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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雨季节的东面城市里,压低着嗓子唱这首歌,根本就不感到威胁,二十四岁是与我们完全没有关系的年龄,而迷恋远方始终是我们最大的理想。那时候我想过会来到南方么,我想过又会来到北方么,我想过以后会去更远更远的地方么?
北方的地铁很旧,比东面城市的更旧,车厢与车厢之间是不连通的,好像是一只只的小罐头,没有空调,夏天的时候有摇头电风扇打在头顶,而一到冬天就是冷,开在地底下的时候还有些温度,一旦开到地面上去之后冷风就从缝隙拼命地往里面钻。有一次在地铁里面我听两个背着书包的女学生说话,星期五下午,或许是刚刚放学的大学一年级中文系女生,她们在热烈地讨论着《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这大概是她们文学课上讲到的吧,一个梳着蓬松马尾辫的女生怎么也想不明白为什么可以在看到第一眼的时候就爱上呢,“他们就是在楼梯口撞了一下,擦肩而过呀,怎么可能就爱上了呢,太不真实了。”她们脸上的表情既诚实又认真。这就是乏味而令人失望的女大学生们,拉着离子烫,很不甘心地朴实着,尽管脸上的青春痘依然汹涌泛滥着,却已经过早地结束了青春期,连记忆都已经没有了,甚至没有一次可以刻骨铭心地记住的暗恋。我别过脸去不忍心看她们,她们一定会长成像有轨电车般的妇女,终将面无表情起来。
而再过几个月我就二十四岁了。
“让不成熟的都快成长吧,让成熟了的都快开放吧,这世界太快了,从不等待让我们很尴尬,你去手忙脚乱吧,你去勾心斗角吧,那些面无表情的人就是你的未来,可又让我怎么能不做那些梦,这些梦。”我蜷缩在KTV的沙发上面再次把十七岁时唱过的歌重新翻出来唱一次,觉得那个歌手曾经是个多么羞涩、多么有才华的人,灿烂在旁边默默地听着,其实她比我年纪还小,她比我小整整一岁,但是她唱的歌我都没有听过,我也是索然无味地坐在边上,粉嫩面孔的女孩,高中校服的恋爱,我望着握着话筒扭动着身体的灿烂,她甚至脱掉高跟鞋踩到了沙发上面去跳舞,这正在进行着的一切跟我都是格格不入的,我好似听不见声音了一般,电视里的画面那么陌生,我自己的世界竟然已经是旧的了。
我这才想起来要给小五打电话,我已经在这里生活了大半年,而我也已经有大半年没有跟小五联系过了,只是在刚刚到达北方的第一天晚上给他拨了个电话,简短地告诉他我已经离开山坡了,我在北方得到了工作,并且告诉他以后如果来北方的话,记得看我。我的爱情都已经被我藏起来了,我就像个顶顶普通的朋友那样给他打电话,听到电话那头他的女朋友叫他去吃饭,声音柔软,似是故意要让电话这头的我听到。
“你跟你女朋友还好么?”
“嗯,挺好的。”
但是现在当我要拨电话的时候我却又犹豫起来,我确实有很多话想对他说,告诉他关于灿烂的事情,告诉他我最近读到的书稿,告诉他我遇见的第一个作家。但是临要拨电话的时候,我真的犹豫起来了,我拿着话筒,假装仔细地看着CD封套背后那些个我已经烂熟于心的电话号码,最后终于还是如释重负地放下电话,转而去摊开一张信纸,但是只写了几句话我又感到厌烦了,我已经不再熟悉这种白纸黑字的感觉,觉得自己的字像蚯蚓一样在爬动,怎么也写不下去。于是我从抽屉里挑了一张明信片,背面的照片是北方的马路,我把新买的手机号码写在上面,又写了一些没头没脑的问候话,裹着大衣走了几条街才找到一个绿色的邮筒,把明信片投进去。
这真是时光交错,我多么熟悉这种将东西塞进邮筒里去的感觉,扔进去以后还要到邮筒的背面去看看,看看有没有不小心把信从这端的口塞进去,又从那端的口掉出来,然后还不忘看一看邮筒上用淡淡的黄色油漆写着的邮递员来取信的时间,再兀自计算着对方什么时候能够收到信,那都是情书,写在各种各样的信纸上面,最初喜欢花哨的信纸,后来习惯用白色的打印纸,用铅笔或者是最细的圆珠笔写信,因为总是写了太多的话,总是担心纸上挤不下那些话,于是贪心地把字紧缩在一起,一行比一行紧。于是当那张寥寥数语的明信片扔进信箱的时候,我想我的抒情年代算是结束了么。
小五在一个星期以后回我电话,我已经在床上睡了,枕头底下的手机突然振动起来,我在梦里面,第一个回合的振动将我带出第一层梦境,我意识到有电话进来,我想大吼一声将自己叫醒,我甚至想到妈妈,要是妈妈在身边就好了,她会像上学时叫我起床那样推搡我,所幸手机又振动了第二次,我彻底醒了,看到白色的屏幕上,亮着小五的名字。
“喂,不好意思这么晚了。”他那略显陌生的声音。
“为什么你那里有回声似的。”
《往南方岁月去》 第二部分他那里太安静了
他不言语,又扯开话题说其他的,“再过两个月我会出差到你那儿去,我去找你。”
“好的,你是不开心么?”他那里太安静了。
“没有,我就是突然想听听你的声音,收到你的明信片想起很多事情来。”他又请我帮忙,帮他的杂志找几个刚成名的作家作为采访对象,我含糊地应着,等到挂了电话才意识到他是躲在厕所里面给我打电话,只有在这样密闭的空间里才会说话有回声。我们都过了少年时代了,他不用再躲在厕所里面给女生打电话而担心被父母发现,他是在躲他的女朋友。我心里发慌,躺在床上想着小五是否真实地对我好过,我想起来当我在南方的时候,他曾经陪着我去买一条棉被,因为那些日子里连日下雨,我的被子都潮了,他骑着自行车从商场里替我买了粉红色的棉被。但是很快我就想起来那个推着自行车扶着棉被走在我身边的人不是小五,那是马肯,甚至买给我巧克力吃的人也是马肯。
我失望极了,顿时就收住了记忆,我告诉自己,我不需要小五对我好,我只要他在那里,他在那里是最重要的。
而每天上网收作家先生的电子邮件已经成了习惯,并且我开始回复他的信件。如果要再次把我们的信件从文档里面找出来看一定会发现很奇怪的事情,我们的信全都不像是写给对方的,我们根本不会提及对方信里面讲到的事情,却只是说着自己的事情,今天看了一个什么电影,最后感到想哭,或者今天煮了什么菜吃,再或者是回忆各自的故人,下雨天我讲我走路走湿了一条裤子。我抱怨着北方的种种,风沙,乡土气息的建筑,吵闹而混乱的商场。到这时我才发现,我在北方的生活突然变得那么琐碎,我哪里还是那个浪漫主义的女孩,我哪里还像那个可以怀抱着一盆绿色植物在人群里的小姑娘,那个细腿的,眼神锐利的,会学麦当娜唱I am a virgin的小姑娘。我们都提及的是电影《杀手Leon》。
两年后成年的娜塔莉波特曼演了一场新的电影,突然觉得那最最美好的少年时代就是这样消逝了,虽然我喜欢她的红头发,但是已经不复少年,不再是抱着灰兔子和绿色植物,义无反顾地在街上行走的小姑娘了。
有一天,他突然打我电话,告诉我要来出版社见我一面,他对书稿不放心,还没有等我回答就挂断了。我对此心生厌恶,心想他凭什么以为自己曾经是大红大紫的作家就可以这样随意地支使人,如此武断,正是我最最讨厌的男人类型。
他是中午来到出版社的,与我想象的一样,三十多岁,戴着压得很低的棒球帽,可以遮住大半个面孔,像个过气的文艺青年那样穿着球裤和系带厚靴,他穿得很少,蓝绿格子衬衫外面套着皮夹克,只是走路的模样依然生机勃勃,这导致他冲进办公室的时候我的心脏仍然没有能够免俗地猛抽一下,瞬间缺血。难怪他曾经是个万人迷,我能够想象他再年轻些的模样,于是就不敢再多望一眼,虽然知道他正在桌子与桌子间找我,但是我恨不得能够找盆植物躲起来。
“你觉得这个小说怎么样?”他还是迅速地找到我,不容分说地在我身边拉了把椅子坐下来,第一个问题就打闷了我,但是我迅速隐藏起我的尴尬和羞怯,我鼓足勇气装成一个成熟的见多识广的编辑。
“不怎么样。”我说,但是我隐藏不去的是我立刻变红的脸,我的耳朵都烧了起来,我竟然至今改不去脸红的习惯。
“哦?”他重重地挑起一道眉毛,依然是漫不经心的样子,一种狡猾的镇定。
“据说你以前写过非常好的小说,我很想看看。”
他迅速地看了看出版社四周的书架,这里找不到他的书了,我已经先他找过一遍,我看出他强压着的恼怒和沮丧,像是看到一个隐藏在他身上的出口,于是他恶狠狠地说:“难道现在的这个不好么?你到底仔细看完没有,你有没有看到那个结局,你不觉得最后两个人同归于尽是很悲惨的?”
“这样的悲剧很老套。”我诚实地打击他。
“你是什么学校毕业的?”他突然问,依然是严重的学院派歧视倾向。
我告诉他我学校的名字,他显然是心里咯噔了一下,挑起来的眉毛又重重地摔回原处,他说:“你们学校那里有个湖是吧。”我点点头,于是我们竟然就再也没有找出什么话题来,他在我的便笺纸上写下了一个地址,然后告诉我晚上可以去他那里取书,他很想给我看看过去出版过的那些小说。我并没有等到晚上才去取那些书,我直接就拎着包跟他出门去,他摔上门的时候我意识到所有的同事都用古怪的眼光注视着我们,而我哪里会在乎这样的目光呢,如果这真是我的爱人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