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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慕要笑不笑的睨她一眼:“这说明你已经得到她的认可了。”
这么简单?她还以为要奋战个几年呢。
其实,朱奶奶是个聪明人,虽然心里不太乐意,可她是第一次看见朱慕对一个女孩子这样执着坚定,而那个女孩子的聪明懂事也很讨她欢心。
她活了一大把年纪了,其实看出了很多这些年轻人也不一定发现的东西。
她老太婆身子还很硬朗,倒要看看这些年轻人能搞出什么花样来。
于是从此以后,每年的除夕就是万众和朱慕一年一度的同床共枕日。当然,他们是盖着棉被纯睡觉,只是有个人忍的越来越辛苦。
后来,万众也想过,自己这样一年一年的欺骗着朱家人,是不是不太厚道。看他们越来越把自己当家人,就算她传出绯闻他们也因为朱慕的信任而选择无条件相信她,让她有时候甚至会想:就这样假戏真做好了。
她不去想会不会和朱慕成为真正的恋人,可却是真的想过拥有那样的家人:威严却慈祥的爸爸,心软温柔的妈妈,以及严厉却异常开通的奶奶。
可惜,戏终究是戏,总有谢幕的一刻。
大年初一的早上,鹿海空交给万众一个礼盒:“拿着这个,去看看朱老太太吧。就算分手了,也不能不给长辈拜年啊!”
“干爹!”万众不敢去,她怕以朱老太太的个性,会用扫把把自己打出门去。
可鹿海空很坚持:“去吧,去吧,趁小鹿还没起床快点去。”不然那小子又该闹腾了。
干爹的话对万众来说就是圣旨,她不敢违背,只能拿好东西无奈的推开大门,却意外的发现朱慕就在门口。
“你……”
朱慕的表情有些不自然,干咳一声说:“你别多想,是奶奶逼我来的。”如果不是他答应今天一大早就来接万众,昨晚老太太真要把他赶出家门了。
看吧,也就是七年,在老太太心里万众就比他这个养了二十多年的孙子重要了。
万众有些感动,心里暖暖的:“我也正要去看看奶奶。”原来是她小人之心了,奶奶对她的疼爱是真的。
看她眼眶都红起来了,朱慕咳了一声,掩住嘴角的笑意,刻意冷声说:“算你有良心。”
不想新年第一天就跟他吵架,万众有些头疼的揉揉太阳穴:“朱慕,你能不能不要这个样子。当初分手是你提出来的,就不要表现的好像是我背叛了你一样。”
严格说起来,她才是受害者。
可朱慕一点不觉得愧疚,反而理直气壮的说:“我不提分手的话,难道要和你一辈子过家家吗?”
啊咧?万众好像没太听懂,又好像听出点别的意思,只好愣愣的问:“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听不懂算了。上车吧,别让奶奶等久了。”朱慕真的冷下脸来,转身坐进车里,等万众也进车坐好,便发动车子往朱家的方向行驶。
也许是车上气氛太压抑了,沉默了一会,万众还是决定主动跟朱慕聊天:“你说,我们算是朋友吧?”
“你说呢?”眼睛直视前方,朱慕正在示范一个司机的标准姿势。
万众也不看他,更像是在自言自语:“我说?应该算吧。你看,我们认识七年,做了四年邻居,去你家过了五个春节,合作的影视作品不计其数,对彼此都可以说是了若指掌,这样还不算朋友吗?”
原来在她心里竟是这样的定位,朱慕冷笑:“朋友?朋友会以情侣的关系示人,朋友会接吻,会睡在一起吗?”
突然吼那么大干什么,这人真的很难沟通唉!
万众都不敢回忆,她跟朱慕朝夕相处的那七年,是多厚的一本血泪史。
“唉,你说清楚好不好。情侣示人是公司安排,接吻是演戏,睡在一起是被你家人逼得,再说我们又没做什么。”干嘛一副要她负责的语气!
万众想自己真是犯贱,好好在车里坐着就行了,干嘛去招惹这个神经病?当下气的别过头去,不想多看他一眼。
生气了?朱慕倒是悄悄的看了她一眼,终于挑动了万众的真实情绪,他的心情反而好了一些,甚至打趣道:“你好像挺失望的,难不成你还想做点什么?”
什么?这家伙的脑子构造真是越来越奇怪了,他到底懂不懂什么叫说话的重点!
“哈,哈哈!朱慕,你真是越来越自恋了。我不跟你说话了,还不行吗?”简直是自找气受,万众对着车窗,剩下的路程她果真一声不吭。
朱慕微微抿紧了嘴唇,也不再说话了。
到了朱家,让万众意外的事,他们对分手的事只字未提,也不知道朱慕是怎么跟家里说的。
朱奶奶只是难得温柔的拉着万众的手,说了一番让她受宠若惊的话:“小万,不管你和慕慕是不是一对,这个家永远都欢迎你来。有时间,就来看看奶奶,奶奶喜欢和你说说话。”
作者有话要说:盖着棉被纯聊天神马的,真的有可能吗?
第一次同床共枕的细节什么的,因为是回忆中的事,所以这里就不详细写了。要看细节的话,可以等正文完结,去番外里找哦~
、过年(三)
万众不得不承认,自己真的很幸运。虽然年少时一个人北漂来到京城,吃了不少苦,可是能遇见干爹,遇见奶奶,她也没什么好抱怨的了。
在朱家吃了顿午饭,答应以后有空会再来,然后万众就回了自己的住处。
站在空荡荡冷冰冰的客厅里,她只觉得一股寒气几乎要冲上头顶。
反而是一转头看到外面阳光普照,在寒冬里给了人一丝温暖,她索性又返身出门随意在小区里走走。
搬来也有不少日子了,她还是第一次知道小区里还有个花园。只是这会没有鲜花盛开,只有皑皑白雪裹着每根花茎,倒也别有一番风味。
万众在花园中央站定,一片雪白之中却似乎看到了好些光怪陆离的映像。有人欢笑,有人哭泣,有人拥抱,有人分离,可是每个人都带着一样的面具,那就是大家眼中所看到万众那张妖媚的脸。
但其实那也不是她,只是这张面具带久了,连她自己都忘记自己本来的样子了。
朱慕最不屑的就是她人前人后两个样子,其实他不懂,伪装只是因为恐惧,是因为没有安全感所以才不得不采取的防卫措施罢了。
“嘎吱”、“嘎吱”,身后突然传来踩雪的声音,万众猛地回头,随即微微眯起眼睛。
那人似乎被光晕包围,逆着光的面貌不是很清晰,可万众还是立刻就认出了他。
当初选择在这里买房,就是知道他也住在这里,却没想到在和他在小区里偶遇之前,他们就以另外的方式碰面了。
暂时把脑子里的杂念摒除干净,她立刻开心的走过去,微微仰起头,笑着问:“白老师?您也没回家过年吗?”
白皑青的笑容是冬日里的暖阳,表情稍稍有些意外。老远就看到一个穿着红色羽绒服的人影在雪白的花园里晃动,他倒是没想到会是万众。
似乎被她的兴奋感染到了,他说话前先点点头,随即感慨道:“我已经有二十年没回过老家了,那边几乎没什么亲人了。”
白皑青说着,眼睛看着远处,好像透过小区的围墙,看到了更远的地方。
是不是交浅言深了?
万众没敢再问这个话题,而是突然灵光一闪:“您今晚上有什么安排吗?”
“这倒是没有。”
太好了!
还以为他这样的大腕,过年也会很忙呢,倒几乎忘了白皑青向来低调了。
万众快乐的像只小麻雀:“那我请您吃饭吧。啊,您别多想,咱们再叫上梁导他们,在我家开个聚会,顺便尝尝我的手艺。”
她真的不像一般的女明星,不管在镜头前面多么妩媚多么不食人间烟火,可相处久了不难发现她也只是一个普通的小女生。
白皑青喜欢和她聊天,便随口问道:“你还会做饭?”
说到这个,万众还是很自豪的:“当然。虽然平时拍戏也没什么时间做饭,手艺可能有些生疏了,不过我不是演过厨娘吗,那会去体验生活的时候还拜了一个大厨为师,做出的菜还是可以吃的。”
做演员可以接触不同的行业,万众总是能从中学到很多东西。这一点,也是白皑青很欣赏她的地方。
所以,他最后竟然答应了她的邀请。这要让那些高价邀请他赴宴却依然被拒绝的厂商知道,不知该有多羡慕。
万众也知道白皑青这是相当给她面子,当下不敢含糊,赶紧给大家分别打了邀请电话。但也许是时机不对,最后愿意放下家人赶来捧场的都是些年轻人,比如小鹿,小Q,秦艾,还有朱慕。
请朱慕来,其实只是出于礼貌,因为万众知道不请他的话,将来他知道了还不一定怎么整她呢。本以为刚见过面,他也不喜欢热闹,应该会拒绝的,没想到他还真来了。
普天之下,分手之后却依然这么频繁接触的,恐怕也只有他们这样的假情侣了。
来就来吧,今天她高兴,不跟他计较。
万众在厨房里忙活着,听着客厅里发出的笑声,总算觉得自己的家里有了人气。小Q在一旁帮她切菜,看见她笑的那么开心,不禁说道:“万众,你真的和我想象中的不一样。”
“举个例子?”
“嗯,我觉得你肯定是表里不一的那种人,比如私底下生活很混乱,喜欢抽烟喝酒泡夜店,然后同时和很多男人交往。”似乎这样才比较符合情理。
“哈!”万众抽空看他一眼:“你是电视看多了吧?我得有多少精力去做这些事啊?每天光拍戏就够我累的了,哪还有力气和心情去做别的。”
其实不拍戏的日子里,她的生活都是很枯燥的。不能出去逛街,也没有什么朋友,就只能窝在家里睡觉做饭而已。
好像她说的也有道理,小Q若有所思的点点头,然后笑着把切好的蔬菜交给万众。
“哟,刀工不错嘛!小Q,你果然是我的万能助理啊!”
其实秦艾一来就表示要帮忙的,不过万众可不敢使唤朱慕的真爱,赶紧谢绝了;白皑青是贵宾,当然不能让人家动手;朱慕是大少爷,也不指望他能帮忙;小鹿倒是很热情,不过他是越帮越乱;只有小Q还算中用,所以万众同意他留在厨房。
可小Q能做的事也不多,没多久就只能站在一旁看万众大展厨艺了。香味飘起的时候,他由衷的对万众竖起了大拇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