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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一生要读的60篇诗歌-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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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狂风把五月宠爱的嫩蕊作践,    
    夏天出赁的期限又未免太短;    
    天上的眼睛有时照得太酷烈,    
    他那炳耀的金颜又常遭掩蔽;    
    给机缘或无偿的天道所摧残,    
    没有芳颜不终于凋残或销毁。    
    但你的长夏将永远不会凋落,    
    也不会损失你这皎洁的红芳;    
    或死神夸口你在他影里漂泊,    
    当你在不朽的诗里与时同长。    
    只要一天有人类,或人有眼睛,    
    这诗将长在,并且赐给你生命。    
    作者简介    
    莎士比亚(1564—1616),英国伟大的戏剧大师、诗人,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学巨匠。出生于离伦敦不远的斯特拉福镇一个富裕市民家庭,父亲除务农外经营手套生意,担任过当地的议员和镇长。莎士比亚自幼即对戏剧表现出明显的兴趣,在学习时很注意古罗马的诗歌和戏剧。后来家庭破产,他辍学谋生。1585年前后,他去了伦敦,先在剧院里打杂和在剧院外看管马匹,后来从事剧本创作受到注意,成为剧院编剧,还获得了一部分剧院的股份。逐渐地,他接触到文艺复兴的先进文化、思想,写出了很多伟大的作品。他的创作使他获得了丰厚的收入和世袭绅士的身份。1608年左右,他回到家乡定居,1616年4月逝世。诗人的一生作品甚多,共有37部戏剧,1卷十四行诗集,两首叙事长诗。这其中包括著名的《罗密欧与朱丽叶》、《威尼斯商人》、《无事生非》(又名《都是男人惹的祸》)、《哈姆雷特》、《李尔王》等。    
    名作赏析    
    莎士比亚所处的英国伊丽莎白时代是爱情诗的盛世,写十四行诗更是一种时髦。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无疑是那个时代的佼佼者,其十四行诗集更是流传至今,魅力不减。他的十四行诗一扫当时诗坛的矫揉造作、绮艳轻糜、空虚无力的风气。据说,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是献给两个人的:前126首献给一个贵族青年,后面的献给一个黑肤女郎。这首诗是十四行诗集中的第18首,属前者。也有人说,他的十四行诗是专业的文学创作。当然,这些无关宏旨,诗歌本身是伟大的。    
    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总体上表现了一个思想:爱征服一切。他的诗充分肯定了人的价值,赞颂人的尊严、个人的理性作用。诗人将抽象的概念转化成具体的形象,用可感可见的物质世界,形象生动地阐释了人文主义的命题。    
    诗的开头将“你”和夏天相比较。自然界的夏天正处在绿的世界中,万物繁茂地生长着,繁阴遮地,是自然界的生命最昌盛的时刻。那醉人的绿与鲜艳的花一道,将夏天打扮得五彩缤纷,艳丽动人。但是,“你”却比夏天可爱多了,比夏天还要温婉。五月的狂风会作践那可爱的景色,夏天的期限太短,阳光酷烈地照射在繁阴斑驳的大地上,那熠熠生辉的美丽不免要在时间的流动中凋残。这自然界最美丽的季节和“你”相比也要逊色不少。    
    而“你”能克服这些自然界的不足。“你”在最灿烂的季节不会凋谢,甚至“你”美的任何东西都不会有所损失。“你”是人世的永恒,“你”会让死神的黑影在遥远的地方呆着,任由死神的夸口也不会死去。“你”是什么?你与人类同在,你在时间的长河里不朽。那人类精神的精华——诗是你的形体吗?或者,你就是诗的精神,就是人类的灵魂。    
    诗歌在形式上一改传统的意大利十四行诗体四四三三体,而是采用了四四四二体:在前面充分地发挥表达的层次,在充分的铺垫之后,用两句诗结束全诗,点明主题。全诗用新颖巧妙的比喻、华美而恰当的修饰使人物形象鲜明,生气鲜活。诗人用形象的表达使严谨的逻辑推理变得生动有趣,曲折跌宕,最终巧妙地得出了人文主义的结论。


第二部分 外国卷第20节 一朵红红的玫瑰

    啊!我爱人像一朵红红的玫瑰,    
    它在六月里初开;    
    啊,我爱人像一支乐曲,    
    美妙地演奏起来。    
    你是那么美,漂亮的姑娘,    
    我爱你那么深切;    
    我要爱你下去,亲爱的,    
    一直到四海枯竭。    
    一直到四海枯竭,亲爱的,    
    到太阳把岩石烧裂!    
    我要爱你下去,亲爱的,    
    只要是生命不绝。    
    再见吧——我惟一的爱人,    
    我和你小别片刻;    
    我要回来的,亲爱的,    
    即使万里相隔!    
    作者简介    
    彭斯(1759—1796),苏格兰伟大的民族诗人。生于苏格兰的农民家庭。十一二岁时便和父亲一样干重活,维持家庭生活。母亲是个民歌手,这使他在很小的时候就能熟悉苏格兰民歌的旋律,为以后的创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1786年,因为和少女琪恩私下恋爱,触犯了教会和女方家庭。教会要制裁他,女方家庭则声称要将他投进监狱,这一切都是因为他的贫穷。诗人本准备前往牙买加,但已没有钱买船票。诗人迫不得已,在一个朋友的建议下,将自己的诗集《主要用苏格兰方言写的诗集》寄给了出版社。没想到这部诗集使诗人一跃成名,很快成了当时文化界的红人。诗人向往法国大革命,曾自费购买小炮运往法国。1792年,诗人因为发表革命言行被上级传讯,1795年,诗人加入反抗英法联军的农民志愿军。1789年,诗人获得一份税务官的职位,每天都要骑马巡行二百多里,同时还要务农。这些使得诗人劳累过度,心脏受损。37岁那年,年轻的诗人离开了人世。    
    名作赏析    
    这首诗出自诗人的《主要用苏格兰方言写的诗集》,是诗集中流传最广的一首诗。诗人写这首诗的目的是送给他的恋人即少女琪恩。诗人在诗中歌颂了恋人的美丽,表达了诗人的炽热感情和对爱情的坚定决心。    
    诗的开头用了一个鲜活的比喻——红红的玫瑰,一下子就将恋人的美丽写得活灵活现,同时也写出了诗人心中的感情。在诗人的心中,恋人不仅有醉人的外表,而且有着柔美灵动的心灵,像一段乐曲,婉转动人地倾诉着美丽的心灵。    
    诗人对恋人的爱是那样的真切、深情和热烈。那是种怎样的爱呀!——要一直爱到海枯石烂。这样的爱情专注使人想到中国的古老民歌:“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阵阵,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诗人的哀婉和柔情又可用《诗经》里的一句来说明:“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何等的坚决和悠长!    
    爱的火焰在诗人的心中强烈地燃烧着,诗人渴望有着美好的结果。但是,此时的诗人已经是囊中羞涩,诗人知道这时的自己并不能给恋人带来幸福,他已经预感到自己要离去。但诗人坚信:这样的离别只是暂别,自己一定会回来的。    
    这首诗是诗人的代表作,它开了英国浪漫主义诗歌的先河,对济慈、拜伦等人有很大的影响。诗人用流畅悦耳的音调、质朴无华的词语和热烈真挚的情感打动了千百万恋人的心,也使得这首诗在问世之后成为人们传唱不衰的经典。诗歌吸收了民歌的特点,采用口语使诗歌朗朗上口,极大地显示了民歌的特色和魅力,读来让人感到诗中似乎有一种原始的冲动,一种原始的生命之流在流淌。另外,诗中使用了重复的句子,大大增强了诗歌的感情力度。在这首仅仅有16句的诗中,涉及“爱”的词语竟有十几处之多,然而并不使人感到重复和累赘,反而更加强化了诗人对恋人爱情的强烈和情感的浓郁程度。


第二部分 外国卷第21节 咏水仙

    我好似一朵孤独的流云,    
    高高地飘游在山谷之上,    
    突然我看到一大片鲜花,    
    是金色的水仙遍地开放。    
    它们开在湖畔,开在树下,    
    它们随风嬉舞,随风飘荡。    
    它们密集如银河的星星,    
    像群星在闪烁一片晶莹;    
    它们沿着海湾向前伸展,    
    通往远方仿佛无穷无尽;    
    一眼看去就有千朵万朵,    
    万花摇首舞得多么高兴。    
    粼粼湖波也在近旁欢跳,    
    却不如这水仙舞得轻俏;    
    诗人遇见这快乐的旅伴,    
    又怎能不感到欢欣雀跃;    
    我久久凝视——却未领悟    
    这景象所给我的精神至宝。    
    后来多少次我郁郁独卧,    
    感到百无聊赖心灵空漠;    
    这景象便在脑海中闪现,    
    多少次安慰过我的寂寞;    
    我的心又随水仙跳起舞来,    
    我的心又重新充满了欢乐。    
    作者简介    
    华兹华斯(1770—1850),19世纪英国著名的“湖畔”诗人,英国浪漫主义诗歌的奠基者。出生在英格兰西北部的湖区。1791年毕业于剑桥大学。曾参与法国大革命活动,但革命后的混乱景象使诗人的心灵大为受伤。1799年,诗人和骚赛、柯勒律治等人回到家乡,时常吟诗,求乐于山水之间。1798年诗人和柯勒律治共同出版了《抒情歌谣集》,一举成名。1813年,诗人成为政府官员,诗情逐渐枯竭。诗人晚年被授予“桂冠诗人”的称号。诗人一生创作甚富,作品除上面提的外,还有《丁登寺》、《孤独的收割人》、《致杜鹃》等。    
    名作赏析    
    这首诗写于诗人从法国回来不久。诗人带着对自由的向往去了法国,参加一些革命活动。但法国革命没有带来预期的结果,随之而来的是混乱。诗人的失望和所受的打击是可想而知的,后在他的妹妹和朋友的帮助下,情绪才得以艰难地恢复。这首诗就写于诗人的心情平静之后不久。    
    在诗的开头,诗人将自己比喻为一朵孤独的流云,孤单 地在高高的天空飘荡。孤傲的诗人发现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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