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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枪进入房间,洗个澡,看着下面的上海,感觉我们从没有站这么高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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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我们珍惜时光,因为我们要在第二天十二点以前从这里消失。老枪说要睡个好觉,甚至忘记喝酒。冰柜里倒是有酒给我们喝,可惜喝不起。黄昏老枪起床以后深情地看着里面的啤酒,仔细端详,说,妈的你怎么在这地方就这么贵呢!然后对我一挥手,说,去超市买酒去。
我们开了门,看见对面的门也同时打开,出来的人我似乎熟悉,像有些历史了。然后我看着她的背影向电梯走去,挽着一个男人,这男人的体型使我庆幸幸亏这里用的是三菱的电梯而不是国产的。这个女人我怀疑是陈小露,从走路的姿势和低头的瞬间。我们在小的时候分开,就在学校的走道上擦身过去的时候希望彼此永远不要见面。然后是从我的初中、高中、大学,真的没有再见到过。最后是在这种地方碰见。我在想陈小露当时和我在一起的时候怎么就没有这么漂亮,头发就没有这么长,脸蛋就没这么会装饰,表情就没这么丰富。
思考的结果是,因为过了很多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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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一年我们开过一个同学会,小学的同学聚集一堂,一个个容光焕发,都换家里最好的衣服出来了,手机估计十有八九是借的,借不到手机的,没有好衣服的,一概以各种各样
千奇百怪的理由缺席。我们到场的有二十几个,纷纷感叹这几年混得多么不容易,但是最后还是混出来了。我在这些千奇百怪的人里面寻找铁牛,找了半天才想起铁牛死了有一段历史了,下一个任务就是找陈小露。找了半天不见踪影,于是到教室外面去抽个烟,途中有三个人向我敬烟,其中一个叫错我的名字。
《像少年啦飞驰》 第一部分《像少年啦飞驰》 第二章(3)
等人走后,我手里有三支中华烟,想想自己抽三五好像寒酸了一点,于是走到学校外面那个烟摊上,向那个比我念书的时候看上去更老的老太买了一包中华。老太无比惊喜,说一赶上同学会就这中华烟好卖。我仔细看着这老太,奇怪地想,这么多年了,她居然还没有死。
然后我做了一件愚蠢的事情,哼哈了半天问老太,你还记得我吗。老太吓一跳,然后拼命点头,说,记得记得,你一直到我这儿买烟,老顾客了。
以上就是我第一次到这老太这儿买烟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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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走进教室,看见里面的人纷纷点头哈腰的,找到一个有空的,问:你看见陈小露吗?我都忘了那人是谁,那人却记得我,不仅记得我,还记得我和陈小露的事情,于是大声说:陈小露去香港了。然后大帮人围过来,指点当年我不应该把陈小露追丢了,看她现在混得多好,都女强人了。
我问他们陈小露是什么时候去香港的。答案丰富多彩,但是有一点我肯定了,是在三年以前。所以我更加不明白那天在建国宾馆里看见的是谁。我得到了我要得到的东西以后就早退了。据说当天,由班长评选出的最有出息的两个人,一个是陈露,一个是陈小露,因为一个在澳大利亚,一个在香港,虽然都不知道干什么去了。
而我们在场的,都留在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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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枪看见那个女人从拐角消失时,老枪又发感叹,说,上海女人啊。
我说,改天,你也去傍大款啊。
老枪说,好建议。
我们坐另一个电梯去楼下,找一个超市去买东西。
大概几个月以后,我得知陈小露从香港回到上海,看望她的家人。那时快要过春节了,我打电话到陈小露父母住的地方,彼此寒暄一下,问她干什么去了,她说做生意去了。然后肯定以为我是要向她借钱了,忙说,做得不好,亏了,还欠人家债呢。
然后陈小露的母亲叫她吃饭。一如小时候我打电话给她时的情景。
最后我问她,喂,陈小露啊,大概今年的十二月份不到一点的时候你在什么地方?
她先回答她妈说,哦,来了。然后对我说,在香港啊。
我说,是吗,那我在建国宾馆里看见一个和你很像的人。
陈小露笑笑,哦,是吗,真巧。我在香港弥敦道上也碰见过一个和你很像的人。
我说,哦。
陈小露然后急忙说,我要去吃饭了,以后大家保持联系。然后挂断电话。
这是我们最后一次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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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枪住在宾馆里,本来打算到半夜再睡,充分利用。可是我们在大约九点不到的时候就倒下了,理由是,妈的太舒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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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的上午十一点,我们退房出来,在附近找了一个茶坊,坐了下来,因为里面暖。我们坐到黄昏的时候,发挥了惊人毅力。我们从徐家汇走到长宁区,路过一个漂亮的建筑,那是一排很整齐的房屋,说不出是什么建筑风格,老枪说,这是个好地方,以后要住在里面。
当我们走近它的时候,发现房子前面还有人站岗。我们不由感叹里面肯定是个好地方,只有有身份的人才住里面,要不弄这么警卫森严的浪费。再走近一点我们彻底地失望,因为这个房子是一个消防队的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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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爬了四层的楼梯以后到了我们蜗居的地方。里面值钱的东西有两台如果装WINDOWS98的话打开它要一天的破电脑,里面有一个很早的三国游戏。一个四倍速的光驱装在我的机器上,用来看各种盗版片子。这光驱被我们训练得神通广大,因为常年读盗版片的缘故,这东西只认识盗版的碟。一回我和老枪搞到一个正版的碟,结果半天没读出来。
另外我们还有一个手提的CD唱机。从它买来到现在好像从来没有休息过,除了换碟的时候。我们这里有六七张CD,一张是齐秦的精选,老枪爱听的。据说,齐秦的歌适合在上海听,可问题是,我们住的地方是上海吗?一张是校园名谣,当初看见这CD,没犹豫就买了,因为里面第一首歌是老狼的,叫《昨天今天》。以为这整盘CD就是老狼叶蓓沈庆这帮家伙拼的,边付钱的时候还边赞叹盗版的东西就是好,能把不是一个唱片公司的人凑一起。回来仔细一看,里面就老狼三首歌,《昨天今天》、《同桌的你》和《爱已成歌》。居然还有外婆的什么湾来着,老枪管那歌叫外婆的南泥湾。一张碟是披头士的精选,囊括了《LETITBE》,《YESTERDAY》,《THINKFORYOURSELF》等等等等,只缺一首《挪威的森林》,披头士的一辈子就在里面了。一张是肯尼基的SAXPHONE,里面一定有他的《回家》,这碟我听过无数次,好像吹来吹去是那曲调。老枪最爱听萨克斯,原因是,老枪想像那个人在吹那么大的一个家伙的时候,肯定很痛苦。一张是一个叫文章的家伙唱的歌。在一九九九年以前,我们所知道的是,文章只能用来发表,没想到还能唱歌。后来搞清楚,原来那家伙是专门翻唱别人东西的,因为他翻唱的歌里有很多我和老枪都十分喜欢,分开买太贵,正好有一家伙把那些歌唱一块去了,就买了下来,尽管声音差些。还有一张碟是属于老枪选购失误。那碟是在地铁站买的,当时广播里狂喊,列车马上就要进站,大家注意安全云云的,老枪一时心急,拿了一个达明一派的碟付了钱就跑,到了车上,怎么仔细端详,感觉总有些异样。大家研究很久,不得其解。最后老枪大叫,妈的,老子买了张V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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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我们进门的时候是放披头士的歌的,第一首就是《让它去》,我们在让它去的音乐里开机,泡面,到《黄色潜水艇》的时候,老枪已经进入状态。那时候他接手一个城市题材的小说,还没有决定要套谁的名字,所以写得很不确定。我在写一个个人感情隐私调查的,得自己编百来个人的感情故事,从老到小。于是,有在抗战的时候一起抓到一个鬼子而相爱的;有插队落户的时候谈文学谈理想谈人生相爱的;有出个车祸被撞后爱上司机的,总之写得以后再遇上什么人都不算稀奇了。
《像少年啦飞驰》 第一部分《像少年啦飞驰》 第二章(4)
这是上海极度古老的房子,还是中国的设计师设计的,于是就可以想像是什么样子的。它的下面是一条小弄堂,里面无数的人过着悠闲的生活,旁边是一条不知叫什么的路,虽然我们每天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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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披头士精选里,老枪最喜欢的是一首叫《当我们六十四》的歌,并且常常暗地计算自己离开要唱这首歌还有多少年。当初他向我盛情推荐这歌,说,它会让你想起一些什么。我听到这歌前奏的时候就激动得不得了,老枪为我感觉到来之快感到很欣慰。所扫兴的是,我激动的原因是因为这歌的前奏像我小时候打过的电子游戏里的一段背景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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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枪这些时候所思考的一直是上海是个怎么样的地方。自他从河北来上海的时候就这么一个印象,是个大都市,灰蒙蒙的。至于灰蒙蒙,这点老枪应该在河北就有所体会,到上海的时候正好赶上梅雨季节,真是灰蒙蒙得一塌糊涂,差点儿连路都不认识。等梅雨过去了,还是灰蒙蒙的,老枪才恍然大悟,那是空气污染。然后是通宵有饭吃,通宵有舞跳。老枪一开始来那会儿,去一个吧里,看见在舞池里一帮子人头摇得要掉下来,凭仅有的药理知识,他料定那是吃了摇头丸的后果。事实是,吃了摇头丸的都在角落里颤抖,在上面摇头的,喝醉了而已。
在我们住宾馆出来的几天以后,老枪突然变得稀奇古怪,比如对着电脑屏幕傻笑,刷牙的时候唱歌,洗手间里一蹲就要半个钟头,打字打着打着突然乱拍键盘,然后极有耐心地把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