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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着给薛宝钗传饭,那些仆妇们便又是递坐垫,又是端茶,极尽巴结之能事。之所以如此,除平儿人缘好外,手上多少有些权力和方便,也是原因之一。
如果说“通房丫头”的身份是界乎妾与婢之间,那么,“姬”则界乎婢与妓之间。“姬”的本意是美女,而与妾合称“姬妾”的姬,则主要是指姬侍、家妓、家养的戏子等。她们多半是买来的,也有赠送的和抢来的,没有人身自由,地位也极低,这一点与婢相类。但婢的任务,主要是从事家务劳动,伺候主人的衣食住行;而姬的任务则主要是娱乐耳目,歌舞升平,满足主子的精神需要,这是她们与婢的不同之处。所以,她们的生活往往比婢要优裕,既不必从事繁重的家务劳动,也可以东游游,西逛逛。个别“高级”的宠姬,还可能配上一些丫头以供驱使。
但是,不论姬们的衣着如何华丽,日子如何悠闲,她们终归是主人的玩物。主人“宠”她,正是为了让她好玩;主人“培养”她,也只是为了让她更好玩。所以,说到底,她们仍然是很卑贱的。比如《红楼梦》第六十四回写赵姨娘和戏子芳官等人怄气,探春便教训她说:“那些小丫头子们原是玩意儿,喜欢呢,和他玩玩笑笑;不喜欢,可以不理他就是了。他不好了,如同猫儿狗儿抓咬了一下子,可恕就恕;不恕时,也只该叫管家媳妇们,说给他去责罚。”这席话,很能代表“主子们”对姬的看法。
姬们既然不过只是“玩意儿”,那么,男主人要带她们到床上去玩,大约也只有从命的。但姬与妾的不同之处,在于妾只能有男主人一个性对象,而姬却可以陪侍客人。比如白居易在裴侍中府里夜宴,就有“九烛台前十二姝,主人留醉任欢娱”的诗句。这就大不同于妾而近于妓了。妾无论是纳还是买,都是男主人的专有物。比如,唐人柳公绰纳妾,同僚想见见这个女子,柳就说:“士有一妻一妾,以主中馈,备洒扫。公绰买妾,非妓也。”姬则不然,不但可以出面待客,侍酒陪宿,还可以被主人拿来送人,甚至可以用来换马或做赌注,所谓“一掷赌却如花妾”,这里说的妾便是姬。
总之,无论是身份高于婢的妾,还是性质近于妓的姬,被统称为“姬妾”的这些女子,在总体上说,都是被污辱的和被玩弄的。她们在身份上低人一等,人格上没有尊严,有的甚至连人身安全都没有保障(如前所述石崇令姬侑酒,客不饮酒便杀姬一例即是)。应该说,姬妾是封建宗法制度和阶级压迫剥削的牺牲品。
然而,恰恰是这些地位低下的姬妾,在许多时候,却又会比地位较高的妻,更有可能获得夫的疼爱。在中国传统的两性关系中,情爱往往表现与夫与妾之间,而不是表现与夫与妻之间,这就是古人常说的“妻不如妾”。在中国历史上,风流皇帝与宠爱妃子的爱情故事,可谓层出不穷(如唐明皇与杨贵妃),而夫妻之间的爱情反倒罕见。那么,这又是为什么呢?
这就要从妻与妾的不同家庭角色说起了。
《中国的男人和女人》(易中天)——姬妾之(三)妻不如妾
在中国传统家庭中,妻扮演的,不是单一的角色,而是一个“多重角色”。要言之,她的任务,至少有四种,即:辅佐丈夫、孝敬公婆、教育子女和管理家政。与此相对应,她的角色要求也有四种,即:贤妻、良母、佳媳和严妇。
这四个角色都不好扮演。
所谓“贤妻”,也就是“贤内助”。从理论上讲,就是要做好一切后勤工作,解除丈夫的后顾之忧,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辅佐丈夫事业有成。从表面上看,这并无不妥。在女性不能外出工作,无法成就自己事业的历史条件下,这似乎还是一个合理的要求。但是,我们必须记住,这个角色,是在“男尊女卑”和“夫主外、妻主内”的前提下设计的。也就是说,它是以男性为中心的。丈夫既然是妻子角色设计的中心,则一个妻的“贤”与“不贤”,便只有一个标准,即丈夫是否满意。显然,这是一个主观的标准,而不是一个客观的标准。“人心不同,其异如面,”每个男子,都有不同的性格,而这些性格的形成,又有气质、禀赋、教养、阅历等多方面的原因,谁能保证每个丈夫都有一个好性格?谁又能保证每个妻子都与丈夫性格相投?所以,一个妻子能否让丈夫满意,单从性格方面讲,就是一个未知数。
更何况,在包办婚姻的情况下,夫妻双方在婚前,不少是连面也没有见过一次的,哪里还会相互了解?在并不了解对方性格的前提下,却又要求妻子让丈夫满意,岂不是“神话”?现代“自由恋爱”而结合的夫妻,尚且有不少在婚后发现“性格不和”而吵将起来的,况乎父母包办者?然而,丈夫不满意,尚可尽情发泄;妻子不满意,却只能委曲求全。这就在一开始,便把作妻子的置于一种十分尴尬和为难的境地,在她年轻的心灵上,投下终身难忘的阴影。
于是,为了作一个贤妻,妻子们便只好去揣摩丈夫的心理,适应丈夫的性格。说的白一点,就是去看丈夫的“脸色”。然而这并不容易。且不说压抑自己去适应别人有多痛苦,也不说这种适应是一个何等漫长的过程,即便这些难关都度过了,也不能保证丈夫认定她是贤妻,因为丈夫的性格、兴趣和要求还会改变。丈夫变了,妻子反应不过来,还用老一套去奉承他,岂不又要自讨没趣?
再说了,丈夫的要求,有合理的,也有不合理的;有办得到的,也有办不到的。正如贾母训斥邢夫人时所说的:“他逼着你杀人,你也杀去?”遇到这种情况,做妻子的,又该怎么办呢?可见,看着丈夫的脸色作妻子,是很难的。
更何况,一个标准的“贤妻”,不但应该让丈夫满意,而且还要能让丈夫成为一个“好男人”。比方说,让丈夫有出息、有作为、有成就、有功名等等。也就是说,妻子不但有关心丈夫、照顾丈夫的义务,还有辅佐丈夫甚至教育丈夫的责任。
在传统观念看来,一个男人是否有出息或有作为,妻子的责任是很重大的。因为母亲只担任成人前的教育。男子一成人,就要娶妻,于是这个人就交给那做妻子的了。如果那男人居然竟“没有出息”,那么,作母亲的是决不会认帐的。因为世界上的母亲都不会承认自己儿子不好和自己教育不成功。宽容一点的,可以承认那是自己儿子“运气不好”;不宽容的,则会一口咬定是儿媳妇“坏了儿子的事”。“坏事”的原因可能有三种:一是儿媳妇“命相不好”,命里克夫;二是儿媳妇“辅佐不力”,没有尽责;三是儿媳妇“过于风骚”,害得她儿子玩物丧志。这三条,都可以构成休妻的条件,引起做公婆的来向那做媳妇的大兴问罪之师。
在传统社会,当然没有多少妻子是愿意被休的,也没多少人愿意被责。更何况,丈夫事业有成,对妻子来说,也有不少实际上的好处。丈夫发了财,妻子可以“穿金戴银”;丈夫升了官,妻子可以“诰封命妇”。在这一点上,传统社会倒还算“公平”:丈夫犯了罪,妻子要连坐;丈夫有了功,妻子也沾光。所以,一般的说,即便是为了自己的荣辱,做妻子的,也愿意丈夫能出人头地。
要做人上人,就先得去吃苦中苦。这里说的“吃苦”,也包括少享受一点性快乐在内。在传统观念看来,性是生育的手段。如果继统的问题已经解决,再过多地过性生活,那就是“淫”,至少也是“玩物”,而“玩物”是会“丧志”的。为了让丈夫不至于“丧志”,妻子便只有使自己变得“不好玩”。也就是说,变得不性感、没魅力,甚至无性欲。当然爱情云云,也就根本谈不上了。
非但如此,妻子对于丈夫“过多的”性爱要求,还有规劝的责任和婉拒的义务。这就等于自己断了自己争取爱情的“后路”。更何况,规劝的内容还不止于此,而是丈夫的一切“不良”习气或行为。女人原本爱唠叨,现在既然又有此权力与义务,更难免变本加厉。如果妻子说的在理,又有公婆撑腰,丈夫当然也无可奈何。但这丝毫也不妨碍他在心里讨厌妻子,甚或干脆不理她。在这种情况下,夫妻之间还有爱情吗?
“好妻子”不容易做,“好媳妇”更难当。
从古到今,中国的婆媳关系,历来就是一个让人头疼的事情。但是,在传统社会,做一个好媳妇却又比做一个好妻子更为重要。因为礼已经规定了:“妇顺者,顺于舅姑(公婆),和于家人,而后当于夫。”也就是说,孝顺公婆,和睦家人,比夫妻相爱重要的多。而且,在事实上,公婆对媳妇的处置权力也要大于丈夫。一个做妻子的,如果不讨丈夫喜欢,或与丈夫没有感情,但只要婆婆不发话,丈夫就休不了她,如蒋介石、鲁迅的原配都是。反之,如果婆婆不喜欢这个媳妇,要将她扫地出门,那么,夫妻感情再好,也无济于事。如《孔雀东南飞》中焦仲卿之妻刘兰芝、陆游之妻唐婉都是。所以,为了确保自己的安全,那些“聪明”的女人,都会把做好媳妇看得比做好妻子为重。比如,王夫人就整天在贾母身边转,讨贾母的喜欢,却很少看到她与贾政有什么感情交流。
那么,什么样的媳妇才是“好”媳妇呢?
按照传统观念,一个标准的“好媳妇”除了孝敬公婆外,还应该品性端正、作风正派、仪态端庄、不苟言笑,总之是知书达礼、循规蹈矩,切忌轻狂、轻佻、轻浮、轻慢。这些看起来似乎冠冕堂皇、无可挑剔的要求背后,实际上是“不准乱说乱动”和“不得浪漫活泼”的意思。对于这一点,中国传统礼教有相当详尽的规定,有的还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