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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得对。所以我也没什么脾气。
另外,像诸如此类的问题——“你觉得中国80后会不会是‘垮掉的一代’呢?”就不要再来问我了,提问的人先把什么叫“垮掉的一代”闹明白再说。
泪眼问花花不语奇遇(1)
这两天我过得特别晕。先是阿斐来北京,我们几个在南人的办公室里呆了一夜,聊诗歌,看短片,上网。那天我就睡在空荡荡的演播大厅的地上,特别隔音,可以在屋里随便翻跟头也没人管,可我太累了。累得我都睡不着。
为什么我越累就累清醒呢?这和酒醉的感觉一样,精神清醒,但控制不了身体的软弱。
第二天七点钟南人把我们分别叫醒时,我觉得我都快挂了。真有瘾,我们还吃了顿早点。然后小宽和他朋友打车回去,南人送我和阿斐。阿斐借住在他北京的朋友处,在北航附近,正和我住得是南辕北辙。其实南人的单位离我家非常近,如果打车,十分钟就到了。
南人说:“春树,我们先送阿斐吧?”
我说好吧。
说完我就后悔了。
我心想要不然我自己打车回家?可外面太冷了,我连秋裤都没穿,就在惰性产生的一刹那,我失去了自己打车回家的机会。于是我重温了一遍三环。早晨的三环,车站边上围了一堆等车的人们,个个都显得比我坚强。我太佩服那些必须要在早上起床并天天坐公车的人们了。
送完阿斐,南人沿着河边开车回去。我知道他家住得离我家也不远,可他停下车说:就送到这儿吧。我差点没吐血。呵呵,在五棵松地铁旁边。比我从南人单位直接打车回家还远。
但我很矜持很艺术地说:好的。
于是我哆哆嗦嗦地下车,找了辆出租车上去。
结果司机说:“对不起小姐,我刚开出租,您能告诉我路怎么走吗?……”
忘了怎么一路回的家了,回家以后我连脸都懒得洗,把隐形眼镜摘了就上床了。直接就睡到第二天下午五点钟。
过了几天,子弹来北京了。他给我打电话时是下午六点,我当时刚起床,正坐着发愣呢。他说他现在在北京,问我晚上吃饭了吗。我下意识地诚实地回答道:没吃。说完我就后悔了。
然后他就说一起吃晚饭吧。他们几个人在西坝河的远方饭店边上的一小饭馆里。我说好吧。
其实我今天不想出门的,我最近吃不好睡不好,日夜颠倒,再加上这北京跟北极似的,冬天的晚上五点钟就跟夏天的晚上十点似的,北京也没什么夜生活,除了酒吧和商场,基本上街上都黑鸦鸦一片。这搞得我天天特别没精神。想振作实在是没动力。
从我家打车到西坝河,又是地图上的大斜线。我无心打扮,最近无论是见记者还是拍照片,我都没化妆。这不太像我的风格啊!
吃完饭,聊完天,我和张四顺路打车回家。他住万寿路北口,比我们家还远。只是从来没去过他那儿玩过。
车过华星影院,我突然饿了,并且想撒尿。于是我们进了马华拉面。
没烟了,真烦。
正吃着蜜枣呢,突然进来一个人。他一进来我就看到了他。或者说,不是看见,是吸引。
他大概五十岁左右,穿着一件黑色的皮夹克,头发一半都白了。脸上有皱纹,不知为什么我觉得他特痛苦。是那种深藏不露的痛苦。我觉得他特别像一个人。只是比他老。
他在我们前面的一个空座上坐了下去。我看见他在喝啤酒,吃花生。他没点多少菜。有点寒酸。
我对张四说:“我要跟他说句话。”
张四说:“说什么?”
我说:“说……我也不知道说什么。但我特别想跟他打个招呼。”
我想,还是送他一个礼物吧,这样比较容易接近距离。
我开始翻书包,我想送给他一件礼物。但我包里什么也没有。最后我找到一枝圆珠笔。
我是犹豫了半天后才走过去的。在这之前,我和张四一直笑,笑得我都有些不好意思了。看着老头慢慢地喝着啤酒,吃着炒饭,我想,成败在此一念间,再不过去人家饭都该吃完了。
我对他说:“我想送给您一件礼物。”
他看着我放在他桌子上的圆珠笔,温和地说:“您为什么要送给我礼物呢?”
我说:“我也不知道,就是您一进来,我就说不出来的欢喜。特别想跟您说说话。”
他说:“谢谢。”
我也说谢谢,就退回去,坐在了我自己的座位上。
张四说:“猛!”
其实我还有些想说的,但怕唐突了他。
老头吃完他点的一盘炒饭后走了。走时还和我们打招呼。
张四说:“他比我们都从容。”
我特别开心,觉得这老头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这种缘分是可遇不可求的。是我认定的知己,是瞬间,是礼物。我的寂寞感动了天空,所以会让一个人突然出现在我的视线内。
吃完饭,我们出门。看到华星电影院门口的玻璃窗内的海报招贴。张四说他特别想拿一张。我说我也是。
真的是奇迹,我看到一张《黑客3》的海报,我打开玻璃窗,居然没有锁,直接就打开了。然后我们就笑着把那张海报取了出来。
《黑客3》,欢迎来到春树家!
窗外下着雨
小说里我最头疼的就是人物的名字,但凡事都得有个开始,所以,让我们忘掉他们的名字吧。他们是被我们创造出来的,他们没有名字。
自杀——无名氏1
有一次我在电话里跟刘老师聊天,刘老师说你应该把这些写下来,我首先想到的就是无名氏1。他的确是个传奇人物,在一个小圈子里。圈子大了也就不好玩了。
和他见面的第一眼就知道他是个摇滚青年。
现在我还记得有一句话叫:
“你是一个摇滚青年,隐隐约约我喜欢摇滚,虽然模模糊糊我不知道什么是摇滚。”
那时我也是个摇滚青年。
我们谈过恋爱,很短暂,而且好像是友情而不是爱情。我先是和他哥老魏谈的恋爱,后来就和他好了。后来他和我的一个朋友好了。但没有什么,因为我已经对他没有爱情了。或者说一句可能让他伤心的话,我不觉得和他之间有过爱情。
泪眼问花花不语奇遇(2)
可能他哥也是这么想的。
在当时我和他没有谈恋爱时,他就嚷嚷着要自杀。当然他没死,要不然后来的故事怎么发生呢。
在和他两年没见以后,我在天津重新见到了他和他的女朋友。“女朋友”这个词有点奇怪,因为我更想称呼她为我的朋友。事实也就是这么回事,她既是他的女朋友,也是我的好朋友。他既是她的男朋友,也是我的前男友,也是我现在的好朋友。
生活永远比小说更像小说。我把我周围的故事像流水账一样叙述出来就比真正的小说好玩一百倍。
那真是一种亲密无间的关系啊,不是所有的人在经历过一些事以后还能保持着友情。而我们就可以。我和他们无话不谈。下了火车后我就和他们去了他的家。他以前给我写信的那个地址。真没想到,我和他好的时候没去过,现在倒是去了。屋里贴着一堆贴画,真亲切。我们抽烟、喝橙汁,他们给我看他们的影集。我发现每次在见无名氏1的前五分钟,都觉得他特帅,但那种感觉五分钟后就消失了。可能我觉得他比较会穿衣服,每次见到他我都眼前一亮,觉得他穿得恰到好处。
到天津的时候,天下着雨,是那种绵绵的小雨,但我们只觉得兴奋,不觉得忧愁。无名氏1穿着白挎栏,戴着一顶渔夫帽。他的女朋友我的好朋友蓉蓉穿着简单的黑T恤和牛仔裤。无名氏1对蓉蓉很好,从语言上就能感觉出来,他称呼她为“我们家蓉蓉”。
无名氏1家住在河边,我们走在又高又窄的河道上,天热得厉害。无名氏1和蓉蓉在前面走着,他们不时回头和我开着玩笑,我心里涌动着许久没有的轻松和欢快。
我们在无名氏1家喝了几罐可乐和橙汁,抽了几支烟,我坐在无名氏1的床上和他们聊天,还吃了几根麻花。无名氏1从影集里挑了一张照片给我,是他戴着墨镜站在树下,他挺上像的。蓉蓉则给了我一张她和朋友的合影,她挺小的,现在才16岁。但我常常忘记这点,我只觉得她有时候比较小孩气,但从来不觉得她幼稚。
和蓉蓉认识是在成都,她是我的书迷,我到成都签名售书的那天,她就来了,她给我带来了一大捧鲜花,然后跟我到宾馆。成都有一个媒体说没人来送花,这是骗人的。起码还有蓉蓉送的呢!晚上我们一起吃涮火锅,她坚持不让我付钱。随后的几天,她一直陪伴着我,我们逛商场,去网吧,去我一直想去的玉林路的酒吧。我们在酒吧里买酒,她也抽烟,她一直给我讲着她的许多事,包括她的父母、学校、她最爱的姐姐……有时候她又很害羞和内向,不说什么话。有时候我觉得她像一只鸟,小小的,圆乎乎的。她说她平常经常不怎么说话,只是见了我才想说话。我们是一个星座的,她比我小三岁。
有一个晚上,她和我一起回到我住的宾馆,说要留下。我没有同意。我说我还要给我男朋友打电话呢。她走了以后,我在房间里百无聊赖,我想我应该让她留下,和她聊聊天。
蓉蓉一直在跟我讲她的老家重庆,她说你下回来,我们一起回重庆吧,我带你到处玩。我说好啊,但一直到我写这篇文章时,我还没有和她一起到重庆。蓉蓉总在说:“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