数人士享受此富饶之乐土为满足,而力倡开放加拿大,以减轻欧洲因增加人口所感受之压力。盖就当时欧洲言之,大多数人口,度其不卫生与贫乏之生活;且因大小君王,贪婪无厌,各具野心,互作私战,以致赋敛繁重,使人民生活益感困苦。
对于首任为西登海姆(BaronSydenham)男爵之汤姆逊(PoulettThomson)以及类似之人物,则贵国乃至全世界,应当永远感激。汤姆逊具有明智之政治才能,其在加拿大总督任期中,实行政策之时,宁采取道义上之劝告,而不采取凶恶性之暴力。嗣后欧而琴(LordElgin)爵士,为英王驻加拿大之代表,曾允许自由党参加组织加拿大之内阁,此即承认负责代议政体。此后,贵国政府和衷共济,一往顺利,而贵国人民在目的与行动方面,亦日趋凝结。以故,在今日反侵略战争中,贵国乃为联合国中之有力分子。
余向贵国伟大邻邦美国国会致词之中,曾谓为联合国家之共同利益计,不应纵容日本安然占有其在中国与他处所侵入之地区,盖日本正在利用时间,积存广大之资源,以继续轴心之侵略战争。在过去十二阅月,日本所强夺之物资,其数量殊堪惊人。平均每个月运往日本之原料,计自中国长城以南之占领区者达三百二十万吨,而自我东北四省者达二百八十万吨。此外,日本自长城以南之沦陷地区,每月运输二百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