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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他们这种家庭的人来说,应酬是家常便饭,他早就游刃有余,大家都带上面具,虚与委蛇,全看演技。
可她却是舞台之外自在生活的人,不适合。
易扬看他的视线一晚上就落在了那个角落忍不住调侃他说居然能见到他的怜香惜玉,这是世界一大奇迹。
要知道,夏亦清对于女人,那可是绝情帝王,斩立决是经常的招数,可还是有很多女人前仆后继。
他白了他一眼,那可是他好不容易娶到的媳妇,能不怜香惜玉嘛!不过他懒得和这种花花花公子解释。
好像因为她,那个本不起眼的角落突然变得热闹,他深深感到她吸引狂蜂浪蝶的本领比起他只有过之而无不及。不过他看她三言两语就打发了一个个搭讪的男士,偶尔也会扬起手,那枚他特意换上的戒指发出璀璨的光,他心情愉悦:终于知道自己已婚身份了。
她不懂拒绝人,只除了他外,对于他的求婚想都不想就拒绝的。可是对别人,她可就柔和多了。想想都郁闷之极:她怎么就不怕被拒绝的他伤心呢!
人,只有在他最亲密,最信任的人面前,才会露出最真实的一面。
因为她觉得,就算是这样,就算她无理取闹,对方也不会放开她。
这是一种潜意识。
所以,对于她用行动拒绝别人,他表示很欣慰。
那天还是像今日一般,他邀她跳舞,她说不会他带她。
有她在,他根本无心应酬。别说她被其他人的目光看得不自在,就是他看到其他人的狼光也很不爽,只打算随便应了个卯,宣誓一下所有权就要带她离开。
跳的是什么忘记了,不过她是真不会跳,他便慢慢引导她,故意放慢了一个节拍。她从最开始的紧张,到后来的放松,最后的享受,他觉得值。反正又不是表演,跳舞这种事,自己开心就好,何必在乎太多。
一曲结束后,两人下来,她说很幸运,第一支舞能和他跳。
其实,幸运的是他,终于带着她做了她从未做过的事。
而也是那一次,他看到了沈尘风眼中对于漆郗的情。
他在向她求婚前就知道他和沈尘风是朋友,她也没有刻意瞒他。
只是不知道,他对她的用情如此深。
大概也就只有一个她不明白而已。
结婚的时候,她的朋友来的很少,他不知道是他没告诉沈尘风,还是沈尘风不想来,他只知道沈尘风那段时间在国外。
他拥着她要离开的时候,沈尘风才匆匆赶到,就在门口遇上了,三个人都没动。
沈尘风看着她好久,才开口:“这是你的选择”有着极其强烈的克制与沉重,他听得出来。
她毫不犹豫,轻声却坚定的回答:“嗯。”
简单的一个字,让他笃定,漆郗与沈尘风之间,这辈子都不再有可能。
而自己,竟暗捏了把汗:没想到还暗藏着这么个强劲的情敌。虽然他不觉得自己会输,但也只有在她身上打上自己的标签,他才放心,幼稚的占有式!
对于他,她就是一道谜,虽然有破解的捷径,但他舍不得用。他更加喜欢像那样一点点自己去解开,也看她一点点的呈现给自己。
解谜过程,有试探,有刺激,有惊喜,也有未知但不恐惧。
在谜题的破解当中,两人不断的了解,不断契合。
车停好,漆郗还是没醒,夏亦清索性解开她的安全带,抱她出来。
漆郗迷迷糊糊当中感觉有人抱着自己,费力的真开眼睛,含糊不清说了句“你抱我回去吧。”居然不想走了。
为什么有他在身边,自己总是睡得心安理得。
说好的,陪伴呢?
算了,睡觉都在他身边,这就是陪伴。
所以她有心安理得的略带撒娇的在她怀里继续睡。
夏亦清抱着她看她还为自己找了个舒服的位置哭笑不得。
2008年12月31日
爱尔兰的百年婚约
状态: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在回国的飞机上,心情忐忑睡不着。他睡着了,像个孩子那样的安静可爱,还是今天的衣服,笔挺的纯黑色西服,非常帅非常帅,帅得我都想扑到了(矜持)。
今天终于见识了百年契约,真的很神奇啊。两个人在一起实在不易,那就好好珍惜吧。
他不信教,我也不信教,可我们却签下了这有着宗教色彩的婚约,有着结婚契约的我们,却选择了一百年,这算不算欺骗?欺骗主?会不会与报应?如果真的有报应,那就在我身上吧,他是一个好人,很好的人,这一切只是因为我。
最动听的中国情诗,排在最前头的,当属《诗经》中的“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是一生的盟誓。
《乐府》中的上邪——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江水为之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这是种海枯石烂至死不渝就算天地自然都乱了规律也不能把相爱的两人分开的坚贞情感。
再之后便是诗词中的“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的两情相悦长相厮守;“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的心心相印心心相通;“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的上天入地只要与你同在便是碧海蓝天海阔天空;“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的天各一方无法相见却也无法相忘的刻骨铭心;“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的超越生死的爱恋;“如何让你遇见我在我最美丽的时刻”的前世今生的祈求只为相遇的刹那;“第一最好不相见,如此便可不相恋”的不见即不恋。。。。。。
而国外,泰戈尔的“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不知道我爱你”书写了相爱却不能相知相守的凄美;叶芝的“只有一个人爱你朝圣者的灵魂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痛苦的皱纹垂下头来在红火闪耀的炉子旁凄然地轻轻诉说那爱情的消逝”是爱上一个人的灵魂更甚于身体;西方谚语里的“Love me,love my dog”爱屋及乌。。。。。。
无疑,在这些当中,夏亦清最喜欢的,也是漆郗所选择的那句千古绝唱——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他觉得,这是一种承诺,一个誓约,更是一生的守候与追求。
有一种人,一生只选择爱一次,爱一个人,一旦爱上,便是永恒。
所以,他只能给她一生一世的誓约,与她偕老。除了她,谁都不行。
因为世界上只有一个她,一个他唯一想要的她,一个他唯一爱的她!
在夏亦清过去的三十三年的人生中,甚至加上以后他将要过的人生,他觉得她做的最正确的决定,就是与漆郗结婚,其次,就是与她选择了爱尔兰的百年婚约。
为了那一天,他计划了很久,可谓是煞费苦心环环相扣步步为营,至于其中非得那些心思,他也懒得提了,反正结果是如愿的。
选择百年婚约,一个是因为他想给她,这至少是一种安全感。而另一方面,是因为他的母亲。
他与漆郗的结合,虽然对家里是先斩后奏,不过他提前有过报备。而他的母亲听了后,支持他结婚,而且支持他选择爱尔兰的百年契约,说多像童话啊。母亲有的时候,思想真的很小女孩。所以在她不在他身边的日子,由于那份神圣的契约,他能够一心一意的等她,心无旁骛的找她。
似乎是有先见之明他早预料到会有这一遭,所以他早做了打算。如今一看,只剩下庆幸。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写了好几遍还是不顺手,先贴出来过两天再修,见谅~
本文的的结局早就写好,保证不坑,喜欢的可以收藏一下哦~
第36章 第三十四章(上)
空白的记忆,对恋爱的感觉,如同新生的婴儿,对什么都好奇,对什么都热情。
时间一天天过去,日子按照它正常的轨迹运行着。与夏亦清相处的也不错,虽然不是海誓山盟轰轰烈烈,但却是温馨甜蜜。可漆郗总觉得有什么不对劲,可总是想不出到底在哪。试探的问了一下夏亦清,他回答挺好的。她只好去问唐淇淇她们,听得她们几个对她咬牙切齿说这是赤裸裸的秀幸福,太不厚道,让她别没事瞎折腾,要惜福。可她很冤枉啊,她什么都没说,什么都没做,全都是夏亦清在做,让她终于如愿的获得了平时只有唐淇淇才有的待遇——群殴。看她那比唐淇淇还无辜的表情,她们几个就差把她脑袋拆开来看里边装的究竟是稻草还是豆腐渣。
不过,冒死和她们讲这些还是找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唐淇淇一句“你不会真的还没谈过恋爱吧”就是答案。她虽不知道自己在失忆前和夏亦清结婚前谈恋爱是什么模样,更不知道失去的那五年时间里她是否有过恋爱经验,不过她的生活里还没出现过类似于前男友这个物种,只有丈夫,所以她有九分确定:她应该是没有谈过恋爱,就算和夏亦清应该谈过,但她已不知道那是什么样的情形,是种什么感觉,这么算来,她还真是只纯洁的小绵羊,而夏亦清不说背景能力,光那长相就一定是花花公子的典范,那自己不是太亏了!亏大了!虽然他的那些个前女友,那些段前情,既然带了“前”字,那就可以不再过问。可是人生难得的恋爱的感觉,她一定要好好享受一番。因此,她用了一天的时间,查了各种资料,集自己的聪明才智为一身做了一张除了标题只有三十个汉字、八个阿拉伯数字、九个标点的“恋爱计划书”。
当然,这些东西,她是不会让唐淇淇她们知道的。而唐淇淇好不容易在感情中真相了一次愣是被漆郗深沉不屑的眼神给看得默默自我怀疑了。
而很久之后夏亦清总算从她嘴里听到了那番关于“花花公子与纯洁小绵羊”的言论时,先是被堵得无从辩解,因为与他重遇之前的他,虽不是花花公子,可也相差不远,如果仅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