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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男人和女人-第5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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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性不仅不可说,而且也不可随便做。前已说过,只有夫妻关系,才是“正当”的男女关系。但即便是夫妻,过多的性关系也是“淫”。淫这个词,本义就是“过分”和“失度”。过分和失度当然是不好的。补药补品吃多了尚且会生病,况乎性事?自然以节制为好。但可惜,这个“度”,又几乎从来没有一个科学的量化标准。因为要制定科学的量化标准,首先就得进行实验和研究,也就是要做要说。不能做和说,则科学标准也无由制定。结果,一来二去,过分不过分,便都成了“淫”。 

  

于是,性不仅不可说,而且也几乎不可做。不可做又不能不做,便难免“乱做”;不可说又不可不说,则难免“乱说”。前者是造成了通奸、乱伦、嫖妓、性错乱和性犯罪,后者是产生了黄色淫秽读物和低级下流荤话。这两件事,都是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相比较而言,一般性地说闲话,倒不失为一种可以容忍的宣泄方式。因为闲话之不同于别的什么话,正在于一个“闲”字。闲这个字,有“空闲”义,也有“空白”义。比如“闲职”其实就是没有职务,“闲差”就是没有差事,则“闲话”也就等于没说,是“白说”。等于没说,就没有不良后果(其实是有,姑不论);但实际上是说了,就可以达到宣泄目的。“白说”无妨,自然“不说白不说”,所以大家都爱说闲话。 

  

事实上,闲话也很难被禁止。其原因,就在于它原本不过是“闲”话。闲这个字,又有“非正式”之意。中国人说话办事,历来讲究规格、格式。这些规格和格式,包括官民、朝野、内外之别等,无非是“正式”和“非正式”。正式的话是“官话”,非正式的话则是“闲话”。闲话既然非正式,自然也无妨“出格”。男女关系这事既然本身便未免出格,难登大雅之堂,成不了官话,也就只能变成闲话。 

  

闲话既然不是官话,自然也就不存在禁不禁的问题。更何况,男女关系是一个现实问题,原本就回避不了。所谓禁言,也无非只是打入地下。打入地下不等于消灭,避而不谈不等于消亡,正所谓“纸里包不住火”。既然纸包不住火,那就不如用这张纸,去做一只灯笼。既多少能看见一点火,又看不真切,还不会烧着手,岂不十分合适?中国的性闲话,有时便有点像灯笼。 

  

总之,一方面,性必须说又不可乱说,另方面,性必须做又不可乱做。不可做,就只好说;不能正式说,就只好不正式地说。一路“砍价”下来,最后的成交就是闲话。 

  

但,中国人的爱说闲话,还有更深一层的原因。 

  

这个原因,就是前面屡次说到的一个问题:中国传统社会的婚姻,是“无爱之婚”和“无性之恋”。婚姻中没有爱,就只好到婚外去求爱;生活中没有性,就只好言谈中去说性。因此,才有“妻不如妾,妾不如婢,婢不如妓,妓不如窃”,也才有田间陇上、街头巷尾的“闲话”。 

  

更何况,“窃不如说”。 

  

所谓“窃不如说”,也就是“偷情”不如“闲谈”。首先,偷情要有对象,这个对象不好找;其次,偷情要有胆量,这个胆量很难有;第三,偷情要有地方,这个地方不易寻;第四,偷情要有金钱,而多数人大约掏不起。正所谓“有贼心无贼胆,有贼胆无贼地,有贼地无贼钱”,如此算下来,岂非“可望而不可有”? 

  

说闲话就便当多了。对象不用寻找,场地不用选择,腰包再瘪也没关系,一张嘴皮就是本钱。更何况,偷情是要担风险的:社会不容,家庭不许,舆论要谴责,有关部门要追究。一旦事不慎密,被人捉奸,光是那份丢人现眼,便足可毁掉自己的一生,这实在太不值了。说闲话却没有风险。首先,闲话是人人爱说,个个爱讲的。既然是一种“公众行为”,也就“合理合法”。即便讲错了,也“法不治众”。其次,闲话说得再过分,也只是说说而已,并没有真做。“君子动口不动手”,既然并未动手,便仍是“君子”;反正古人有训,“论迹不论心”,并不怕道德谴责。第三,闲话原本不过是闲话。说的人不当回事,听的人也不当回事。如果谁把闲话当回事,那就是“神经病”。如果不是“神经病”,则可能是“假正经”。道理很简单:我们都不当回事,为什么你偏偏当回事呢?我们都没听出什么来,为什么偏偏你听出来了呢?“言者无心,闻者有意”,看来还是你自己心里“有鬼”。有鬼才“见鬼”。你既然“见鬼”了,则只能证明你“有鬼”。那么,有谁愿意承认自己“有鬼”呢?没有,所以,也就不会有人出来制止别人说闲话。如果有谁出来制止,即便不被目为“有鬼”,至少也会被认为是“多管闲事”,让人讨厌,弄得自己没人缘。 

  

说闲话既没人管,自然“不说白不说”。更何况,不说闲话,风险更大。因为中国人一贯认为,“咬人的狗不叫。”你既然不“说”,那就肯定会“做”。不说的原因,无非是做得太多,竟然懒得说了。否则,为什么不“与民同乐”呢? 

  

闲谈不仅比偷情更少风险,而且,在某种意义上,也比偷情更多快感。 

  

首先,偷情总是局限于某一特定的对象,闲话却并无限制。上至公主皇妃,下至村姑野妞,甚至狐鬼蛇怪、玉女神娥,都可以当作“准情人”,或爱慕,或意淫。其次,偷情诉诸行为,闲话却讨诸想象。行为带来的快感是实在的,也是有限的;想象带来的快感是虚幻的,却又是无限的。它甚至可以创造行为所不可能得到的快感,至少也能避免与实在快感共生的实在烦恼。第三,偷情总有顾忌,往往很难尽兴,闲话则百无忌讳,自然不妨放肆。性,无论是做,还是说,总以“放肆”为乐。人的性生活所以大多要在晚上或在密室中进行,就因为只有在那种条件下,才可以不顾廉耻而为所欲为。偷情既然是“偷”,便总难免在心理上有阴影、有障碍。可以毫无顾忌而大偷特偷者,大约真的只有那些“少廉鲜耻”之辈了。对于大多数尚有羞耻心又有偷香意的人而言,还是“窃不如说”。 

  

但更重要的,也许还在于只有闲话,才使性变成了一种可以分享的快感。性不是两个人私下里快活的事吗?为什么要分享呢?道理也很简单,就因为它是“隐私”,也因为它是“禁忌”。我们知道,禁忌往往是“诱惑”的同义语。一种东西,如果不构成对人的诱惑,也就不会成为禁忌。同样,许多东西,如果不是因为成了禁忌,也许就不一定会对人成为诱惑。比如一堆一文不值的破烂,如果被特地锁进了保险柜里,说不定就会有窃贼来探个究竟;而价值连城的珠宝如果随随便便地放在一个极不起眼的木盒中,说不定便反倒无人问津。性原本是一件普普通通的事,但自从它变成禁忌以后,便无端地产生了神秘感,成了人人都想打探一下的事情了。从这一点看,性禁忌的设计者,实在是大大地失算。 

  

更何况,性不仅是禁忌,而且是隐私。隐私这个东西,也有两面性,即一方面必须是被遮蔽的东西,另方面又必须是被公开、被暴露的东西。不遮蔽固然不成其为隐私。不公开、不暴露同样也不成其为隐私,因为如不公开暴露,人们就根本不知其存在,当然也就无从知道它是“被遮蔽者”。但是,一个东西,一旦成了“被遮蔽者”,差不多也就同时成了“必须公开和暴露者”。这和禁忌同时成为诱惑,是一个道理。 

  

闲话,便正是性的“解禁”和“解蔽”。 

  

闲话使性成为可以公开谈论的东西,这就是“解禁”;闲话使性成为人人得以知晓的东西,这就是“解蔽”。但是,这种禁忌的解除和隐私的暴露又并不“犯规”,因为它不过只是“闲话”,是当不得真的东西。这可真是“妙不可言”!犯禁而不犯规,被惑而不被毒,被压抑的心理能量可以得到释放,社会秩序却不会因此而遭到破坏,岂非大家方便?可以说,闲话,正是社会为被禁忌和被遮蔽的性所开的一个“小口子”。正是通过这个小口子的调解作用,保证了被规范了的性行为不至于因过分的压抑而失衡和出轨。 

  

也许这正是中国传统社会尽管极为重视对两性关系进行严格管理,但对民间四处流传的荤话、荤故事等等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原因。因为它们“无伤大雅”,其实还“大有好处”。对于个人而言,它是“轻度宣泄”;对于社会而言,它是“总体平衡”。我们知道,自从进入文明时代以后,性就基本上成了一种在保守秘密的原则下由个人独享的权力。这种独享制度固然为文明所必须,但也并非就没有弊端。无由独享者固然心理不平衡,即便是独享者,也未尝没有把它说出来让人分享的念头,就像一个历险者总是希望向别人讲述自己非凡经历一样。性既然被规定为保守秘密原则下的个人独享,那么,如果不说出来,又何以从他人那里证实自己独享的光荣呢?因此,性又必须分享,但只能是“虚拟”的分享。闲话正好起到了这样一种作用。它在不违背社会对性行为的管理原则的前提下,使“个人隐私”变成了“公开秘密”,使“独享权力”变成了“公众权力”,也就使“失衡”变成了“平衡”。 

  

如此看来,闲话对于社会的性管理,无妨说是“小捣乱大帮忙。”因为它不但是性的“宣泄”,同时也是性的“淡化”。试想,当一个东西或一件事情可以谁也不当一回事地在田间地头、茶余饭后随随便便地拿来说笑时,它还能有什么重要性吗?还能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吗?显然不能。因为它的重要性,早已在亵玩嘻笑中消解了,已不足以造成危害了。至少可以这么说:性既然是要宣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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