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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敦单身日记-第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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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这个季节失去了行走的方向。像一路从雪地里顺着脚印走来的大黑熊,走来走去突然找不到了原来的脚印,也找不到去路的足迹,就在一片白茫茫荒凉的雪地中迷了路。    
  是的,我又能走到哪里去。    
  28岁的这个冬天,我第一次感到一切都是命中早已注定的。我一直以为自己在生活的旅途中寻觅、行走,在命运的旋涡中挣扎、抉择,最后才发现自己不过是一粒被无形操纵的棋子。所有自以为是的意义都毫无意义。           
  这就是我在新年到来以前的最后一天。         
第166节:后记:终止的爱情肥皂剧(1)   
  后记:    
  终止的爱情肥皂剧    
  由于是日记体形式,而且时间跨度长达3年,所以这部小说里的故事有点支离破碎,人物关系也比较复杂,很容易让人感觉东一下西一下,左一个男人右一个男人的,理不清书里的人物线索。虽然我已经在后面列出了书里的男主人公人物表,作为读者阅读的索引,但在这里我还是觉得有必要写一篇统领性的文章,以时间为顺序,把所有这些故事串起来成为一个整体。赶在情人节的这一天写这篇后记,我也不知道这是纯属巧合,还是某种天意。  每次我写完一部小说都会有读者问我,这个故事是真实的还是虚构的?我一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种问题。作为一个作者,可以说我在写任何文字的时候都没有考虑过真实还是虚构的问题。或者说,我觉得这根本是一个荒谬的界定。对于我来说,所有的文学都是虚构的,或者说,所有的文学都是源于真实生活虚构的。所以如果下次再碰到有人这么问,我想最好的办法就是反问他:这问题重要吗?    
  当然,作为文学的形式来说,作品都是分为Fiction和Non…Fiction的,到英国以后,看到他们书店的这种分类我才明白原来这个真实性的问题是从这里来的。不过要照这种分类的话,那我必须举手站到Fiction的一边,因为无论如何我都不可能保证说,我写的东西都是Non…Fiction的。就比如这部日记体小说,你说它是虚构的吗?肯定不完全是,可你要说这全都是真实的非虚构的东西?我可不想背上个骗子的名声:里面怎么可能没有虚构的内容呢?    
  所以,从这个划分文学类别的层面上来说,这绝对是一部Fiction,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小说。虽然它以日记体的形式出现,看上去都是真实的——实际上,书里的故事大都也的确是真实的——但这绝对不等于说这就是Non…Fiction了。所以我必须清楚地说明:这是一部以第一人称来叙述的小说,而不是报告文学或者新闻实录。    
  在验明本书的文体以后,下面就是我要在这篇后记里做的工作:给这部书的读者理一条故事的主线,让大家不至于看了半天连到底有几个男主角、谁和谁,谁是谁的人物关系都弄不明白。虽然这样有点马后炮,但总比没有强。           
  言归正传,现在提纲挈领地综述一下这部书里的故事线索和人物关系。我希望我可以尽量说得简单,因为具体故事都已经写在日记当中了。    
  简单地说,从我出国到这本书结束,3年中有过四五个男朋友,其中只有两个男朋友时间比较长,大概在半年到一年,其余的几个都只是两三个月的时间。也许是因为我的个性太强,有什么就说什么,而且不够温柔,所以很难和男友相处很久的时间,而且直到现在还不知道天长地久为何物。只怕将来只好上演一个人的地老天荒了,除非让我碰到哪个傻瓜,能够忍气吞声地容忍我一辈子,那才是奇迹。         
第167节:后记:终止的爱情肥皂剧(2)   
  不过说实话,出国以前我在国内还真没怎么好好谈过恋爱,正经的就谈过一次,应该算是初恋吧,17岁,只那一次就把我给爱傻了。分手后茶饭不思长吁短叹地心痛了3年。这还不算,爱过他以后我几乎对所有的男人都失去了兴趣,满脑子想的都是他,比他帅比他有才华的男人多如牛毛,可我就是爱不起来。也许这就是为什么直到多年以后的今天,我仍然相信那就是爱情。    
  和他分手的时候我仍然是处女。所以再进入下一场爱情对我来说越发困难,无论是在心理上还是生理上。因为很难有人能改变初恋中你对一个男人的印象。你爱他,那么你就会认为他是全世界最好的男人。所谓一叶蔽目,一木障林,爱情就是这样的一种东西。    
  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应该说我真正的恋爱经历是从来英国以后才开始的。因为这是一座陌生的城市,我接触到的都是陌生的人,不像我在北京,随时随地都可以想起他,都可能碰到他,甚至在公众场合不期而遇,所以你很难真正地忘记。尤其他还是一个优秀的公众人物。    
  到英国以后让我第一个产生好感的是一个台湾男生,就是“午夜生活”里的Richard。当时我们在同一所大学里读硕士入学前的准备课程,其实现在想起来是他先对我有好感的。我和他认识是在大学的图书馆里,那时候我刚到伦敦一个月,人生地不熟的,所以经常没事就在学校的图书馆里看书,上网。那一天我好像是穿了一件淡黄色的衬衫,因为是夏天,所以配着黑色的荷叶边长裙,直到膝盖。我正在那里上网,突然有一个人过来敲敲我的桌子,对我说了句什么,我没听清,抬起头来一看,非常非常英俊的一个男生(可以说是我在那所大学之前和之后所见过的最英俊的一个中国男生了),我愕然问:“你说什么?”他看了看我,突然笑了,连连道歉说:“对不起,对不起,我认错人了。”我也笑了,说:“啊,没关系。”    
  那以后我们就认识了,虽然也许那天分明就是他故意认错的,呵呵。不过说来也怪,虽然我们不在同一个班,可那以后我和他就老在学校里碰到,或者是图书馆,或者是休息室,或者是去哪里的路上。每次见面我们就冲对方微笑一下,间或打个招呼,说声你好。         
第168节:后记:终止的爱情肥皂剧(3)   
  如果故事就这样发展下去,那应该是一场理所当然的爱情了,就像那部经典的老电影《爱情故事》一样。可惜我和他却没有这个缘分。我们认识以后,因为不在一起上课,所以连在一起聊天的机会都没有。后来因为我所在的班级也有几个台湾的同学,他就先和他们打成一片,然后再通过他们来接近我。那时候我们就经常一起出去玩,这也就是“午夜生活”所描述的内容。    
  应该说我对他是很有好感的,但是我们一直没有发展的机会,甚至从来没有单独说过话。也许是我们两个人都太害羞了,尤其是他知道我不是台湾人,来自北京,我猜想他从没有过和大陆女孩子交往的经验。    
  但我们还是开始渐渐地熟悉起来,在和一大堆台湾、日本、泰国的同学一起交流的时候。直到有一天他打了个电话给我,邀请我去参加在他家顶楼举办的一个Party。    
  在我去以前他并没有告诉我那是什么Party,只说他在开一个Party,叫我现在就过去玩。我在电话里听见那边震天响的电子舞曲,以为他们只是在什么Pub里,所以什么也没准备就过去了。到了那里给他打电话,顺着他指引的方向走到了才发现原来是在他家,几十个年轻的男男女女正在他家顶楼的露天凉台上放舞曲吃烧烤,看样子是个准备狂欢一整天的大Party。    
  我仍然懵懵懂懂,发现自己是这个Party里唯一的中国大陆人。其他大多都是台湾来的,还有香港人、日本人和澳大利亚人等,我知道他们都是他的朋友。Richard因为是Party的主人,所以忙得要死,我一去他就领我去认识他表妹,然后就嘱咐她陪我玩,自己下楼准备寿司饭团去了。    
  我问他表妹,为什么在这里开Party?她看了我一眼,有些意外地微笑着告诉我:    
  “因为今天是Richard的生日呀!你不知道的吗?”    
  我吃惊地瞪大了眼。           
  这本来是我和他第一次在私人聚会中碰面,而且是在他的生日派对上。应该说后面的故事会有美丽的发展。但现实却是那么的无情。就是在这次Party上,一位Richard的朋友告诉我说,他是Gay。         
第169节:后记:终止的爱情肥皂剧(4)   
  我开始不相信。因为他的这个朋友是这样告诉我的:“其实今天来这里的很多都是同性恋啊,你不知道吗?”我说我不知道,然后他说:“我就是。”    
  我瞪着眼,看了他半天。尽管我知道在英国这里,同性恋是合法的,而且很常见,但是我还是第一次碰到有人这样亲口告诉我他是Gay,而且还是个中国人。    
  然而更让我惊异的事情还在后面,紧接着他就说:“你不知道吗?Richard也是的呀。”    
  我当时差点被他的话噎死。一时间我心慌意乱,简直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他,面对这个看上去很美的男人,该怎么回应他刚刚对我说出的话。    
  我说:“你知道哪里还有可乐吗?我想喝一点。”    
  他说:“楼下应该还有罐装的,我去给你拿。”    
  我说:“谢谢你。”然后看着他离去。           
  这就是我和台湾男生还没有开始就已经结束的故事。他过完生日不久以后我就转学到了别的大学,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和他联系过。    
  其实后来我想,也许这些都是那个男人恶意的谎言呢?也许只是因为他自己是Gay,或者他是在暗暗地喜欢Richard,所以看到我是他邀请来的单身女孩子,就这样对我说,让我死心。但也许他说的是真的,也许Richarel就是Gay——但如果是这样,又怎么解释第一次我和他见面,是他主动想和我认识的呢?    
  这些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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