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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75-清代衙门图说(选载)-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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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期限内结案。从法律上讲,这些事情都要由主官来做,但如此专业的要求是不通晓律例的州县官难以胜任的,因而幕友必须跟踪一个案件(当然主要是重案)的全过程,才能掌握真实情况。有的幕友(如汪辉祖)干脆在大堂后面拉个幕帘,在幕后听主官问案,然后提出具体意见。也就是说,不论采取什么方式,刑幕事实上参与甚至主导案件的审理。    
    案件审理完毕后,按照清代司法层级管辖的规定,如果是徒刑以上案件,州县官无权作出判决,但他作为第一审级必须根据律例初拟罪行,具文详细上报下一审级,这就是定拟招解。这种司法文书的呈拟工作通常也由刑幕来完成。其中又有详报、叙供等多种。详报是下级呈报给上级有关案情以及需要上级批示的公文。如果是命、盗等案件,州县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进行初报,以后随着案件审理的进展还要及时上报,这被称为“通详”,而把向上级衙门报告审转过程和判决意见的公文称为“申详”。叙供是判决的基础,是对刑幕法律知识和文字能力的最重要检验,它既包括被告的供述,也包括邻右证人的证言,以及据此拟定的法律适用。一般而言,上级衙门就是从叙供中找出蛛丝马迹推翻初拟的,这种情况下,主官轻则要受“出入人罪”的处罚,重则被降级革职。因此,有经验的刑幕在这方面都表现得很出色。如名幕王又槐提出叙供应该遵守的“六法”“九不可”等等,被学幕者奉为叙供要诀。    
    招解类似司法判决书,包括对犯罪事实的认定,适用刑罚的拟定,是叙供后的法律判决意见书。审转复核是按照司法管辖的规定,对案件实行的逐级审转复核的一种制度,由此而产生若干种司法文书。其中重要的是驳案、上控。驳案是上级衙门对上报的各种法律文书提出的质疑和不同意见,呈文衙署要据此予以答复。这方面最见刑幕的“功夫”,既不能不坚持呈报的意见,又不能不给上级衙门留脸面,同时还要为将来一旦翻案留下转圜的余地,因此要求字字老到。王又槐说,州县刑幕在指驳中现中肯,方称“老手”。如果做上级衙门的刑幕,不但要能办案,还要有见识,必须高人一等,方堪此任。


《清代衙门图说》 第二部分州县官的财神

    州县官的财神——钱谷师爷    
    《长随论》中还有《钱谷核办事件》一节,总体反映了钱谷师爷所负责的具体事务。原文是:    
    接收交待,奏销钱粮,门牌清册,地丁人口,屯田籴谷,口粮籽种,乡饮酒礼,开垦熟田,丈量田地,匿契隐粮,杂税牙行,水旱飞蝗,强占田界,阻塞水道,私典盗卖,找价回赎,粮食时价,阴雨旬报,小户抽丰,绕越偷关,奉宪采买,俸工兵饷,河工碎修,水利船政,道路桥梁,庵观寺院,关津渡口,营汛卡房,火具修狱,造具衙门,颜料木植,铜铁铅觔,军功贡器,上用龙衣,夫马驲递,脚捐报销,钱法私铸,军需战船,强买硬赊,控追账债,当铺小押,违禁取利,屠宰烧锅,木榜禁私,抗租抗粮,经征经解,钦查仓库,亏空咨追,侵吞公款,查抄家产,邻境荒歉,流丐饥民,劝捐袄裤,常恤贫人,老人育婴,孤寡疗贫,干旱无收,开仓赈济,分别钱粮,皇恩大赦。    
    仅从这里所列的60项事务看,钱谷幕友所要处理的事务没有刑幕多,但涵盖面也同样非常广泛,而且都涉及国计民生。具体而言,钱谷师爷承担的职责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大量田土纠纷等民事案件,包括讨还银钱债务,买卖产业,纳税验契等;二是地方政府所承担的社会公共事业,如水旱灾情、修理工程,解送钱粮、采买变卖、牙行客欠、鼓铸制钱,以及驿站马匹、差使等;三是钱粮税收,这是钱谷师爷的“主业”,也是其能够和刑幕平起平坐的根本所在,就这方面的职责来说,他既是钱粮总管,又是会计师。据《未信编》等书记载,钱谷师爷最主要的业务有清钱粮、造交盘、发兑支、查钱谷余粮、查税契等项。    
    清钱粮是掌握收支的关键环节。尽管每年州县都要奏销钱粮,但存留支放,加上临时支出,会经常有挪、借、透、欠等款项,如果条条有着落,项项有去留,就不会给上官、同僚以把柄,吏役也很难侵蚀。在清钱粮中,花户(纳税人)是否按时纳税,是否全征,关系到州县官的升迁,因而,在相当多的地方,专设一个“征比师爷”席位。有的地方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钱谷师爷,也是为了保证税收这个重点。征比的主要依据是国家每十年定期修订的颁布给各地的《赋役全书》,以及所在地的税收档案。前者通常至少每个州县有两部,一部存于县衙,作为征收依据,另一部存于学宫,供当地士绅百姓查阅核对,防止官吏多征。如果到期没有完税,要对纳税户进行比责,即将拖欠赋税的人户传唤到官府进行杖责。如果到期躲避,师爷会建议官员签发拘票拘拿,并治以抗粮之罪,除责打之外,还要枷号示众。也有的州县官当纳税户不能完税时将责任归咎于吏胥,并对其比责。按照这种做法,州县官通常认为,花户通常不欠,多数情况是吏胥侵蚀,因此通过比责使其不敢为非作歹。但如此一来,吏胥又比责花户,在这种情况下,容易引起民众集体反抗。汪辉祖就主张将核对征税账目交给幕友后,对吏役实行奖惩。    
    造交盘是州县官离任交代时最重要的一项工作,主要是核对账目,检查账目与实物是否相符。这方面的事务也比较繁杂,本书后面有详细的记述。    
    发兑支是对积欠未完户采取的办法。一般说来,多年没有收上来的积欠情况复杂,其中有吏役侵蚀,也有里甲及代纳大户侵蚀,还有的确属民欠。这时,钱粮师爷要对具体情形作出判断,采取兑支的办法使吏役难逃责任,不能推诿。    
    其他如查钱谷余粮、查税契等项,恕不一一介绍。


《清代衙门图说》 第二部分幕友家族如何把持官府

    幕友家族如何把持官府    
    清朝最出名的幕友群体就是绍兴师爷。清朝时绍兴幕业最发达,他们的势力也最强,往往某个幕友家族、亲戚,通过在一个省的上下级衙门当师爷,从而操控官府。    
    乾隆中期曾发生一件轰动一时的大案。乾隆二十八年(1763),刑部向乾隆帝奏报了湖北的一桩疑案:张洪舜、张洪炎于上年因盗劫被拿获,二犯的名字与乾隆二十六年归州知州赵泰交“滥刑妄断”案内的张红顺、张红贵兄弟字音相同,刑部怀疑张洪顺二犯与两年前的归州案内的犯人是同一伙人,那么,果真如此的话,去年刚刚拿获,何以又行释放?另外,就司法管辖权限而言,此案应题咨刑部,但湖北省并没有这样做。带着种种疑惑,刑部请皇帝下旨令湖北督抚另行查审。乾隆帝立即派刑部侍郎阿永阿为钦差大臣前往湖北审案。经过一个多月的调查,钦差的奏报验证了刑部的推断:张氏兄弟就是两年前归州盗案的主犯。    
    原来,张氏兄弟早在乾隆二十五年在本乡李作棋家盗得银160两及衣物,随后被拿获。但此案至二十六年审拟时,张氏兄弟全案翻供,随后被开释。知州赵泰交因对此案“滥刑妄断”被拟流,事主李作棋、保正袁志芳等反以诬人为盗罪分别拟军、徒。张氏兄弟获释后又故伎重演,在劫得赵启贤家90两白银后被知州秦大人拿获。原任按察使沈作朋此时已升任布政使,他惟恐前案翻改自己受到处分,坚持只将后案审结,而置前案于不问。知府锡占查审此案时,惟上司沈作朋马首是瞻,致使冤案未得昭雪。乾隆帝得到钦差奏报后命将张氏兄弟立即正法,被冤的李作棋、袁志芳等开释,赵泰交宽免。随后经乾隆亲自鞫审,沈作朋立斩,原任湖北巡抚周琬、总督爱必达改绞监候(后两人发往伊犁效力赎罪)。    
    此案至此还不算奇。在审理过程中乾隆帝对湖北大吏何以“上下一气”,众口一词深表怀疑。随即查出分别在总督、巡抚、按察使司做幕友的是徐掌丝兄弟及其姻亲。这几个幕友都是绍兴人,徐掌丝在臬司沈作朋署内做幕,他的弟弟在总督爱必达署内做幕,其妹夫卢培元又在巡抚汤聘署内做幕。他们盘踞湖北省的重要衙门多年,串通一气,与地方官交接往来。沈作朋纵盗冤良案各衙门公文往来,均出自这几个人之手。案发后,他们暗通声气,从中把持,因此才使沈作朋纵盗冤良案畅行无阻。    
    湖北省扶同作弊大案确实给清廷敲了警钟。乾隆帝得讯后震愤不已,命传谕湖广总督李侍尧等将徐掌丝兄弟等锁拿解交刑部,会同军机大臣审讯,明正其罪,乾隆帝还以此案为例,下令各省督抚严查幕友通同作弊之事,同时禁止新任督抚藩臬接用旧任幕友。但收效甚微。    
    嘉庆、道光时期,出现了幕友队伍普遍的劣幕化。甚至一个家族长期包揽一个地方上下各级衙门的幕友一职,编织了一个庞大的幕友网络。如道光时期,南昌府衙门幕友胡怀符,在江西十余年,盘踞府署,他与臬司幕友谢固斋交往很深,州县幕友,都由他一人推荐。胡怀符的亲戚家人,在江西做幕的也最多。其弟胡老五在建昌府衙门做幕,胡老七在安远县衙门做幕,他的妹夫章老七也在南昌府衙门做幕。遇有案件发生,州县幕友先与胡怀符往返商议,然后再上报。新任州县到省,胡怀符立即将自己的门徒推荐给他们,州县官无不延请,他本人也因此成为有名的巨富。更为出奇的是,省城里的候补佐杂,多数人也都与胡怀符交结。每到冬季,府署必有札委查夜差使,这些佐杂就向胡怀符营求差事。以至江西省远近盛传,出现了有名的“四大寇”、“二十八喽啰”名目。


《清代衙门图说》 第二部分师爷行里的“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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