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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欢就好-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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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真是无与伦比的拉风。
以至于多年后重逢高中的校友,他们都会说:你不就是那个自行车前面有盏灯的女生吗?
小喇叭在后面吹口哨紧跟着,引得路人驻足观望。
行至人稀少的地方,她们就并排骑着车,大声的高唱,高唱一些极童稚而纯洁的儿歌,或者经典的老歌。从不哼唱那时流行的网络歌曲,小喇叭说老歌才是经典,网络歌曲人人传唱那就叫“街歌”,太不拉风了,要唱别人不唱的歌。
比如:
我们的祖国是花园
花园里花朵真鲜艳
和暖的阳光照耀着我们
每个人脸上都笑开颜
娃哈哈娃哈哈每个人脸上都笑开颜
。。。。。。。。。。。。
也有齐秦和叶蓓的歌谣,甚至还会吼几嗓子《我是一只来自北方的狼》——
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
走在无垠的旷野中
凄厉的北风吹过
漫漫的黄沙掠过
我只有咬着冷冷的牙
 
 
报以两声长啸 
不为别的 
只为那传说中美丽的草原 
确实是狼,是两头近似鬼哭狼嚎的小母狼。 
唱完后唐未欢扭头对小喇叭说:“我俩就是俩**!” 
小喇叭听着使劲地猛点头。 
多年后,唐未欢回忆起那段时光时,先笑了,然后都哭了,经历了那么多年,当她长大真的成为女人之后,却难过的发现,再也不能唱儿时的歌了。最难过的是,那个小喇叭的大嗓门女孩,也只能在梦里见到了。 
大笑大闹连蹦带跳肆无忌惮的时光啊,总是会去了。 
只是有八个字说的好呀——光阴去了,唯你仍在。 
唐未欢一口气锁好了车就冲回了家,边冲边对慢半拍的小喇叭说:“明天见,我内急,先走一步。”没等小喇叭回过神她已经关上门,背靠在门上大口大口地喘气。 
果然是内急,不过此刻已不顾内急,心急啊,跟十八只小猫爪子一齐在挠一样。 





NO。7



躲到了自己的小房间里,打开了台灯,虽然不开灯也能看得见,但她喜欢在柔和的黄灯下看温暖的文字,比如看一些温暖的书,总是让她觉得沉静了下来。而此刻,她想沉静在方腾给的温暖里。
她是多么缺乏爱的一个妞啊,太孤单了,太渴望一个家了,关于这个方腾,出了帅,好看和金城武这三个词,她目前想不出别的词了,但是她总觉得这样会让她温暖起来。
无论是被牵挂还是心有牵挂,总不至于孤单。
打开被自己暗暗摸了好多遍带着身体温热的信封,里面是一张叠得整整齐齐的信纸,她打开一看,很丑陋的字迹,歪歪扭扭的像极了毛毛虫,还有几团黑乎乎的,她感觉像吞了一个活苍蝇一样恶心。
接着看信的内容,果然是大吃一惊。
这并非是方腾的信,她不禁窃喜,是说啊,字如其人,方腾那么好看怎么会写出这么难看的字迹呢,说是卫十三写的那还差不多。
这是一封写给方腾的信,接着看信的内容,简直是不堪入目,唐未欢握着信就想啊,这简直是一个青楼女子写给书生的相思情书啊,什么奴家官人啊,什么鸳鸯被床第之欢啊,太不婉约太不含蓄太少儿不宜啊。
再一看信的落款,赫然被击中:你的仰慕者——唐未欢(一中)。
居然还在后面括号加了一中两个字,不然的话她还可以找借口说这是同名同姓的人,与自己无关,现在学校都划定了,连个借口都抹杀掉了。
尤其是唐未欢这三个字,写的是格外的丑,简直是丑的不可以饶恕,怎么有人能把美丽的中国汉字写到如此难看的境地,真是匪夷所思,唐未欢要抓狂了。
她仔细追忆信中的细节,想了想,这绝对是阿刺和小喇叭捣的鬼,狸猫换太子,当时当她面念的那封婉转而深情的情书早变成了另一个模样,更恕不能忍的是这么丑陋的字迹,一定是阿刺让卫十三那个乞丐男重抄一遍的。
那两个小蹄子变了信的内容,变得让她这么的情何以堪。
 
 
这一封信,毁了她十五年的清白,方腾一定会以为她是个——女流氓!。 
要是早几十年,她可就是犯了流氓罪。 
她将这封信握在手里,跑到了阳台上,对着小喇叭的窗口高喊一声:“喇叭,你玩我!” 
五十秒后,小喇叭出现在她家门口,手上拿了一个饭盒,抢先开口说:“欢妞,这是我外婆做的狮子头,让我送过来给你吃,你还没吃饭吧,趁热吃了吧。” 
她握紧了拳头挥了起来,龇牙咧嘴作势要吓唬小喇叭。 
“饶命啊,看在我外婆和狮子头的份上欢妞饶了我吧,无关我的事啊,主谋不是我啊,是阿刺,因为阿刺她妹妹阿猬也喜欢方腾啊。”没气节的小喇叭被我虚张声势一下子就招了。 
阿刺,到底我唐未欢不是你亲姐妹,你就这个玩我啊,亏我平时把你当把子(姐们),她想到最后,就有了一个十分伟大的想法,越是不让我得到是吧,我偏要得到方腾,我偏要让那些喜欢方腾的女人都羡慕嫉妒恨。 





NO。8


不过一想到那庞大的对手群,就有些底气不足了,追到方腾,那可不是和一个两个三个女生对抗,那是一个人单挑一个群体。那些暗恋方腾的女生宁愿方腾就保持现在单身的现状,大家都公平暗恋,也不愿意让哪个女生独享方腾。
阿刺说方腾是公共设施,我可不愿意这个公共设施被搬走,那万一方腾走了,卫十三成下一个公共设施了怎么办。虽然阿刺不喜欢方腾这类型的,却希望众女生都把目光集聚在方腾的身上,以免方腾有女朋友了,众女口味大变会转移倾慕到她的卫十三身上。
苍天啊,就算卫十三成了公共设施,那也是公共垃圾箱,没有人想把它带回去的。
谁想把公共设施带回家,那就是破坏公物。罪过罪过,一不小心就要扰乱社会治安了。
小喇叭拿着那封信仔细一瞧,发现里面还有一张白色的信笺,小喇叭激动地挥舞着手中的信封说:“欢欢快来看快来看呀,里面还有一张呢。”
欢欢多像是一只宠物某的名字,宠物猪宠物狗宠物猫等等。
她打开一看,字迹很清秀,这么好看的字,一定是方腾的,她一只手遮着不让小喇叭看,把信举得高高的,小喇叭蹦跳着够不着。
她看得最后咬手指,眼冒爱心,原来信上写了相信这封信是别人以她的名字写的恶作剧,他相信她,自从那天见面之后,她在他心中已是美好的形象,他说他希望每个星期都可以和她写一封信。
小喇叭说这封信表露的很含蓄,但是仍能感受到那含蓄背后炽烈的浓情。
唐未欢陷入前所未有的热恋,其实不过是情书,她每周都会准时去邮局寄一封信,那些绿色的粉色的淡蓝的信笺,满载着她对温暖的渴盼。
 
 
她只是,太缺乏一个家的安全感,方腾的每周一封情信,让她感觉到了手心里微微冒着细汗的热潮。 
除了念书,几个蹄子一起疯,然后就是写信,这些信,其实也不能称作是情信,上面写的,更是都是倾诉的心事。 
这些事,有的是她连小喇叭和阿刺都没有说过的。 
唐未欢变得忧郁了起来,小喇叭举着放大镜看着她的瞳孔,说她的眼睛里面都是春天,都是春心,荡漾开来。 
那条旧绿的裙子始终都挂在窗台上,苍绿得微微泛白,唐未欢手握着裙摆,坐在阳台旁,什么时候开始变成了一个爱发呆的女孩,头发有些长了,突兀的骨骼,沾了灰的帆布球鞋。 
好像会一直孤单下去,她和小喇叭一样,都像是被遗弃的孩子,小喇叭至少还有一个耳聋的外婆,而她,也许只有一只叫“蓝蓝”的流浪猫了。 
蓝蓝是一只腿瘸的白色流浪猫,是她在路边合欢树下遇见的,她对着它说了很多连自己都听不懂的话,到后来说得合欢树都累了,落了一地的合欢花。它在她的裙畔摩挲,她说,蓝蓝,跟着我,我们一起过,我们一起喝牛奶。 





NO。9


小喇叭每次来的时候都会抱着蓝蓝给它化上蓝色的眼影,小喇叭说有蓝色眼影的猫才叫蓝蓝,因为小喇叭喜欢蓝色的眼影,蓝色的指甲油,好像在小喇叭的身上,你总是只能看到两种颜色,火红色和深蓝色。
听说那是爱或死的颜色。
如果你遇到一个染着火红色短发,有着蓝色的眼影蓝色的指甲,脖子上挂着银项圈,左耳上有七个耳洞,右耳只有一个耳洞,说话声音要比常人大几分贝的女孩,那么她一定是小喇叭。
唐未欢则是梳着马尾露出光洁的额头,用一个小小的红夹子夹住了额前的一缕刘海,她一直都穿乖巧的裙子,如果说她看起来要比小喇叭要乖巧,那么一定是假象。
小喇叭是没心没肺没胸没脑子的傻妞,上课耳朵上总挂着一副耳机,摇头晃脑听着歌,或者就低头将蓝色牛仔裤上的一个小洞抠成个窟窿。
老唐婚礼的当天,唐未欢带着小喇叭,还有阿刺阿猬这对双胞胎姐妹一起去了。老唐似乎很浪漫,婚礼订的是七夕情人节那天。
四个人一起叫计程车去往婚礼活动现场,唐未欢穿了一身白裙坐在计程车里一路上都在抖,小喇叭握着她的手,生怕她会失控。
她没想到有一天会参加自己老爸的婚礼,下了出租车,老唐和那姐姐喜气洋洋地穿着礼服站在酒店门口迎宾,老唐看起来年轻了不少,胡子茬都刮极干净。
她出现在老唐的面前,老唐愣了几秒随即笑着拥抱了她一下,在她耳边轻轻说:“今天老爸好日子,你带朋友来玩玩行,别给老爸闹事,乖。”
新娘叫苏丹,唐未欢曾说这个后妈就是一个苏丹红姐姐,跟那染了红心看起来很漂亮很好吃的毒咸鸭蛋一样。看起来年轻貌美漂亮精致,其实非常有手段的,一瞧就是小狐狸精。
 
 
按照事前商量好的,小喇叭阿刺阿猬都异口同声懂事地喊了一声“唐叔叔好”然后又对新娘子笑着喊了一声:“苏姐姐好”,最后统一的来了一句:唐叔叔和苏丹姐姐百年好合。 
这句差辈的话让这一对老夫少妻更吸引了众人的议论和眼光。 
老唐脸色似笑非笑,十分尴尬,新娘苏丹的脸上都是委屈,老唐轻轻拍了苏丹的肩膀,这让唐未欢看了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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