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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代大儒 编者:舒大刚-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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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荀子这里把自然界分为五个层次:“最为天下贵”的最高层次是有气、有生、有知、有道德观念的人;第二层次是有气、有生、有知而无道德观念的禽兽;第三层次是有气、有生而无知、无道德观念的草木,即植物;第四层次是有气而无生、无知、无道德观念的水火,即无机物;第五层次也即最基本的层次是构成所有这一切的物质元素——无生、无知、无道德观念的气。这样,荀子就把无机界同有机界、人类同自然界的物类在“气”这个基础上统一起来了。

    荀子不仅以“气”为万物的本源,而且还对形神关系作了唯物主义的解释。他说:

        天职既立,天功既成,形具而神生,好恶喜怒哀乐臧焉,夫是之谓天

    情;耳、目、鼻、口、形,能各有接而不相能也,夫是之谓天官。心居中

    虚,以治五官,夫是之谓天君。(《荀子·天论》)“天官”、“天君”这些自然形成的形体、器官,是人类精神泛动的物质基础。“形具而神生”,先有了这些物质的形体,然后才产生了精神活动。这样,就揭示了精神对形体的依赖关系。这是先秦时代关于形神关系最卓越、最深刻的理论成果,是荀子对古代形神观的重大贡献。

    荀子还进一步揭示了宇宙运动变化的原因:“天地合而万物生,阴阳接而变化起”(《荀子·礼论》)。这是说天气和地气相结合,产生万物;阴阳二气的接合和交互,引起了自然界的运动变化。这是从气本源说出发,从事物自身的矛盾来揭示自然界运动变化的原因,进一步论证了“天”的物质性,排除了主宰之“天”的存在。

    天是客观存在的自然界。那么,自然界有没有它固有的必然规律呢?荀子的回答是肯定的。其《天论》第一句就说:一天行有常。”又说:“天有常道矣,地有常数矣。”这些命题尽管表述有异,但其旨皆同,都是肯定自然界有它本身所固有的规律。这种规律是什么?荀子说:

        天不为人之恶寒也,辍冬;地不为人之恶辽远也,辍广。(《荀子·

    天论》)

    天道“不为尧存,不为桀亡”。规律性的存在是不以人的意愿、好恶为转移的,它具有永恒性、客观必然性。一方面,人们不能把自己的任何主观的成分、主观的性质附加给自然界;另一方面,天也没有任何主观的私怨私德,它不能干预人事。因为“道者,非天之道,非地之道,人之所道也,君子之所道也”(《荀子·儒效》)。天道并非人道,自然界的规律不能决定社会的变化。这种思想,就是所谓“天人之分”说。

    从此出发,荀子明确提出人类社会的治乱兴废,并不取决于自然界。他说:

        治乱天邪?曰:日月星辰瑞历,是禹桀之所同也;禹以治,桀以乱,

    治乱非天也。时邪?曰:繁启藩长于春夏,蓄积收藏于秋冬,是又禹桀之

    所同也;禹以治,桀以乱,治乱非时也。地邪?曰:得地则生,失地则死,

    是又离桀之所同也;禹以治,莱以乱,治乱非地也。(《荀子·天论》)

    天、时、地等自然条件,在大禹和夏桀的时代是相同的,但社会政治却有一治一乱的不同。这种比较说明社会的治乱主要不取决于目然,实际上已把社会治乱的根源由“天命”转移到人事上来了。

    荀子提倡“天人之分”,强调天不能干预人事,天道不能决定社会的变化。但他又认为天、人之间有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一面,只不过这不是天支配人类社会、主宰人类社会,而是人类社会利用和主宰自然界。两者之间,人是主动的,天是被动;人是治者,天是被治者;人是有意识的主体,天是无意识的客体。

    荀子的这种思想,主要内容有二:一是主张顺应自然规律,利用自然界。为此,他提出“天养”、“天政”的概念。他说:“财(裁)非其类,以养其类,夫是之谓天养。”(同上)“君子生非异也,善假于物也。”(《荀子·劝学》)人与自然界,就是养与被养,假与被假的关系。他还进一步论述:“顺其类者谓之福,逆其类者谓之祸,夫是之谓天政。”(《荀子·天论》)“天养”只能“顺”而不能“逆”,这个自然原则说明,自然界尽管是消极而无意识的,但它作为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对人类的生活起着客观的制约作用。因此,人类对自然界,“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同上),思想和行动只能适应其规律,而决不能违反它。

    二是主张积极地制天命,裁万物,做自然的主人。荀子说:“天地生君子,君子理天地一无君子,则天地不理,礼义无统……”(《荀子·王制》)君子,就是自觉的人。天地生君子,也产生其他的人和物类。街子认为,与其他的人和物类相比,君子最大的特点是“理天地”。也就是说,君子和自然界的关系是理和被理的关系,君子不是匍匐在自然界膝下的奴仆,而是自然界的主人。这种“理”,荀子也称之为治。《天论》说:“天有其财,人有其治,夫是之谓能参。”天之时、地之财对人类生活有所制约,但这种制约是无意识的,而人类之治,却是主动的。这种“理”、“治”不但有顺应自然之意,也有改造自然之旨。

    如果说,荀子以人文世界主宰自然世界的思想在以上表述中还不太明晰的话,那么,在《天论》的这两段话中,就再也不会产生歧义了。“如是,则知其所为,知其所不为矣,则天地官而万物役矣。”这是说,只要人们掌握和认识了客观规律,人类就能主宰自然界。“官”和“役”正表达了人类对“天地”、“万物”的征服。正因为如此,荀子认为“大天”、“颂天”不如“制”天、“用”天。他说:

        大天而思之,孰与物畜而制之!从天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用之!望

    时而待之,孰与应时而使之!因物而多之,孰与骋能而化之!思物而物之,

    孰与理物而勿失之也!愿于物之所以生,孰与有物之所以成!故错人而思

    天,则失万物之情。

    “物言而制之”、“制天命而用之”、“应时而使之”、“骋能而化之”、“理物而勿失之”,其实质是突出人作为自然界主人的自觉。这种人能胜天思想的提出,在先秦思想史上是划时代的,是中华民族认识发展史上的一大飞跃。荀子的天人关系论,是先秦哲学思想的最高成果之一。

                              五、虚壹而静

    荀子在认识论问题上有许多精到的见解。他提出了“形具而神生”(《荀子·天论》)说,“形”指人的形体,即耳、目、鼻、口、形体等感觉器官;“神”指人的精神,认识能力。人的认识是在形体的基础上产生的,自然,认识是从感觉开始的。因此,他将人的认识过程区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天官意物”或“缘天官”。“天官””即人天然就具有的感觉器官,它们包括人的耳、目、鼻、口(舌)、形(身)。“意”即感觉,“物”指客观世界,“缘”即依靠。荀子认为,要认识事物的同异,首先就必须凭借感觉器官,通过感觉器官来反映客观事物。他肯定人通过不同的感觉器官可以得到关于对象的不同的感觉,感知事物的不同属性。比如“形体、色、理,以目异;声音清浊、调节奇声,以耳异;甘、苦、咸、淡、辛、酸、奇味,以口异;香、臭、芬、郁、腥、臊、漏、囗、奇臭,以鼻异;疾养、沧、热、滑、铍、轻、重,以形体异”(《荀子·正名》)。凭目、耳、口、鼻、形体这些人生而有之的感觉器官对颜色、声音、味道、气味、感触辨别所得,就是感觉经验。认识就是从这种感觉经验开始的。

    荀子虽然重视“天官意物”得来的感觉经验,但是他认为由于各种天官的职能不同,只能感知它所能感知的属性,所以它们各自所提供的感觉、印象,免不了有其局限性,这种局限性表现为表面性和片面性。如果受其支配,就会产生错觉和误会,陷入各种各样的“蔽”之中。

    为了避免“蔽于一曲,而囗于大理”(《荀子·解蔽》),荀子又提出了认识的第二阶段,即“心有征知”。他说:

        心有征知。征知,则缘耳而知声可也,缘目而知形可也;然而征知必

    将待天官之当薄其类然后可也。(《荀子·正名》)

    “征知”就是在感官感知的基础上,对感觉印象进行分析、辨别和验证。荀子将思维器官称作“天君”,或称作“心”。认为“心”有“征知”即验证认识的作用。但是“征知”必须通过感官接触各种事物才能作出抉择,“是之则受,非之则辞”(《荀子·解蔽》),可见“征知”就是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进入到理性认识阶段。

    在荀子看来,“天官意物”与“心有征知”是人们形成认识不可缺少的两个阶段。“意物”必须“征知”,否则得来的认识是不可靠的;“征知”又必须以“意物”为基础,不然“征知”就失去了依据。但是,心和目、耳、口、鼻、形这五官的地位和作用并不是等同的。心是“天君”,而目、耳、口、鼻、形五官只是“天官”。在认识中“天君”的地位和作用比“天官”更为重要。两者是君与臣、治与被治的关系。

    鉴于人们在认识上容易陷于表面性和片面性之弊,荀子提出了“虚壹而静”的“解蔽”方法。荀子所谓“虚”,指不以已有的认识妨碍再去接受新的认识;“壹”,指思想专一;“静”,指思想宁静。荀子认为“心”要知“道”,就必须做到虚心、专心、静心。他说:

        人生而有知,知而有志,志也者,藏也,然而有所谓虚,不以所已藏

    害所将受谓之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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