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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书里写到的和尚很多,有个性的,无色禅师是一个,火工头陀也可算一个吧,虽然他从未出过场。真正的老实和尚是虚竹。在《天龙八部》中,虚竹是主角之一。实际上,在金庸和古龙的所有作品中,和尚虽多,多是配角,身为主角的,只有无花和虚竹。《天龙八部》一书,头绪纷繁,人物繁多,且人物之间的关系十分复杂。虚竹出场很晚,直到全书过半才姗姗来迟,这是十分大胆的写法,只有胸有成竹的大师才敢如此艺高人胆大。虚竹的江湖从全书第四集第三十一回《输赢成败又争由人算》中破“玲珑局”开始。从此这个身世不明、老实善良、脑筋迟钝、没有多少慧根的可怜孩子走上了江湖不归路。当此时,谁能料到他将有怎样的命运呢,谁能料到他竟是一代高僧玄慈和四大恶人叶二娘的私生子呢。当他们终于相认时,全书的高潮出现,那是摄人心魄的悲剧,有着原罪和挣扎,大欢喜和大灭寂。每次重读,都令我悲从中来,又觉人之勇敢。这是金庸宏伟构思的经典时刻,是金庸最大胆的想像,最缜密的思虑和最深情的书写。佛说生老病死四谛皆苦,然而金庸的虚竹说,虽然如此,生活本身依然是不可抗拒的;命运是可以有奇迹的,否则我们存在的理由本身将不复存在。虚竹的生,当然是苦,但生命的过程是真实的,而生命自有欢愉,有时甚或浪漫,谁又能料到“梦姑”“酒罢问君三语”所要问的“梦郎”就是那虚竹呢。身世虽然悲惨,但却真实;虽有苦痛,但是,在学习怎样死亡之前必须先学习怎样生活。一个人的一生自有命定的历程。如弘一法师,倘若没有先前的李叔同,何来后来的高僧弘一呢?悲欣交集,不错,悲欣交集才是完整的人生。在《天龙八部》的所有人物中,金庸给虚竹安排的是最好的结局。这是耐人寻味的。顺从命运的安排,在不由自主的破戒中坚守;接受命运的馈赠,在无可奈何的现实中承担——这是虚竹活着的方式。
最不老实的和尚,应该是“不可不戒”大师了。不过,光彩照人的是采花大盗田伯光。当年上学时,田伯光是我们大家都十分喜欢的人物,谈起他就觉得快乐。我想是金庸把他写得可爱的缘故。大学毕业时,程力同学给我的毕业留言本上写的留言赫然是“理所当然,不可不戒”八字,惹得大家又笑了几天。田伯光出场的《座战》一节,由仪琳娓娓说来,乃是无上妙品。此后他作为重要的配角,一直上演着多姿多彩的江湖故事。当他变成“不可不戒”后,就只做了惟一一件事——凭着他多年采花生涯练就的“闻香识女人”的独门功夫,救了恒山派的一帮尼姑。关于田伯光的采花大盗生涯,留待后文讲令狐冲时再叙;关于“不可不戒”大师,我要说的是,以喜剧的眼光来看待无可奈何的变数,在色戒之间经历极端体验,也是一种活着的方式。田伯光由淫贼到和尚,金庸走的是喜剧的路数——田伯光是被不戒和尚这样一个无厘头人物强行施用宫刑而无奈出家的。如果是顿悟自宫,那就是《肉蒲团》的未央生了——那是一个很深很深的悲剧。当然,那又是另一个故事了。而重要的是:活着,并且挺住。
第一部分艺术家生涯,李寻欢
这就是你:误解着生活而别人对它的误解比你更深
——西川
“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万里飞雪,将苍穹作洪炉,溶万物为白银。”古龙就这样开始了他一生中最重要的叙事。《多情剑客无情剑》的开篇常为论者所推崇。其实,古龙的文言多有欠通之处(比如著名的“闻君有白玉美人……”那一段),无法望金庸之项背。但在起兴上,古龙是高手,以最快捷的方式烘染气氛,迅速进入情境,是他的拿手好戏。在这本书中,古龙的才情得到了最好的发挥。私下里,我的许多朋友都把《绝代双骄》排第一,而我以为,从古龙的写作历程来看,《多情剑客无情剑》是他最重要的一部作品。从《武林外史》开始,古龙才进入属于他自己的写作(此前的书基本上是垃圾)。自那以后,古龙在一系列作品中寻找同一个人,他或者叫沈浪,或者叫楚留香,或者叫陆小凤,或者叫叶开,或者叫谢三少爷,他们的共同特点是潇洒,沉着,风流倜傥,无所不能;他们共同的形象是浪子;其中最响亮的一个名字,叫李寻欢。
李寻欢的人生秘密不在于例不虚发的小李飞刀,不在于“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的书香门第和文采风流,不在于寻欢作乐样样精通,不在于义薄云天以德报怨……当然,这些都是构成李寻欢的不可或缺的背景。他的秘密在于,他把美学引入了真实的生活中。我的意思是,他把他的一生当作一部传奇作品:他的生活方式,就是作品的形式;他的人生段落,就是作品的章节;他的处事风格,就是作品的风格;他和别人说话,就是作品的对白;他跌荡起伏,绚丽多姿,三天三夜也讲不完的一生,当然就是作品的故事情节。最重要的是,生活已成审美本身,那就不能按生活的原样来生活,而应该按作品的需要来处理。而美是危险的,因为美排斥平淡中庸,美需要多姿多彩,就像北岛说的,“渴望燃烧/就是渴望化为灰烬”,因此很少有人胆敢把美学引入生活,人们通常在艺术作品中进行审美活动,完了该怎么过还是怎么过(这是“美在于距离”的真谛)。就像人们激赏“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但是一般都采取“好死不如赖活”的策略来对付人生。李寻欢不是常人,他窥透了这些奥秘,决定选择为美献身的人生道路。
他的第一件事,是要有两个最亲爱的女人,其中一个他深爱却永难得到——她名叫林诗音;另一个爱他却得不到他——她名叫孙小红(是的,是孙小红,而不是林仙儿。在李寻欢眼里,林仙儿还不配做他的女人,因为她什么都有,却少一样对李寻欢来说至关重要的东西——高贵。所以,她只能和阿飞演对手戏)。为了让林诗音成为他永远爱着却永难得到的女人,他为自己制造了一个不幸的悲情处境:他把林诗音让给了龙啸云。通过这个方式,他确保了他对林诗音的爱情的永生,也永远占有了林诗音对他的爱,同时,更重要的是,他永远拥有了感伤的不堪回首的不了情,这是一种何等永恒的审美行为。这就保证了哪怕在他最快乐的时候,他也是忧伤的,因为他心里有永远的伤痛。无论他如何寻欢作乐,他都知道自己其实是在强颜欢笑。这就让他与众不同,因为没有人理解他的心事。越是误解,越多伤害,对他而言就是越美。同时,我们不要忽略一直爱慕着他的孙小红的出身背景——孙小红是百晓生兵器谱上排名第一的天机老人的孙女。
他的第二件事,是要有两个最好的朋友,其中一个背叛他,另一个误解他,而他始终理解他们,宽容他们。这两个人,一个叫龙啸云,一个叫阿飞。“他那样做,总有他的苦衷。”这是他用来为朋友辩解的惯用语。他对他们的态度,有点像宋江对朝廷的态度:“纵使朝廷负我,我终不负朝廷。”这样伟大的友谊,是李寻欢艺术家生涯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他的第三件事,是要有两个真正的对手。其中一个叫上官金虹,另一个叫郭嵩阳(没错,是郭嵩阳,不是荆无命。荆无命是阿飞的对手,在李寻欢眼里,荆无命还不配作他的对手)。他们在百晓生的兵器谱上分别排第二和第四,而小李探花,就像他的功名一样,在兵器谱上也排第三。故事的结局是,郭嵩阳和李寻欢惺惺相惜,结果死在上官手里,而上官最终死在小李手里。
这是一个对称的故事。以李寻欢为中轴,一边是龙啸云,上官金虹,林诗音;一边是阿飞,郭嵩阳,孙小红。故事的悲欢离合无论多么惊心动魄,处于故事中心位置的李寻欢却是这样的一个人——“无论和多少人在一起,他都是孤独的。”是的,因为他和所有的人都不一样,是一个完全自恋的人。“和所有的人都不一样”,这是他自恋的原因,同时也是结果。无花和李寻欢,演绎了自恋男人的两个经典榜样。无花追求的是自己形象的完美和纯粹,不能容忍“皮囊已锈”,更不能容忍“但污何妨”;李寻欢在意的是如何将一生演绎成传奇。他是那样的自恋,以致于喜欢享受自戕的快感。在那小酒店中,他一住一年多,每天白天七壶酒,夜里七壶酒,这是一种形式感很强的自戕的美,只要有另一个人(在书里是孙驼子)见证,流传开来,就成传奇。这样的行为,就像一句忘了作者是谁但印象深刻的诗句所言:“把孤独当作幸福/用微笑表达绝望”,也颇有一点“皮囊已锈,但污何妨”的味道。
这就是李寻欢。你说他矫情也好,做作也好,你得承认你做不到他那样。不是因为你没有他的能力和背景,而是你无法承受那种生活需要付出的代价:忍受寂寞,永远把生活当作艺术,时刻保持自己的形象。
现在我想谈谈古龙和李寻欢的关系。不难想见,当古龙书写李寻欢时,他是全身心投入的。随着写作的深入,逐渐的,李寻欢成了古龙的理想人格和古龙自己的替身。与金庸追求中正平和的理想境界相比,古龙有着更多的叛逆性,也有着更多的自恋情结,这种自恋又表现为声色犬马的速朽形式。除了令狐冲,金庸从未将一个浪子作为主人公。并且,从情色上看,令狐兄弟配不上浪子的称号。看李寻欢:
他这一生中,也不知和多少位绝色美人有过幽期密会,他掌中没有拿飞刀和酒杯的时候,也不知握过多少双春葱般的柔荑。
古龙是以欣赏的态度这样写的。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